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纪人的职业发展前景分析
正随着证券市场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证券经纪人已成为最为走俏的行业之一。大家现在最关心的就是证券经纪人 的发展前景,所以下面学习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证券经纪人发展前景的一个分析,希望对你有帮助。
中国证券经纪人制度的历史
从北洋政府开始,农工商部就开始实行经纪人制度,当时参照西方经纪人制度并根据中国当时的状况,制定出相对完善的经纪人体制。随着政府的不断动荡,经纪人制度也经受了诸多考验。1949年后,暂停了证券交易。直到改革开放以后,经纪人重新活跃在中国经济市场。1999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证券法》第137条规定首次明确了法人层面的证券经纪人,但对于广泛地以自然人存在的证券经纪人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2009年4月13日《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对证券经纪人第一次进行了法律上的界定。给予定义:证券经纪人是指接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公司以外的自然人。
在《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施行后,证券经纪人虽然得到法律上的认可,但中国证券经纪人所面临的境况仍然不容乐观。
中国证券经纪人制度存在问题
(一)证券经纪人监管体系不够完善
在证券市场成熟的发达国家,经纪人拥有自己的协会组织,通过市场和同业舆论来调节和引导证券经纪人的经营行为,在证券经纪行业内部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以促进证券经纪业健康有序发展。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证券经纪人的资信评级制度,行业自律管理更无从谈起。相关法律法规等对证券经纪人监管及保障也有待进一步建立,对一些违法违规事件打击力度不够以及证券经纪人缺乏相应退出机制等,使得证券经纪人向制度化法制化道路还很漫长。
(二)券商风险
目前国内许多证券公司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内控机制,公司治理结构差。激励约束机制尚未建立,信息披露不完全,对外提供虚假信息,不能有效化解证券经纪企业经营风险。
虽然《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对于经纪人有了法律上的认可,但缺乏对经纪人的相关保障。券商违约风险日益突出。很多券商为了维系自身利益最大化,往往随意修改公司薪酬政策、削减经纪人提成和提高经纪人考核指标以达到变相降薪变相裁员。券商与证券经纪人存在一定的敌对风险。
(三)行业景气周期影响
经纪人靠天吃饭已久,由于中国金融产品单一,且缺乏“有效”对冲机制。经纪人薪酬浮动较大,往往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一遇到行业景气差时,大量经纪人面临被淘汰出局的命运。
(四)技能单一、对客户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有限
国内大部分证券经纪人的专业技能比较单一,专业水平有限。即不懂营销也不懂证券分析。使得经纪人对客户的影响力和控制力不够,无法体现出经纪人的重要性,造成开发客户能力弱,维护客户能力也弱的双弱局面。
我国现时的证券公司为尽快扩展市场占有份额,每家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都基本雷同。这种全面开发的业务模式,无法体现证券公司的专业特征,也无法体现出证券经纪人的专业特征。受限于证券公司管理,证券经纪人无法向投资者人提供独特的、专业化的中介服务,就无法在市场上树立自己的品牌。这种情况使投资人在市场上是选择哪家证券经纪公司或哪个证券经纪人没有本质区别。许多证券经纪人在进入市场前缺少对市场客户的细分,在开展业务时缺乏准确的市场定位,缺乏对客户的针对性,直接导致经纪业务被变成了代理业务,不能依据自己的专业优势有的放矢,最终连维持基本生存都十分困难。
(五)社会公众对证券经纪人的认知度低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较短,社会对证券经纪人缺乏相应的认知度,部分社会公众甚至对证券经纪人的作用知之甚少,相当多投资者进行投资时仅依靠自己的单打独斗,不知道证券经纪人会给他们设计出最佳的风险管理方案,能帮助他们进行风险控制和规避。由于社会公众不了解证券经纪人的作用,不愿意通过证券经纪人进行咨询,当然谈不上产生对证券经纪人的迫切需求,这就使得证券经纪人很难进行展业工作。
(六)经纪人制度的具体运作方式较不规范,呈现多样性
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证券经纪人相对来说又是一种较新的事物,对于证券经纪人尚无统一行为规范。这就使得各家证券公司在经纪人制度的具体实施中采取了不同形式,甚至在同一证券公司不同营业部也不尽相同。具体而言,这些差别主要体现在:经纪人与券商是否为隶属关系;经纪人是否享受或部分享受原有工资福利待遇;经纪人佣金提成比例的高低;券商对经纪人的业务支持程度;经纪人之间是否存在分工与协作等几个方面。
(七)证券经纪人缺乏证券公司有效的业务支持,主要依靠自身力量发展
证券经纪人制度的实施是一项综合工程,不是只需要一批经纪人与一个分配制度;更需要证券公司从交易支持、专业培训到信息咨询等多方面的支持与配合,以为证券经纪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目前很多证券公司对经纪人制度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偏差,认为只要实行经纪人制度就一定会促进经纪业务的增长与发展,而对证券经纪人缺乏有效的业务支持与必要的管理。从而使得证券经纪人只能依靠自身力量开展业务,在客户基础相对薄弱与普遍业务素质较低的情况下发展就极为困难与不均衡。这就使得证券经纪人与券商存在离心倾向,客观上导致了包括全权代客理财在内的一些违规行为的发生。
完善我国证券经纪人制度的措施
(一)建立证券经纪人注册管理制度和信用档案
为加强证券经纪人管理,提高证券经纪人业务行为的规范性,应当建立证券经纪人注册管理制度,由证券业协会建立证券经纪人职业档案,对证券经纪人进行注册管理。
(二)建立证券经纪人规范管理的保障机制,维护证券市场稳定
在对证券经纪人进行规范管理的同时,必将打破证券市场现有状态,使证券经纪人和证券公司承担更多的义务。要做好新制度与原有市场状况的衔接和过渡,消除新制度施行可能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就应当适当采取“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增加管理制度的灵活性。一方面,对各证券公司新聘用证券经纪人的资格、管理方式进行严格要求;另一方面,在允许证券公司和证券经纪人对聘用关系存续与否进行双向自愿选择的基础上,给予不具备相应资格的证券经纪人一定的过渡期,鼓励其取得相应资格,维护市场稳定。
(三)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业协会应当承担更多的监管、管理责任
证券监管部门和追求将协会应该对整个市场证券经纪人动态进行紧密关注,树立综合监管理念,通过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相互竞争关系建立起相互监督体制,防止违规聘用证券经纪人的行为,特别是无证券经纪人资格的证券经纪人挂靠其他证券经纪人名下从事证券营销活动。
(四)增加投资者的知情权
证券经纪人薪酬激励机制并不能完全保证证券经纪人与客户利益的一致性。为防止证券经纪人以不正当手段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交易,证券公司应当对证券经纪人客户进行业务、风险方面的书面提示,使相关客户了解证券经纪人行为权限,知悉自身、证券经纪人、证券公司三者间利益关系;同时,证券公司要建立证券经纪人客户回访机制,定期对证券经纪人客户进行回访,增强证券经纪人业务的合规性监督。
(五)加强证券公司与证券经纪人的分工与合作
(1)明确定位与分工。证券公司应定位在交易支持、专业培训到信息咨询等多方面,并以此来支持与配合证券经纪人;而将展业等逐步由证券经纪人逐步取代。
证券经纪人应准确定位于有专长、有特色的专业技术服务,加强新业务的拓展,尤其在为客户提供合理财富管理方面。在专业化分工的业务流程中,证券经纪人承担前端的客户开发、理财方案制作和平时的日常服务损等。在市场开发中,证券经纪人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采用市场导向型的开发模式,力争在传统中求创新,充分尊重并理解客户需求,提供量身定做的个性化服务。
证券公司与证券经纪人通过准确的市场定位与合理的专业分工,两者形成一种既联系紧密又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关系。证券公司与证券经纪人两者良性互动,共同推动证券市场的繁荣。
(2)信息技术与资源共享。加强证券经纪人与证券公司的合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证券产业发展水平。证券公司应该适当考虑开放电子信息平台权限,让经纪人主动参与到客户的维护当中去。
(六)建立合理的佣金支付体系
通过证券法规或者由证券行业协会牵头建立证券经纪佣金支付制度,根据证券经纪人的能力以及其提供经纪服务的种类、质量和数量给予合理的佣金,保障证券经纪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佣金协定市场化,券商违规管控化。
(七)建立证券经纪人的资信评级制度
建立证券经纪人资信评级制度,对完善证券经纪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可以消除证券市场买卖双方因证券经纪人加入后,信息不对称的风险,保证证券公司通过经纪人获得真实的信息,投资人也可以找到值得信赖的证券经纪人。另一方面,有利于强化证券经纪人对自身信誉的培育,使信誉不好的证券经纪人被自动淘汰。对证券经纪人的信用评级,可由社会上权威的资信评估机构作为评估主体,也可以由证券协会或者未来可能存在的证券经纪人协会来做。评估的客体包括证券经纪人的素质、专业技术能力等。
(八)组建证券经纪人行业自律组织
我国在北洋政府就开始利用证券经纪人公会来负责证券经纪人的从业资格审查、日常行为规范的监督等。世界各国也都十分注重运用行业自律组织来实现对证券经纪人的监管。行业自律组织作为政府监管部门的补充,可以通过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对证券经纪人的资格、信誉、服务、财务等方面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并引入信用评级制度来引导和规范行业的发展,在维持行业水准和信誉等方面充分发挥自律作用。建议在国内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证券经纪人协会,监督执行行业规范和准则,维护行业共同利益和市场竞争规则,约束成员的市场行为,维护共同生存和发展的市场环境和秩序,并对会员遇到的法律、财务等方面的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
(九)大力培养证券经纪专业人才
证券行业对人才的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不但要熟悉证券市场和法律环境,还要了解各项证券产品的交易制度、投资技巧,更要擅长营销技巧。一是加强基础教育,做好人才储备,在高等院校开设证券经纪专业。二是培养和提高我国证券经纪人职业素质。抓紧完善证券经纪资格考试体系,加强经纪人的资格管理,提升资格证书获得者的整体素质。三是加强证券经纪行业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此外,证券公司还可以从通过证券经纪人资格考试的人员中筛选出一些具有实力的人加以重点培养,甚至可以从中挑选一些优秀者派往国外证券公司去接受培训,在较短时间内迅速提高专业技能以满足中国证券经纪业发展壮大的需要。
(十)加强宣传,扩大证券经纪人的影响力
大力宣传证券经纪人在促进我国证券事业发展、促进我国经济与国际接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目前,鉴于我国的国民理财意识还不高,证券经纪市场处于发展初期,证券经纪人的执业特点及意义并没有被社会各阶层真正理解,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差,加上证券公司对证券经纪人的认可程度低,证券监管部门应在适当的场合为证券经纪人正名,明确肯定证券经纪人的正面作用。要让各个阶层的真正认识并接受证券经纪人,然后享受证券经纪人提供的优质服务。为此,需要证券经纪人加强在大众媒体上宣传,让社会公众知晓证券经纪人的含义、性质,以及主要的经营范围,明白证券经纪人在帮助广大客户取得理财收益上的各种优势。
(十一)完善内控机制。证券经纪机构要有严格的内部管理和执业规范,这既是机构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
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是为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证券的内部控制是一种自律、自理行为,是证券经纪制度能有效执行的保证,也是证券公司自身发展的要求。通过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可以有效化解证券经营风险,最大限度的保证证券经营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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