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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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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汉语书面语言组成的文章,那么关于这篇伤仲永我们该怎么学习呢?以下是小编准备的一些七年级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仅供参考。

七年级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



七年级伤仲永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七年级伤仲永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七年级伤仲永

注释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七年级伤仲永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伤仲永教案

教学重点:

①了解“之”“于”的用法以及文言词活用情况。

②体会语言的简洁、洗炼。

教学难点:

方仲永“混然众人”的原因是什么?即如何理解课文最后~段作者的思想观点?

安排一课时。

教学内容和步骤

一、课文导入,简介作者,解释文题。

伟大的科学家和发明家爱迪生有一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他用勤奋的一生发明了无数的东西,对人类作出了巨大贡献,被誉为“发明大王”,人们都认为他是世界上少有的“天才”。到底什么是“天才’妮?他的这句名言就是最恰当的解释。遗憾的是有很多人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自恃聪明,自认为有天赋,结果最终沦为庸才、蠢才,方仲永就是这样一个人。本文采用随笔的形式而写,借一件事来抒发作者的感情或阐明某种观点。叙述是基础,阐明道理是核心。文题含义:为仲永的经历遭遇而感伤。

二、学生自读课文,掌握以下内容。

1.掌握下列加点字的读音。

隶:谒:谒:扳:称:

2.对文中的“之”“于”进行归类。

忽啼求之:它,指书具,代词。

借旁近与之:他,指仲永,代词。

余闻之也久:这事。指仲永父“不使学”。

“环谒于邑人”:代词。

不能称前时之闻:的,助词。

卒之为众人:语气助词,不译。

环谒于邑人:到,介词。

于舅家见之:在,介词。

贤于材人远矣:比,介词。

爱于人者不至:从,介词。

3.从文中找出词类活用的词语。

①邑人奇之:以…为奇,形容动词作动词。

②宾客其父:把…当作宾客,名词作动词。

③利其然:以…为利,名词作动词。

④伤仲永:哀伤,感伤,形容词作动词。

三、朗读课文,理清课文结构。

1.朗读时注意下列语句的停顿。

①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②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③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④自是|指物作诗位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⑤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③余闻之也|久

2.理解课文结构层次。

全文可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第1、2段,简叙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

第二部分:第3段,作者阐明观点看法。

说明:第一部分以叙事为主,第二部分以议论为主。

四、请一位同学复述第1、2段的内容。

1.思考:课文写了方仲永的才能发展经历有哪几个阶段?

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幼年作诗的非凡才能和天赋。如:“即书诗四句”,“指物作诗

立就”,“文理皆有可观”。第二阶段,写十二三岁的方仲永才能大不如先前,“不能称前时之闻”。第三阶段,写方仲永完全变成一个平庸之人,“混然众人矣”。

2思考:这三个发展阶段的叙述,有见有闻,有详有略,这样安排组织材料有何好处?写仲永年少时天资聪慧,以“闻”的形式;写仲永十二三岁才思“不能称前时之闻”,以“见”的形式;写方仲永最终平庸无奇,又以“闻”的`形式。“见”和“闻”有机结合,叙述真切可信,课文详写第~个阶段,铺陈方仲永才能初露的情形,暗示其前途无量,而其父的负利之举却导致他的才能衰退。后两个阶段略写,几笔点出方仲永沦落平庸的情形,引人深思。这种详略处理,有力地突出了文章主旨,鲜明地体现了“伤”的含义。

五、齐读第3段,思考下列问题。

1.这一段在语言表达方式上有何特点?

采用了议论的形式。

2.这一段“受于天”指什么?“受于人’仅指什么?“受于天”是指人的先天条件好,即有天赋。“受于人”指人的后天学习和受到的教育。

3.这一段讲了几层意思:作者要表明的主要观点是什么?讲了两层意思:从“王子曰”到“不至世”,揭示仲永才能混灭的原因,即“受于人者不至也”。从“彼其……”至文末是第二层,由仲永引申出天赋差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局更加可悲。这一段作者主要强调了后天的努力学习、接受教育对成才的重要作用。

六、领悟课文语言表达简洁、洗炼的特点。

1.文中“忽啼求之”、“即书诗四句”、“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三句中的几个副词对表达文意有什么作用?使真切、形象,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

2.理解“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一句的语言特色。这一句用极其凝炼的笔墨,揭示了仲永才能衰退、天资尽丧的原因。一个“利”字,写出其父贪求钱财、目光短浅的性格,“环谒”概括了其父求财的可鄙行为,“不使学”更是一语中的,批判其父的错误做法,暗示仲永“混然于众”的必然结果。这些词语用得既传神又贴切,寥寥数语便起到了言简意赅的效果。

七、齐读全文,加深对课文主旨的理解。

八、语言表达训练。

以“方仲永的悲剧所想到的”为题,在课堂上即席发言,谈感受。

要求:

①声音洪亮,用普通话发言。

②中心鲜明,讲话的层次清楚。

③时间在2分钟左右。

九、布置作业。

1.完成课后练习三。

2.摘抄有关“天才与勤奋”的名言警句5条。

板书设计:伤仲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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