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对照表(4)
你该知道的民法总则 民法总则为你而立(点击进入↓↓↓)
2017民法总则即将施行 你的一生可能这样走过
未出生:
他(她)的继承权就受到了法律的保护。
《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一出生:
他(她)就与父母、兄弟姐妹、爷爷奶奶等产生亲属关系。虽然他(她)还不能独立保护自己的权益,但已进入民法总则保护的网络。不论身处何境,在民法总则这个保护网中,他(她)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民法总则》第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未成年期间
1、如果父母尽不到应有责任,法律会主持公道,必要时甚至会撤销其父母的监护资格,并指定新的监护人。
《民法总则》第36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2、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后仍可追究侵害方责任,要求其给予民事赔偿。
《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8周岁时
他(她)有权独立进行一些民事法律行为了,可以用零花钱买零食,也可以与班上同学交换价值差不多的玩具,这时他(她)其实是在订立合同,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8周岁后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她)可能订立越来越多、越来越重要、金额越来越大的合同。他(她)或会在上学之余参加一些私立的兴趣培训班或者进入私立学校读书,这样就将发生以他(她)为主体的合同,由此产生更多权利、义务。
他(她)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关爱、教育和保护下成长。如果上学期间有了发明创造,根据民法总则,也是受到承认和保护的。
16周岁时
如果他(她)靠自己工作,有能力养活自己了,那么恭喜他(她),成年了!
《民法总则》第十八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8周岁时
他(她)已成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他(她)可以独立工作,对劳动得来的收入拥有所有权,这将极大地激发他(她)创造财富的热情。
《民法总则》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18周岁后
1、他(她)结婚(男:22周岁,女:20周岁)、生子,由此产生新的亲属关系。他(她)与家人一起奋斗,追求幸福的生活。
2、期间也可能会遇到一些大大小小的烦恼,比如婚姻中出现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朋友借钱三年不还,个人照片被滥用,楼上住户的空调往家里滴水……这些问题如何解决,都可以在民法总则中找到原则依据。
3、如果他(她)选择创业,个体工商户也是民事主体,这在民法总则中得到延续巩固。
4、如果他(她)生活在农村,是某个村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能安心从事经营生产。现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民法总则赋予法人资格。以前面临的合同订立、财产处置等难题,解决起来有了法律依据。他(她)可以受集体委托,到银行以集体的名义开设账户,为集体的生产经营提供更大方便,大家的生产增收将有更多法律保障。
(这一变化凝结着中国立法者的心血和智慧。他们根据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情况,经过多次审议,调整了法人分类,在“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之外专门设立“特别法人”。这是中国法人制度的一大特色。)
不论他(她)从事何种民事活动,都要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是民法总则新设立的基本原则。
5、21世纪是互联网时代。他(她)可以享受高科技带来的便利,网络虚拟财产也会受到保护。
《民法总则》第115条规定: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6、互联网时代,他(她)的个人信息也受到了法律的保护!
《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7、见义勇为历来为中国文化所倡导,民法总则对此也予以鼓励。比如,如果他(她)在救人时受到损害,可以得到补偿。
《民法总则》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老年后
儿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近亲属、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等也可提供帮助、进行监护。
他(她)将在监护人的陪伴下度过晚年、有尊严地走完一生。留下的财产,将在法律的保护下按照其生前意愿得到妥善处理,哪怕继承者或接受者目前仍是个母亲腹中的胎儿。
两个特殊的规定: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1、他(她)突然消失不见了,满了两年,可以宣告他(她)失踪,财产由财产代管人代管!
《民法总则》第40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41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42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2、他(她)失踪满四年,依旧没有音讯,可以申请宣告他(她)死亡。配偶可以再婚,财产可以进行继承分割!
《民法总则》第51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52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点击下页进入民法通则到民法总则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