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苗的不良反应
肺炎疫苗为“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主要预防肺炎球菌引起的肺炎,那你知道肺炎疫苗的不良反应有哪些吗?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肺炎疫苗的不良反应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用!
肺炎疫苗的不良反应
常见注射区局部的疼痛、红肿及硬结。偶见低热(38.9ºC)、身体不适感及虚弱无力、腺炎、过敏样性反应、血清病、关节痛、肌痛、关节炎、皮疹、荨麻疹。已稳定的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患者,会极偶然地在接种后的2-14日内血小板减小症复发且可持续2周。罕见神经病学方面的紊乱如感觉异常、急性的神经根神经病,包括格林-巴利氏综合征,其因果关系尚未被证实。
肺炎疫苗的药理毒理
疫苗所含的经过提纯的肺炎球菌荚膜多糖可引起抗体的产生,而此抗体可有效地预防肺炎球菌的感染。多价疫苗用于人体的研究表明,对23种荚膜型的每一种都可产生免疫力。任何年龄的成人都可以对疫苗产生免疫应答。在接种后的第三周,保护性荚膜型特异抗体的水平将升高。保护性功效的持续时间目前还不能确定,但在早期的研究中已表明用其它的肺炎球菌疫苗刺激产生的抗体可持续5年之久。刺激产生的特异型抗体水平在观察42个月后下降,但在所有的有早期应答征象的受试者中,仍明显高于接种前水平。
肺炎疫苗的注意事项
对于疫苗的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除了适应症及用法中所列项目外,均禁止肺炎23的再接种。何杰金氏病患者在治疗开始前少于10日及治疗过程中禁忌免疫接种。已行广泛的化学治疗和/或结节放射治疗的何杰金氏病患者禁用。禁用于静脉注射,皮内注射亦当避免。皮下或肌肉内注射应慎防误注入血管。正在进行免疫抑制治疗的病人,则血清中可能不出现所期望的抗体反应。严重心肺功能障碍的病人注射肺炎23时要谨慎,可能会发生相当严重的全身性反应。任何发热性的呼吸系统疾患及一些活动性感染都应推迟使用肺炎23。需要青霉素(或其它抗生素)来预防拮抗肺炎球菌感染的患者,该种预防措施于接种肺炎23后不应该中断。对妊娠和哺乳的影响 孕妇使用本疫苗是否会伤害胎儿或是影响生育能力及此种疫苗是否会从母乳中分泌,均不能肯定,故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对儿童的影响本疫苗对2岁以下幼儿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肯定。
肺炎疫苗的接种对象
用于2岁以上的以下人群的接种:
1、选择性接种
(1)50岁及超过50岁以上者。
(2)患有可增加肺炎球菌感染性疾病危险的慢性疾病者,如心血管疾病、肺部疾患、肝及肾脏功能受损者。
(3)免疫缺陷病人,如脾切除者或是由镰状细胞性疾病及其它原因引起的脾功能障碍者。
(4)患有其它慢性疾病而可能感染肺炎球菌的高危人群(如酒精滥用)及并存如糖尿病、慢性脑脊髓液渗漏、免疫抑制等因此可引起更严重的肺炎球菌病患者,或是反复发作的上呼吸道疾病,包括中耳炎、副鼻窦炎等。
(5)何杰金氏病患者。
2、群体接种
(1)群体接触密切者,如寄宿学校、养老院及其它相似场所。
(2)具有发生流行性感冒并发症高度危险者,特别是肺炎。
(3)当疫苗中含有的某型肺炎球菌在社区人群中发生爆发流行时,社区人群为高危人群。
3、再接种
(1)一般无需对成年人常规再接种。
(2)脾切除者。
(3)10岁以下脾切除或患有镰状细胞性贫血症的儿童。
肺炎疫苗的用法用量
上臂外侧三角肌皮下或肌内注射,每次注射0.5ml。对已接种过肺炎双球菌疫苗者不建议进行系统性再接种。但是,对于肺炎双球菌感染的高危人群(如脾切除者)中接种肺炎双球菌疫苗超过5年者,或体内抗体滴度显著下降者(如肾病综合症、肾衰或器官移植者),建议进行再次接种。
1、何杰金氏病患者如需接种疫苗可在治疗开始前10天给予。如果进行放疗或化疗至少应在开始前14天给予,以产生最有效的抗体免疫应答。治疗开始前不足10天及治疗期间不主张免疫接种。
2、免疫缺陷病人,应于术前两周接种。
3、脾切除者,每5年加强免疫一次,每次注射剂量0.5ml。
4、对10岁以下脾切除或患有镰状细胞性贫血的儿童,应每隔3~5年加强免疫一次,每次注射0.5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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