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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证券投资分析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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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投资行为作为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随着证券投资的发展,高校在大学生教学中开设了证券投资这一课程。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证券投资论文,供大家参考。

  大学生证券投资论文篇一:《试谈证券投资学课程启发式教学》

  摘要:作为高校经管类专业的核心课程,证券投资学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实践性。传统教学方法不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很难培养出符合现代社会需要的综合型人才,因此,在证券投资学课程中引入启发式教学法是十分必要的。启发式教学中三种常见的教学模式在证券投资学课程中都有具体应用。

  关键词:启发式教学;证券投资学;课程

  证券投资学是高校财务学、金融学等专业的核心课程,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该课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应用性,要求学生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能够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社会实践中。由于高校学生缺乏相关的工作经历,传统的教学方法无法有效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出来的人才也不能满足社会的现实需求,因此,在利用传统教学方法讲授基础理论的同时,应该引入启发式教学模式。

  1启发式教学的内涵

  启发式教学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通过一定的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与学生之间的互动,调动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和掌握知识,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类教学方法[1-2]。启发式教学法并不局限于某种具体的教学方法,其实质为一种适用于众多学科的普适教学指导思想[3]。由于该种指导思想具有其他教育方法不可替代的优势,因而受到众多教育理论学家和教学实践工作者的推崇。首先,启发式教学提倡问题式教学,教师不但要根据课程进展循序渐进地提出问题,引发学生思考,而且要鼓励学生主动提出问题、思考问题并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这种以问题为导向的教学方式有助于锻炼学生勤于思考、敢于提问、勇于探索的能力。其次,启发式教学指出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应该以学生为中心开展教学过程,引导学生在已有的知识储备基础上拓展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探究事物发展的本质,这种教育理念否定了传统教育中以教师为主体的教学模式,有利于帮助学生逐步摆脱对教师的依赖心理,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和独挡一面的能力[4]。最后,启发式教学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学的目的不仅仅是学习课本知识,更重要的是培育学生的独立思维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探索事物本质的能力等综合素养,通过这种教学方法培养出来的综合型人才更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更能体现教育的本质特征。

  2启发式教学在证券投资学课程中运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必要性。从学习主体看,证券投资学课程的学习需要具备一定的财务、会计或金融学基础知识,因此开设对象主要是大三或大四学生,针对这类学生,教育的目的不仅是传授知识,而且要教授学生如何运用知识和创新知识,将知识内化为学生的能力。启发式教学改变传统的“教授与接受”的单向模式,采取与学生交流的双向互动模式,运用恰当的激励机制,去关注和启发学生,让学生养成自我学习、独立思考的习惯,将自身所学的知识转化为创造力,也就是说运用启发式的教学方法可达到“授之以渔”的教学目的[5]。从课程特点来看,证券投资学是一门专业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高校学生由于缺乏相关的工作经验,对课程中专业术语的理解难度较大,加之证券投资与我们的日常生活联系不是很紧密,导致学生的学习兴趣不强等问题。启发式教学就可以通过引入案例并设计以问题为导向的教学过程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在师生之间的互动中教师引导学生逐步理解证券投资的概念和原理,加深他们对于实践操作的理解,进而提升教学效果。因此,无论基于学习主体还是课程特点的角度,启发式教学方式对于证券投资学课程都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培养创新型投资人才的现实需要。可行性。由于启发式教学主要采用教思路、教方法、启思维的模式,因此启发式教学的实施对象应该是具有一定思考能力并对专业基础知识有一定了解的成年人。证券投资学课程的学习主体是高年级的大学生,这类学生具备接受启发式教育的必备条件,他们所拥有的专业知识储备和独立思考能力为启发式教学在证券投资学课程中的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具体而言,启发式教学可分以下几个步骤展开:首先,在课前,教师需精心备课,抓住难以理解并适于拓展的知识点,比如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针对这些内容提出难易适度且具启发性的问题、编写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教学案例、设计情景模拟衍生品市场上产品交易等,为实施启发式教学做好充足准备;其次,在课堂上通过案例引出准备讲解的内容,让学生了解该知识点在实践中的运用,激起他们学习知识的欲望,接着可以抛出问题供学生思考和讨论,通过逐步引导、层层解析的方式启迪学生的思维,不仅让学生了解了知识点的表面含义,还启发他们探索知识点背后蕴含的事物发展的本质规律;最后,在课后教师应该鼓励学生阅读更多的资料,拓展学生的知识面,从纵向的深度和横向的广度两方面引导学生的学习,从而达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效果,促使其今后不断成长,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3启发式教学在证券投资学课程中的具体应用

  启发式教学的方法包括问题导向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课堂讨论法、情景模拟法、实验教学法和课程实习法等,在实践中被证券投资学教师运用最多的方法有三种:问题导向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和课堂讨论法。

  3.1问题导向教学法

  问题导向教学法是教师针对课程内容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学生在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加深对相关知识点的理解[6]。对该种教学方法而言,课程知识内隐于问题中,问题的提出是教学过程的开始,问题的解决即是教学的终结,整个课堂教学围绕问题展开。例如在金融衍生品这一章讲过期货以后,需要讲解期权时,可以由浅入深设置如下几个问题:1)企业为了控制未来商品价格变动的风险,可以选择哪些金融衍生工具?2)期权的主要作用是什么?3)对于期权的买方和卖方分别有怎样的风险特征?4)期权到期时的结算方式有哪些?5)怎样区分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6)期权与期货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这些问题循序渐进、层层深入,不仅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还能锻炼他们深入分析问题的能力,实现掌握知识和提升能力的双重教学目标。问题导向教学法的关键是设置问题,问题的设置应该注意以下两点:一是适度性原则。问题应该难易适中,设置一些学生尚不能理解但通过分析和思考之后有可能得到解决的问题最能激发学生的兴趣。二是循序渐进的原则。问题的提出应根据人类认知的规律遵循从易到难、从具体到抽象的原则,逐层深入地提出问题,这样有助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3.2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方法,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对案例进行分析和研究,进而掌握相关的知识和理论。案例教学法帮助学生感知所学理论知识与现实情境的联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锻炼他们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例如,讲到期货合约的风险对冲、投机和套利三大功能时,我们可以设置如下几个案例帮助学生辨析三者的区别:(1)A企业1年之后需要购买大豆作为生产食用油的原材料,其担心未来市场上大豆的价格会上涨,为了控制大豆价格上涨的风险,A企业在期货市场上与D签订了一份期货合约,该合约规定,A企业按照事先商定的价格从D处购买大豆,交货时间为1年之后。(2)B投资者预计1年后大豆价格会上涨,为了利用大豆未来真实价格与现在远期价格之间的差额获利,B在期货市场上与E签订了一份期货合约,该合约规定,B按照事先商定的价格从E处购买大豆,交货时间为1年之后。(3)期货市场上不同时期的大豆远期价格存在较大差异,6月份的大豆远期价格远低于12月份的大豆远期价格,C投资者为了利用大豆不同交割期之间的远期价格差距进行套利,在期货市场上同时签订购买6月份大豆的期货合约和卖出12月份大豆的期货合约。提出问题:这三个案例分别属于期货合约的哪一种功能?风险对冲、投机和套利三类投资者在期货合约签订前后的风险特征分别是什么?根据风险与收益对等的原则,哪一类投资者获得的收益可能是最高的?通过案例的呈现,展示了三类投资者在期货市场上的不同交易行为,让学生对真实的期货市场有了更感性的认识,增添了学习枯燥理论知识的乐趣,激发了学习的积极主动性。在编写案例时,教师应对真实场景加以改编和调整,让学生能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现实生活中,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3.3课堂讨论法

  课堂讨论法是学生在教师的组织下,就教材中的基础理论或主要疑难问题,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分小组共同讨论并最终形成小组报告的教学组织形式。课堂讨论法不仅能锻炼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还可以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加强他们的团队协作意识。例如,在讲到债券和股票两种投资工具时,可以将学生分成几个小组并设置如下几个主题供学生讨论:债券和股票的区别、债券和股票的发行和上市条件、投资者在债券和股票之间进行决策时可能考虑的因素。通过这几个问题的讨论,让学生对债券和股票的概念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同时也使学生感受到身边的每一位同学都有可能成为自己的老师,培养多想、多问、多学的好习惯。课堂讨论法应用时需注意讨论的议题应具有一定的弹性,议题的设置应尽可能给学生留下自由发挥的空间,这样才会起到拓展学生思维的作用。

  4结语

  在证券投资学课程中运用启发式教学方法,可以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提问、案例或讨论等方式启发学生思维,锻炼他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最终达到学以致用的目标。但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课时的限制,传统教学方法具有时间利用高效等优点,仍然是基础理论的基本教学方法。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该根据不同章节的难易程度,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如此才能实现最优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刘江军.启发式教学在人力资源管理教学中的应用[J].经营管理者,2015(7)中:373-374.

  [2]孙晶,王丹.试析中国启发式教育思想的历史渊源[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16-119.

  [3]张智霞.启发式教学在高校“基础会计”教学中的应用[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5(1):52-53.

  [4]杨爱华.启发式教育在外语教学中的应用[J].潍坊学院学报,2003(3):116-118.

  [5]万萍.浅谈启发式教育的内涵与教学优势[J].社科纵横(新理论版),2008(23):248-249.

  [6]高振峰.基于问题的启发式教学在《组织行为学》课程中的应用[J].中国校外教育,2014(12):53.

  大学生证券投资论文篇二:《浅谈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创新思考》

  摘要:越来越激烈的佣金价格战使券商的经纪业务陷入困境,单一通道收入模式受到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投资顾问业务能增加客户忠诚度、信任度,提高客户签约率和收入贡献率,从而改善盈利模式,培养券商的经营特色和核心竞争力。但展业环境恶化、人才建设滞后以及收费模式等因素制约了投资顾问业务的发展。互联网金融时代投资顾问业务的突破口在互联网,“互联网+”既大幅降低投资顾问业务成本,还能充分发挥专业,提升服务和效率。券商投资顾问业务可借鉴其他金融机构互联网展业的经验和做法,借助综合金融服务互联网平台或第三方知名互联网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进行分层差别营销,并通过长效培训机制提升投资顾问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关键词:投资顾问业务;互联网金融;困境;综合金融服务

  证券经纪业务经过20多年的粗放高速发展,竞争加剧,利润下滑,市场进入买方市场阶段,坐享佣金的时代已经过去。2010年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券商纷纷进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探索,力图转型创新。2013年中国迎来互联网金融浪潮,券商应如何用互联网思维开展业务,用互联网精神服务客户,在综合金融服务的背景下,以“证券投资顾问”为服务中枢,以理财规划为切入口,为证券公司转型勾勒出一条互联网金融的实践之路呢?

  一、券商传统证券经纪业务面临转型

  证券经纪业务在我国券商业务结构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是券商乃至整个证券行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长期以来,我国证券经纪业务的主要盈利模式是通道收入,即依靠交易所会员资格,为客户代理证券交易收取佣金。高额的垄断通道利润使券商缺乏经营压力和创新动力,导致服务单一和同质化,未形成各自经营特色和核心竞争力,这种模式使收入跟随市场行情荣枯不定,“靠天吃饭”,不可持续。尤其自2003年浮动佣金制的实施、2013年以来互联网金融浪潮的冲击以及2015年证券一人一户”制全面解禁,券商垄断地位不再,投资者拥有更多的选择权,进一步倒逼证券公司降低佣金,压缩盈利空间。目前普遍的万3、万2的佣金价格战已触及经纪业务的盈亏平衡点,甚至危及基层营业部的生存,单一通道性收入模式受到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显示,90%以上证券公司的佣金收入超过了它们业务总收入的50%以上,但2011年以来佣金收入在整体收入中的占比呈现不断降低趋势,2011年为54.6%,2012年为38.9%,2013年为47.7%,2014年为40.3%,2015年上半年行情火爆,但占比也仅为47.9%。为突破发展瓶颈,券商向综合金融服务方向转型,投资顾问、融资融券、资产管理、直接投资等多项新业务越来越多地被券商所重视。其中真正体现证券经纪人核心竞争价值的投资顾问服务,囊括了股票投资咨询服务、资产配置和组合建议、全面的综合理财规划服务[1]。投顾业务以客户为中心,以优质的专业服务取代单纯销售,旨在通过专业投资建议和理财规划等差异化服务,增加客户忠诚度、信任度和粘性,提高客户签约率和收入贡献率,从而改善盈利模式,培养券商的经营特色和核心竞争力[2]。但是从2010年投资顾问业务开展以来,并未取得重大进展。

  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发展困境和突破方向

  事实上,随着个人投资规模不断提高,风险意识增强,尤其融资融券、期权等衍生品,各类主题基金、指数基金、分级基金等证券投资品种的普及化,金融市场逐渐向立体化发展,个人投资者很难有清晰的操作思路。投资者尤其中等以上规模资产的客户不再满足于通道服务,客户需求呈现多元化趋势,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需求会逐渐增加,投资顾问业务本身有很大的发展空间[3]。但展业环境恶化、人才建设滞后以及收费模式等因素制约了投资顾问业务发展。

  (一)投资顾问业务的展业空间有限,使投资顾问业务体验率极低,无法形成有效需求长期以来,对客户而言,券商的价值和功能仅为交易通道,客户不了解也不关注其他业务。电子化交易方式的普及性和便利性使客户与券商及实体营业部关系日益疏远,除了占比率极低的中老年客户,客户一般不去营业部,使投资顾问无法了解客户的需求,不能一对一展开个性化服务,客户也无法体验和认知、认可投资顾问服务的价值。与此同时,券商缺乏利用互联网思维开展业务、用互联网精神服务客户的意识,官网平台建设落后,僵化,体验度差,对大量资金规模中等级以上的线上客户的吸引力和黏性极低,客户投资资讯、咨询方面的需求,更习惯和依赖从同花顺、大智慧等互联网金融网站或新浪财经等门户网站获得,造成线上客户的严重流失。实体展业环境恶化和网络展业的滞后,使投资顾问业务无法有效开展。

  (二)投资顾问人才建设滞后,专业化水平不够,不能得到顾客认可投资顾问产生于并附属于证券经纪业务,但经纪人群体素质参差不齐,社会认可度低,人员诚信品格、忠诚度等都存在许多问题,难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相对于期货、外汇等投资品种,股票投资的知识门槛较低,一般中小投资者对投资顾问服务本身并没有强烈的需求,而对投资顾问有需求的中高端客户,则对专业能力、职业素养、道德操守等方面的要求都非常高,高质量的投资顾问供给又非常有限,造成投资顾问市场供求不匹配。

  (三)通过提升服务质量来收取高佣金的收费模式始终未被市场所认可目前券商投资顾问不是独立业务,是依附于经纪业务的,也没有单独收费。虽然《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明确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与客户协商并书面约定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的安排,可以按照服务期限、客户资产规模收取服务费用,也可以采用差别佣金等其他方式收取服务费用。但目前券商普遍采用的是后一种方式,即差别佣金方式。例如广发证券将经纪业务进行服务升级和标准化,共分为7档产品,第一类是基础的产品,有特惠A套餐(万2.88)、B(万3.88)、C(万4.88),分别给予相应的初级咨询和研发产品服务;第二类是增值服务产品,有A(万5.88)、B(万7.88)、C(万9.88)等不同套餐,分别提供不同等级的研发报告、投资策略信息等,最高等级的产品才是专享营业部投资理财顾问服务的金管家五星级服务(万20)。由此可见,投顾产品相比其他产品的佣金高太多,在没有较高的体验率的情况下,客户不会觉得物有所值,产品设计曲高和寡,使投资顾问服务的覆盖率极低。以上分析说明投顾市场还不够成熟,投资顾问的能力还需要提升,投资者对投顾的选择也需要磨合,那么,投顾业务究竟如何突破困境?2013年以来,互联网金融以其独特的方式深刻地影响着金融行业,不仅丰富了金融产品,还催生了新的商业逻辑和业态格局,也倒逼了传统金融的变革。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证券期货服务业、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创新产品、业务和交易方式。同时支持有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参与资本市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扩大资本市场服务的覆盖面。券商应顺应潮流,抓住机遇,借助互联网平台,展示专业的投资水平和先进的投资理念,从而被客户认可和接受,使投资顾问业务从单纯的咨询变成有价值的业务,从而促进经纪业务的转型升级。投资顾问业务的突破口在互联网,投顾市场需要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培育。

  三、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互联网解决方案

  当今,互联网是最好的展业渠道,成本最低、客户来源广泛,专业服务覆盖率高,客户体验好,许多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渠道进行营销,取得较好的效果[4]。首先是独立投资(理财)机构。目前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就有85家,这些机构基本没有营业部实体,更没有通道交易所带来的客户资源,经营场所就是互联网,通过自建专业平台或搭建人气比较旺盛的门户网站和专业金融网站,利用博客、微博、论坛、股吧等工具展示专业水平,得到认可近而获取客户,如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股商投资有限公司等。其次是大量非银行类外汇、黄金平台交易商,广泛地利用互联网开展业务。银行分布广泛的营业网点和拥有的海量帐户资源为其外汇黄金业务带来庞大的目标客户,但银行交易费用高,专业服务不够,不能吸引客户,市场份额并不大。而这些具有天然互联网属性的货币经纪商(多为境外机构)虽然没有实体渠道,但依托环球外汇网等渠道进行互联网营销,免费为登录者提供交易资讯、学习课程、交易培训等服务,普及外汇交易知识,聚集人气,并用极低的点差(交易费用)和多样化产品,吸引潜在客户在不同平台交易商开立模拟帐户或真实账户,从而获得了较大的市场份额。还有期货公司也在积极利用互联网展业。虽然期货交易和股票交易都是有形市场,客户必须依赖经纪公司的通道,但期货交易较为复杂,其潜在客户不会轻易开户和交易。许多公司借助于互联网平台,通过喊单群、YY财经直播等方式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吸引和引导客户,培育市场,维护既有客户,挖掘潜在客户。传统券商与互联网金融机构相比,最大的劣势是成本过高,而最大的优势是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券商可以适当借鉴上述金融机构线上展业的经验和做法,借助“互联网+”一要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二要发挥专业,提升服务。券商要实现上述目的,实现投资顾问业务的突破,可以通过建设自己的互联网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或与知名互联网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同时要开展差异化营销,加强投资顾问人才建设。

  (一)证券公司加强自身互联网平台建设,实行业务全面互联网化,降低经营成本,提升专业服务效率,改善客户体验以往券商展业只注重实体营业部这种现场渠道,而长期忽视互联网渠道的作用。在互联网时代,营业部等现场渠道的作用越来越小,而且投入巨大,甚至会成为未来发展的障碍或累赘。由于自身网络平台建设严重滞后,营销不力,不仅无法吸引潜在客户,甚至线上客户的基本维护都做不到。相比银行业,券商与互联网的结合已经严重滞后,未来业务全面互联网化是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通过向客户提供交易、理财、投融资等一站式的金融综合服务,使网上网下有效结合,提升证券业在非现场渠道的能力。可以预见,随着互联网,尤其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日趋成熟,依托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平台提供网上(手机)开户、投资信息推送、个性化IT交易软件服务以及各种线上促销活动,可以吸引自主交易型客户并进一步挖掘客户的理财需求,寻找财富管理的潜在客户群体,延展投资顾问服务半径,为证券行业探索出一条新形态的营销模式。

  (二)积极和其他互联网机构进行跨界合作,借助第三方平台的渠道、影响力、客户和大数据资源展开服务互联网金融的法则是得账户者得天下,国内互联网巨头BAT就是凭借巨大的客户流量迅速渗透进入金融领域。同样道理,券商经营多年的通道业务积累了大量客户资源,要牢牢抓住,大力进行自身的互联网平台建设,深度挖掘客户价值。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与其他互联网平台进行合作,借助它们的客户资源进行展业,而许多互联网企业也有意愿通过与券商合作,促进金融机构投资咨询业务与互联网的融合,尽快切入互联网金融业务,实现互惠共赢。新浪作为我国最大的门户网站之一,长期精心打造财经专业频道,集财经资讯、市场交易信息、投资分析工具等多种平台于一身,功能强大,体验卓越,积累了大量的忠实客户。近年来依托自身的品牌和资源优势,积极与券商合作,以投资咨询业务为切入点,主动拥抱互联网金融大潮。从2012年起新浪已连续与新时代证券联合主办投顾大赛、互联网券商理财师精英赛,选手来自全国券商登记备案的专业投资顾问,通过大赛能够很好地展现券商投资顾问能力,提升券商品牌形象。同时创建新浪理财师平台,这是带有媒体属性的互联网金融咨询平台,打破投资顾问业务的空间、时间及行业限制,为投资顾问的推广、营销、收费盈利、客户服务等各类需求提供全方位解决方案。理财师平台只接受有从业资格的专业投资顾问入住,投资顾问的信息充分披露,并把服务内容留存,积累其长期信用记录,从而重塑投资咨询业务的正统,扫除黑嘴、黑庄的阴霾,凸显专业性。理财师平台提高了投资者的接受度和认可度,大大提升了投资顾问的展业空间,实现投资顾问服务的升级,受到投资者的热捧。

  (三)深入挖掘客户需求,通过分层差别营销,错位竞争,实现精细化财富管理市场竞争的加剧必然使券商的发展分化,为更好地赢得市场,必须细分市场,进行差异化经营。券商可结合业务特长、人力资源、目标市场特点自主选择市场定位。其中有券商专注于服务中等资产规模以下、对交易成本高度敏感的个人客户,提供低收费的在线交易服务;有的券商致力于为追求最大增值的中高端投资者,通过投资顾问提供投资咨询、投资管理等服务,信息技术使这种个性化服务成本大大降低;而专业实力雄厚的券商则专门为千万级资产的高端客户提供财务规划和财富管理等服务,可通过线上便捷卓越服务与线下高水平专业能力相结合的方式提供,未来线上的比例会逐渐加大。2015年8月,兴业银行与波士顿咨询公司联合发布《中国私人银行2015年全面发展报告》,指出2015年中国私人财富将达到人民币110万亿元,高净值家庭数量达到201万户,拥有约41%的私人财富。这意味着集“投资理财专业性”和“金融服务综合化”的财富管理专家型的券商将有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四)长效培训,提升投资顾问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专业人才是金融业的宝贵资产,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顾问团队的建设,完善的长效培训机制能有效提升投资顾问的职业素养。针对不同业务类型、不同级别的投资顾问,可进行差异化的引导与培育,量身定制培训课程,鼓励投资顾问发挥自身特长,在擅长的业务领域内提升其专业素质,探索差异化的服务模式。投资顾问可根据其自身的专业能力、服务倾向性来决定其价值定位和服务类型,其中财富管理服务贯穿客户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更容易获得客户的青睐进而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因此也是多数投资顾问定位的职业趋势。但是,国内投资顾问在金融知识结构与专业服务经验上与国外成熟的投资顾问存在不小差距,需要更多的时间磨合与实践积累。现阶段,投资顾问可以从投资管理入手,逐步切入理财规划服务,待时机成熟后再升级为财富管理服务。结语财富管理是我国未来金融服务的主流发展方向,随着互联网与传统金融的快速融合以及跨界竞争的不断加剧,证券行业的经营理念和模式将面临新的挑战,证券行业将加快创新转型步伐。在互联网金融浪潮中,券商应积极用互联网思维开展业务,用互联网精神服务客户,在综合金融服务的背景下,以“证券投资顾问”为服务中枢,以理财规划为切入口,为证券公司转型勾勒出一条互联网金融的实践之路。当然,投资顾问业务如何融入互联网金融新模式的发展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向投资者展现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未来还需要更多的创新与探索。

  参考文献:

  〔1〕涂艳艳.证券经纪业务转型背景下投资顾问业务的开展〔J〕.企业导报,2014,(17).

  〔2〕刘小娟.如何理解投资顾问业务是经纪业务转型的合适切入点〔J〕.时代金融,2012,(2)下旬.

  〔3〕甘民,曾实.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现状及未来发展现状〔J〕.中国证券,2013,(2).

  〔4〕杜征征.互联网金融营销的兴起与发展〔J〕.银行家,2012,(11).

  大学生证券投资论文篇三:《试谈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问题及对策》

  随着我国私募基金的快速发展,对私募基金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针对我国私募投资基金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我国学术界从各方面进行了相关探讨。

  高岚(2009)认为,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历程为:(1)20世纪90年代初,证券公司与大客户之间形成不规范的信托关系,券商受托理财业务成为私募基金的最初形式。(2)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私募基金从规模上已超过公募基金。但是此时私募基金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如不规范、高风险、成分复杂等。由于我国对于私募基金无明确的法律依据,缺乏对其必要监督管理,所以难以保障私募投资者的利益。不少私募基金通过非常规的操作方式来达到操纵市场的目的,对我国私募市场造成严重冲击;(3)2001年至2005年,私募基金也随之转型调整,开始出现合法化的私募基金。(4)2006年以后,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逐渐趋于好转,私募基金也随之复苏,并表现出相当程度的活跃性。

  倪明(2010)进一步把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细分为了四个阶段:(1)萌芽阶段(1993~1995),大客户与证券公司之间慢慢形成了一种不规范的信托关系。(2)形成阶段(1996~1998),凭借着委托理财的方式,大量的投资顾问公司和咨询公司设立并且运作私募基金。(3)发展阶段(1999~2000),股票市场的繁荣导致私募基金的数量和规模快速增长,但是大多数是以违规操作手法获利。(4)分化调整阶段(2001至今),股市持续低迷导致大批私募基金出局,私募基金正逐步走向规范。而且政策方面也有所改动,逐渐允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有限度地开展私募基金业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已经成为亚洲以至全世界最为活跃的潜力巨大的私募基金市场之一。伴随着新的公司法等法律的重新修订,为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提供了更为清晰的舞台。历尽二十几年的风风雨雨,我国的私募基金已经成为证券市场上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但是,相对于外国的基金产业,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起步相对较晚,故而很多方面不完善。

  首先,合法性模糊。目前,我国对于私募这种理财委托业务是否合法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该理财方式及理财协议的合法性一直处于尴尬的境地,合作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均存在一定风险,同时账户间不公平性的问题在交易过程比较普遍存在。私募基金走向合法化道路的制度建设,须能够充分考虑监管制度的长期与稳定,这就要求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务必从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着眼,这也是私募基金合法化的核心原则。

  其次,运作不规范。其一,对于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的资格没有必要限制;其二,基金管理人为了吸引客户,盲目地想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其三,基金资金来源不透明。实际上,私募证券基金的资金来源除了来自于个人或公司的合法化的自有资金外,还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甚至还包括违规的挪用的公款及非法集资款等;其四,基金运营的高风险。首先,高收益是基金管理人吸引投资者的一个手段,但是对这伴随而来的高投资风险,资金管理人却讳莫如深。

  最后,监管机制、责任体系缺位。正是私募基金存在相当程度的隐蔽性,使私募基金高收益背后隐藏着较高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等风险。如果放任私募基金的不规范而不加强监管,则必定会导致私募基金市场的无序发展,并最终损害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监管理念、监管思路的不明确、是我国目前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要形成完善的监管体系,就要首先明确私募基金的目标监管原则。

  我国私募基金出现的问题可谓是各方面作用下的结果,一味地堵不是好方法,唯一的方法就是疏导,为此应该采取有力措施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暴露在阳光下,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法律法规也要接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对其职能已经作用加以规定,一确定其合法地位。最后,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起步晚于国外,那更应该对国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进行研究,汲取有益营养,吸取教训。

  1、完善法律范围

  通过近几年的实践,关于要不要制定私募基金法的争议已经消除,社会各界都认为应该尽快制定出私募基金的法律,但是,在如何选择立法模式方面,尚存在较大争议。在具体立法的方面,我认为新的私募基金法律规定应该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私募基金的设立标准及募集过程,投资者、基金从业人员准入标准,私募基金投资范围、资金来源,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及监管体系以及包括违反私募基金规则的必要惩处等等。

  2、严格投资者资格

  在国内许多投资者的心目中存在一个误区,认为私募基金与其他常见的金融产品一样是一个面向大众的、门槛极低的金融品种。但是,事实并非如此。私募基金特有的隐蔽性等运作特点,决定了它只适合于某些拥有较强资金实力及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机构或个人,所以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在前期对于投资者的背景进行了解,剔除一些不适合进行投资的人群,而不应该降低投资者的准入资格。

  3、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不同基金产品拥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基金资产所有权与管理权的有意识分离。具体的讲,由商业银行来负责基金托管与决算,由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基金资产的管理运作。但是,由于我国基金托管人(即商业银行)地位的独立性较差,即容易受到基金管理方的施压影响,从而导致私募基金在监督基金管理人运作方面差强人意。为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权益,政策监管方面应进一步强化基金托管人的监督权,规定私募基金的托管人不得自行担任,而是由合法化的托管方进行风险承担;此外,还需强化商业银行基金资产托管人的权力及职责。

  4、完善监管体系

  要有效保证基金的规范运作和保证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必须要有一个健全、完善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体系。首先,我国政府要实现对证券投资基金发起设立、投资运作和退出机制的全过程监管,需要加快私募基金专业性法律体系建设。其次,加快行业自律监管。建设行业自律组织是加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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