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新出台的政策汇总
7月1日起,又将有一大波全国性金融类、生活类或地区性新政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包括备受关注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7月新出台的政策汇总,希望你们喜欢!
7月新出台政策:金融篇
投资者适当性办法实施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7月1日起实施,投资者将被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两类。详情细则请点击券商中国报道《实施细则落地!7月1日后,买股买基买债买期货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出齐,速来评估你的风险承受力》。
也就是说,7月1日起,买股买基买债买期货,需要进行风险测试,将要如实填写《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能的评估问卷》,你要签署《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告知书》、还要签署《适当性匹配及投资者确认书》、《产品或服务风险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我们的投资生活,将受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保护。
非居民个人账户将受金融机构调查
《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7月1日起实施,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尽职调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余额超过100万美元的“有钱账户”将率先被调查)。
《办法》规定,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不论金额大小,个人和企业的境外金融账户信息将被清楚掌握。被调查统计的个人资产信息,不仅仅包括银行存款,还将包括股票、债券、基金、保险等。
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减至三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正式实施,原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适用13%税率的全部降至11%,涉及农产品、天然气、食用盐、图书等23类产品。
同时,对按照17%税率征税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暂免征收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
财税〔2017〕52号规定,2017年7月1日起,免征银行业监管费(包括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包括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免征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银监会和保监会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仍由中央预算安排资金予以保障。
外汇新规实施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7月1日起实施,主要是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加强监管,要求金融机构按照规定上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7月1日起,个人每天只能换等额5万人民币的美元和其他外币,按照当前汇率约为7100美元,超过额度要申报。跨境汇款1万美元及等值外币都需要向上申报,5万美金分5次在不同单日汇出。个人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需提交大额交易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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