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义乌出租车改革(3)
义乌的出租车与中国其他许多城市一样,经历过一段相当长的野蛮生长时期。从最早的在火车站揽客的电动三轮车到后来的出租车,所有权问题纷繁复杂。
营运牌照的所有者,既有公司也有个人。498辆运营执照到期的出租车,均属个人牌照。
早期,官方默许这些车辆的运营资格可以转让,这就催生了一个关于出租车牌照的二级市场。历史上标出的最高价格,是一个出租车牌照被炒至65万元。
许多下岗职工或者失地农民,通过转让的方式获得运营资格,再将车转包出去收取月租金。
2000年,郑学民(化名)花费47万元,购入一张已经经过多次倒手的出租车牌照。原本是开翻斗车的郑学民,觉得出租车的好处是开车的收入“当时就能拿到,不像翻斗车只能年底结算”。郑学民并未自己开出租,而是将车转租出去。司机每天交给郑学民400元“班费”,剩下的赚多赚少都是司机自己的。
因为不需要交租车押金,许多司机愿意租这种个人牌照的车来开。
2006年,这批出租车牌照营运权到期,按照规定,应该由政府收回。当时许多花高价购买出租车牌照的车主,成本还未赚回,自然会激烈抵制政府部门的决定。
来自官方的数字显示,这498个出租车牌照,掌握在大约300个人手中。
当时,郑学民和他的同伴们去金华、杭州,甚至北京上访。出于维稳的考虑,义乌改变了直接收回牌照的做法,改而要求这些自有牌照车主必须挂靠某个出租车公司。
当时约定的是一种极为简单的名义上的挂靠关系,车算是公司的,车标与车身喷涂也是公司的,但是公司将该车辆承包给被称为“约定承包人”的原车主自主经营。也就是说,原车主可以自己开车,也可以继续租给他人。车主只需要每月给公司缴纳几百元的管理费,剩下的就只是自负盈亏。
这个约定承包合同期限被设定为8年。2015年1月31日,合同到期,各公司都不再续签合同,出租车牌照将会无偿收回。于是,郑学民觉得自己“当初上当了”。
运营许可到期之后,郑学民们拥有的出租车不再被允许上路营运,义乌市面上一下子少了差不多500辆出租车,黑车抬头自然不难理解。
“有的黑车司机其实就是原来的出租车司机,出租车不让开了,总不能在家闲着吧。”程明说。
合约到期的车主们继续沿用8年前用过的老办法,去义乌交管局、金华市政府甚至交通部上访,要求续签约定承包合同。
但是,义乌市政府这一次将取消旧有约定承包合同设定为底线,义乌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11月12日专门成立了出租车行业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这部分车主的工作。
郑学民甚至认为,此次出租车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吃掉”他们这498辆出租车。
在此过程中,义乌市政府尽管态度坚决,但是尽量保持身段灵活。政府将原本1月31日到期的合同有效期延长到了5月15日。
而在这期间,义乌市政府又提出新的方案。
5月15日,约定承包合同延长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义乌市政府发布《选择筹组出租车客运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发起人的公告》。公告称,原来6家出租车公司的“约定承包人”,可以“其他发起人”的身份,成为5家新公司的股东。
在这个方案中,每辆车可以折合0.49%的股份,这样一来,新公司的主发起人占股51%,“其他发起人”共占股49%。在10天的认购期内,原“约定承包人”可以任意选择一家新公司认购股份。如果其他发起人合计认购不足49股,剩余股份将由国资的恒风集团认购。
路管局的每个领导都领了任务,上门去做车主的说服工作,副局长吴厚盾总共说服了6个人。说起这份工作,他脸上满是苦笑。
在吴厚盾和同事们的说服后,差不多400辆车完成了签约。不过车主郑学民则将其归因为“那些车主因为有工厂或是有家人在政府部门上班,而不得不接受政府的安排”。
作为从最初拥有出租车牌照营运权的个人,到失去营运权但享有绝大部分收益的“约定承包人”,再到未来享受分红的出租车公司股东,郑学民并不满意。让他更为不满的是,目前还没有一家公司正式能给他们做出承诺,何时能够分红。
郑学民的诉求,是政府要么续签8年前的约定承包人合同,要么以市场价回购他们手中的运营牌照。而在义乌周边的金华或是东阳,出租车牌照的价格现在是接近60万。
无论哪一种方案,在路管局出租车管理科科长龚一昌看来,都是不合理的要求。
郑学民告诉记者,自己已经错过了最后签订入股协议的期限,他的最终选择就是“不签协议,牌照也不要了”。这也是与他一同选择对抗的许多车主的意愿。不过,发表这样“硬气”的话语时,他们眼睛里闪过明显的不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