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服刑人员亲属的一封信
亲人判刑入狱,在亲人服刑期间,家属在家中一直牵挂,亲属对他们的鼓励能使他们振作!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致服刑人员亲属的一封信,欢迎阅读。
致服刑人员亲属的一封信篇一
各位服刑人员亲属:
为加强服刑人员亲属对监狱执法工作的了解,增强监狱执法的透明度,促进公正执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监狱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工作,在狱内大厅公示栏和会见室的电子显示屏、狱务公开宣传栏、迅为智能查询系统向服刑人员及亲属公开了监狱的执法行为、工作程序以及服刑人员在监狱服刑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会见室一楼设置监区长接待岗,每周一至周五由相应的监区领导负责对您的接访工作,并可以从会见室领取《狱务公开手册》等宣传资料。
二、为全面加强监狱管理工作,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包头监狱将依法持续开展清缴打击违禁品行动,希望您积极配合监狱做好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并自觉遵守监狱相关规定。违禁品包括下列物品:
1、警械、枪支、弹药、雷管、炸药等物品;
2、手机、对讲机及相关附属配件和其他具有移动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
3、各种货币现钞、金融卡和有价证券;
4、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5、管制刀具和刃器具;
6、军警制服、便服、假发;
7、危害国家安全宣传制品和淫秽物品;
8、其他可能影响监所安全稳定的物品
服刑人员私藏使用违禁品的,属于违反《刑法》和《监狱法》中“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等规定的行为,三年内不得提请减刑、假释。
三、被附加判处财产刑(即被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附带民事赔偿、退赔义务等的服刑人员,可持原审判决书到中国银行市府东路分理处(位于包头市昆区市府东路与友谊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缴纳罚金等财产刑,根据银行柜台内模板填写现金缴款单,客户签字处填写罪犯本人姓名(必须与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姓名一致),联系电话填写家属联系电话,缴款完毕后将现金缴款单送到包头监狱法制科(监狱办公楼四楼东侧)。
四、监狱声明没有指定任何部门或个人接受为亲属代交罚金、没收财产、代办减刑、假释等事宜,请各位亲属防止上当受骗。
五、监狱着力为服刑人员营造一个阳光透明、公平公正的改造环境,根据服刑人员的服刑表现,依法依规实施奖罚,并根据其取得的成绩向人民法院提请相应刑事奖励(减刑、假释)。请各位亲属理解、支持、配合监狱工作,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禁止行贿监狱民警、职工,违者将通报有关部门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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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服刑人员亲属的一封信篇二
服刑人员的家人、亲戚、朋友:
你们的亲人判刑入狱,你们在家中一直牵挂,总是想找门路、托关系、不惜花钱找人,使你们的亲人在里边能受到某种照顾,这种心情、想法可以理解,但是你们错了。离沂水县600里以外的监狱,沂水人到那里根本找不着关系,找不着人。于是,你们当中的一些人由于某种原因,就联系上了在监狱附近居住的煤贩子、做生意的,这些人根本不是监狱的干警,使不上劲,也起不到任何作用,白花了钱,奉劝大家不要再找他们,不要听这些煤贩子、做生意的花言巧语,给他们的钱都打了水漂,千万不要上当!
其实大家根本不用托关系找人,不用花钱。监狱方面及干警都是公正执法,对犯人文明管理,人性化管理,实行狱务公开。犯人的安全生产劳动条件、环境都是一流的,确保犯人的安全,不必要为他们担心。在会见的时候,打电话的时候,写信的时候,嘱咐你们的亲人在里头自觉遵守监规,,听政府队长的话,服从管理教育,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好好干,都会得到不同程度的减刑,提前回家。没有必要,也不用花钱托关系找人。
我说的都是实情、实话,请一定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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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服刑人员亲属的一封信篇三
各社区服刑人员及家庭成员:
你们好!
值2015年春节来临之际,渭源县司法局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大力支持,感谢社区服刑人员家庭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密切配合。
----年---月,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渭源县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几年来,在各社区矫正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在各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庭的共同配合下,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立足实际,积极探索,整合社会资源,不断规范监督管理运作程序,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采取多种管理方式和手段,进行多元化、人性化管理,不断激发社区服刑人员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积极性。广大社区服刑人员能自觉接受教育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矫正工作制度,注重思想改造,告别犯罪恶习,及时进行汇报,告知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建设,没有发生重大特大事件。省司法厅长、副厅长来我县调研司法行政工作时,对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为巩固社区矫正成果,保证节日平安祥和,建设平安渭源,在此,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提出几点期望:
一、 遵纪守法,悔过自新。要从内心深处深刻认识自己的过错给社会、给受害者、给家庭、给自己造成的伤害,认真接受社区矫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纪律,珍惜党和国家为社区服刑人员创作的良好环境和条件,努力把自己改造成为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人民、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二、 认真改造,自查自省。在社区服刑期间,要时刻提醒自己矫治陋习,纠正不符合监管改造要求的言行,自觉服从管理,维护改造秩序,培育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增强集体观念,洗心革面,重塑自我。
三、 接受教育,提高素质。要变刑期为学期,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用科学文化知识丰富自己的日常生活,用矫正管理的规章制度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摆脱愚昧,走向文明。要努力使自己学会一技之长,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允许下进行社会活动,依法办事,以德明理,跟上时代步伐,为正常融入社会就业谋生创造条件。
只要你们自立自强,重新做人,美好的生活会再呈现于你们眼前。人的一生其实只有三天————昨天、今天、明天。告别昨天迷失的自己,珍惜已到的今天,憧憬、奋斗美好的明天,你们的人生生活将从此展开新的篇章!
一月六日
渭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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