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注释赏析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以下是小编准备的一些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注释赏析,仅供参考。
鱼我所欲也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
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鱼我所欲也》注释:
(1)亦:也。
(2)欲:喜爱。
(3)得兼:两种东西都得到。
(4)舍:舍弃。
(5)取:选取。
(6)甚:胜于。
(7)于:比。
(8)故:所以,因此。
(9)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10)恶:厌恶。
(11)患:祸患,灾难。
(12)辟: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15)莫:没有。
(16)则:那么。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20)避:作“辟”。为:做。
(21)而:但是。
(22)是故:因此。
(23)非独:不只,不仅。非:不独,仅。
(24)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25)是:此,这样。
(26)心:思想
(27)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28)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29)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30)则:就。
(31)弗:不。
(32)得:得到。
(33)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34)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35)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36)蹴:用脚踢。
(37)而:表修饰。
(38)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39)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40)何加:有什么益处。何,介词结构,后置。
(41)宫室:住宅。
(42)奉:侍奉。
(43)穷乏者:穷人。
(44)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
(45)与:通“欤”,语气助词。
(46)乡,通“向”,原先,从前
(47)已:停止。
(48)本心:本性。这里指人的羞恶之心。
鱼我所欲也
【赏析】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
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亏心事来。其实,仅对本文的'结构进行一番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讲每个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简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行文至“所恶有甚于死者”,作者对这个观点的论述就结束了。紧接着“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提出了新的命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第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举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牵涉生死,而只是富贵与“义”之间的矛盾与对立,所以,它和“舍生取义”的说法没有什么关系。从课文整体上看,人应该保有“本心”是本文论述的中心。“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反面论证。
朱熹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这段概括主旨的话,还是比较恰切的。
鱼我所欲也
作者简介孟子(约前372~前289),战国时期伟大的思想家,儒家的主要代表之一。名轲,邹(今山东邹县)人。约生于周烈王四年,约卒于周赧王二十六年。相传孟子是鲁国贵族孟孙氏的后裔,幼年丧父,家庭贫困,曾受业于子思的学生。学成以后,以士的身份游说诸侯,企图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到过梁(魏)国、齐国、宋国、滕国、鲁国。当时几个大国都致力于富国强兵,争取通过暴力的手段实现统一。孟子的仁政学说被认为是迂远而阔于事情,没有得到实行的机会。最后退居讲学,和他的学生一起,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
在孟子生活的时代,百家争鸣,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孟子站在儒家的立场加以激烈抨击。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思想,提出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被尊奉为仅次于孔子的亚圣。
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德治思想,发展为仁政学说,成为其政治思想的核心。他把亲亲、长长的原则运用于政治,以缓和阶级矛盾,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长远利益。
孟子把伦理和政治紧密结合起来,强调道德修养是搞好政治的根本。他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后来《大学》提出的修齐治平就是根据孟子的这种思想发展而来的。
孟子哲学思想的最高范畴是天。孟子继承了孔子的天命思想,剔除了其中残留的人格神的含义,把天想象成为具有道德属性的精神实体。他说:诚者,天之道也。孟子把诚这个道德概念规定为天的本质属性,认为天是人性固有的道德观念的本原。孟子的思想体系,包括他的政治思想和伦理思想,都是以天这个范畴为基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