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干部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严守纪律规矩发言稿
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也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体现和可靠保证。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机关单位干部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严守纪律规矩发言稿,欢迎大家阅读。
机关单位干部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严守纪律规矩发言稿篇1
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标志。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治本之策的高度,认识和把握“讲规矩、有纪律”。广大党员要深刻认识讲规矩、有纪律的极端重要性,把讲规矩、有纪律作为对党性的重要考验和对忠诚度的重要检验,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时刻紧绷纪律和规矩这根弦。
讲规矩、有纪律,必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讲规矩,第一位的是政治规矩;有纪律,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要认真学习重要讲话,按照“五个必须”的要求,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党纪,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讲规矩、有纪律,必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一篇大文章来做,集中解决好突出问题。要坚持激浊和扬清两手抓,让党内正能量充沛,让歪风邪气无所遁形,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让党内关系全面回归正常化、纯洁化。要始终坚持以上率下的工作方法,从市委做起,从市级四大班子做起,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做到对党绝对忠诚,严格按党的制度和规矩办事。
讲规矩、有纪律,必须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切实担负起来,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穿全过程。要加强日常监管,健全并严格执行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各项规定,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做到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从“宽、松、软”向“严、紧、硬”转变。
讲规矩、有纪律,必须把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足点。要突出“两个关键”,坚持“两手都要硬”的要求,始终坚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手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牢扛起主体责任,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遏增量,减存量,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发挥主观能动性,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收入、就业、医疗、社保等工作,特别要关心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众,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大力倡导和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白加黑”、“5加2”,苦干实干加油干,统筹抓好信访稳定、安全生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型升级、换届等工作,不断开创全市工作新局面。
机关单位干部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严守纪律规矩发言稿篇2
规矩对一个人来说就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对每一个共产党员来说就是依《党章》的规定做事做人。自以来,在不同场合多次谈到共产党员的规矩意识。其中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进行研究部署时,对全党发出号召:“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守规矩是每一个党员干部最基本的素养。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把党章丢于脑后,越规破矩的现象还不时地出现,虽然是极少数,但严重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的肌体。每一个党员干部必须树立起强烈的规矩意识。
党员的规矩意识体现的是党性。规矩意识应当也必须植根于每一个党员干部的灵魂,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锤炼,只有这样,每一个党员干部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家有家风,国有国法,党有党规。任何一个单位都有自己的规矩,没有规矩的单位和组织就是一盘散沙。《党章》是我们每一个党组织和每一个党员必须时刻严格遵守的规矩。守规矩是团结的根基,也是我们事业不断取得成就的根本。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自觉学习《党章》,做一个真正懂规矩的人。要守规矩必须先懂规矩。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都是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这就说明都自愿把《党章》作为思想和行动的总规矩,但总有一些人说管说,做管做,不愿意受党章的约束,自行其事,最终受到党纪的严厉的处理。究其原因,就是没有真正地把党章的内容学透学深,没有把党章内容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作为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党章》始终成为一项义务,一份责任,牢记《党章》内容,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并付之于具体的实践中去,成为自觉践行《党章》的实践者。
党员的规矩意识体现的是党风。每一个共产党员的规矩意识事关党员的形象,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的形成,事关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党风促政风,政风带民风。可见良好的党风对于一个地方,甚至一个国家的重要性。曾经一段时期,“四风”问题愈演愈烈,一些不正常的现象变成了“正常”现象,群众反映强烈。以来,高瞻远瞩,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在全党开展以反“四风”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的作风建设取得巨大成绩,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点赞。事实上,党章对每一个党组织,对每一个党员干部的言行都有明确的规定,哪些能做能说?哪些不能做不能说?都有严格的要求和规范,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必须在规矩内言行。所以说,“四风”问题的存在根子是一些党员干部对守规矩意识不强,凌驾于组织之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四风”永远在路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当前,“四风”问题得到了基本遏制,但要真正做到不反弹,要靠每一个党员自觉遵守《党章》这个总规矩,把硬性的规定变成自觉的行动,以更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团结干事、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共同推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党员的规矩意识体现的是党纪。党章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一个政党生存、发展的保障,是永葆先进性、纯洁性的保障,更是永葆凝聚力、战斗力的保障。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始终紧绷党纪这根弦,时时处处在党纪范围内行事说话。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是每一个党员最起码的要求。当然规矩意识并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要有坚定的信念作支撑,更要靠严格执行党纪。党纪严于国法,党纪是硬约束。无论何人何时,对违反党纪的人都将受到党纪的严厉的处分。每一个党员只有把规矩意识植根于自己的灵魂,才能把党纪植根于自己的心中。
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每一个共产党员就是遵守规矩的一面旗帜,惟有如此,我们才能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实现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上疾步前行。
机关单位干部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严守纪律规矩发言稿篇3
在“十二五”收官,谋划“十三五”的关键节点,中央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这是党的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转化的成果,是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党规党纪,切实做到廉洁用权。
正确对待手中权力。《准则》第六条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用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对待权力,按照规范行使权力,是廉洁用权的第一道门槛和第一堂必修课。权力从哪里来?为谁所用?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是服务人民的工具,不是个人享受的工具,更不能以权谋私。为民谋利是权力的王道,行使权力的前提是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中心,始终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把高标准履职作为基本要求。正确对待权力,就必须严格区分公私界限,拒绝各种特权,杜绝以权谋私;必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正确对待权力,就必须严以用权,权力再大也不能为所欲为。
明确权力行使边界。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有一句名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因此,必须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准则》为道德标杆,以《条例》为行为底线,明白权力行使的边界。党章提供了廉洁用权的“根本遵循”。党章就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是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总要求。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纪委的主业主责就是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执行和权威。对党章意识不强、不按党章规定办事的党员干部,要及时提醒;对严重违反党章规定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准则》树立了廉洁用权的道德高标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德主刑辅,换句话说就是“德主纪辅”。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党员也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党员领导干部不同于一般群众,必须有更高的道德追求,这个“德”就是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条例》划出了廉洁用权的“行为底线”。新修订的《条例》中新增42 条,占全部条款近三分之一;有重大实质性修改57条,占五分之二强。新增和修改的条款,充分体现了“尊崇党章,将党章规定具体化”、“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等特点。我们必须带头学习、带头遵守,明确权力行使的底线。
切实用好手中权力。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或大或小的权力,比如财权、物权、人事权、审批权等。权力用好了,利国利民,权力滥用则误党误国。要明白“权力出笼子、人就可能进笼子”的道理,滥用权力、践踏法纪、自我放纵,损害的是党和国家的事业,最终个人也将身败名裂。用好手中的权力,要养成依纪依规用权的习惯。坚持在合纪合规、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前提下用对、用好手中权力。牢固树立法纪意识和法纪思维,带头学纪守纪,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用权有原则、决策讲科学、办事守规矩;坚持阳光用权,切实做到公正用权、公平处事。要养成主动接受监督的习惯。接受监督,于公有利工作,有益社会;于己可正衣冠,少走弯路。告诫是提醒,批评是帮助,习惯于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则是一种修养、一种气度和胸襟。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自觉增强“阳光意识”,习惯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要养成知错就改的习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领导干部也有可能犯错误,也有可能出现失误,关键是我们以什么样的心态和精神面对工作上的失误和挫折。有的干部在出现问题后只知掩饰,甚至错上加错,为了抹平问题而不择手段;有的干部工作上出了问题,有了错误,就想瞒住上级,瞒住群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对抗纪律审查。这是很危险的做法,到最后只能是纸包不住火,越瞒越大。正确的做法是勇于自省、敢于担当,问题不回避,责任不推诿,矛盾不上交,以积极的态度为党分忧,为百姓解困,靠认真负责的精神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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