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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蒙古老年人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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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政策的完善是一个国家强大的表现。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内蒙古老年人补贴政策 ,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内蒙古老年人补贴政策如下

  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实施的一项为民办实事工程,也是一项惠民工程和暖心工程。2015年初,自治区推动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将80岁以上的城乡低保老人纳入高龄津贴补助范围,进一步扩大了高龄津贴的覆盖面。当年,全区共有38.3万名老年人享受到了高龄津贴,共计发放高龄津贴4.6亿元。

  2015年,全区共有37.3万名老年人应享受高龄津贴,共需资金4.5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配套2.5亿元。为确保高龄津贴按时足额发放,自治区老龄办提前行动,于今年5月将自治区本级承担的补助资金分两批次下拨各盟市。

  全区各地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老龄津贴发放工作,让高龄老人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阿拉善盟将“高龄津贴”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抓, 认真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及时制定了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加强对高龄津贴申报及发放工作的督查管理,通过一卡通形式对高龄津贴进行社会化发放。额济纳旗、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还根据实际提高了补助标准,扩大了发放范围。现在,凡具有阿拉善盟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享受到了政府给予的高龄津贴。

  2015年,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实现了78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全覆盖。该旗实行高龄津贴普惠制,为78到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90到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600元。2015年,全旗通过“一卡通”发放津贴610万元,惠及78周岁以上高龄老人5045人。

  为进一步落实高龄津贴这项民生政策,更好地发挥其成效,该旗积极采取3项措施规范发放资金。一是及时、足额、依规发放,做到高龄津贴不漏发;二是加强发放对象注销、退出管理,做到高龄津贴不超发;三是建立常态化信息核查制度,做到高龄津贴不错发。该旗还建立了高龄老人信息数据库,完善了社区居委会(嘎查村委会)、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老龄办三级档案管理,使高龄津贴人员信息管理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2015年,赤峰市翁牛特旗共有8702名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需要资金1044.24万元。该旗通过自治区下拨70%,市财政匹配6%,旗财政匹配24%的资金筹资渠道,对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实行高龄津贴普惠发放,其中80周岁到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他们将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的信息录入“一卡通”信息,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批由银行将津贴打入老年人的银行卡中。截至目前,该旗已拨付各乡镇522.12万元,完成了上半年的高龄津贴发放工作,下半年的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正在进行中。

  扩展阅读

  民政部要求,未出台相关补贴政策的地区,要尽快出台政策。已出台相关补贴政策的地区,要做好老年人评估工作,逐步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覆盖范围。

  福建省80岁以上低保老人每人每月100元

  根据我省2015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和2015年发布的《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从2015年1月起,我省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100元高龄补贴。

  此外,根据意见,全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享受高龄津贴待遇。百岁及以上老年人长寿营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老年节期间,省政府为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慰问金,每人每年1000元。

  除了高龄津贴,我省还规定,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先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提供1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应为老年人提供票价优惠,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有条件的地方,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并逐步覆盖全体老年人。

  福建出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政

  近日,福建省出台《“十三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短板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的通知》,以解决不断增长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与当前供给能力不足的矛盾。

  《实施方案》提出这些目标

  2016年要实现:

  1每个县(市、区)引进或培育至少1家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落地服务,建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2全省新增1万名养老服务人员,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100%,为老年人服务的志愿者达5万人。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开展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7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4全省新增养老床位1万张左右,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含居家养老服务站)100个、农村幸福院300所。

  到2020年要实现:

  1原则上,每个社区对接1个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290%以上城镇社区建立符合标准的养老服务设施,60%以上农村社区建有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3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60%城镇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有适合老年人的康复场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65%以上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所有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4新增养老床位6万张左右。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福建的老年人生活会越来越幸福。

  高龄津贴:各省标准各不相同

  记者从民政部获悉,北京、天津、河北等26个省份建立高龄津贴制度,补贴对象大多数是80岁以上的本地户籍老人。其中,贵州、西藏、海南等省份出台政策最早,均在2005年、2006年出台相关政策。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在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情况的通报》显示,在26个省份中,天津给予该市百岁老人的津贴额度最高。按照规定,具有天津本市户籍、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浙江省出台政策较早,津贴标准也较低,该省在2011年制定相关标准,规定对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同时,每月给予不低于30元的高龄津贴。

  另外,多数省份对100岁以上的老人都给予每月100元以上的高龄津贴。宁夏规定,90周岁以上城乡高龄津贴标准每人每月450元;其次是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山东、海南、陕西,均规定给予100岁以上老人每月300元的津贴或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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