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庭辩口才的方法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正因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我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律师庭辩口才的方法,方便大家学习了解。
律师庭辩口才的方法
一,直接反驳法
被告人及辩护人在庭审辩论中有时回避实质性问题,抓住表面特征来掩盖事实真相,在次要枝节问题上做文章。公诉人可以采取抓住主要矛盾,攻击要害的直接反驳法进行答辩。所谓直接反驳法,就是抓住对方的错误实质,主动出击进行反驳,以期掌握辩论主动权,夺取制高点,促使对方陷入被动。
二,避实就虚法
庭审辩论中,公诉人无法左右被告人的意志,特别是被告人往往在承认自己部分行为的同时,当庭否认其犯罪故意,对此如从证据等实处直接反驳,对方会采用“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方式坚持自己辩解,公诉人缺少最直接的证据而难于揭穿被告人辩解的虚假性,使辩论陷于被动。此时,公诉人可采用避实就虚法进行答辩,即暂时回避难以直接回答的实质问题,抓住对方之“虚”,选择其薄弱环节连连进攻,一攻到底,把对方的“虚”问题辩论清楚后,实质问题便迎刃而解。
三,设问否定法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法庭辩论中往往无中生有,采用虚构事实和理由来证明自己论题的手法。事实胜于雄辩,虚构的论据是经不起事实的`检验的,一旦事实被揭穿,谎言便不攻自破。对此,公诉人可欲擒故纵采用设问否定法反驳:即公诉人要把已掌握的真实情况深藏不露,沿着对方虚构的理由设问,对方为自圆其说而继续制造虚假的论据,在让其多说的过程中,不断暴露弱点,在不知不觉中与真实情况产生矛盾。后抓住其自相矛盾的地方,固定矛盾,采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战术,使辩方的各种矛盾现象自相攻击,从而达到自我否定的目的。
四,借言辩驳法
实际上是以言驳言,即对辩护人的意见、观点不从正面进行反驳答辩,避免直接交锋,而采用迂回的策略,避开对方的气势,不受对方思路的牵制,而是若无其事地将辩论对手的错误观点搁在一旁“置之不理”,借用被告人的供述和证人证言剖析辩护观点的虚伪性。这种辩论方法适用于驳斥缺乏事实根据的空谈。
五,引申归谬法
正面指出辩护方的错误观点的实质所在,固然是有力的反驳,但对荒谬的论题光靠指出实质有时反而显得无力,这时恰当地运用引申归谬法会收到很好的效果。引申归谬法是形式逻辑的归谬法在法庭辩论中的使用。即先假定对方的观点为真,然后从这个假设为真的命题推导出一个或一系列荒谬的结论,从而得出对方观点为假的辩论方法。
律师法庭演讲有哪些技巧
律师演讲必须做到
①烂熟于心。律师在法庭演讲之前必须对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法律条文了如指掌,如果是辩护演讲,就要对起诉书进行悉心研究。律师在法庭上所作的辩护演讲是针对公诉人提出的起诉书所作的控告演讲,是代表原告向被告人提出告发。不论何种演说,一般都可能遭到对方的反驳,所以法庭演讲常常是唇枪舌剑的争辩,要经过反复争辩才见分晓。在辩论中牢牢掌握主动权、不仅使对方无懈可击,而且能“寻机破敌”。如果律师对案情掌握不准,那么在法庭辩护或控告中就会被对方打出破绽,甚至被驳得理屈词穷,张口结舌。
②不离准绳。律师在法庭上的全部演讲,须严格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语言要准确,既不能模棱两可,也不能不着边际。衡量法庭上演讲口才的高低,往往不是“滔滔不绝”,而是“一针见血”。
③抓住重点。律师在法庭上的演讲不可能面面俱到,必须选择演讲的“主攻方向”。如果是进行刑事辩护演讲,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下述某一方面作为辩护的重点:
第一,从认定事实方面进行演讲。如果起诉书对被告提出的根据与事实全部不符,可以作无罪辩护;如果部分不符,可以作减轻罪责的辩护,或要求法庭延期审理,补充调查。
第二,从适用法律方面辩护。如果起诉书所认定的罪名与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不符(例如:过失杀人起诉为故意杀人)均可提出辩护。
第三,从适用刑罚方面进行辩护,根据法律和被告犯罪的事实,考虑在适用刑罚和量刑上是否恰当,如果法庭对被告判处的刑罚过重,可以作减轻刑罚的辩护,或者根据被告人具有犯罪中止、自首、悔改等表现和情节,作出要求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辩护。
④讲究分寸。律师在法庭上的演讲要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进行客观的表述,讲事实不言过其实,讲法律不言过其辞,忠实于法律和事实真象。律师在法庭上所讲的话要合乎自己的身份,既要仗义执言,又要有理、有利、有节。
⑤灵活变通。即在演讲时不要机械死板地拿着辩护辞或上诉状“照本宣科”。法庭上的诉讼活动是由多方面当事人参加的活动,而且案件往往是复杂的,律师要在有限的时间内或范围内做好演讲准备,对案情的认识可能有一定的局限性,通过法庭调查和质证,律师对案情产生新的了解和认识,甚至在双方辩论中,也可能形成新的观点和意见。因此,律师必须当机立断,在演讲中改变或修正原来的观点,如果缺乏必要的灵活变通,演讲是不会成功的。
⑥注意辞令。律师既要善于使用词汇、又要防止故意卖弄词藻。质朴的语言是最美的语言,华而不实的演讲往往令人生厌,这里关键是遣词造句必须严格服从表达内容的需要。律师在法庭上的演讲要出口成章,语言必须精练、紧凑、鲜明、生动,要尽量使每一个词句都成为辩护辞整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此外还要注意吐词清晰、声音和谐、快慢适度。必要的地方可作重述,但需避免啰嗦。
律师口才
1.具有丰富的知识
换言之,在横的方面,具有广博的知识;在纵的方面,具有较深的专门学问。
2.应变灵活
人都说“万变不离其宗”。随机应变,不拘一格,声东击西,处处掌握主动。
3.思维独到
独特的'思维方式会帮助你驾驭别人、驾驭自己,而不是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4.表述流畅
一个句子还没说完,突然萌生了另外一个念头转而再去重新组织语言,这是最忌讳的。所以要将内容表述得流畅些。
5.展现力度和风格
谈话中活力产生于谈话者本人的诚信,自己所言的态度和自由交流的辩论风格,更应该具有活力。声音和动作的活跃常常并行不悖。
6.目光效应
要求辩论成功,就要与听众进行目光的交流。辩论者应时刻使自己的眼睛和听众的眼睛保持接触。
7.具有适度的自信态度
自信可以产生友好而融洽的感觉,也可以培养一种充满善意的感情。这样不仅能够在其他方面得到更快的提高,而且也是成功辩论的工具之一。
有效的口才训练方法
1、想象训练
想象训练就是用大脑的想象来进行口才表演的过程。比如,你可以想象自己正处在某个场合,正在跟某个人交谈或发表演说,那么,你该说些什么?用什么样的语气?用什么样的神情姿态?还有,对方会说什么样的话?针对对方的话,你该有什么样的反应?等等。
所有这些,你都不妨在脑子里好好设计一下,并把它作为一个设计方案存在脑子里。日后,当你遇到相同或类似的场合时,你就可以把自己的“设计方案”拿出来运用了。你脑子里的设计方案越多,越是能在各种不同的场合应付自如。
而且,在你即将进行一场讲演或作一次交谈之前,进行这种想象训练,尤其有效。所谓“临阵磨枪,不快也光。”虽然事情的发展不可能完全合乎自己的想象,但有备而来,肯定比完全依赖随机应变好。
2、模拟训练
模拟训练也可称之为实战训练。即面对假想的听众发表讲演或交谈。就像部队在实战学习时向假想的敌人发起进攻一样,要力求逼真,才能检验和提高技术水平。
在模拟训练时,一言一笑,一举一动,都要像面对真的听众一样,力求完美。有不完善的地方,就进行调整,并反复练习,直到能自己满意为止。只有这样,在真正面对听众时,才不会出现难以补救的错误。这是一种极能锻炼讲演才干的好方法,古今中外的口才大师们都曾运用过这种地方。
3、 有意识训练
有意识训练,是一种具有理想性的、目标性的锻炼模式。“我要做一个演说家”;“我要在三年内登上讲坛”;“我要克服生理上的障碍,练,练,练……”这种有意识的锻炼,就是要制定计划,积极行动,到大庭广众中去大胆讲演,到会议上去大胆发言,到人群中满怀热情地宣讲。即使讲演失败,遭人嘲笑,也不气馁,而是更加坚定地向目标进击。
4、 下意识训练
下意识训练是相对有意识训练而言的。这是一种最普遍的锻炼模式,几乎每个人都在不自觉地进行着。日常生活中和工作中的谈话、问答、汇报、讨论会上的发言、因任务或职务的报告、讲演、论辩等等,都是属于这种锻炼模式。这种模式,是没有什么目标和追求的,不受时间、空间限制,也是单位价值最小的一种模式。然而,它是有效的模式。以部队为例,由于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各种政治活动、行政活动比较多,官兵们讲话的机会也比较多。有的人初到部队时极不善于言谈,在班务会上发个言都困难。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讲话机会的增多,这张嘴也慢慢地磨练出来了。几年以后,再笨嘴笨舌的人,也能把大道理、小问题讲得一套一套的。
当然,下意识训练要受环境的限制,显得比较被动。能变“下意识”为“有意识”,充分利用各种讲话的机会,就能化被动为主动,使自己的口才提高得更快。
5、 群体训练
群体训练是在多人聚会的场合进行的,这种场合的交谈对那些口才不怎么好的人是很有好处的:其一,可以在倾听别人的谈话时进行学习和模仿,将别人好的东西变为自己的珍藏;其二,在自己发言之前,有充分的时间进行构思,想好了才说,可以避免面对单独一个人时冷场的尴尬;其三,讲得不好时,别人的谈话能遮掩自己的过失。也就是说,其他人的注意力很快会被另一个人的谈话所吸引,而不会集中在你的过失上,你的“蠢话”也不会给自己带来过多的心理负担。
总之,多参加群体活动对自己是很有好处的,不但能锻炼口才,还有增进和他人之间的友谊,何乐而不为?
6、个体训练
个体训练,就是单独一个人锻炼,特别是那些在众人面前练习讲演的初学者,是一种值得采用,并已广为采用的好模式。它是一种避免怕“出丑”、怕出“洋相”、怕“难为情”的好方法。它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一分钟、一秒钟、一句话、一个动作,都可以在自己认为适当的场合随时随地训练。既可以在野外练,也可以在家里练。当练习到一定程度后,自己认为有点“像样”时,再转到公众中去锻炼,直到可以“放飞”。
7、 辅具训练
辅具训练是借助于技术性的器具进行锻炼的一种模式。如对着镜子或使用录像机纠正各种不正确的姿态。眼睛应如何扫视、直视、点视,如何逼视、怒视:如何转身,两手如何安放,挥舞手臂时的角度、力度和速度如何恰到好处:站立讲演时身体的站法、角度怎样才适当;口型及脸部表情怎样自然,喜怒哀乐的感情运用,形象是否逼真等等。
训练语音、声调,可借助于录音机,将自己的朗读、演讲录下来,再播放出来自己听听,你的口齿清楚不清楚,咬字准确不准确,音质好不好,声调动不动听,高低快慢,抑扬顿挫运用得恰如其分,与演说的感情要求合不合拍,等等。用辅具进行锻炼,是讲演家们常用的手段。如德穆斯芬借助于大自然中的有声条件进行发声训练,借助于镜子纠正嘴形;我国的孙中山、肖楚女等对镜训练:里根借助于录像机、录音机进行态势和语音训练,都是属于辅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