枣庄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流程
办理枣庄市医疗保险报销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办理城镇居民医保报销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枣庄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流程,希望你们喜欢!
枣庄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流程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枣庄居民医保个人报销标准范围
报销比例
1.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600元。
2.在1个年度内从第2次住院开始,每次住院起付标准相应降低100元。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
5000元(包括5000元)以下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55%、二级医院50%、三级医院50%;
5000元至15000元(包括1500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55%
15000元以上, 不分医疗机构级别,按照65%计算
温暖提示:
1.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未成年居民的住院医疗费用比例在成年居民支付比例基础上分别相应提高5%。
2.城镇居民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相应提高10%。
特殊疾病门诊
起付标准:1000元
比例:成年居民按50%的比例支付;未成年居民按60%的比例支付
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事故门诊
门诊医疗费用超过100元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
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
城镇职工
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700元。
2.在一个年度内从第二次住院开始,在职职工每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降低150元,退休人员每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降低200元
办理材料
1.出院证
2.结算票据
3.费用明细单
4.病历复印件
5.医疗保险卡
6.医疗发票
办理流程
1.参保报销人员携带报销林料到所属医疗经办机构医疗费业务初审窗口提交材料
2.医疗费业务初审窗口进行初审
3.医疗费业务复审窗口进行复审
4.医疗费财务初审窗口进行初审
5.微机录入窗口对报销费用进行系统录入
6.医疗费财务复审窗口(出纳)支付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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