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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行读后感范文5篇

巧绵分享

  《侠客行》可读性很强,作者设置一个又一个连环的疑团 ,调足读者胃口,才缓缓解开。与其说是部武侠小说,还不如把它归为推理小说。

  侠客行读后感范文1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侠客行》是金庸先生的一部小说,以李白的《侠客行》开篇和命名,贯穿了侠义之道。

  这是个最接近童话的故事

  不识字、不懂武功而又不懂人事的小叫花“狗杂种”(石破天),无意间得到了摩天居士谢烟客的玄铁令,可以命令谢烟客做一件事;被错认为石中玉,便有了黑白剑客做父母,当上了长乐帮的帮主,多了雪山派这个大敌;后来又接了赏善罚恶的铜牌去侠客岛喝腊八粥,学得了绝世武学……

  只有金庸武侠的小说里才有这种奇迹,一个“三不”少年,靠着他的单纯善良与一点记忆力,便在人心险恶的江湖里乱闯乱撞,各种机缘巧合,深得作者偏爱的而混得风生水起,天下无敌。

  童话的背后,有讽刺世人机关算尽、枉费心机的部分。开篇便是为了玄铁令死了很多人,但后来玄铁令还是落在了石破天手里;

  有劝诫读书人“尽信书不如无书”的部分。侠客岛上面对“侠客行”的图谱,很多才学之士在研究注解,耗费了几十年的光阴,却偏偏石破天只看图就学得了上乘武学;

  有劝人“得饶人处且饶人”的。阿绣教导石破天和成名人物相斗时,一招“旁敲侧击”和对方打个平手,给他留点面子。

  ……

  从小说中我感受到最深的还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一块玄铁令,引来诸多人的争抢,为他送命的不计其数;龙、木岛主在石破天学成绝世武功后,教导他不可以让人知道,否则会招人嫉恨,招来杀身之祸。其他武侠小说里也有相似的宝物:《射雕英雄传》里的《九阴真经》,《倚天屠龙记》里的屠龙刀,《连城诀》里的宝藏,《笑傲江湖》里的《辟邪剑法》……凡是稀缺的物品,总有人争抢,总有人因宝藏或是武功秘籍而死。

  “不露财,不炫富”,低调做人是这些武侠小说教给我们的。“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手握稀缺的资源就不能人尽皆知。还有不要跟风,去抢那些被争夺的资源,抢来的终究会被抢走,还会给自己带来不幸。

  侠客行读后感范文2

  《侠客行》在金庸十四部里应该算知名度很小的一篇了。我想看是因为喜欢李白大人那首诗,太带感了!不同于其他作品,《侠客行》中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有关儿女情感的话题也只是轻描淡写一带而过。却也有三位姑娘,丁当,侍剑和阿绣,一个泼辣,一个成熟,一个温柔。有人说丁当和石破天像黄蓉郭靖,真心不想。丁当那般爱慕虚荣,喜欢能讨女人欢心的男人,却不爱老实稳重之人,不似黄蓉,只有鬼点子却不像黄蓉用计。丁当给人印象很深,却不似黄蓉一般受人喜爱。侍剑姐姐在石破天被拐到长乐帮后第一个和他接触。石破天实话实说她却一直怀疑他在装,这个问题很严重现在先不写了……阿绣温柔,也是最能辨真假的人,石破天和石中玉虽然样貌极像,几乎所有人都认错,她却能分辨出两个人的区别,能分辨善恶。三个姑娘,都与石破天有些瓜葛,也确实是阿绣才能真正得到破天兄的真心喜欢。

  书中还有一对夫妇引人注目,也惹人羡慕,石清闵柔夫妇,师出同门,互生情愫,结为夫妇,婚后恩爱无比,是最最幸福的家庭了。可惜生了个坏儿子,不知道热了多少麻烦。不过重点不在这里,而是闵柔的情敌梅芳姑,能写的只有一点,梅芳姑样貌比闵柔好,武功更高,才华横溢,几乎样样都高过闵柔,而石清却选择闵柔。石清自己交代,“你样样比闵师妹强,不但比她强,比我也强。和你在一起,自惭形秽,配不上你。”石清这番话应当是真的,但梅芳姑又何必苦苦追求他呢?梅芳姑有如此好的硬条件,何必缠着石清不放,武林中高手甚多,总该有和她门当户对的才是。

  我看完书后问我爹,“如果有一天一个和我一模一样的人站在你面前,满嘴脏话骂骂咧咧大脑和当今世界毫不接轨,你会觉得那是我妈?”我爹回答,“我会怀疑你吃错药了。”一般人都应是这个反应,《侠客行》中的绝大部分人也这么想。石破天和石中玉,样貌几乎完全一样,却是一个天真无邪,一个狡猾顽劣。石破天被当成了石中玉,当破天兄满头问号把他那天真的一面显露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认为是石中玉在装傻。唯一分辨出来的,只有阿绣姑娘。有一本长篇笑话书,叫《史上第一混乱》,萧强对项羽说,外表再像也不该认错,嫂子(虞姬)不是一般人能装出来的。项羽也玩笑回答,如果有一天一个和你长得一样的人,西服革履跟人说话彬彬有礼官腔十足,那也一定不是你。不管什么情况,不同人的性格是装不出来的,如果有一天这种情况真的发生(不大可能),一定不要轻易怀疑对方吃错药了。

  作为看过水浒传看过福尔摩斯和华生喜欢羽泉的人,我对每部书里那纯洁的兄弟情很关注,侠客行中也有。最让人佩服的便是书中武功最高(除主角)的两位、侠客岛龙、木二位岛主。二人相交半生,互相扶持走过几十年,心意相通,让人佩服。最有感触的画面就是在石破天解开“太玄经”奥秘后,龙木二人的生生叹息,“白首太玄经,兄弟,你的头发也白了。”另一人在心里说“你又何尝不是?”不求同生,两人却同死。一辈子合作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多么伟大。石破天阴差阳错和赏善罚恶二使结为兄弟。起初那两人并不真心实意,石破天也只是少年好奇,向往那种结义的情感,而赏善罚恶使最后被石破天感动,在侠客岛生死未定之时,两人照顾石破天,并愿意履行“但求同死”的誓言。那段文字是全篇最动人最豪情的一段。这就说道这本书给我的总体印象,有些让我小小的失望,《侠客行》,再加上李白那首诗给我的印象,应该是豪气万丈的一篇吧。可惜这最豪情的一段,比不过郭啸天和杨铁心牛家村结义,比不过杨过和神雕在剑冢山与独孤前辈心灵对话,更比不过萧峰虚竹段誉三人在少林寺携手御敌。是,石破天傻,这个傻不似虚竹的死板,石破天的傻是真正傻得没治了。

  这又说道《侠客行》中的“侠”,提到金庸笔下的大侠,郭靖是典型,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他对杨过说,“我辈练功学武,所为何事?行侠仗义、济人困厄固然乃是本份,但这只是侠之小者。江湖上所以尊称我一声『郭大侠』,实因敬我为国为民、奋不顾身的助守襄阳。然我才力有限,不能为民解困,实在愧当『大侠』两字。你聪明智慧过我十倍,将来成就定然远胜于我,这是不消说的。只盼你心头牢牢记着『为国为民,侠之大者』这八个字,日后名扬天下,成为受万民敬仰的真正大侠。”杨过最后杀掉蒙哥解襄阳之围,也为国家做了贡献。萧峰,一个完美的人,宁肯牺牲自己也为了契丹和汉人之间的和平。而《侠客行》,先说李白的诗,写的侠客就是为国为民的大侠,而金爷的这本书,顶多也就是侠客岛“主持江湖公道”而已。

  金爷的小说往往这样,石破天这样的傻帽因为各种各种奇葩经历巧遇练就了绝世武功,好像段誉先生也是,虚竹小朋友也是,张无忌更特么是!但是石破天这个真心觉得不公平,这人实在太傻太木头了。而最后《侠客行》和“太玄经”叫他领悟,要说明个神毛?

  还有一点,我深深体会到,阿黄确实是一条狗,所以琦姐是不是考虑把你手机电话簿的名字改改……

  侠客行读后感范文3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我个人比较喜欢李白,李白的诗里面,这首更喜欢一点。

  诗一上来就让燕赵侠客的形象跃然纸上,素带胡缨,快马吴钩,行侠仗义,取人项上人头简直如探囊取物一般,做了大事却不肯招摇,默默退隐于江湖。

  李白生活的初唐时期,正是帝国又一次直通西域,朝廷的文治武功直追汉武霸业,所谓汉唐、汉唐,正是我们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最牛叉的时代了,西汉开国的基业,正是有战国时期公子、侠客盛行的遗风,唐初亦是民风尚任侠,所谓任侠,就是要见义勇为,扶助弱小,以天下事为己任。好酒能歌,十五好剑术的李白,自西域入关陇之地,正是如鱼得水,希望成就一番大事,而且还得要事了拂衣去。

  这样一个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李白,怎么成就大事啊?这个一定要遇到信陵君那样礼贤下士的明主了,接着本诗的具体人物登场了,李白要拿信陵君窃符救赵的事迹说事儿了,外人眼中侯瀛不过守门小吏,而且都是一糟老头子了,朱亥一市井屠户,信陵君却对他们毕恭毕敬,当他们是中隐隐于市的侠客,这样的真诚,打动了二位侠客的心,三杯酒一喝,耳朵发热,眼睛充满激动的泪水,一诺千金应下大事,追随明主抗秦啊,朱亥槌杀统领十万大军的老将晋鄙,助信陵君遵守合纵抗秦的承诺,拼死救赵,没有同去的侯瀛自杀以明侠义之心,更代主公以谢窃符之罪。这样的大事,声震赵魏两国都城,这样的任侠,虽死犹生,名留千古。这样的人生,才是李白向往的激情挥洒的青春。崇尚文武不殊途的李白还不忘调侃一下西汉大儒杨雄,一辈子白头不过闷坐阁中研究些玄学而已。

  幼时读此诗都是心潮澎湃,每每读到“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都眼花耳热,随着太白梦回那个时代。

  年纪大了再读此诗又是一番滋味。

  李白写下他任侠情怀的大爆发,真的是想遇明主,干出一番事业,李白心中的明主是什么样的呢?估计就是战国四公子那样的,有点实力,又礼贤下士,各方面又无甚功业,需要他这样的人出山辅佐,成就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可他向往的那些明主、侠客,都是生在乱世,乱世英雄多,李白偏偏生在开元盛世,虽然还是有很多大事,但已不是简单的合纵连横了,名流豪杰更加多了,但帝国也大了,缺了谁,太阳都照常升起。才高八斗比肩子建的太白兄,空怀一颗侠义心,报国无门啊。

  估计李白应该也想早生个几百年,遇到玄德公应该是最好的归宿吧?说不定就没卧龙凤雏两位先生啥事了呢,历史谁知道啊,也许李白还是做诗人,喝喝酒,搞搞艺术最牛叉吧。

  不过读诗就是读诗,诗句带来的眼花耳热就够了,虽然华夏过了几千年,人人心中都还会给侠客留了一个空间吧?那些一直都在我们身边,或者在梦里的侠义精神,随时都会让我们感动。

  侠客行读后感范文4

  玄铁令、腊八粥、真假石破天、玄素庄的陰谋、凌霄城之变……我想也许每个读者都曾怀着极大的好奇心对此书欲罢不能,我也是忍了很久才没提前翻开《真相》那一章。可是真相大白之后,该走的走了该留的留,我又担心起那些心思各异“武林人士”接下来会怎样。金庸这回没让我失望,笔锋一转,继续挖坑。我当然义无反顾地跳了进去。

  最后的最后才发现,原来最大的一个伏笔,在一开始就已埋下。

  看完梅芳姑和石清的对话,我确信:这本书的主角,就是丁不四的女儿、石清的爱慕者、玄素庄的大敌,狗杂种的妈妈——梅芳姑。

  让我们重温 这段对话:

  闵柔弯下腰去,将手中长剑放在地下,道:“你们三人团 圆相聚,我……我要去了。”说着转过身去,缓缓走开。

  石清大急,一把拉住她的手臂,厉声道:“师妹,你若有疑我之意,我便先将这贱人杀了,明我心迹。”

  闵柔苦笑道:“这孩子不但和玉儿一模一样,跟你也像得很啊。”

  石清长剑挺出,便向梅芳姑刺了过去。那知梅芳姑并不闪避,挺胸就戮。眼见这一剑便要刺入好胸中,石破天伸指弹去,铮的一声,将石清的长剑震成两截。

  梅芳姑惨然笑道:“好,石清,你要杀我,是不是?”

  石清道:“不错!芳姑,我明明白白的再跟你说一遍,在这世上,我石清心中便只闵柔一人。我石清一生一世,从未有过第二个女人。你心中若是对我好,那也只是害了我。这话在二十二年前我曾跟你说过,今日仍是这样几句话。”他说到这里,声转柔和,说道:“芳姑,你儿子已这般大了。这位小兄弟为人正直,武功卓绝,数年之内,便当名动江湖,为武林中数一数二的人物。他爹爹到底是谁?你怎地不跟他明言?”

  石破天道:“是啊,妈,我爹爹到底是谁?我……我姓什么?你跟我说,为什么你一直叫我‘狗杂种’?”

  梅芳姑惨然笑道:“你爹爹到底是谁,天下便只我一人知道。”转头向石清道:“石清,我早知你心中便只闵柔一人,当年我自毁容貌,便是为此。”

  石清喃喃的道:“你自毁容貌,却又何苦?”

  梅芳姑道:“当年我的容貌,和闵柔到底谁美?”

  石清伸手握住了妻子的手掌,踌躇半晌,道:“二十年前,你是武林中出名的美女 ,内子容貌虽然不恶,却不及你。”

  梅芳姑微微一笑,哼了一声。

  丁不四却道:“是啊,石清你这小子可太也不识好歹了,明知我的芳姑相貌美丽,无人能比,何以你又不爱她?”

  石清不答,只是紧紧握住妻子的手掌,似乎生怕她心中着恼,又再离去。

  梅芳姑又问:“当年我的武功和闵柔相比,是谁高强?”

  石清道:“你梅家拳家传的武学,又兼学了许多希奇古怪的武功……”丁不四插口道:“什么希奇古怪?那是你丁四爷爷得意的功夫,你自己不识,便少见多怪,见到骆驼说是马背肿!”石清道:“不错,你武功兼修丁梅二家之所长,当时内子未得上清观剑学的真谛,自是逊你一筹。”梅芳姑又问:“然则文学一途,又是谁高?”

  石清道:“你会做诗填词,咱夫妇识字也是有限,如何比得上你!”

  石破天心下暗暗奇怪:“原来妈妈文才武功什么都强,怎么一点也不教我?”

  梅芳姑冷笑道:“想来针线之巧,烹饪之精,我是不及这位闵家妹子了。”

  石清仍是摇头,道:“内子一不会补衣,二不会裁衫,连炒鸡蛋也炒不好,如何及得上你千伶百俐的手段?”

  梅芳姑厉声道:“那么为什么你一见我面,始终冷冰冰的没半分好颜色,和你那闵师妹在一起,却是有说有笑?为什么……为什么……”说到这里,声音发颤,甚是激动,脸上却仍是木然,肌肉都不稍动。

  石清缓缓道:“梅姑娘,我不知道。你样样比我闵师妹强,不但比她强,比我也强。我和你在一起,自惭形秽,配不上你。”

  梅芳姑出神半晌,大叫一声,奔入了草房之中。梅文馨和丁不四跟着奔进。

  闵柔将头靠在石清胸口,柔声道:“师哥,梅姑娘是个苦命人,她虽杀了我们的孩儿,我……我还是比她快活得多,我知道你心中从来就只我一个,咱们走吧,这仇不用报了。”石清道:“这仇不用报了?”闵柔凄然道:“便杀了她,咱们的坚儿也活不转来啦。”

  忽听得丁不四大叫:“芳姑,你怎么寻了短见?我去和这姓石的拚命!”石清等都是大吃一惊。

  只见梅文馨抱着芳姑的身子,走将出来。芳姑左臂上袖子援得高高地,露出她雪白娇嫩的皮肤,臂上一点猩红,却是处子的守宫砂。梅文馨尖声道:“芳姑守身如玉,至今仍是处子,这狗杂种自然不是她生的。”

  这是梅芳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正面亮相。然而在前文,我们可以通过小丐(也就是后来的石破天)的言行举动得知他妈妈的相貌品格(梅芳姑虽不是他生母,但对他确有养育之恩,而且是他内心认定的妈妈)。

  小丐被烟霞客骗到摩天崖的一路上,后者一直处心积虑让前者对自己有所求,以完成玄铁令的承诺。但这小叫花却有骨气的很,任他威逼利诱,始终不说一句请求,更是在看到烟霞客“囊中羞涩”时,花光自己身上的银两(之前石夫人闵柔施舍给他的),请这位老伯伯饱餐一顿。这侠义的举动已然令读者拍案惊奇。待到遇到白鲸岛的大悲老人被长乐帮三名好手围困,小丐挺身而出,这份义薄云天更是让人叫绝。

  而到达摩天崖后,小丐心知被骗,满腹委屈,却并不怀恨于烟霞客,恰恰相反,小丐从此开始照顾这位老伯伯的饮食起居。

  至于后与白万剑联手、助史婆婆练功、为关东四大门派退敌,到替长乐帮接那赏罚令、掉包救石中玉……已成为石破天理所当然的举动。

  人之初,如玉璞。一个人的性格品德离不开早年的教育。这玄素庄的小儿襁褓中即被梅芳姑掳去,在荒山野岭中只与一条大黄狗相依为命。尽管这妈妈整日唤他为“狗杂种”,但是独自一人把吃奶娃娃养大,又付出了多少艰辛!我们看重石破天的淳朴义气,然这淳朴义气从何而来?追根溯源,是梅芳姑的教导。

  梅芳姑又何必掳来这小儿?

  百度百科上有人写道“你见了他就会想起他老子,想起无情郎,免不了伤心生气,这哪是在折磨别人,这分明是想出个法子折磨自己。”

  说这话的一定是个神经大条的不懂事男人。

  眼前小儿眉眼间尽是心上人的模样,即使心酸也掺杂着甜蜜吧?

  爱和恨,已经说不清。

  金庸笔下痴心女子比比皆是,程灵素、凌霜华、木婉清、王语嫣、阿紫、梅超风、华筝、穆念慈、瑛姑、李文秀、仪琳、岳灵珊、霍青桐、李浣芷、林朝英、公孙绿萼、程英、郭襄……但这些女子要么与意中人并行、要么与之曾度过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岁月,要么在这人的呵护中,最不济也有过一段故事,更有幸运且聪慧者千回百转后赢得爱情,无论如何,在爱人的心中,她们是友非敌,命运对她们并不总是无情的。

  可是中意于石清梅芳姑呢?她是他口中的“那小贱人”,是他处心积虑要灭掉的仇人。

  海海江湖,也许只有那位唱着“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生死相许”,焚身于情花中的赤练(痴恋)仙子李莫愁,才可以与她相比。

  先看两人的亮相:

  李莫愁是美貌道姑,言笑娇美,任谁瞧见都不免心旌动摇。

  梅芳姑本是武林中出名的美女 ,却自毁容貌。在《舐犊情深》一章里闵柔担忧爱儿的遭遇,“闵柔忙道:'那女子瓜子脸儿,皮肤很白,相貌很美,笑起来脸上有个酒窝儿,是不是?'石破天摇摇头道:'不是,我那个妈妈脸蛋胖胖的,有些黄,有些黑,整天板起了脸,很少笑的,酒窝儿是什么?'”而且“他记得清清楚楚,自己的妈相貌和闵柔完全不同,数年前妈妈一去不返之时,她头发已经灰白,绝非闵柔这般一头乌丝,他妈妈性情暴戾,动不动张口便骂,伸手便打,那有闵柔这么温 文慈祥?”

  再看两位的举动:

  李莫愁嗜杀,不仅对陆展元全家族赶尽杀绝(却收了他的一双侄女为徒),更是毫无道理见到姓何的便大开杀戒,平素有人多看她一眼,也不免于幸。

  梅芳姑后半生隐匿于熊耳山的枯草岭中,并没伤害过谁。但她“残害”石清夫妇幼子,令他们伤痛余生。可这个小男孩在梅芳姑的另类教育下却长成了一条真正的汉子,与石清夫妇溺爱中长大的石中玉形成鲜明对比!

  让我们了解两位的身世:

  “李莫愁本是古墓派第三代大弟子,武功高强,品貌出众,而且有一副菩萨心肠。在机缘巧合之下偶遇少年英杰陆展元,当时陆展元身受重伤,李莫愁不顾男女之嫌为他疗伤。不料最后竟然暗生情愫,愈陷愈深,终于不能自拔。终日对陆展元芳心可可,朝思暮想。可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也是陆展元没有当时申明,导致后来让李莫愁误以为陆展元移情别恋,何沅君横刀夺爱,酿成日后惨剧。李莫愁深恋陆展元,为了他竟然公然背叛师门,遭到师父的驱逐。可是从古墓出来的李莫愁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自由 和快乐,因为很快她就可以和爱人长相厮守。她幻想了多少种生活的方式,幻想了怎样做一个匹配陆展元的完美女 性。她真的是迫不及待要将这个喜讯告诉陆展元,然后他们一起快乐的拥抱相吻。然而所有的悲剧都在她到达陆家庄的那一刻上演了,她怔怔的站在那里,看着她的情郎和另一个女人拜天地。红衣似火,点燃了她心头的嫉妒之苗。陆展元也怔怔的看他,所有的伤害都在这对视之间产生。然后那个清秀美貌的姑娘问陆展元,相公,她是谁?然后所有的仇恨就在这句话上产生,李莫愁痛不欲生。她终于跑开了,哭泣着,比她拜别师父的时候还要伤心,这种撕心裂肺,肝肠寸断的感觉差点让她崩溃掉。她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伤心,从来没有过。”(节选自百度百科“李莫愁”词条)

  “梅花拳掌门梅芳姑,生父姓丁,即丁……(他读到这里,含糊其词,人人均知他是免得丁不四难堪)……自幼随母学艺,十八岁上……其后隐居于豫西卢氏县东熊耳山之枯草岭。”(《腊八粥》)丁不四和梅文馨的女儿,算来也是武林世家。梅芳姑和石清有着怎样的过往,我们不知道。但我们在故事的结尾听到石清说:“不错!芳姑,我明明白白的再跟你说一遍,在这世上,我石清心中便只闵柔一人。我石清一生一世,从未有过第二个女人。你心中若是对我好,那也只是害了我。这话在二十二年前我曾跟你说过,今日仍是这样几句话。”诸位,不知你们是否曾听到或说过这样的话,你对此有何感想?在笔者看来,这几句话听似义正言辞,实则混蛋至极!二十二年前你说过,可是在那之前呢?就像杨过挑逗公孙绿萼陆无双,那些男子撩拨起女孩的心思时,可是充满期待的吧。看那女孩心中千回百转,男子唇边浮现不易觉察的笑容。面对女孩炽热的眼神,男子满面得意中闪过一丝忧虑和烦躁。之后呢,之后呢?逃离女孩的死缠烂打,其实很简单。只要转身,侧过脸,眯起眼睛,吊下嘴角,重重唾出一个字:“贱!”不顾那女孩惊恐的眼神,大步离开,再不回头,就够了。可是这样无端堕了自己身份,谦谦君子温 润如玉,自然能找来合适的辞令,为自己塑造一个美好形象吧

  下面我们来听两悲情女子被拒绝的原因(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不爱):

  陆展元抛弃李莫愁的原因书中并未指明。

  石清判定梅芳姑死刑的证据却言之凿凿:

  石清缓缓道:“梅姑娘,我不知道。你样样比我闵师妹强,不但比她强,比我也强。我和你在一起,自惭形秽,配不上你。”

  香消玉殒:

  李莫愁挺立在熊熊烈火之中,竟是绝不理会。瞬息之间,火焰已将她全身裹祝突然火中传出一阵凄厉的歌声:“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以身相许?天南地北……”唱到这里,声若游丝,悄然而绝。

  (听到石清上述言语)梅芳姑出神半晌,大叫一声,奔入了草房之中。梅文馨和丁不四跟着奔进。

  ……

  忽听得丁不四大叫:“芳姑,你怎么寻了短见?我去和这姓石的拚命!”石清等都是大吃一惊。

  只见梅文馨抱着芳姑的身子,走将出来。

  作者后记中写道:“在《侠客行》这部小说中,我所想写的,主要是石清夫妇爱怜儿子的感情,以及梅芳姑因爱生恨的妒情。”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侠客行读后感范文5

  前几日看到金庸老先生去世的消息,内心某处仿佛被触动了一下。

  童年最广为人知的五位“大侠”——金古梁温黄,如今只剩下了温巨侠尚在。

  岁月催人老,查大侠走了,可是他笔下的江湖依然还在。

  很惭愧,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也算金庸先生的一个“云读者”,但好在我勉强对老先生的《侠客行》有些了解,算是有一点动笔的资格。

  天下风云出我辈

  《侠客行》似乎并没有像射雕、神雕、倚天、天龙那么“家喻户晓”,也许是由于它的影视化并没有其他几部那么成功,不过这并没有掩盖它本身优秀的地方。

  《侠客行》当中其实有很多元素在现在的网络小说中也有,比如孪生双子的设定、身世悲苦的主角、误打误撞习得神功等等。但这些都不是吸引我的地方,真正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塑造的几个人物以及那首李白的《侠客行》。

  一入江湖岁月催

  石破天也许是金庸小说里最“朴实”的男主角。别人的主角总是扮猪吃虎,而石破天不用扮,自己就是个“猪”。而且,石破天这个略带霸气的名字并非他的本名,他真正的名字是叫“狗杂种”。

  他很佛系,即使习得了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太玄经,也不曾有称王称霸的念头,反而好心地将个中奥秘告诉了研究了大半辈子的侠客岛主;他很固执,母亲让他这辈子不求人,哪怕谢烟客以性命相威胁他也绝不低头;他也很善良,整篇小说下来,算计他,想害他的人很多,但他却不曾故意去害人。

  讲道理,如果在现今的爽文小说中,是这么个无欲无求、不爱装逼还有点圣母的主角,十有八九要扑街,但金庸偏偏就这么写,还写得很成功。在我看来,即使他最后成为了人人敬仰的石破天,但在他心里仍然将自己当作是那个山里的“狗杂种”……

  皇图霸业谈笑中

  比起石破天,也许石清夫妇才是《侠客行》真正的主角。

  金庸曾经说过,本书他所想写的主要是石清夫妇爱怜儿子的感情。这一对夫妇,比起江湖里赫赫有名的大侠,更像是一对为了儿子操碎了心的父母。

  儿子石中玉是个不学无术的浪荡子,时常惹下事端。而作为他的父母,石清闵柔只能放下身段,去给人赔礼道歉。

  印象很深的是,在将石破天误认为是自己的儿子石中玉后,随即倒路边的小庙里还愿。向来不信鬼神的闵柔一字一句地向神像虔诚祷告,宁愿自己减寿十年只愿儿子平安喜乐。诚然,石中玉的不成器有石清夫妇的责任,但这当中的舔犊情深却让人不得不动容。

  也许他们不是兼济天下的大侠客,也不是统辖一方的大枭雄。他们没有什么皇图霸业要去实现,最大的心愿就是让自己的孩子平安成长。这样的父母,平凡朴实得仿佛就在你我身边…..

  不胜人生一场醉

  对我来说,整本书最让我拍案叫绝的,就是对《侠客行》这首诗的引用。

  听起来似乎很可笑,现在诗词变武功早已不是稀奇的桥段,但小时候看到的时候确实有种“惊为天人”的感觉。

  “十步杀一人”、“ 脱剑膝前横”、“救赵挥金锤”是剑法;“ 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是轻功。这样的引用给了武侠小说一种古典的浪漫,仿佛一招一式都带着点诗情画意。

  《侠客行》写于《神雕侠侣》之后,《倚天屠龙记》之前,某种意义上也算是给“射雕三部曲”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有人嫌弃写得平淡,有人嫌弃主角窝囊,但我想说这本小说还是有很多可以挖掘的地方,有很多值得细细品味之处。

  在“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已成绝响的今天,看看老爷子的作品,也许是我们怀念他唯一的方式了......

  最后的最后,斗胆引用老先生的一句话:“你瞧这些白云聚了又散,散了又聚,人生离合,亦复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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