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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的优美短篇散文_三毛的短篇散文欣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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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毛的优美短篇散文篇3:一生的爱

  那时候,或说一直到现在,我仍是那种拿起笔来一张桌子只会画出三只脚,另外,一只无论如何不知要将它搁在哪里才好的人。如果画人物或鸟兽,也最好是画侧面的,而且命令他们一律面向左看。向右看就不会画了。

  小学的时候,美术老师总是拿方形、圆锥形的石膏放在讲台上,叫我们画。一定要画得“像”,才能拿高分。我是画不像的那种学生,很自卑,也被认为没有艺术的天分。而艺术却是我内心极为渴慕的一种信仰,无论戏剧、音乐或舞蹈,其实都是爱的。

  就因为美术课画什么就不像什么,使我的成绩,在这一门课上跟数学差不多。美术老师又凶又严肃,总是罚画得不好的同学给他去打扫房间。那一年,我是一个小学五年级的孩子,放学了,就算不做值日的那一排要整理教室,也是常常低着头,吃力的提着半桶水——给老师洗地去啦!因为画不像东西。

  美术课是一种痛苦,就如“鸡兔同笼”那种算术题目一样。我老是在心里恨,恨为什么偏要把鸡和兔子放在一个笼子里叫人算他们的脚。如果分开来关,不是没有这种演算的麻烦了吗?而美术,又为什么偏要逼人画得一模一样才会不受罚?如果老师要求的就是这样,又为什么不用照相机去拍下来呢?当然,这只是我心里的怨恨,对于什么才是美,那位老师没有讲过,他只讲“术”。不能达到技术标准的小孩,就被讥笑为不懂美和术。我的小学美术老师是个不学无术的家伙,这,是现在才敢说给他的认识。

  本来,我的想象力是十分丰富的,在美术课上次次被扼杀,才转向作文上去发展了——用文字和故事,写出一张一张画面来。这一项,在班上是拿手的,总也上壁报。

  说起一生对于美术的爱,其实仍然萌芽在小学。那时候,每到九月中旬,便会有南部的军队北上来台北,等待十月十日必然的阅兵典礼。军人太多,一时没有地方住,便借用了小学的部分教室做为临时的居所。兵来,我们做小孩的最欢迎,因为平淡的生活里,突然有了不同的颜色加入,学校生活变得活泼而有生趣。下课时,老兵们会逗小孩子,讲枪林弹雨、血肉横飞又加鬼魅的故事给我们听。也偶尔会看见兵们在操场大树上绑一条哀鸣的土狗,用刺刀剥开狗的胸腔,拿手伸进去掏出内脏来的时候,那只狗还在狂叫。这惊心动魄的场面,我们做小孩的,又怕又爱看,而日子便很多采又复杂起来了。

  每一年,学校驻兵的时候,那种气氛便如过年一样,十分激荡孩子的心。

  在学校,我的体育也是好的,尤其是单杠,那时候,每天清晨便往学校跑,去抢有限的几根单杠。本事大到可以用双脚倒吊着大幅度的晃。蝙蝠睡觉似的倒挂到流出鼻血才很高兴的翻下来,然后用脚擦擦沙土地,将血迹涂掉。很有成就感的一种出血。

  兵驻在学校的时候,我也去练单杠。

  那天也是流鼻血了,安静的校园里,兵们在蹲着吃稀饭馒头。我擦鼻血,被一个偶尔经过的少校看见了;认识那一颗梅花的意义。那个军官见我脸上仍有残血,正用袖子在擦,就说:“小妹妹,你不要再倒挂了,跟我去房间,用毛巾擦一下脸吧!”我跟他去了,一蹦一跳的,跟进了他独立的小房间;大礼堂后面的一个房内。那时,驻的兵是睡教室里的,有些低年级的同学让出了教室,就分上下午班来校,不念全天了。官,是独占一小间的。

  军官给我洗脸,我站着不动。也就在那一霎间,看见他的三夹板墙上,挂了一幅好比报纸那么大的一张素描画。画有光影,是一个如同天使般焕发着一种说不出有多么美的一张女孩子的脸——一个小女孩的脸。

  我盯住那张画,吃了一惊,内心就如初见杀狗时所生出的那种激荡,澎湃出一片汪洋大海。杀活狗和一张静态画是如此不同的一回事,可是没有别样的形容可以取代了。

  那是一场惊吓,比狗的哀鸣还要吓。是一声轻微低沉的西藏长号角由远处云端中飘过来,飘进了孩子的心。那一霎间,透过一张画,看见了什么叫做美的真谛。

  完全忘记了在哪里,只是盯住那张画看,看了又看,看了又看,看到那张脸成了自己的脸。

  那个军官见我双眼发直,人都僵了,以为是他本人吓住了我,很有些着急要受拖累,便说:“小妹妹,你的教室在哪里?快去上课吧!快出去罗!”我也是个敏感的孩子,听见他暗示我最好走开,便鞠了一个躬快步走了。

  自从那日以后,每堂上课都巴望着下课的摇铃声,铃声一响,我便快速的冲出教室往操场对面的礼堂奔跑,礼堂后面的小间自然不敢进去,可是窗口是开的。隔着窗户,我痴望着那张画,望到心里生出了一种缠绵和情爱——对那张微微笑着的童颜。

  也拉同学去偷看,大家都觉得好看,在窗外吱吱喳喳的挤着。看到后来,没有人再关心那幅画,只有我,一日跑上七八次的去与那位神秘的人脸约会。

  也是一个下课的黄昏,又去了窗口。斜阳低低的照着已经幽暗的房间,光线蒙蒙的贴在那幅人脸上,孩子同样微笑着。光影不同,她的笑,和白天也不同。我恋着她,带着一种安静的心情,自自然然滴下了眼泪。

  一次是看红楼梦,看到宝玉出家,雪地中遇见泊舟客地的父亲,大拜而别,那一次,落过泪。同一年,为了一个画中的小女孩,又落一次泪,那年,我十一岁半。

  美术老师没有告诉我什么是美,因为他不会教孩子。只会凶孩子的人,本身不美,怪不得他。而一次军队的扎营,却开展了我许多生命的层面和见识,那本是教育的工作,却由一群军人无意中传授了给我。

  十月十日过去了,军队要开回南部,也表示那张人脸从此是看不到了,军官会卷起她,带着回营。而我没有一丝想向他讨画的渴求,那幅最初对美的认知,已经深入我的心灵,谁也拿不去了。

  十二岁多一点,我已是一个初中学生了,仍上美术课,画的是静物:蜡做的水果。对于蜡做的东西,本身便欠缺一份真正水果的那份水分饱透而出的光泽和生命,是假的色和不自然的光,于是心里又对它产生了抗拒。也曾努力告诉自己——把水果想成是真的,看了想上去咬一大口的那种红苹果;用念力将蜡化掉,画出心中的水果来。可惜眼高手低,终是不成,而对于做为艺术家的美梦,再一次幻灭。这份挫败感,便又转为文字,写出“秋天的落叶如同舞倦了的蝴蝶”这样的句子,在作文簿上,得了个满堂红彩加上老师评语——“有写作潜能,当好自为之”的鼓励来。

  三毛的优美短篇散文篇4:遗爱

  这张照片上一共摆了四样小东西。

  那么普通又不起眼的手链、老别针、坠子,值得拍出照片来吗?

  我的看法是,就凭这几样东西来说,不值得。就故事来说,是值得的。

  先来看看这条不说话的手链——K金的,上面两片红点。一小块红,是一幅瑞士的国旗、另一块,写着阿拉伯数字13。

  由这手链上的小东西,我们可以看出来,这手链原先的主人,很可能是个瑞士人,而且她是不信邪的。十三这个在一般西洋人认为不吉祥的数字,却被她挂在手上。

  这条链子的主人,原是我的一个好朋友路斯,是一个瑞士人。

  路斯不承认自己酗酒,事实上她根本已是一个酒精中毒的人,如果不喝,人就发抖。

  试着劝过几次;她不肯承认,只说喝得不多。酒这东西,其实我也极喜爱,可是很有节制,就算喝吧,也只是酒量的十分之三、四就停了,不会拿自己的健康去开玩笑。

  当路斯从医生处知道她的肝硬化已到了最末期了时,看她的神情,反而豁达了。对着任何人,也不再躲躲藏藏,总之一大杯一大杯威士忌,就当着人的面,给灌下去。

  每当路斯喝了酒,她的手风琴偏偏拉得特别的精彩。她拉琴,在场的朋友们就跳舞。没有什么人劝她别再喝了,反正已经没有救的。

  有时候,我一直在猜想,路斯是个极不快乐的人。就一般而言,她不该如此不要命的去喝酒,毕竟孩子和经济情况,都不算太差的。可是她在自杀。

  那个医院,也是出出进进的。一旦出了院,第一件事就是喝酒。她的丈夫喝得也厉害,并不会阻止她。

  不记得是哪一年了,十月二十三日那一天,我跑去看路斯,当时她坐在缝衣机面前车一条床单的花边。去看她,因为十月二十六日是路斯的生日。拿了一只台湾玉的手环去当礼物。

  “玉不是太好,可是听说戴上了对身体健康是有用的。”我说。

  路斯把那只玉手环给套上了,伸出手臂来对我笑笑,说:“我喜欢绿色,戴了好看,至于我的病嘛——就在这几天了。”我看着路斯浮肿的脸和脚,轻轻问她:“你自己知道?”

  她不说什么,脱下腕上这条一直戴着的手链交给我,又打开抽屉拿出一个金表来,说:“只有这两样东西可以留给你,我的长礼服你穿了太大,也没时间替你改小了。”

  我收了东西,问她:“你是不是想喝一杯,现在?”

  路斯对我笑笑。我飞奔到厨房去给她倒了满满一杯威士忌。

  她睇了我一眼,说:“把瓶子去拿来。”

  我又飞奔去拿瓶子,放在她面前。

  路斯喝下了整瓶的烈酒,精神显得很好。她对我说:“对希伯尔,请你告诉他,许多话,当着尼可拉斯在,长途电话里我不好说。你告诉他,这房子有三分之一应当是他的。”

  希伯尔是路斯与她第二任丈夫生的孩子,住在瑞士,我认识他,路斯是住加纳利群岛的。

  “还有什么?”我把她的手链翻来覆去的玩,轻轻的问她。“没什么了!”她举举空瓶子,我立即跑去厨房再拿一瓶给她。

  “对尼可拉斯和达尼埃呢?”我问。

  “没有什么好讲了。”

  我们安静的坐着,海凤吹来,把一扇窗拍一下给吹开了。也不起身去关窗,就坐着给风刮。路斯一副沉思的样子。

  “ECHO,你相信人死了还有灵魂吗?”她问。我点点头,接着说:“路斯,我们来一个约定——如果我们中间有一个先死了,另外一个一定要回来告诉一下消息,免得错过了一个我们解也解不开的谜。”

  “先去的当然是我。”路斯说。

  “那也未必,说不定我这一出去,就给车撞死了。”我说。

  路斯听我这么说,照着西班牙习惯敲了三次木桌子,笑骂了一句:“乱讲的,快闭嘴吧!”

  “你——这么确定自己的死吗?”我问。

  路斯也不回答,拿了瓶子往口里灌,我也不阻止她,好似听见她的心声,在说:“我想死、我想死、我想死……。”我陪伴着路斯静坐了好久,她那坐轮椅的丈夫,喝醉了,在客厅,拿个手杖举到天花板,用力去打吊灯,打得惊天动地。我们不去睬他。

  “好了,我出去扫玻璃。”我说。

  路斯将我一把拉住,说:“不去管他,你越扫,他越打,等他打够了,再出去。”

  我又坐下了,听着外面那支手杖砰一下、砰一下的乱打声,吓得差一点也想喝酒了。

  “不要去听他,我们再来讲灵魂的事。”路斯很习惯的说。我好似又把她的话听成“我想死”。

  “好,路斯,如果你先死,我们约好,你将会出现在我家客厅的那扇门边。如果我先死,我就跑来站在你的床边,好吗?”

  “如果我吓了你呢?”

  “你不会吓倒我的,倒是他——”我指指外面。我们两个人开始歇斯底里的笑个不停。

  “喂,路斯,我在想一个问题。”我说。

  “你怕我鬼魂现不出来?”

  “对!我在想,如果蚊子的幼虫——产卵在水里的,一旦成了蚊子,就回不到水里去。我们一旦死了,能不能够穿越另一个空间回来呢?这和那个蚊子再不能入水的比方通不通?”

  “等我死了再说吧!”路斯笑着笑着。

  我跑到厨房去拿了一个干净杯子,倒了少少一点酒、举杯,跟路斯干了。出去安抚一下她的丈夫,把打碎的玻璃给扫干净,就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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