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税
导语:为付出劳动而取得报酬,应该怎样缴纳个人所得税呢?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是什么?
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1、费用扣除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额减除20%的费用。
2、应纳税额计算
如果纳税人的每次应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应实行加成征税,其应纳税总额应依据相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所得税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表
级数 |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1 |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 20 | 0 |
2 |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案例、赵某于2010年10月外出参加营业性演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60000元。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60000×(1-20%)=48000(元)
该纳税人一次演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按税法规定应实行加成征税。
(2)应纳税额=48000×30%-2000=12400(元)
3、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计算方法
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应当将单位或个人支付给纳税人的不含税支付额(或称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规定计算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款。计算公式为:
(1) 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3360元的:
①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超过3360元的:
①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适用税率表
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21000元以下的部分 | 20 | 0 |
超过21000元~495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超过495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