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异地医保报销新政策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以下是学习啦小编分享给大家广州异地医保报销新政策以及2017年广州医保新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广州异地医保报销新政策
昨日,广州市人社局进行“医疗保险相关政策问题”在线访谈,针对公医转医保后缴费年限不足10年等问题,医保处负责人透露正在制定《关于解决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访谈中有网友“静静”问,其公司是国企,有几名转制人员退休,转制前有公费医疗证,不能买医保,转制后开始购买医保,现时退休人员购买医保不足10年。这类人群中有个别只能每月延缴,但他们反映个人账户到账的钱比在职时少。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副处长林立就表示,针对这部分人群正在研究制定《关于解决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是否补偿等细节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有网友问,自己在广州参加医保但不是广州户口,退休后想回老家居住(本省),外地住院医保报销是不是和广州一样在医院直接结算?
对此林立表示,如果是广州市参保人,退休后想回外省老家居住,可事先到广州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保局)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参保人可在居住地选择1~3家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医疗机构。参保人须在异地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就医。如果因急诊或抢救在非选定的异地医疗机构需要进行急诊留院观察或住院的,相关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结算后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
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可以本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基数(退休人员以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每人每月2%的标准,由统筹基金包干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有网友问,自己在广州参加医保但不是广州户口,退休后想回老家居住(本省),外地住院医保报销是不是和广州一样在医院直接结算?
对此林立表示,如果是广州市参保人,退休后想回外省老家居住,可事先到广州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保局)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参保人可在居住地选择1~3家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医疗机构。参保人须在异地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就医。如果因急诊或抢救在非选定的异地医疗机构需要进行急诊留院观察或住院的,相关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结算后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
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可以本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基数(退休人员以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每人每月2%的标准,由统筹基金包干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2017年广州医保新规定
一、广州医疗保险新政策一:医保年度的改变
1、由原来的每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修改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即自然年度为医保年度)。
2、参保人险种转换时,门诊选点的有效期起始时间最早为享受新险种待遇的起始日期,结束时间为新险种的年度结束时间。
二、广州医疗保险新政策二:报销比例的改变
1、基层选点医疗机构(社区医院—小点)的就医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75%修改为80%。
2、经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其他选点医疗机构(二甲、三甲医院—大点)的就医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50%修改为55%。
3、未经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直接到其他选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就医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45%。
三、广州医疗保险新政策三:统筹限额
统筹基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不变,仍然为300元/月(即3600元/年),并非之前网传一年才1200元。
四、广州医疗保险新政策四:选点政策
1、2016年1月1日起,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必须选定“小点”后方能办理选定“大点”的选点手续。
2、已于2016居民医保年度内选点的城镇居民参保人,2016年度无需重新选点。
3、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2016居民医保年度内已选“大点”而未选“小点”的,仍可在“大点”记账结算(按未经转诊的门诊支付比例结算),且在选点“小点”前不可变更“大点”。
4、从2016年4月1日起,新办理选点的参保人必须选定“小点”后方能办理选定“大点”的选点手续。
5、参保人在指定的专科医疗机构进行专科普通门诊就医无需选点。
五、广州医疗保险新政策五:新政策结论
新的政策对于我们老百姓的参保人是非常划算的,因为统筹比例提高到了80%,说明我们老百姓看病个人支付的费用减少了,这是政府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必须注意的是,参保人必须在基层医院选定“小点”后才能在二甲或三甲医院的“大点”进行选点。
2017年广州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览
2017广州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0292元;(平均工资*30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4058元;(平均工资*60%)
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6764元。(平均工资)
广州医保卡各项查询(余额、保险、网站)
广州医疗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20)12333,同时可以咨询医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于2001年9月成立。
该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编制及管理、支付、稽核工作。
二、负责个人帐户管理及资金的结算、支付工作。
三、负责对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医疗费用进行复审、结算。
查询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广州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医疗保险处查询;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梅东路28号梅花村大厦
异地医保的办理情况
申请条件:
申请人在广州的原单位已为其办妥停保手续。
备注:已在广州市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的参保人不可办理。
申请材料:
1、《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凭证预制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需代办还应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申请地点:
广州市各区医保经办机构
账户资金处理:(二选一)
1、留存在广州的社保卡上,可在广州的药店购药使用
2、转账到外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再划拨至申请人在外地的社保卡上
异地医疗保险报备须知
(一)适合对象的参保人员
1、参保单位派驻外地工作的;
2、参保的离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在外地的;
3、在外地就业,以个人或城乡居民身份在参保的;
4、参加未成年人医保,随父、母长期居住外地的;
5、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随子、女长期居住外地的。
(二)办理医疗报备的程序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5、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
(三)办理窗口
按市、区分工管理办法,市社保机构管辖的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由市社保中心医疗费审核结算科33、34号柜台办理;区社保机构管辖的参保单位的参保,以及异地就业的参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医保且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就近由区社保机构负责办理确认的报备手续。须在省内异地就医,可申请办理全省异地就医卡的,经确认报备手续后,参保人员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医疗费审核结算科33、34号柜台确认后,再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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