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
文言文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汉语书面语言组成的文章,那么关于这篇伤仲永我们该怎么学习呢?以下是小编准备的一些七年级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仅供参考。
七年级伤仲永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七年级伤仲永
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七年级伤仲永
注释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七年级伤仲永
创作背景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伤仲永教案
教学重点:
①了解“之”“于”的用法以及文言词活用情况。
②体会语言的简洁、洗炼。
教学难点:
方仲永“混然众人”的原因是什么?即如何理解课文最后~段作者的思想观点?
安排一课时。
教学内容和步骤
一、课文导入,简介作者,解释文题。
伟大的科学家和发明家爱迪生有一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他用勤奋的一生发明了无数的东西,对人类作出了巨大贡献,被誉为“发明大王”,人们都认为他是世界上少有的“天才”。到底什么是“天才’妮?他的这句名言就是最恰当的解释。遗憾的是有很多人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自恃聪明,自认为有天赋,结果最终沦为庸才、蠢才,方仲永就是这样一个人。本文采用随笔的形式而写,借一件事来抒发作者的感情或阐明某种观点。叙述是基础,阐明道理是核心。文题含义:为仲永的经历遭遇而感伤。
二、学生自读课文,掌握以下内容。
1.掌握下列加点字的读音。
隶:谒:谒:扳:称:
2.对文中的“之”“于”进行归类。
之
忽啼求之:它,指书具,代词。
借旁近与之:他,指仲永,代词。
余闻之也久:这事。指仲永父“不使学”。
“环谒于邑人”:代词。
不能称前时之闻:的,助词。
卒之为众人:语气助词,不译。
于
环谒于邑人:到,介词。
于舅家见之:在,介词。
贤于材人远矣:比,介词。
爱于人者不至:从,介词。
3.从文中找出词类活用的词语。
①邑人奇之:以…为奇,形容动词作动词。
②宾客其父:把…当作宾客,名词作动词。
③利其然:以…为利,名词作动词。
④伤仲永:哀伤,感伤,形容词作动词。
三、朗读课文,理清课文结构。
1.朗读时注意下列语句的停顿。
①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②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③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④自是|指物作诗位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⑤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③余闻之也|久
2.理解课文结构层次。
全文可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第1、2段,简叙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
第二部分:第3段,作者阐明观点看法。
说明:第一部分以叙事为主,第二部分以议论为主。
四、请一位同学复述第1、2段的内容。
1.思考:课文写了方仲永的才能发展经历有哪几个阶段?
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幼年作诗的非凡才能和天赋。如:“即书诗四句”,“指物作诗
立就”,“文理皆有可观”。第二阶段,写十二三岁的方仲永才能大不如先前,“不能称前时之闻”。第三阶段,写方仲永完全变成一个平庸之人,“混然众人矣”。
2思考:这三个发展阶段的叙述,有见有闻,有详有略,这样安排组织材料有何好处?写仲永年少时天资聪慧,以“闻”的形式;写仲永十二三岁才思“不能称前时之闻”,以“见”的形式;写方仲永最终平庸无奇,又以“闻”的`形式。“见”和“闻”有机结合,叙述真切可信,课文详写第~个阶段,铺陈方仲永才能初露的情形,暗示其前途无量,而其父的负利之举却导致他的才能衰退。后两个阶段略写,几笔点出方仲永沦落平庸的情形,引人深思。这种详略处理,有力地突出了文章主旨,鲜明地体现了“伤”的含义。
五、齐读第3段,思考下列问题。
1.这一段在语言表达方式上有何特点?
采用了议论的形式。
2.这一段“受于天”指什么?“受于人’仅指什么?“受于天”是指人的先天条件好,即有天赋。“受于人”指人的后天学习和受到的教育。
3.这一段讲了几层意思:作者要表明的主要观点是什么?讲了两层意思:从“王子曰”到“不至世”,揭示仲永才能混灭的原因,即“受于人者不至也”。从“彼其……”至文末是第二层,由仲永引申出天赋差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局更加可悲。这一段作者主要强调了后天的努力学习、接受教育对成才的重要作用。
六、领悟课文语言表达简洁、洗炼的特点。
1.文中“忽啼求之”、“即书诗四句”、“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三句中的几个副词对表达文意有什么作用?使真切、形象,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
2.理解“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一句的语言特色。这一句用极其凝炼的笔墨,揭示了仲永才能衰退、天资尽丧的原因。一个“利”字,写出其父贪求钱财、目光短浅的性格,“环谒”概括了其父求财的可鄙行为,“不使学”更是一语中的,批判其父的错误做法,暗示仲永“混然于众”的必然结果。这些词语用得既传神又贴切,寥寥数语便起到了言简意赅的效果。
七、齐读全文,加深对课文主旨的理解。
八、语言表达训练。
以“方仲永的悲剧所想到的”为题,在课堂上即席发言,谈感受。
要求:
①声音洪亮,用普通话发言。
②中心鲜明,讲话的层次清楚。
③时间在2分钟左右。
九、布置作业。
1.完成课后练习三。
2.摘抄有关“天才与勤奋”的名言警句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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