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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保补缴有什么政策最新

晓敏分享

  广州的社保也是可以办理补缴的,但是现在有什么是关于广州社保的补缴政策呢?广州社保有什么最新的政策?小编为你带来了“广州社保补缴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广州社保补缴新政策解读

  接近或达到退休年龄的朋友,但是还没有交够的朋友就很关心养老金待遇是否可以享受的问题。

  对于很多养老保险社保不够的朋友,就会更多关注如何快点退休,社保如何买满15年,延迟退休方面政策和动向如何,社保补缴方面的新闻就会更留意查看。

  虽然早期人们都不太注重社保,但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往往就会想尽一切申请退休。如果社保还差几年,那唯一较快的方法就是补交社保。因为通过补缴你所欠的社保年限,就可以马上申请退休。那怎样补缴养老保险费呢?退休后怎样补缴社保,外地人在广州补缴社保可以吗?

  其实社保是可以补缴回几年前的,甚至可以补回十几年前的社保,申请通过后你马上拿到退休金。

  现行社保基本政策知识:

  社保在我国的发展过程简单来说,1986年以前是没有社保,1986年开始国营企业有社保(早期国有职工或早期合同工社保),1992年推广到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1998年推广到全国各个行业。2006年党的十六大六中全会提出在2020前,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宏伟战略体系”的宏伟战略目标。2009年以来,国家实行“全民社保”战略,影响全民社保推行的“转移接续”问题慢慢得到解决,人人可以参加社保享受医疗已经成为现实。

  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同时社保参保年限达15年。

  所以社保政策是一步步完善并逐发展起来。国家为了解早期的问题,在养老保险补缴规定中建立起一整套补缴的程序,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广州社保补缴流程

  申请条件

  1、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与补缴个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3、省直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等原因,导至社保欠缴的,可申请社保补缴。

  社保补缴说明

  一、如果在补缴期间有任职单位,您可通过单位进行补缴。

  对企业应参保未参保的,企业应提供当时的人员名册,为未参保的人员进行补缴。补缴要按照当时单位和个人应当参保的险种进行补缴,并计缴相应的利息。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补缴单位的单位成立时间。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对应险种的险种开始时间。

  广州社保补缴需提交的资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2、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3、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

  4、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建议缴费单位经办人可联系所属区主管地税机关进一步咨询了解具体补缴手续。

  二、以灵活就业方式的人员如已经参保但欠费的,可以按规定补缴,但是对于未在企业任职且未按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人员,不存在应参保未参保的补缴。

  【案例】

  问:达到了退休年限但社保还没缴够年限怎么办?什么情况才可办理一次性补缴?

  答:达到了退休年限,但社保还没缴够年限可选择继续延长缴费,直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但省内异地户籍和省外异地户籍参保人所需符合的条件有所不相同。本省非广州户籍的,最后参保地为广州且在广州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可在广州继续缴费。

  而省外异地户籍的超龄继续缴费条件,则首先得确定待遇领取地是否在广州。确定待遇领取地为广州的,可在广州继续缴费。其中,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前)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月继续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申请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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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旬老人错过了补交养老金

  市民来电:近日,濮院镇居民沈女士打进市长热线反映,家中83岁高龄的父亲一直以来没有退休工资,听说最近有政策可以为老人买养老金,但当她去社区为父亲办理的时候,却被告知已经过了参保时间。如今,家中老父亲为不能参保情绪很激动,埋怨社区工作人员没有及早通知他。

  记者核实:沈女士介绍,这次不能参保是她父亲第二次与养老金擦肩而过,因此老人内心特别耿耿于怀。原来,23年前,老人从一家镇办合作企业退休,当时正值企业解散,劳保所也还未成立,他第一次错过了购买养老保险的时机。这次,当老人从亲戚处得知退休人员可以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的时候已经是今年6月初了,社区工作人员告知其缴费工作已于5月31日结束,老人再次与养老金失之交臂。

  沈女士表示,作为子女,他们有能力并且一直承担着赡养父亲的义务,即使没有这个养老金,他们也能保证老人的晚年生活,但是老人自己却一直不能释怀。这次的缴费政策中有一项规定,老人的年龄每大一岁,缴费标准会相应降低,按照老人现在的情况,只要一次性缴纳3万元左右,以后就能享受到每月1000多元的养老金。“父亲虽然年岁大了,但他看到身边许多差不多年纪的老人都买了养老保险,以后能拿到一笔固定的收入,因此他也希望能有自己的退休金,心里会觉得安心和踏实。”沈女士说。

  相关部门表示:此次养老金补交工作从去年就已经开展,为何老人到现在才知道?记者向老人所在的梅园社区咨询。社区主任倪丽秋告诉记者,当时社区工作人员已经电话通知了他的大女儿,大女儿、大女婿也都回桐乡参了保,而且这项工作在媒体上也有相关通知,消息覆盖面比较广,仅梅园社区就有500多人参保。他们认为导致老人错过这次参保的原因主要还是家庭成员之间没有沟通好。

  随后,记者致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次补交工作由省厅统一安排,截止日期一到就不再办理。

  近日广州市人社局发布通告提醒,参保人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补缴2012年8月至2015年12月未参保缴费的年限,明年将不再受理补缴。

  广州市从2012年8月起实施《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将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农保制度合并,形成了城乡一体化的“城乡居保”制度。2015年年底广州市又修订实施了《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为确保新旧政策的平稳过渡,当时有三类业务设置了过渡期。

  第一类:补缴2012年8月至2015年12月未参保缴费的年限,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2012年出台的原城乡居保办法允许到60岁时补缴未达到规定年限,但新办法则规定,到60岁时如果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一般为15年),则首先要延长缴费,逐月缴费至65岁,到65岁才允许将不足的年限一次性补缴,然后享受养老待遇。

  为解决新旧规定的衔接问题,新办法设置了一年过渡期,对2012年8月至2015年12月(新办法实施当月)未参保缴费的年限,参保人可以在2015年12月前补缴完毕,逾期不再接受补缴。

  第二类:2012年8月至2015年12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的参保人,若有未按最高档缴费的月份,可以一次性提高原缴费标准(个人最高130元/月,集体最高60元/月),并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政府补贴最高可达21600元),提高养老金水平。

  第三类:领取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居民,可以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缴费并领取养老金,缴费享受政府补贴,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退回本人。针对领取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金的参保人,有两个选择:一是按照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继续缴费并领取470元月的养老金,另一个选择是可以转按城乡居保办法的标准一次性缴费15年并享受城乡居保养老金,但需在2015年12月前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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