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诗人毛子:历万乡而悲万乡
在时刻进入人间与永恒出离人世的破碎的世界边缘上,毛子郁郁而独行,瘦小驼背的身躯上同时背负着沉痛与温良、对抗与乏力、绝望与希冀、撞击与和解这两股反向作用力,他既心藏雪花之轻也怀揣入土之重,既袒露肉身之恶也高擎星火之善,在道德与反道德进而超越道德、在此生与他世进而永历人间现场的双层和三层夹层中,他是一个历万乡而悲万乡的游子。
一
2015年7月,《汉诗》曾组织七位诗人进藏。有一天在从拉萨去纳木错的路上,我们在花花绿绿的贴纸上写下了很多句子,一路贴在电线杆、石头、木栅栏和桥墩上。这种颇具象征意义的行为,寄托着我们把诗歌带到青藏高原的一种理想——但事实上除了风根本不会有人看。张执浩写的是“千山万水美好,千山万水莫名其妙”,小引写的是“山河壮丽,不值一提”,我写的是西藏高原上的一个场景:“牛羊分散,拒绝统一。”
我写的那张贴在电线杆一人多高处的蓝色胶贴纸,诗人毛子是在一个朋友的朋友圈里看到的,当时他还不认识我。后来在武汉的一次活动上,他跟李以亮打听我,李以亮说我不写诗,但是毛子却说:“能写下这个句子,就说明他是一个诗人。”这一番话,我是两年之后在宜昌和毛子长谈的那个晚上听他说起的,但这并非为了说明毛子对我的认可,而是我们之间最早的接触——他第一次接触我;而我第一次接触他是在去年恩施巴东的一个诗歌活动上,那天下午他在夕阳中赶到大面山上眺望巫峡的垛口——第一眼我把他当成了诗人余怒。
那时的毛子,在获得“扬子江诗歌奖”和“屈原诗歌金奖”之后,刚又斩获有十万元奖金的“闻一多诗歌奖”,在湖北乃至中国诗坛风头正健——虽然也有不少人说他写的一直都很主流,“诗歌也没那么好”。不过深居于中国四线小城却走到了诗坛一线的他,从那时也或许更早之前却产生了一种越来越深刻的危机感,他的诗歌写得越来越少、越来越不满意,他的焦虑显而易见,靠吃安眠药才能睡着觉的失眠症也显而易见。这当然关乎诗歌,但是更关乎他日益感受到的生命状态与写作的关系,就像他在一首名为《那些配得上不说的事物》中所写的:可一旦说出,就减轻,就泄露/说,是多么轻佻的事啊//介于两难,我把写作视为切割/我把说出的,重新放入/沉默之中。
和毛子是去年6月在巴东第一次见面的,在时隔整整一年之后,今年6月我和张执浩、毛子又去了一趟巴东,还是住在当时的那家酒店,我和毛子住一个房间。聊天到夜里两三点,毛子临睡前吃了一颗安眠药,然后我们各自在巴东的夜里沉沉睡去。第二天一早起来后我大吃一惊,发现毛子不见了,等我下床到处找他时,却发现他正卷缩在床铺最里侧——他的头和脚竟然颠倒了一百八十度,颈椎有问题的他也不用枕头,两只枕头正躺在他的脚后。把说出的重新放入沉默之中,也就意味着把说出的重新放入述说的这具身体,我看着那皱巴巴的床单,就像看到了“说出的”被放入“沉默”之后的挣扎。
对于写作应该有的一个警惕在于,在写得顺风顺水的时候要看到“顺”中的某种惯性——对自我的模仿,那可能意味着技艺的成熟和自我风格的形成,但更多的则可能意味着“我”的消失和对“他们”的顺从。讨巧式的写作在中国这片缺少独立阅读精神的土地上至今还拥有广阔无垠的市场空间,对于早已沦为小众阅读的诗歌来说也一样,事实上我并非是说毛子的诗歌已经实现了对这种嫌疑的规避,但是我看到了他对这种嫌疑的警惕,他写得少了,有时候干脆就不写了。在中国式的追求创作量和创作质量的悖论中,我依然相信的是写得少很有可能也是写得好的一个门槛——但这并非是刻意为之。
去年冬天,我去宜昌给毛子做一个访谈,那天晚上我住在他家中——准确说是住在客厅边隔断出来的一个小睡间,睡在他平时睡的靠窗的那张小床上,窗外是已经越来越繁华的一座江城,窗内是他的小床和床头的一排书架:阿甘本、茨维塔耶娃、汉娜阿伦特、荷尔德林、保罗-策兰……我似乎理解了他的危机感。头天晚上,听说我的杯子丢在了火车上,第二天毛子下楼给我买了一个绿色的不锈钢保温杯——就像一枚炮弹,于是我就跟他一样,提着一保温杯茶水随他前往宜都老家。回来后,那个杯子我再也没用过,不是不好,是我不习惯提着杯子到处走。现在那个绿色的杯子就摆在我的桌子上,越来越像一枚炮弹。我喜欢炮弹,是因为我喜欢炮弹爆炸之前的沉默。
二
尽管年龄相差20岁,但也许是有着地主+右派的相似家庭出身,我和毛子有许多共同的话题,譬如政治、历史、旅行和台湾,譬如女人,每次我们都可以聊到深夜。而更相似的是,我们都有着早年的乡村生活记忆的图景,也都有着曾经很差的学习成绩。跟我一样的是,他的数理化和英语也都很糟糕,只有语文比较好;但跟我不一样的是,我没想到他的成绩会那么差——高考时数学是0分、外语是6分,只有语文成绩全校最高。
没考上大学的他,在会计学校和技校之间选择了后者,在学了两年钳工后被分到宜都农机厂做了一名车工。不过对于怀揣浪漫念头的毛子来说,整天在弥漫噪音、灰尘、柴油的车间车同一样的铸件、做完一天鼻孔里都是黑的这种生活不啻于折磨,觉得搞一辈子也没什么意思的他于是经常泡假条、旷工。1986年宜都刚成立的史料办公室,想把他抽调去搞写作,但他那当兵出身的厂长无比传统,在改革开放的当时,他连工人戴手表都看不惯,他不同意抽调毛子:“即使你会开飞机,我还是让你拖板车。”血气方刚的毛子一怒之下把套筒、扳手等工具扔进粪池里,再也没去上班,厂里最后把他除了名。
毫不夸张地说,接下来的这一段岁月,如果说在其他同龄人身上显示的是“时间”的话,那么在他身上作用出来的则可称为“传奇”。以我还算见闻广阔的阅历而言,在众多当代诗人身上,像毛子这样从其经历中随举一例即是孤例的人真可谓并不多见。
譬如在80年代末的致富浪潮中,毛子是宜昌最早下海的人之一——做胆红素培训。作为一种药物,用烧杯、蒸馏瓶曲斗和一些化学原料把猪苦胆汁煮沸、蒸发、过滤,就得到了这种红色粉末,学名胆红素,当时据说卖20万元/公斤。他和朋友把宜都图书馆的一层都租下来搞培训,穷怕了的中国人在割资本主义尾巴的禁锢打破后想致富都想疯了,以至于以前没人要的猪苦涨价到5角甚至5块钱一个,但实际上一个苦胆提炼的胆红素怎么也卖不到5块钱。后来猪苦胆收不到,他们又挖来一个华农的大学生,实验活猪引胆,租了养猪场养了十多头猪,最后胆汁没引出多少,还把十多头猪都折磨死了。
之后,毛子就开始了他一路跑一路教的“胆红素培训之旅”,先去湘西凤凰,又跑到贵州凯里。在凯里他在旅馆租了一个房间,去大街上贴培训广告,后来工商说他乱贴招生广告要罚款,他又连夜跑到怀化。在旅馆里他遇到一个天门的人,对方说搞胆红素不行,既然都是湖北老乡,就介绍一个好门路,搞稻草制棉花,学费1000块,但可以优惠。对方现场弄给毛子看,用一个烧杯,加上药粉,把稻草揉一揉,搅出来就成了棉花。毛子看了好兴奋,他想宜都那么多稻草,牛都不吃,也不要钱,可以制棉花。怀揣制棉花技术的毛子回来之后,也搞出来了棉花,但是第二天醒来就都成了黄色的粉末。
一起搞胆红素培训的朋友跑掉后,毛子把保险柜、支票、公章都交给了朋友的姨爹——一个税收征稽站的书记兼站长,对方看他老实,就把他弄去当了交警。作为交警队唯一一个没当过兵的人,他很不习惯早上学习、白天拿着指挥棒、出门要请假的生活,但他最不适应的是暴力。当时的中国县城里很少有小汽车,主要是卡车、摩托车和自行车,毛子要拦截载人的骑车者,有一次他拦了一个人带到派出所,他还没反应过来,民警上来就对那个骑自行车的人拳打脚踢。毛子觉得这样干一辈子肯定会变态,于是他坚决要辞职,把衣服、冬天发的靴子、棉衣还给单位,队长去找他,说把他换到派出所锻炼一段再抽到办公室搞材料,他回绝说:“凡是警察这一行都不干了!”
三
当然,在这一段南来北往的辗转和流浪中,毛子怀里揣着的除了远方还有诗歌。又或者说,对一个向往诗歌却还不太明白诗歌为何物的年轻人而言,远方就是他的诗歌。
在当年的”胆红素培训之旅”中,当客车开到凤凰时,毛子一眼看到的是车站围墙上用白石灰写着的一行字:边城文疯田晓清向前500米。他感觉找到组织了,下车就接暗号一样去找田晓清,把自己办的《傻孩子》诗报给他,和对方大谈北岛和顾城,对方谈魏尔伦、兰波——这一度让毛子觉得对方比自己知道的更多,那是1988年。后来毛子的一个诗人朋友去凤凰,他说找田晓清吧,朋友带回来的消息是田晓清得白血病去世了。
再譬如早年间,毛子认识了一个刚出版了诗集的老师,毕恭毕敬地去找他,诗人疯狂忧郁潇洒的形象让毛子崇拜不已,当诗人说自己的梦想就是背上行囊浪迹天涯,在天苍苍野茫茫的大草原尽头大吼几声时,毛子的眼泪就要出来了。几天后他背着行囊找诗人去内蒙看草原,对方的反应让毛子很失望,他丢下一句“你不去我自己去”就去了内蒙,去找通过信的一个诗人——内蒙古大学学生王海阔。今年刚得奖的电影《长江图》制片人之一的许飞雪当时也在内蒙古读书,是毛子通过王阔海认识的,许飞雪当时也写诗,还办了一家小书店,毛子就帮着守书店。他的生活是这样的:每天两根大葱、几个馒头填肚皮,连黄瓜都吃不上,最后饿到看东西都是双影,连走路打飘。
在内蒙待了几个月后,毛子那位办公司的朋友从新疆给他发来电报,说自己混得不错,邀请他去新疆。即使到现在,毛子还是愿意相信有一些东西是在冥冥之中发生的。当时在包头,毛子经常去附近的一家餐馆,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年纪很大的、很文明的乞丐,有一次乞丐到书店问毛子有没有《易经》。毛子有点诧异,语带嘲讽地说,好家伙,还看易经,你会不会算命?毛子就让他算自己想到哪里去,乞丐说他想去新疆。这让毛子一下子相信了,那时候所有人都去海南和广东,几乎没人会从内蒙古往新疆跑。
第二天,毛子一路逃票坐火车从北京辗转去了新疆。到了之后他才知道,朋友混的也很糟糕,于是他们一起给一个浙江老板推销皮鞋。做了几个月也没拿到工钱,临走时,毛子就拿了两双皮鞋抵工钱,但他却慌慌张张地拿回来两个顺边。后来毛子又跑到石河子,在花完盘缠、吃住无依的情况下,他遇到了孙老头,这个忘年交邀请毛子在他家吃住数日。每天饭后,他们坐在院子里的葡萄架下,一杯清茶,神聊海侃。这位毛子称为的“孙叔”,祖籍湖南,父亲毕业于黄埔二期,在1949年之后沦为“反动军阀的狗崽子”,被迫回到老家种地。在1958年的大饥荒中,孙叔不堪忍受田间劳动的辛劳,于是就从湖南一路跑到了新疆石河子农场——当过垦荒工,教过书,做过猪倌,在后来的““””中他与落难发配到新疆的著名诗人艾青在同一个劳动组,艾青负责清扫厕所,他负责养猪。
这位毛子口中的恩人孙叔,是在两年后患肝癌去世的,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联系上了对方的儿子,还邀请对方前来宜都游玩了一趟。直到今天,毛子还记得离开石河子的那天的情景,在寒潮袭来的、荒郊野外般的公共车站牌下,他冻得瑟瑟发抖,孙叔从朔风中一路小跑着赶来,给他带来了一件毛衣,又往他口袋里塞了两包“天池”牌香烟。
这一趟内蒙和新疆的辗转流浪,让毛子收获的是另一重诗和远方,这在一个年轻人心中或许也是浪漫的。但最浪漫的可能则是他收获的一份爱情:在新疆,毛子认识了他的前妻——一个老家在河北廊坊、父母在石河子兵团的姑娘,这个被毛子形容为“一个头脑简单的人”的女子,跟要离开新疆的毛子说“我跟你到湖北去”。不过从新疆回来后,两个人都没事做,就在街上摆摊贩卖从武汉汉正街进的衬衣、短裤、棉鞋、挂历等。
四
早年生活在毛子身上所烙下的,绝不只是苦难和见闻,我怀疑甚至已经内化成了他的一种人格特质。就像上一次在巴东,我跟别人介绍说毛子喜欢住宾馆,即使是在老家,他有时候也会去宾馆开个房间。毛子马上纠正说是“旅馆”,“宾馆”这个稍显现代却又不像“酒店”和“饭店”那么当代的词语,远不如“旅馆”更能概括他的情结,又或者说这个他早年在南来北往的谋生道路上不断安营扎寨的处所,更接近他的流浪型气质。
毛子对人很热情,尤其是对他看重的朋友更是热情。他表达热情的方式之一,就是邀请对方到他所在的宜昌或宜都去游玩,或许在潜意识中,他觉得游玩是一种很隆重的招待,就像他对自己所安排的“在路上”的那种感觉一样,在本质上他或认为这是最接近生命真相的一个路径。这种流浪式的人格,或许让他在骨子里自认为还很年轻,而这种年轻又和他跟同属1960年代的很多诗人相比更加年轻的诗龄一起,让他自觉比同龄的一些诗人要稍逊一筹。这个“逊”并不全是指诗歌成就,更多的是诗龄和诗歌经历。
毛子的诗歌是望着像张执浩、陈先发、余笑忠等1960年代诗人的项背成长起来的,甚至是在朵渔等很多成名已久的1970年代诗人面前,他也仍然觉得自己是一个“后辈诗人”。
尽管最接触新诗是在高中,但毛子当时的兴趣主要是小说,直到有一次他在新华书店翻到了雷抒雁写张志新的诗歌《小草在歌唱》,看后全身发抖——这是诗歌第一次带给他生理性的感受。不过他也承认当时对诗歌的认识很含混,但从雷抒雁开始,到顾城、北岛,再到他的邻居李燕翔,他离诗歌越来越近。他第一次投稿是给《湖北青年》,“诗不像诗,散文不像散文,就是心灵体会”。他觉得真正动笔写诗,发现自己是一个诗歌爱好者,是在进入工厂时。那时顾城在他心目中就是神,他的梦想就是弄到一张顾诚的照片贴在床头。后来他认识了宜都一些写诗的朋友,一起成立了“傻孩子文学社”。也是在那个时候,毛子在《诗歌报》读到海子,一下子就迷恋上海子——他的诗和死。
在刚开始写诗时,在认识很多诗人之前,毛子是通过写信和听收音机先认识的诗人余笑忠,他觉得余笑忠是个伟大的诗人。当年在一腔热血激荡下要去看草原时,他还把收音机带上,想在火车上听听余笑忠的节目“文海纵横”,而实际上火车纵横千里,根本就搜不到信号。几年后的一天,在弟弟去武汉出差时,毛子让他给仰慕已久的余笑忠带去了一件礼物——一尊烤瓷的圣母玛利亚塑像。在弟弟回来之后,毛子急不可耐地问他的第一句话就是:“余笑忠是不是特别高大?”在得到“和你一样瘦小”的回答时,毛子有一点失落,他觉得这不大可能,在他心目中那些诗篇和声音的出处应该是一个高大挺拔的身躯——显然这也暴露出他对诗人与诗歌某种过于浪漫的想象。
毛子真正对诗歌有意识始于2003年,在父亲去世后他又重新拿起笔。他还交了480元钱去九华山参加《诗歌月刊》的改稿会,在那认识了深圳诗人大草,大草教会了他上网,在网吧中毛子哆哆嗦嗦地敲开“或者”诗歌论坛——这让他找到了失去联系多年的余笑忠,余笑忠邀他参加车溪的一次诗歌活动,由此他又认识了张执浩、韩少君、李修文等诗人。这打开了毛子的诗歌之门,但这个已过不惑之年的中年人却仍处于“青春期写作”,为了跟青春期,跟同时代的、多年来模仿的海子做个了断,他决定在第二次结婚的蜜月期出门旅行,他甚至都没跟新婚夫人说,就在武汉径自改变方向,决定到安徽以看望海子父母的方式告别海子。但毛子真正形成自己的诗歌风格,是在两三年之后——他著名的《捕獐记》就是那时候写成的,他逐渐认识到自己以前写的是青春期虚头虚脑的抒情诗,甚至是为抒情而抒情的诗歌,这时候他觉得写诗应该转向于日常生活,要“俯身于日常的细节而不是高蹈于天空之中”。
《时间的难处》这本只印刷了几百册的诗集,是2009年初毛子自费出版的。如果说在蜜月旅行时选择去看海子父母是他跟青春期的一种决断,那么这本诗集则是他对个人经验穿过“漫长青春期”和“日常性”的回声的另一种决断。第二次,他觉得又该清空或者改变了,必须从舔理自己羽毛的写作中走出来,直面时代和生活中目不暇接而触目惊心的荒诞和恶,要思考诗歌的吞吐量和消化能力,思考怎样从真、善、美深入到罪与恶。在后来写下的这些诗歌中,毛子想做的是给诗歌设立一个穿越历史、当下、未来的现场,“我开始把自己空投到所有时代中,用诗歌的方式作为它们的当事人和污点证人”。
五
距宜都半个小时车程的陈岗村——40多年前的青林公社新建大队,现在全然不是旧时模样了。这片鄂西山区向江汉平原过渡的丘陵地带中的一块,水泥路在和缓的山坡上俯下去又仰上来,惨白的水泥路包围着漫山遍野的橘子树,空气中挥发着春天带来的花粉香气。而毛子一家当年住过的、生产队帮他们盖的几间茅草房,已经完全不见了踪影,原来的房屋旧址上现在替之以一栋两层高的楼房,没有院墙的院子里扯着几根空空荡荡的晾衣绳,在该建院墙的墙基上种着一棵枝枝杈杈的毛桃树,毛子一伸手就攀了上去。
在1970年因为家庭成分全家下放到陈岗村之前,毛子一家住在宜都陆城童家巷1号——现在他女儿的微信公号就是以“童家巷1号”命名的,但那里已经卖给邻居开了一间豆制品作坊。童家巷下去一点就是长江和清江的交汇处,在更早的过去那里是一片很繁华的商埠码头。毛子的爷爷早年开油行,卖从川东鄂西下来的生漆、桐油、桑麻,汉口、沙市上来的美孚公司的煤油和火柴,解放前他就病故了。毛子的父亲余昭太读的是宜昌高师,解放时在宜昌莲沱区公所给土改干部当文化教员,后来分到文教局,1957年打成“右派”后被贬回宜都老家在装卸大队当码头工人,再后来就携家小下放了农村。
我和毛子屋前屋后地寻找那些遗迹,他那条8岁的老狗就得得得地跑在前面带路。来到一处堰塘前,毛子说应该还有一个堰塘——没走几步果然又找到一处,这两口已被填去大半的堰塘还是旧址。毛子在这里读完小学又读初中,接受了那个年代铺天盖地的红色教育,有一次他的班主任从宜昌开会回来,兴高采烈地给他们宣讲全国一片大好的形势,说宜昌修了一个比地球还要大的球,原子弹和氢弹在上面爆炸成功,万吨巨轮在上面乘风破浪,过几天火车就要从每个人家门前经过。毛子听完后满怀忧虑,火车马上要开来了,这两口堰塘怎么办?于是他就跟弟弟每天用粪筐捡石子填堰塘,给火车铺路。
尽管在宜都长大到5岁,后来又从农村回到宜都度过了青春和中年,不过在情感上毛子更愿意把陈岗村当作故乡。至今,他对于农村的记忆还有很多,但根本的印象是穷,但很快乐。他们两个生产队的小孩子在山上攻战,用石头互相打,去偷生产队的苞谷、红薯,因为都吃不饱,他母亲就拿着甑子今天到东家借一点,明天到西家借一点,过两天别人又到他家借。经常也有人来找他父亲,一起收听台湾的电台,毛子也跟着在旁边听。父辈们聊局势、谈天文,说天上的星星比地球还大,毛子在学校里不敢这样说,他就说星星比石磙还要大,为此他还被取了绰号叫“日白佬”,在方言中那是吹牛的人。
如果说1950年代人是红旗下的一代,天然地会对政治有兴趣,那么这种兴趣在1960年代人身上就淡了许多——但毛子除外。或许是受了父辈一代的影响,又或许岁月在山乡间的人身上比在城市同龄人身上的作用力要迟缓一些,而且在那个铺天盖地的红色年代,毛子受到的是“越贫穷,越革命”的教育,擦雪花膏、穿皮鞋都是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穿袜子都被认为是“封资修”。这让他对革命和政治记忆尤深,同时也让他将朴素的想象埋入骨殖。譬如毛主席去世后,有一次毛子在文化馆的橱窗里看到缅怀毛主席的照片,有一张是他坐在黄河边,穿着白衬衣,坐在藤椅上,跷着二郎腿,穿的是一双皮鞋。毛子觉得一定是文化馆搞错了,毛主席怎么会穿皮鞋呢?穿皮鞋是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之前毛子的父亲到县城,给他带回来一双半新的猪皮皮鞋,毛子觉得很丢人,怕同学们笑话,快到学校时他就把皮鞋脱下来,藏在田垄间的旱水道管里,赤脚去上学,回来时再穿上——即使是新衣服,穿着去上学前他也要故意搞脏,弄脏后才心安理得。
我们来到马路对面邻居家的院子时,那家人正围坐在堂屋前聊天,几个小孩正提着刚钓的一桶鱼回到家里。一个年迈的老婆婆和一个老汉,对着毛子恍惚了很久还是没能认出来,当毛子介绍完自己、说起当年的往事时他们才恍然大悟,终于把眼前这个一脸皱纹的、瘦瘦的中年男人和40多年前的那个小男孩对号入座。1970年随父母下农村时的毛子还很小,也还不叫毛子,他和弟弟是被装在箩筐里被挑到陈岗村的,他记得那天下着很大的雨,土路的泥泞中布满一串串很深的牛脚印。47年过去了,那串布满很深的牛脚印的泥土路已换成了水泥路,而那个叫余庆的5岁小男孩也长成了52岁的毛子。
六
我是在毛子位于宜都的家中见到“憨子”的,这是他和在银行工作的第二位夫人再婚之后的新家。他们没有儿女,憨子就成了他们的“儿子”。这条8岁的老狗,原先是街口超市老板寄养带他们家的,后来留了下来,成了他们的家中一员。毛子给它取名为“憨子”,他的夫人田兰玉则亲昵地叫它“憨哥”。憨子比平常的狮子狗要大一些,一身灰白色的乱毛,头上的几缕毛发从眼睛上耷拉下来,毛子说憨子长得和他一样,都很潦草;他还说憨子“嫌贫”,不和流浪狗一起玩——就像他自己在宜昌真正聊得来的朋友不超过个位数。
因为夫人对狗很关心,基本上是当做儿子在养,这也打动了毛子。去年冬天,他家附近的一个花坛里被丢了四只狗,他弄回来喂了两个月,后来选了放心的几户人家送了出去,后来别人又丢了几条狗,他再也无能为力了。跟狗接触多了,毛子说他发现了狗的眼神里有一种东西,好像是穿过很远的时空来找他的,这种雾一样的东西,冥冥之中好像要跟他发生什么,这让曾吃过狗肉、小时候还杀过一条狗的他对憨子充满了一种赎罪感。在宜都那天,中午出门时他对憨子说“上班去了”,晚上出门吃饭时他又对憨子说“上班去了”,这句憨子或许也能听懂的谎言显示出他还在渐进中的对动物的情感。
那条狗是毛子小时候在陈岗村杀的。当时生活很穷,狗养到一定程度就杀掉换钱,他有个同学会杀狗,他家房后是有一片松林,毛子就把狗唤到身边,用绳套套上,他的同学就拉绳套让狗窒息而死。杀完狗那个晚上,月亮非常明亮,极其安静,毛子感觉到有一种追不回来的东西。前两年,有天晚上他回家时很晚了,路过一个学校的操场旁时看见有人杀狗,他上前劝说道:“兄弟们,它毕竟是一条命!”对方回他一句,那你把它买下来吧,800块。毛子已经养了一条狗,他估摸着再养一条有点困难,就走了,但走了没多远他就想不如买回来,但当他回去时狗已经断气了,这让他觉得错过了一条生命。
《捕獐记》是毛子一首非常知名的诗歌,但写的并不是一件真事。小时候,毛子在山里捉过动物,兔子、獾子、受伤的鹰,没有捉过獐子,也没有放过,放过乌龟和鹰。回城以后,他在街上买过一个獐子,杀它时,它眼神里的无助和无辜弄得他心里非常颤抖。尽管是虚构之诗,但这首诗带着毛子真实的乡村自然经验和捉放其他动物时的感受,在诗的末尾他用了“善良”这个词,那是动物眼睛里更清澈单纯的东西,“人或许是唯一的脊椎和大地不再保持平行的动物,这实际上是离自然也更远了一点”。他觉得动物身上那种纯粹性的东西比人类更能让人安静下来,“更纯粹,本能性,也更真实,包括性,动物的交配没人类那么复杂”。往回追溯,他觉得所有物种基本上都是同一个物种。
这首《捕獐记》,也被收录到了毛子在今年五月出版的诗集《我的乡愁和你们不同》中。这本他初次正式出版的诗集涵括了迄今为止所有重要的诗歌创作,既有《失败之心》、《赌石人》、《那些配得上不说的事物》和《给薇依》等常见诗篇,也有我们并不多见的《我想》、《在赤壁,看逝水如斯》等个人意义的诗作和与友人的酬唱之作,这些跨度超多30年、风格各异的诗作,最终层层叠印出了一个这样的诗人形象:在时刻进入人间与永恒出离人世的破碎的世界边缘,他郁郁独行,瘦小驼背的身躯上同时背负着沉痛与温良、对抗与乏力、绝望与希冀、撞击与和解这两股反向作用力,他既心藏雪花之轻也怀揣入土之重,既袒露肉身之恶也高擎星火之善,在道德与反道德进而超越道德、在此生与他世进而永历人间现场的双层和三层夹层中,他是一个历万乡而悲万乡的游子。
在毛子这本诗集出版之前,据说有人看了之后说,毛子的诗写得参差不齐,有些不错,有些就不那么能入人眼了。这个看法并不客观——起码态度不客观,就像我一直认为的,其实只有二流诗人才会整天写“好诗”,才会整天想着写“好诗”,而一首技艺越来越纯熟、语言锤炼到天衣无缝的所谓“好诗”,有时候却远在真诚之外。对一个真正的诗人来说,也许并不在于他的全部诗篇中好诗与坏诗的比例——就像张执浩说的“败笔为生”,几首好诗也能照亮其他不如己意和不如人意的诗,能照亮越写越短的秃笔。而在更深的层次上,一个好诗人肯定是一个失败者,面对浩瀚苍穹,一个好诗人只是坐在一粒如尘埃的星球上的写作者,世界无穷,写作也无穷,“伟大的诗歌在你之前和之后都永远存在着,你即使和它相遇,也不过是在它的千山万壑中,穿过一小片丛林而已。”永无胜利也永无成功——但只要写出过好诗,也就能照亮我们那永附肉身的失败命运。
就个人而言,我其实更偏爱毛子厕身于日常生活的诗歌,而对他后来在转向历史、知识和文化的诗歌书写持保留态度,对他渐近于东欧和左派知识分子的沉郁浪漫气质也并不十分接受,但是我完全能够理解他的转向。这种转向,在某种意义上并不尽然是诗歌本身的转向,可能还更意味着人生和价值结构的转向——去寻找他自身缺乏而周遭经常出现(最早的起点,已然包含着一切)的那些事物。事实上,一个人最向往的往往就是他最缺少的,这一点在毛子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我曾经问过他,跟很多诗人相比他是否在学历和知识层面有自卑感?他承认有这种自卑感,但并不强烈,强烈的是他对写作的不自信,对于处理诗歌的能力力不从心。他或许更应该承认,有些东西从一开始就被决定了,他的南来北往、遇到的人事、个人遭际和时间的波浪只是在轻推着他前进。
七
在毛子还很年轻时,父亲余昭太跟他说的那句“在三十岁之前要多跟年老者交往,在三十岁之后要多跟年轻人交往”似乎正在被毛子践行,我也成了他所交往的“年轻人”中的一个。从今年春天开始,毛子一直说要给我介绍一位在乡下拍纪录片的导演。三四月间,我和诗人艾先从恩施回武汉时在宜昌逗留了几天,期间毛子陪我们去了一趟远安县,在这个湖北省唯一整体不对外开放县的一家餐馆里,他介绍我与刘德东导演相识——事实上他是我的朋友张以庆导演先前的摄像师。这兜兜转转的相识,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是因为毛子这根旁外之线——“一个从乡村暗夜里急匆匆跑来的报丧人”(张执浩语)。
后来,也是因为毛子在一旁热心牵引,我们三人又相约去了一趟屈原故里——秭归县乐平里——拍摄一位88岁的守庙人。去程和返程时都要经过长江,我们把车开到马上就要被一座大桥替代的轮渡甲板上,我还记得暮色中的那次回程,远山起伏的轮廓线在暮霭中渐渐消隐,开阔的江面被夕阳撒成一片金黄,水浪层层向外荡开,几乎就要荡漾到天际线尽头——就像一片海面。凭栏远眺之际,毛子说,他此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见过大海,“在广州时见过一片水,不知道是不是海”,当我告诉他广州没有海时,他说一定要去看海。再后来,他在海南陵水看见了海,看见了他年轻时看到的草原那样的海。
我又想起在毛子老家宜都的那天下午,从童家巷溜出来后,我们散步到下面的清江岸边,又蹚着江堤上的乱石荒草一路拾阶而上,来到长江和清江的交汇处。事实上,被分段架设了高坝洲、隔河岩、水布垭三个水电站的清江被称为三段水库更加准确,它现在已经不是那个还没走上河堤就能听到哗哗流水声的清江了,而它所注入的长江也不是那个一群群江豚在水里拱游,机帆船来来往往,船舱中有人、有动物、有鸡鸭和蔬菜的长江了。这两条安静得已经成为水库的江,无论是在生活还是生命的意义上,跟毛子、跟当地人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它的确很美,但美得让你心虚,而且河流作为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它的生态都消失了,这个生态还不光是河流的声音,它应该有生命,清江河应当说是土家人的河流,有土家族文化上的东西,包括跳丧、吊脚楼等,也包括物质上的东西,包括以前的桐油和布匹,但所有这些东西基本上没有了,完全消失了”。
在这消失的一切中,还包括着毛子的两个故乡——宜昌和宜都,或者还有他一直都不存在的乡愁。“我的故乡好像碎片一样,事实上我从来没有离开故乡的感觉,也没有回到故乡的感觉,对故土我始终是一种游离状态。如果有些东西让我在精神和情感上接近,我就把它认定成故乡。”故乡的概念在他身上一直很淡,如他所言,“我的生活和精神好像钟摆一样,我在宜昌时和它没多大关系,有一种无根的感觉”,在宜都他的故乡不断缩小,指向于一个个具体的人和碎片;在宜昌,走在街上认不得一个人,他更随意一些,他希望在人流里谁也不认识;他更喜欢的是宜昌和宜都之间,“我在宜昌时想回宜都,到了宜都又想回宜昌,只有中途坐在大巴上的颠簸让我感到踏实一点”。
在合江楼下,我们眺望着大桥上的落日余晖,左边的点点夕阳撒在澄碧的水面上犹如碎金铺地,右边两条江交汇过的水面上是一条泾渭分明的水线,一边是长江之水的黄,一边清江之水的绿,在更远处则是已经混合得分不清彼此的江水,江水绕过那几个星星点点的垂钓者身边后渐渐东去。在巨大的合江楼下,毛子的夫人牵着憨子,我和毛子望着茫茫的水面没有说一句话。回来后我写了一首《在合江楼》的诗赠他,“我们走着走着,就没话说了/江水流着流着,就变成了湖水/我不说话,像清江;你也不说话,像长江/合江楼是一座猩红色的纪念碑。我们沉默/运沙船的突突声,加重了我们的沉默”。
那几天,我们一路说过什么,又说出了什么?不知道毛子是否还记得,我基本上已经忘了,又或者它们都回到了无言之中,只剩下沉默,而今我也只是记得那些沉默。那些像草原一样的沉默,也是一些像海一样的沉默,草原和海——毛子最早见过的和最近见过的,这两种被陆地托举出的有着某种共通性质的存在方式,在视野中都绵延到没有边际,它们与头顶的苍穹宛若两只巨大的扣碗,一种被称之为“波浪”的东西在其中此起彼伏,人在其中则如一叶叶被荡来荡去的扁舟。在布罗茨基一个人的威尼斯,水是时间的一种凝聚态形式,“我忙于滤取它的原因,是水里有众多的倒影,而在它们中间有我自己的影子。”而对毛子来说,他滤取的则是那些影子被荡来荡去的回声。
【本文作者: 林东林(微信公众号: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