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四个全面”的时代使命(2)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权益创造更加坚实的经济基础和社会条件,推进物质不断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有机统一。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目标是坚决破除影响公平正义和损害人民权益的体制机制,加紧建设对保障公平正义和人民权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目标是正风反腐、严明党纪,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损害社会公正和人民权益,教育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坚决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益的忠诚维护者、捍卫者和实现者,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保证党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历史任务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现代治理;否则,社会主义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为了形成最适合社会主义中国的现代国家治理。这正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所肩负的历史重任。
当前,我们正处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历史关头。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靠发展、靠改革、靠法治、靠党的坚强领导,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今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加需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治国犹如栽树,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立起我们国家治理的本质和根基。过去30多年,我们之所以能取得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就是因为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未来我们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应借鉴人类制度文明和国家治理的一切有益成果,但绝不能照抄照搬西方国家的制度模式,绝不能放弃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这个根本。
以改革和法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是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的关键是制度执行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依靠改革和法治相互促进、共同发力。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历程,改革总是“一马当先”,冲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旧体制;法治则紧随其后,建立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新体制。当前,我国改革和法治都在爬坡过坎、负重前行,必须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到改革和法治同步并进、比翼齐飞,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保证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是新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历史证明,在一个国家的发展过程中,越是经济增长、社会安宁、国力强盛之时,就越是怠政渐行、隐疾暗生、人心怠惰之际,就越容易出现“天下承平日久,自王侯以下莫不逾侈”的乱象。这正是为什么历史上很多政权未盛而衰、速盛速衰,堪称真正盛世的时期屈指可数的重要原因。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之大举世罕见,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突出问题。不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解决这些问题,我国现代化事业就可能痛失在“最后一公里”。“打铁还需自身硬”。惟有全面从严治党,猛药去疴、重典治乱,革故鼎新、其命维新,才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坚强领导核心,才能最终实现中国梦。
马克思、恩格斯有一句名言:“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正是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应运而生的。“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中国共产党人必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上,建立宏图伟业、成就伟大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