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政府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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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政府的信范文一
尊敬的政府领导:
你们好!
我是广西南宁市马山县中学街4号居民,我叫班爱彬,一名地地道道的农村妇女,现年45岁,儿子今年8岁,老公43岁,母亲今年82岁,一家4口人主要依靠低保维持生计。一直以来,生活的艰辛没有让我们一家3口失去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因为我们知道,在党和政府的英明政策指引下,我们农民的生活会一天比一天好。然而,自2010年7月发生的一件事情即2010年7月25日南宁市马山县红河商都高层商住小区(17层)动工建设以来,严重损坏到我家房屋,使得我家房屋出现地板下沉破裂、墙面逐步开裂漏水等问题,造成房屋整体移位、倾斜,严重影响到我们一家人的正常生活起居。
为了索求赔偿,更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2010年8月至今,我一直奔走于当地党委、政府及政府各职能部门间,但是3年的艰难维权之路,早已使得我们一家4口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对当地党委、政府以及政府各职能部门一度失去了信任,对党委、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表示怀疑。
就在我们一家陷入绝望时,好心人告诉我,要我向上级党委、政府求助,说这是唯一的希望。今天,我怀着无比期待的心情,向自治区(南宁市)党委、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写这封求助信,希望能够得到你们的帮助。
一、事件概述
(一)事件缘由
2011年12日1日,红河商都A栋开始挖地基建设,12月4日我家门前的房屋地基开始出现下沉、开裂现象,并有向前倾斜的迹象,为此我第一时间向开发商——广西冠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反映问题,开发商看出问题的严重性,立即组织施工人员用木头稳住房屋,并连夜用水泥等材料加以凝固,才稳住我家房屋地基继续开裂、倾斜。但这只是临时性的补救措施,并不是长久之计,现在我家房屋出现裂缝的地方逐渐增多,家里的门窗玻璃也出现开裂现象,每逢下雨天家里就变成了泥塘,这些我都拍照记录在册。
期间我跟中学社区的8户居民找过开发商、住建局,也有上访找过县委书记、县长,书记、县长也作出相关批示,住建局也到我家现场查看并拍照记录在案。
(二)维权过程
1、找开发商——广西冠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自2011年12日1日,我家房屋出现地基下陷、开裂、倾斜,房屋整体出现错位、移位等现象后,我无数次的找开发商——广西冠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据查,此公司住址是:马山县白山镇四达街30-31号,为马山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反映问题,并就相关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是开发商要么丝毫不承认房屋损坏是因楼盘的过近建设造成。
按照国家规划标准建设要求,红河商都高层商住小区的建设与南面居民住宅楼要保持在13米之外的距离,而红河商都商住小区A栋即在建的北楼(原文化局、图书馆住地)墙基开挖时仅距居民墙基(我家)不足4米,远远没有达到要求,楼盘地基深度在8米左右,而我家房屋的地基深度不到1米,楼盘地基在开挖建设时已经严重的影响到我家房子地基,房屋整体出现移位、下沉等问题,与此造成房子地板、墙面、楼层开裂漏水,并且问题有逐渐加重的趋势。
针对损坏赔偿等问题,开发商——广西冠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仅不承认是他们的建设造成我家房屋的严重损坏,而且有时还扬言要打击报复我们一家,试图野蛮阻止我上访维权;要么就找各种理由推脱,或者施加难度,使我根本无法拿到应有的赔偿;要么叫我去找县委、县政府。更可恨的是,施工方还存在野蛮施工的嫌疑,多次故意从高空抛出钢管、钢筋等杂物,险些造成人身财产安全。
2、无数次找县委、县政府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都说老百姓有事找党委、政府,有党委、政府这个坚强的后盾,什么困难的事情都可以得到公正、合理、及时地解决。自2010年8月至今这3年,我一直向马山县委书记——李兵、县长——杨敏及分管的副县长——凌峰,马山县信访局、住建局等部门领导反映,并请求帮忙处理,书记、县长也做出一些批示。然而,我等到的却只是信访局、住建局以及开发商发来的一张张、一堆堆所谓的文或者是意见书,而且这些文(意见书)都是他们单方面的意愿写出,并没有和我及中学街其他8户住户进行协商。
在我看来,负责此次事情的马山县住建局李善鹏副局长尽管也组织开发商召开了相关的会议,3年的时间过去了,但始终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亦或可以说多是流于表面、浮于形式,要么今天是这个说法,明天又是另外一种说法,或者是无形中施加我的维权赔偿难度,我一个农村妇女,又不识字,使得我维权之路寸步难行。
二、相关质疑
(一)马山县红河商都商住小区的建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手续是否齐全?
1、按照国家规划标准建设要求,红河商都的建筑与南面居民住宅楼要保持在13米之外的距离,而红河商都商住小区A栋即在建的北楼(原文化局、图书馆住地)墙基开挖时仅距居民墙基不足4米,远远没有达到要求,楼盘地基深度在8米左右,而我家房屋的地基深度不到1米,楼盘地基在开挖建设时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家房子地基,房屋整体出现移位、下沉等问题,与此造成房子地板、墙面、楼层开裂漏水,并且问题有逐渐加重的趋势。
针对南宁市马山县红河商都商住小区的建设规划为什么未能按照国家的要求建设等问题,我多次找县领导和住建局,住建局给出的答复是“县里为了充分整合利用土地资源”。
对此,我不禁要问,红河商都商住小区的规划建设,项目正式开发建设前,住建局是否经过充分、合理的调研规划,项目的开工建设相关手续如:建设许可证是否齐全?难道为了所谓的“充分整合利用土地资源”,就能置老百姓的利益于不顾,必须以牺牲弱势群体的正当权益为代价吗?法律的威严何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章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但从目前的情况看,红河商都的建设,而且是17层的高层建筑,已经妨碍到我以及中学社区其他8户住户的通风、采光、日照和交通、消防安全。为此,我要问,项目在申请立项时,发改、规划、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是否已经充分论证、审核?项目是否存在严重的“先上车后补票”的做法,马山县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是否已经违规违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认红河商都商住小区已经存在的既定事实。
3、马山县委、县政府以及住建局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所谓的就“有关红河商都商住小区建设答中学社区班爱彬等9户居民的有关答复”、“事件正在协调中” 、“你必须怎么样,我们才帮你解决” 等应付式、强买强卖的霸道做法和做事作风是否存在徇私舞弊的嫌疑?相关领导的批示到了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变成了“一纸空文” ,或者是应付式的对待老百姓,试问,马山县委、县政府和相关公职人员是否真已经正做到执政为民,心系百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开发商——广西冠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据查,此公司住址是:马山县白山镇四达街30-31号,为马山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这不禁令人心生疑问,开发商公司是否与县委、县政府或者其中的某些人(领导)有着微妙的关系?这有待自治区纪委、纪委监察厅、南宁市纪委、纪委监察局地深入调查。
三、我的看法和意见
在长达3年的维权之路上,我几乎每天都在县委、县政府、信访局、住建局等单位和部门之间奔波,马山县住建局副局长——李善鹏等人视我为“刁民”,这从平时我上访求助时,他们的言语中可以看出。我自己认为,我不是“刁民”,而是一个地地道道、实实在在的农家妇女,虽然我没有文化,但深知做任何事情都要依法依规,我们一家人忙活了几十年,通过辛勤、合法的劳动才得以在县城找到一席之地,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减轻了负担,没想到现在竟然受此欺压,法理何在?
我也知道,地方的发展离不开招商引资,从一个老百姓的角度来讲,我们很支持,也很拥护,希望政府招商引资越多越好,毕竟经济发展上去了我们老百姓的日子也就越过越红火。不过,党委、政府的招商引资也不能盲目、过分的以牺牲我们老百姓的正当合法权益为代价。如若牺牲老百姓的一部分个人利益能更好的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舍小家而顾大家,我们还是愿意支持政府的决策,前提是必须做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赔偿。
不过,马山县红河商都高层商住小区(17层)的开发建设,已经严重地损坏到我家以及中学社区其他8户居民的房屋安全,造成我家房屋出现地基、地板下沉破裂、墙面逐渐开裂漏水等问题,使得房屋整体移位、倾斜,对我们的正常生活起居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四、“四问”县委书记李兵 “三问”住建局副局长李善鹏
现在已经是2013年1月中下旬,再过一个月蛇年春节就要到来,而我的维权之路却如此的艰难。我想,造成当前这样的局面,罪魁祸首是马山县委书记——李兵、住建局副局长——李善鹏等马山县委、县政府,县直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他们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关于南宁市马山县委书记—李兵
2010年7月25日南宁市马山县红河商都高层商住小区(17层)动工建设以来,就我家房屋遭到破坏赔偿问题,我无数次地找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尤其是县委书记——李兵,但他的一次次回复让我心寒。
1、2012年4月25日,我找县委马山县委书记——李兵,请求他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当时他的答复是大楼施工建设中先对受损坏的中学街9户居民进行修补,等大楼封顶后再进行赔偿。
2、2012年8月24日下午5点多,我又找到县委书记——李兵,他又说下周答复你,我的相关赔偿材料被县委办公室潘庆武拿走。
3、2012年9月6日下午4点20分左右,我再次找到县委书记——李兵,他的答复是9月25日前给你答复。
4、2012年10月16下午4点,我又再次找到县委书记—李兵,这次他说你还是走法律途径吧,帮不了你…………
就是这样,我一次次、无数次地被县委书记——李兵找各种理由推脱掉,一天又一天,一年、两年,到现在还是没有结果,事情还是得不到解决。在这里我不禁要质问广西南宁市马山县委书记—李兵:
(1)、你是否已经真真正正地履行了一个共产党员的职责?
(2)作为马山县的最高指挥官,您是否已经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您是否存在着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谋的是自己的权利官位、谋的是自己的钱袋子,置老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而不顾?
(3)作为县委书记,党的地方书记,老百姓请求帮忙协调解决问题,你无数的答应帮忙协调解决,可是现在呢?两年的时间过去了,事情不仅没有丝毫进展,作为老百姓,我却在你的无数欺骗中走来,我想质问你,你这样做如何叫群众相信你,叫老百姓如何对党、对政府信任?
(4)你整天寻思着找各种各样的借口脱身,难道就不能把这份心思用在刀刃上,帮群众解决难题吗?我多次找开发商——广西冠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可他们始终说“我们不认识你,只认识县委书记”,难道这就是你一次次找借口推脱的真正缘故?你们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利益关系,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你在玩忽职守,以权谋私?
(二)关于南宁市马山县住建局副局长——李善鹏等相关部门领导
自2010年7月25日南宁市马山县红河商都高层商住小区(17层)动工建设以来,严重损坏到我家房屋,使得我家房屋出现地板下沉破裂、墙面逐步开裂漏水等问题,造成房屋整体移位、倾斜后,马山县委、县政府叫我找负责此事的住建局副局长——李善鹏,但他的言语以及做法一直令人匪夷所思。
1、在我无数次找到他,请求尽快协调解决问题时,有一次他很讽刺性的说“你都有房住了,我还没有?”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在暗示我一个一家子靠领低保过日子的老百姓给你送钱,才恳出面解决吗?
2、住建局副局长——李善鹏今天说这个解决方案,明天一个解决方案,后天不见踪影,干脆说外地出差,玩失踪。试问,一个县住建局副局长,若真的是整天外地出差,这意味着什么?
3、马山县住建局副局长——李善鹏多次召集我及房屋同样遭到破坏的其他8户居民跟开发商开现场协调会,但是2年过去了,事情一直得不到解决,这说明什么?说明他没有做到“在其位、谋其职、尽其责”,多次的协商只是浮于形式,拖一天算一天,这是小伎俩。难道就不能找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的协商,并形成解决方案吗?
4、在我请求协助解决房屋损坏赔偿时,住建局副局长——李善鹏曾经安慰我说事情会尽快给予解决,说如果开发商——广西冠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赔偿就不给发证。质问,您所说的证是什么证,是建设许可证、房屋预售许可证,还是别的证?如果各方面的证件都不齐全,住建局等部门就给开发商——广西冠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绿灯,破土动工建设,这是否已经存在着严重的徇私枉法行为?
五、目前有关问题的相关情况
针对相关赔偿事宜一直未能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已经多次向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自治区人民政府信访局、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南宁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南宁市住建委等部门反映并请求帮助解决,对此这些部门也做出了相关批示,并送达马山县委、信访局等有关部门。
(一)到自治区上访 马山县担心事情搞大诱骗我回县里
最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10月29日我再次到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反映问题,在我的一再恳求下,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的领导打电话到南宁市纪委监察局、马山县纪委监察局和信访局,催促办理之事。马山县信访局等有关部门担心我去北京上访,多次打电话给我,问我在哪里,喊我回家,还假发慈悲的说要开车到南宁接我回马山,并诱骗我说只要我回马山了,马上解决我的事情。在他们的一再诱骗和催促下,我还是回了马山,可最终的结果是事情一拖再拖,就这样几个月又过去了。
(二)马山县住建局 、开发商诱骗我进行房屋鉴定并操控过程和结果
维权之路举步维艰,在3年的维权之路上,我被这些可耻的地方官员和奸商—广西冠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逼出病来,2012年11月21日上午9点多,就在我还在医院打针的时候,我接到了社区负责人打来的电话,说是自治区领导要到我家来查看我家房屋受损情况,可实际情况是,是马山县住建局或者是开发商找来了两个人,说是南宁市房屋安全鉴定所的,一个叫韦小浩、黄维军,在马山县住建局副局长——李善鹏等有关人员的带领下,这两个人拿着相机在我家里四处拍了些照片,之后,叫我在一张纸上签名,说是要我证明2012年11月21日有人到我家查看过房屋损坏情况,当时他们没有说是房屋安全鉴定,后来才知道是房屋安全鉴定,说白了就是他们在诱骗我进行房屋鉴定,以便今后从中作梗,为减少赔偿或者是不赔打下基础,这在后来的协商中已经体现出来。
之前我一直是反对房屋鉴定的,理由是担心开发商—广西冠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开发商伙同马山县住建局副局长——李善鹏等人操控鉴定过程和鉴定结果。在我知道韦小浩、黄维军等人到我家是对房屋进行鉴定的时候,我问韦小浩、黄维军要名片,想查看身份证验证身份真伪时,他们并没有给,而对于所谓的“鉴定结果”马山县住建局副局长——李善鹏的答复是“15至20天后就会出来”,后来在我的一再追问下,2012年12月28日才给结果,此时距离之前他们指定的日期足足超过了1个多月。
当天的情形是——我再次到马山县住建局找到副局长——李善鹏要结果,于是他假装现场打电话给什么老板,喊他们赶紧送鉴定报告过来,不可思议的是,就在我刚出马山县住建局副局长——李善鹏的办公室不到一会的功夫,住建局办公室人员就到李善鹏的办公室拿鉴定结果复印一份给我。2012年11月21日南宁市房屋安全鉴定所韦小浩、黄维军到我家对房屋进行鉴定时,我要把之前自己拍的房屋开裂、地基下沉错位等照片给他们参考时,住建局副局长——李善鹏一把就两人拉出房屋外边,说是到外边跟他们谈。
从中可以看到,其实是马山县住建局副局长——李善鹏等人在徇私舞弊、玩弄职权,坑骗老百姓,单从这一点上看,叫我怎能对“难产”的《关于班爱彬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持信任态度?事实上,由开发商—广西冠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市马山县住建局副局长——李善鹏等人主导、控制的鉴定,最终的“鉴定报告”,尤其是鉴定报告的“鉴定情况”和“处理意见”言语含糊不清,报告的真实性很难令人信服。
(三)开发商——广西冠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蛮横不赔
南宁市马山县红河商都高层商住小区(17层)的开发商——广西冠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更是无奸不商,针对我合法、合情、合理的赔偿诉求,他们不仅不理会,而且还通过欺骗、欺压、诱骗的方式增加我的维权难度,一再刁难我。
现在,开发商——广西冠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拿着由他们和南宁市马山县住建局副局长——李善鹏等人操控鉴定过程的“鉴定报告书”制作了一份“关于马山县中学街4号房屋维修预算书”,他们的做法是要对因马山县红河商都高层商住小区(17层)动工建设造成我家房屋出现地板下沉破裂、墙面多处、大面积开裂漏水等问题,造成房屋整体移位、倾斜一事采取补漏措施,而且补漏期限只是5年,或者是赔偿9000多块钱的损失。
由于我的强烈反对,开发商——广西冠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坚称最多只会给2万块钱的损失,这2万块钱还要分2次给,一次是1万块,剩下的那1万说是要以低保养老、贫困补助的方式给(注:这1万块钱很有可能是社区帮我申请农村危旧房改造基金中拿出),而且还要签订秘密协议,而且还要求我不能跟南宁市马山县红河商都商住小区附近的中学社区其他8户住户说,因为他们的房子也同样遭到严重损坏。
开发商、马山县委、县政府、住建局的种种行为,使得我没有了生活下去的勇气。试想,对与造成严重破坏而出现30多处大面积开裂,每逢下雨天屋子就水流成河,房屋整体移位、倾斜的“烂尾楼”采取补漏的方式进行补救,叫人情何以堪?
在这里我不禁要问开发商,因为你们的违法、违规建设造成我家房屋整体移位、倾斜,把一个原本稳固的民宅弄成一座“烂尾楼”,对此你们不仅不积极商谈赔偿事宜,而是通过欺骗、欺压等方式试图不赔,或者是基本不赔,你们的良心何在?难道为了追求你们的经济利益而注定要牺牲我的利益为代价吗?
(四)信访局长 :“以后别再来找我 你还是上法院吧”
2013年1月21日,我拿着我家房屋被南宁市马山县红河商都高层商住小区(17层)损坏的相关材料和证据再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南宁市纪委监察局反应问题,并恳请督促解决。
2013年1月21日上午这一天,恰巧碰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办公厅的相关领导接待上访人员,自治区人大办公厅的相关领导接待了我,并写了回执单要我回县找相关领导反应寻求解决。于是,2013年1月22日上午我拿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办公厅的信访回执单找到南宁市马山县信访局局长—张天金(注:据了解,张天金 2012年7月16日,被推荐为全国信访系统先进工作者参加第七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没有想到的是他直接冲着我发火说“以后别再来找我,你还是上法院吧”,就这样把我给打发走了。这种情况在我去找南宁市马山县住建局副局长——李善鹏、开发商——广西冠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领导时同样遇到类似的遭遇。
六、3年的维权之路 我的结论
这3年来,几乎每天我都奔走于马山县委、县政府以及马山县住建局等县直各部门间。令人不解的是,大到县委、县政府领导,小到住建局、开发商一般的工作人员,他们只要是见到我进县委、县政府、住建局大院,或者是南宁市马山县红河商都高层商住小区(17层)售楼部、广西冠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县领导(开发商负责人)要么迅速绕道而行进行躲避,要么工作人员都会以领导不在、领导去南宁市开会等各种欺骗方式,对我反应的赔偿相关事宜视之不理。
3年漫长的维权之路,我早已疲惫不堪,从开发商——广西冠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到马山县委书记—李兵、马山县住建局副局长——李善鹏等人的一言一行中,可以看出开发商与当地的某些官员之间似乎一定程度上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关系。马山县委、县政府存在着不作为、欺诈百姓的嫌疑,没有真真正正的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平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然而,从广西南宁市马山县委、县政府以及县直相关职能部门有关领导的种种表现看来,他们根本没有用八项制度规范言行,根本没有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落实规定、严格遵守规定,没有做到带头密切联系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在此,恳求自治区纪委、纪委监察厅、南宁市纪委、纪委监察局能够深入调查,确认是否有此事,还我们老百姓公道。
七、我的合理诉求
我父亲班全佑生前曾是叶剑英手下的一名士兵,是一名老党员,后来在中央民族学院(即现在的中央民族大学)学习,毕业时父亲他们还得到了毛主席、周恩来、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并合影留念(至今还有照片),父亲从中央民族学院毕业后1954年至1958年还在中央某部门工作了四年,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父亲最终还是选择回到县里工作,父亲在世时做过镇里的书记,这些一直都是家人最引以为豪的事情。
作为一名老党员、老干部的家属、后代,向来我们都坚决支持和拥护党委、政府的英明决策,也欣喜经济社会发展给我们带来的幸福生活。然而,从利益的角度来讲,也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不正当的手段侵犯我们的合法利益。
从2010年8月至今,足足有3年的时间,一路走来,我亲身体会到赔偿维权的艰辛,不过正因为是这样,更加坚定了我维权的决心。对马山县委、县政府及住建局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领导来说,他们会认为我是无理取闹的“刁民”。铁证如山,事实必将有力证明我不是“刁民”,而是一名爱国守法、勤俭持家的良家妇女,一位好母亲。如果不是因为马山县红河商都高层商住小区(17层)的建设已经严重损坏到我家及中学街其他8户居民的住宅楼,我也不会如此坚定维权,我们想到得到的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赔偿,我们的赔偿请求并不过分。
在这里,我再次恳求自治区(南宁市)党委、政府及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南宁市纪委(监察局)、自治区(南宁市)信访局帮忙,希望各位领导能够本着体民情,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开展调研,调查南宁市马山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及相关县直部门在项目“南宁市马山县红河商都高层商住小区(17层)”的引进、立项、审批上是否存在徇私枉法、以权谋私行为,并督促马山县委、县政府及信访局、住建局等部门立即组织开发商——广西冠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居民座谈协商,写出确实可行、有效的赔偿方案,并明确表态,及时落实赔偿相关事宜。
三年的维权长跑,早已使我心灰意冷,试问人间是否还有真情、法理在?
还有不足一个月就要到蛇年春节,在这个离春节越来越近的日子里,过节的氛围越来越浓,可我怎么样却也高兴不起来,想想原本好好的自己房屋就因开发商——广西冠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纪、违规开发建设——南宁市马山县红河商都高层商住小区(17层)而遭受严重损坏,在长达3年的维权之路上,南宁市马山县委、县政府以及马山县住建局等县直有关部门领导、负责人不仅没有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难,而是一再推脱,与开发商一道欺压困难群众。
在这里,我再次恳请自治区(南宁市)党委、政府及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南宁市纪委(监察局)、自治区(南宁市)信访局督促马山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蛇年春节前帮助协调解决好赔偿相关事宜,否则在蛇年春节前、春节中做出相应的、不和谐的事情来,《湖南一水厂女职工淋汽油烧死3领导》事件就是最好的例子。
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老百姓要是被逼上了绝路,唯一的办法是血腥暴力,对于我这样一个将近50岁,病痛缠身的农家妇女来说,死又有什么可怕,只是死了也不能便宜了这些奸商和可耻的地方官员,正是因为他们的相互勾结、尔虞我诈,利用职权、地位和金钱欺压贫苦百姓,被逼上绝路了只能让他们付出血的代价。
蛇年将至,预祝各位领导春节快乐、合家幸福,新年事业有成、升官发财。
此致
敬礼!
XXX
年月日
写给政府的信范文二
尊敬的市房管局领导和职工:
你们好!
“和谐春风人心暖,以民为本气象新”。我叫XX,在周口市居住,我在贵局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时,遇到一些程序和手续上的难题,贵局领导XX和办事人员XX等不辞辛劳、千方百计热情的帮助我解决困难,使我从内心里感受到了政府机关和办事人员的热情关怀和温馨照顾。
今年十月六日,我到贵局办手续时,从局长到办事人员热情接待并耐心细致的向我介绍各种程序和手续,特别使我感动的是,在我手续需要补充资料时,有关领导还利用假期专程到外地帮助我去寻找当事人,完善相关手续。顺利的办好了房屋转让相关手续,帮我解决了困绕多年的难题。
你们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严肃认真工作精神,廉洁高效的办事作风,为民分忧、急人所急的高尚品德,使我感到十分激动和万分感激。
为此,我再次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写给政府的信范文三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们是新水桥村的村民,基于政府拆迁银川市双东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奶牛厂及牛奶运输厂房等相关配套设施。恳请政府为我公司留有部分场地用于公司日常生产、发展。
银川市双东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200万元,经营范围为养殖业、种植业及其农副产品加工业,畜牧业产品进出口贸易,绿色生态旅游等。法人代表丁玉宝。
双东奶牛厂与牛奶全国运输基地位于在银川市银川兴庆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北侧。奶牛场占地面积8亩,牛奶运输厂房占地面积4亩,该场址毗邻银川市黄河大桥,距京藏高速公路5公里,交通便利。场地内现有建筑近800平方米,大部分用于牛奶运输,还可为开发其它绿色农业项目留有建设余地,以逐步实现奶牛项目牵动、有序推进、稳步发展,达到建成绿色农业园区的发展目标。
双东牛奶运输基地现有运输车9辆,员工18人,厂房10间,员工宿舍6间,机电井2眼,水房1座。该项目解决了省内外部分乳制品企业牛奶的不足,比如:蒙牛、娃哈哈,伊美。解决了奶户到乳业公司的困难,解决了几十人的就业问题,带动了牛奶行业的快速发展。双东牛奶运输基地牛奶远销广州、河北、云南、西安、重庆等城市,为宁夏乳业的健康发展博得了好名声。
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拉长产业链条,拉动市场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更好地把商品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并为促进奶牛养殖业、运输业科技创新、吸纳先进生产要素和科学管理做出积极贡献。
工程建设方案如下:
新建:
1、牛奶冷藏车间1 2间,共720平方米。 2、办公室3间,240平方米。 3、员工宿舍20间,600平方米。 4、停车场600平方米。 5、洗手间80平方米。 6、相关附属建筑100平方米。 合计:2340平方米=3.5亩
(一) 配套工程
该项目主要配套工程包括:给排水、供电、采暖等。 1、场区供电和供暖可利用原有工程。
2、给水:拟在场区内打深机电井2眼,配备3 O吨水罐2个,建4 8平方米水房2座,场区内铺设地下供水管道3 0 0 0米,以保证管理人员生活用水和牛奶罐车洗涤用水。
3、排水:场区内全部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经过地下管线排入场外当地的排水系统。
综上,恳请政府领导研究决定,给我公司留有3.5亩场地用于生产发展。其余土地、厂房及其附属设备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征收条例》在政府征收范围内。请上级领导认真考虑,为了我公司的发展,为了牛奶运输行业的快速发展,为了就业人员不失业,为宁夏经济的富态发展。考虑我公司的申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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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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