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人员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要加强驻外人员的有效管理,对于驻外人员,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是很重要的。以下是小编今天为你整理的驻外人员相应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第一条为明确驻外人员的工作职责。
第二条本制度对公司一切驻外人员均适用。
1、费用规定明细:
(1)联络处房屋租赁费用、宽带上网费用公司负责。煤水电等日常生活费用自行负担。
(2)电话费按照当月回款的1‰报销。超额部分自付。
(3)出租车费用、饭费报销均需说明事由。
(4)正常交通费用公司实报实销,但需说明去往地址,所办事由。
(5)其他费用如传真、鉴定费用等报销均需开具正规发票,说明用途。
(6)各项费用统一于每月月底报公司财务人员计算费用。要求驻外业务人员提供正规发票,需要说明事由的费用列清明细。
3、驻外业务人员薪资待遇与公司本部业务人员相同,具体规定见公司《业务人员薪资管理制度》。驻外业务人员每日领取出差补助60元。个人所得税自理。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用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三条工作要求
1、驻外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形象与信誉。
2、驻外人员应遵守当地工作时间,外出时没有他人监督时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
3、公司实行工作情况日报制度,要求驻外业务人员每日撰写工作日志,通过电脑向公司传递每日工作内容、次日工作计划。每周五向公司传递一周工作情况总结,提出需要商讨的问题,在公司例会上进行讨论,讨论结果公司通过网络传递给各驻外人员。
4、驻外人员应不定期接受公司业务及技术培训,主动配合公司其他活动。
一、费用管制。
到职后十天内不予预支差旅费,防止拿着差旅费开溜的部分人。
差旅费报销天数控制在7天到半月一次,因为报销时间越长,作弊造假越容易、借支费用越大风险越大、越难控制。
差旅费必须有出差计划和费用预算审批,不得超支,否则自负。
明确区域负责人对下属业务人员预支费用负连带责任。
工资、差旅费等费用实行信用卡支付制度。起到查核身份证真实性作用。
预算外临时费用须申请。
二、业绩管控
推行绩效管理制度。实行业绩有提成或奖金合理挂钩,高业绩还可以提高差旅费级别等多劳多得的激励制度,鼓励能者多得。是业绩管控的根本。=548;=600;=600;=600;
定期召回总部进行培训教育,参观学习。
不同地区业务人员的轮换制度。
制定详细的业务制度与流程,作为业务人员的操作指南。
每月3-5日前向总部提交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计划。经审核后执行计划。
按计划安排出差,填写《出访记录表》,有客户的反馈签名确认记录。有异常时向总部反馈审批。
制定《奖罚制度》并确保落到实处。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范本篇二
为了规范公司驻场销售管理职能,合理分配、利用和开发客户资源,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实现驻场销售工作的高效性,现将有关驻场销售管理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驻场销售人员安排
1、驻场销售由上海和浙江两个营销中心负责。
2、由各营销中心自行安排4名销售人员作为驻场销售,并指定一名销售员作为驻场领队,具体负责驻场销售期间的各项工作安排和人员管理。
二、驻场销售工作要求
1、各营销中心驻场销售的周期为两周,按自然月度的周日作为一周的最后一天。
2、驻场销售的工作区域为:一期酒店大堂展台、黄山营销中心办公室和售楼部,其中一期大堂展台2人,办公室1人,售楼部1人。
3、驻场销售期间的值班安排由各营销中心自行制定,并提前三天报行政部备案;法定节假日期间(如五一、十一等)两个营销中心可同时安排销售人员驻场销售,并做好值班安排工作。
4、驻场销售期间,要求销售人员每日填写《驻场销售日志》,销售周期结束后,由行政部统一汇总报各营销中心总经理审阅
5、凡预订部接到的散客电话预订单中,行程中含会员的,由驻场销售人员负责接待,并由领队统一安排具体接待人员;行程为纯散客的,由公司统一安排接待人员。
6、各营销中心驻场销售人员的日常工作由行政部负责兼管,并严格按照公司要求统一着装,在酒店区域内应严格遵守酒店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服从酒店管理。
7、销售人员应合理使用公司提供的办公设备,有效的控制各项成本,具体管理工作由行政部负责,对超出公司办公费用管理规定的,要予以通报。
三、考勤管理
1、驻场销售的工作时间为:8:30—17:00,一期大堂展台的值班时间为:08:30-21:00,周末、法定节日应视客情情况适当延长,具体由营销中心自行制定。
2、驻场销售期间,由行政部负责对销售人员进行考勤考核。
3、除就餐外,其他时间不得无故离岗,有事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领队申请经同意,并在《驻场销售日志》上注明离岗原因。
4、周一至周四可以调休,休假或请假须提前一天填写《休假单》经领队签字同意后,交行政部备案,领队做好岗位值班安排。
5、非驻场销售期间销售人员的工作安排由各营销中心自行安排。
四、食宿安排:
1、公司统一安排销售人员的住宿和就餐,各营销中心行政助理应于每月13日或28日将驻场销售人员名单及值班表报行政部,以便提前安排。
2、驻场销售人员统一入住员工公寓指定房间,公司提供铺盖、被褥和枕头,其他生活用品由员工自行解决;住宿期间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由入住人员分摊,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住宿期间应严格遵守员工公寓的各项管理制度。
3、驻场销售人员就餐统一使用餐卡,餐卡于驻场销售前一天到行政部领取并缴纳50元押金,驻场销售结束后退回行政部并领取押金。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范本篇三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我公司驻外业务人员工作行程和工作行为,提升驻外业务人员工作效率,提高驻外业务人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我公司全体驻业务人员,包括驻外业务经理、业务代表和驻地业代。
三、执行管理部门:销售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
四、管理制度:
(一)出勤、报到管理制度:
所有驻外业务经理、业务经理、驻地业代每天早晨必须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报到(详细参考营销系统出勤考核制度),汇报自己所在销售地区,请假在1日以内必须通知部门负责人,经过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请假,呼市市场请假必须经过张东风、乔占斌同意,外埠市场必须经过陈永峰同意,同事电话通知人力资源部请假,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记录,填写《请假条》进行备案;请假在1-7日以内必须通知营销副总、部门负责人,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营销副总审批方可请假,同时到人力资源部填写《请假条》进行备案;请假超过7日以上,执行公司请假规定制度;以上出勤、报到管理制度不按照上述制度执行者,第一次考核100元,第二次考核300元,第三次直接做辞退处理。
(二)市场抽查、检查管理制度:
公司不定期各个区域市场进行抽查和检查,主要检查业务经理、业务代表和驻地业代是否留守在市场工作,是否真实的执行公司的工作要求,是否切实贯彻公司销售政策等,抽查和检查的人员有营销副总、销售部长、市场监察员、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对于检查、抽查不合格者,第一次考核100元,第二次考核300元,第三次直接做辞退处理。
(三)相关报表汇报管理制度:
公司需要驻外业务人员按时填写的相关工作汇报表格,要求驻外业务人员每周汇报一次《驻外业务人员工作行程计划执行表》、《终端市场调查表》,每月汇
报一次《竞品信息调查表》、《每月经销商库存调查表》,以上表格。
《驻外业务人员工作行程计划执行表》
《终端市场调查表》
《竞品信息调查表》
《每月经销商库存调查表》
驻外人员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篇四
组织机构和职责范围
一、总则
1、集团驻外经营部是集团公司依法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全资属下销售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部),在行政、经营管理上受集团公司营销公司直接领导,并接受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2、经营部必须在国家和当地政府政策法规许可范围内,遵照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和计划指令,从事有利于集团公司的经营活动,稳定和发展集团产品在所属地区的销售市场,确保集团公司经营利润的实现和货款的及时回收。
二、经营部组织机构
经营部设经理(业务经理),负责经营部的全面管理,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报集团公司批准,下设办公室、财务部、销售厅、储运部、维修部,各部室可设主任(或负责人)一人,业务员若干人。
三、经营部的职责范围
1、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法规以及经营有关制度,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营销策略和有关指令,服从集团营销公司的直接领导,在其他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有关业务部门的监管。
2、负责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对外服务公约及有关规定。
3、接受集团营销公司销售计划安排,努力完成销售计划任务。
4、建立健全管辖地区的产品经销、代销网点,严格执行购销、代销协议、确保产品销售货款及时回收。
5、负责管理和处理该地区的售 后服务工作,按集团公司售 后服务的总体规划和要求,协助售后办健全维修服务网点。
6、在集团营销公司统筹安排下,负责组织参加上级有关单位在管辖地区举行的产品展销会、订货会。
7、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采用多种方式和渠道推销产品,避免产品积压,加速资金周转。争取最佳经济效益。
8、定期汇报产品销售的完成情况,负责惧管辖地区的市场信息,掌握市场行情,随时反馈集团公司。
9、及时清理经营不佳、信誉差的代销点,信誉好、威望高、资金回收快的信得过的销售点,确保不出现死账、坏账。
10、根据集团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为扩大集团公司产品的知名度,负责筹划该地区的广告、宣传业务。
11、积极发展公共关系,做好外来业务联系人员的接待工作和产品销售点的上访工作。
12、做好销售和售后服务方面的来信、来电、上访接待处理和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并接受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和检查。
13、对本经营部的资产安全负责,对造成集团公司授予管辖的资产流失、经济损失承担经济责任。
14、接受集团公司及营销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资管理制度
一、工资管理
1、经营部的人员除经营部经理、集团公司派出人员的工资按公司驻外人员工资标准计发外,其他人员的工资按本制度所规定的标准和计发方法进行核算,由经理审批,于每月15日前发放。
2、经营部人员的工资结构形式:基本工资+效益浮动工资+学历补贴。其中,基本工资包括各项工作性补贴(指粮、煤、物价、副食、水电等补贴)。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按各岗位职务高低、职责大小、技术水平、熟练程度及劳动强度等因素,分7个级别17个档次作为执行标准。一般情况下,职工进经营部第一年均按所担任工种(岗位)起点级执行,工作满一年后经经营部考核,经理批准,可上调一级执行。此后员工工资调级由经营部经理提出意见,集团公司主管营销副总裁审批执行。
(2)效益浮动工资:由经营部在集团公司规定标准控制范围内自行考核分配。
(3)学历补贴: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经集团公司确认后,按如下标准发放学历补贴:本科毕业生30元/月,大专毕业生20元/月,中专毕业生10元/月。
3、工资计发方法。
(1)基本工资:分月薪和日薪两种形式。
月薪:凡属经营部编制范围内正式录用的员工,采用月薪计酬办法。凡请病、事假每月超过1天者,其超出天数按下列标准计发:
A、1个月以下病假
日工资=工资日值×70%
B 、1个月~6个月病假
日工资=工资日值×60%
C、6个月以上病假
日工资=工资日值×50%
D、当月事假大于2天(含2天)
日工资=月基本工资×(出勤天数+1)÷24
E、整月事假者,不发基本工资。
凡按国家规定可享受的薪假期,包括法定假、探亲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假等,经确认后,其假期基本工资照发。
因工作需要,经营部经理同意(或指令)在规定公休、节假日进行工作的,可作加班处理。其加班时间可给予补休。如确实无法安排补休的,经经理批准,可按规定计算加班工资。平时加特殊情况加班,由经营部经理酌情处理。
日薪:凡属临时聘用或试用人员,其工资待遇采用日薪办法处理。
日薪标准以各岗位月基本工资起点标准除以24来确定。
日薪人员属临时性聘用 人员,不享受学历补贴,也不享受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有薪假期。
病假日工资=本岗位日薪标准×60%
病假超过3个月者,应解除临时性聘用合约或合约期满不再续约。
因工作需要,经经营部经理同意(或指令)在规定的休息时间地行工作的,先抵消其事假天数,其工作日加上可计发工资的假期天数大于当月满勤天数时,可计发加班工资。
平日加班工资=本岗位日薪标准×150%×加班天数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本岗位日薪标准×200%×法定节假日加班天数
(2)效益浮动工资的计发,由经营部经理按照不高于人均一定数额的水平自行考核发放。
(3)学历补贴的计发:学历补贴从被确认后第二个月开始计发,当月在经营部工作不满20天者,按补贴标准的50%计发;工作满20天以上的,按100%计发。
4、年终根据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计发第13个月工资(年终奖),年终奖按业绩考核结果及发放通知执行。
二、职工福利管理规定
1、医疗费的提取及管理。
(1)医疗费用按当地员工每月实发基本工资额的8%提取,设立医疗基金专账,由经营部统筹掌握使用。
(2)员工治病需自付10%医药费、治疗费,凭指定医疗单和药费单报销90%。
(3)当地未实行社会医疗统筹保险或未参加当地社会医疗统筹保险的,不执行按月标准工资计提8%医疗保险的规定;实际发生的员工医疗费在按工资总额5%计提的职工福利费中支出。
2、养老基金的提取及管理。
(1)养老基金按当地员工每月实发基本工资额 的20%提取,并同时向员工个人征收基本工资额3%的养老保险金,一起向当地社会保险公司缴纳。
(2)当地员工的连续工龄计算、员工辞职后交纳的保险金如何退还以及享受退休金制度等问题,统一由当地劳动局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3)经营部需设立明细台账,加强与当地劳动局保险公司联络和监督,以使所缴纳养老基金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所提取比率随当政府的规定调整而变动)。
3、失业保险金的提取及管理。员工失业保险金按当地员工每月实发基本工资额 的1%提取,其管理和使用由当地劳动局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4、住房补贴按当地政府房改政策规定待定。
5、职工享受其他政策性福利补贴及临时性困难补助的开支,由经营部按非经营性开支的审批权限审批。
6、生活津贴计发标准。
(1) 交通费。每月按当地公共汽车月卡的标准补贴;无法使用月卡的,按出勤天数每天双程(来回)的公共汽车票标准补贴;因公外出(含市内)的其他交通费用,由经营部领导审批后报销。凡就近安排住宿的人员不发给交通费。
(2)午餐费。按出勤天数每天5元标准补贴。
(3)卫生费。每月按5元标准补贴。
(4)清凉费。按当地政府规定享受年份,每人每月按30元标准补贴。
(5)取暖费。按当地政府规定享受月份,每人每月按30元标准补贴;当地另有特殊规定的,由经营部按应享受取暖费每月每人平均不超过30元标准统筹安排解决。
(6)几个大节日,可按规定标准核发实物或现金。
三、其他问题的处理办法
1、经营部人员岗位发生变换时,如属上半月变换岗位的,其工资从月起按新岗位的基本工资标准执行;如属下半月变换岗位,则从次月按新岗位的基本工资标准执行。个别岗位如需要实行试用考察的,则按新岗位工资起点工资低一级的标准执行。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6个月,具体由经营部经理根据各工种技术、业务的不同要求确定,个别试用人员表现突出的,可适当缩短试用期。
2、新调入经营部的员工,原则上报到工作之日起计发工资;员工调离经营部时,其工资原则上发至离开经营部之日止,如有特殊情况,由经营部经理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集团公司劳动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3、对于同一岗位的人员,根据其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以及工作表现给予不同的基本工资标准。
4、经营部必须有专人负责考勤登记,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的,每2次按缺勤半天处理;一个季度内无故旷工2次的,停发季度效益浮动工资,并给予行政处分;一次连续旷工2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天的,则予以除名。
5、因违纪或职造成经营部财产损失或影响集团公司信誉而被处分人员的工资计发,按领导所批示的具体意见执行。
6、经营部所有人员的原有级别工资情况存入个人档案,为今后调离经营部时其工资关系迁出的凭据。今后如遇国家、省、市、地区有关政策给予职工调资时,经营部将按政策规定进行调资工作,并存入个人档案,但不影响经营部工资标准的执行。
7、经营部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的发放标准和办法由集团公司与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协定,并按当地中外合资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8、经营部必须按规定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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