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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义尚置业住户手册

耀辉分享

  业主手册是由物业公司根据《物业管理规约》及政府的有关法规制定的管理规则以及关于物业跟业主共同服务和被服务的明细条约的说明。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精心为你们整理的靖江市义尚置业住户手册的相关内容,希望你们会喜欢!

  靖江市义尚置业住户手册

  致贺辞

  祝贺您成为义尚置业的业主,我谨代表靖江市义尚置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向您表示衷心的祝贺,希望您顺利收房、乔迁新居,在新的环境体会新的服务!

  物业服务中心员工是我司经过精心挑选,严格培训后的高素质的服务队伍,将为您提供全方位的优质物业管理服务。“用心服务,追求更好”是我们的要求,“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务实创新,成就卓越”是我们的宗旨。

  为了更好地为您服务,我们编写了这本《住户手册》。通过本手册,您将了解到我们为您提供的各项服务,将为您提供更多的方便。

  最后,对您在收房和物业管理过程中的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靖江市义尚置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二〇一四年二月

  目 录

  致贺辞

  前 言„„„„„„„„„„„„„„„„„„„„„„„„„„„„„„„„„„1

  第一章 物业基本概况„„„„„„„„„„„„„„„„„„„„„„„„„„„1

  第二章 物业管理概况„„„„„„„„„„„„„„„„„„„„„„„„„„„1

  一、物业管理基本依据„„„„„„„„„„„„„„„„„„„„„„„„„1

  二、物业管理公司简介„„„„„„„„„„„„„„„„„„„„„„„„„1

  三、物业管理公司职责„„„„„„„„„„„„„„„„„„„„„„„„„2

  四、物业管理服务费用„„„„„„„„„„„„„„„„„„„„„„„„„2

  第三章 物业使用须知„„„„„„„„„„„„„„„„„„„„„„„„„„„3

  一、业主基本信息„„„„„„„„„„„„„„„„„„„„„„„„„„„3

  二、搬家注意事项„„„„„„„„„„„„„„„„„„„„„„„„„„„3

  三、家居安全„„„„„„„„„„„„„„„„„„„„„„„„„„„„„3

  四、外观管理„„„„„„„„„„„„„„„„„„„„„„„„„„„„„4

  五、家居装饰装修„„„„„„„„„„„„„„„„„„„„„„„„„„„4

  六、家居装饰装修物品的维护„„„„„„„„„„„„„„„„„„„„„„5

  七、禁养规定„„„„„„„„„„„„„„„„„„„„„„„„„„„„„5

  八、其他事项„„„„„„„„„„„„„„„„„„„„„„„„„„„„„5

  第四章 服务指南„„„„„„„„„„„„„„„„„„„„„„„„„„„„„6

  一、联络方式„„„„„„„„„„„„„„„„„„„„„„„„„„„„„6

  二、服务时间„„„„„„„„„„„„„„„„„„„„„„„„„„„„„6

  三、服务项目„„„„„„„„„„„„„„„„„„„„„„„„„„„„„7

  (一)投诉报修与建议„„„„„„„„„„„„„„„„„„„„„„„7

  (二)清洁保洁服务„„„„„„„„„„„„„„„„„„„„„„„„7

  (三)档案资料管理„„„„„„„„„„„„„„„„„„„„„„„„7

  (四)保安服务„„„„„„„„„„„„„„„„„„„„„„„„„„7

  (五)道路交通管理„„„„„„„„„„„„„„„„„„„„„„„„7

  (六)消防安全„„„„„„„„„„„„„„„„„„„„„„„„„„8

  (七)工程维修„„„„„„„„„„„„„„„„„„„„„„„„„„8

  (八)便民服务„„„„„„„„„„„„„„„„„„„„„„„„„„8

  (九)社区文化服务„„„„„„„„„„„„„„„„„„„„„„„„8

  (十)应急程序„„„„„„„„„„„„„„„„„„„„„„„„„„8

  第五章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12

  一、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依据„„„„„„„„„„„„„„„„„„„„„„12

  二、装饰装修许可范围„„„„„„„„„„„„„„„„„„„„„„„„12

  三、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12

  四、装饰装修申报登记„„„„„„„„„„„„„„„„„„„„„„„„16

  五、装饰装修服务协议„„„„„„„„„„„„„„„„„„„„„„„„17

  六、装饰装修施工管理„„„„„„„„„„„„„„„„„„„„„„„„19

  七、装饰装修工程验收„„„„„„„„„„„„„„„„„„„„„„„„19

  第六章 总结„„„„„„„„„„„„„„„„„„„„„„„„„„20

  前 言

  为共同管理、维护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和公共秩序,指导业主(住户)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各种行为,特编写《住户手册》(以下简称《本手册》)。

  通过本《本手册》,您将了解以下内容:

  第一章 物业基本概况

  第二章 物业管理概况

  一、物业管理基本依据

  本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以下称《委托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以下称《业主临时公约》)。

  二、物业管理公司简介

  靖江市义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专业水平的物业管理公司,注册资金 50 万元,具有三级物业管理资质。管理人员均是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层员工均持证上岗,持证率为100%。

  公司主要以物业管理为主,并涉及室内外装修咨询、家政服务、保洁服务等业务。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规章制度和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坚持“满足需求、诚信服务、务实创新、追求卓越”的质量方针,积极探索和学习国内外物业管理的先进经验,公司将秉承“立足靖江,走向全国”的经营方针,结合自身的特点,与时俱进,沿着“市场化运作,规模化拓展,品牌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的道路把靖江义尚置业做大做强,以规范化、高水准、有特色的经营管理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业主提供热情、周到、完善、满意的优质服务。

  三、物业管理职责

  靖江市义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物业公司)为小区的物业管理执行人,设物业服务中心(以下称服务中心)为具体管理机构。按《委托合同》对本小区执行物业管理职能,享有和承担《委托合同》中规定的物业公司的各项权利、义务及责任。

  服务中心负责维持本小区范围的正常运作及在可能情况下协助各业主,并代表全体业主处理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各项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设四个部门:客户服务部、环境部、安护部、工程部,客户服务部主要负责服务接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家政有偿服务、社区文化服务、档案资料管理等;环境部主要负责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保洁、垃圾收集及清运,公共绿化带的保养维护;安护部主要负责小区内公共秩序、交通和车辆、消防安全管理等;工程部主要负责小区共用设备设施的运行、保养、维修和管理,日常维修服务等。

  四、物业服务费用

  1、 为保障各业主在本小区物业的长远利益,以达投资保值的效果。各业主需按照《委托合同》承担本物业的保养、维修及日常管理开支。

  2、 按建筑面积分摊交缴有物价部门核准的物业服务费。物业管理费的各项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道路、行人道、外围部分及其它公共区域的保养、清洁和维修等费用,消防及保安自动化系统的维护、保养费用。此外,渠道及水管的维修费用,小区内的垃圾清理费(不含环卫局收取的市容卫生费)、服务中心的行政及管理费用以及管理员工薪金、福利等均包括在内。所有支出均由各业主按建筑面积分摊缴交物业服务费。

  3、 管理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4、 根据约定,收放时您应预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您可通过以下方式缴纳管理费:

  (1) 在工商银行开户,通过银行划帐缴纳管理费等,划帐成功后管理处将发票送到

  各单元或信箱内,业主亦可亲自到管理处领取发票。

  (2) 到服务中心缴纳现金;

  5、各业主如有业权更改,请即时以书面知会服务中心。管理费及其它有关费用可转名给新业主,各业主应于业权转让时结算清楚。

  第三章 物业使用须知

  一、业主基本信息

  1、您在收房时须准确填写“业主资料登记卡”,以便服务中心与您随时保持联系,如您的信息发生变更,请及时到服务中心更新信息。

  2、您及家人在收房时须每人提供一寸彩色相片一张,用于资料存档。

  3、您如转让物业,请知会服务中心,并督促有关新业主(承受人)到服务中心办理业权物管变更手续以及登记新业主的有关情况(如:姓名、地址、电话、交易日期等)。

  二、搬家注意事项

  1、本小区属人车分流封闭式管理的高尚住宅小区,搬运家具或其他物品请按人车分流要求进行。

  2、因搬家较为集中,为使您能够顺利搬家、开心入住,请提前三天打电话到服务中心客户服务部(电话: )预约搬家时间,以便于服务中心作好各项现场安排管理工作,保证搬家的有序进行。

  3、在搬家时您须到服务中心开具《物品出(入)通行证》,按序把车辆停放在单元门口,搬家的同时要注意自身及周边邻居的安全。

  4、您在搬家时车辆停放时间不易过长,以免耽误他人的搬家时间,如时间不够,可将家私先卸在服务中心指定位置。

  5、在搬家过程中,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必须保持道路畅通无阻。

  6、在搬家过程中,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以防丢失、混淆或被盗。

  7、在搬家过程中,凡可能影响外观的物品,如防盗门、防盗网、拉闸、空调等必须到服务中心开《物品出(入)通行证》,凭证进入小区。

  8、为避免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休息,搬家时间统一定在7:30~21:30。

  9、为业主的财产安全着想,对搬离小区的物品作以下要求:如将物品搬离小区,您需亲自带身份证到服务中心办理放行手续,如您因其他原因不能亲临服务中心而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带齐以下资料: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业主委托书(业主签名确认)、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否则恕不办理放行手续。

  三、家居安全

  1、为了您的家居安全,请在收房装饰装修后及时更换大门锁(钥匙)。

  2、在收楼期间,由于搬家、装修人员较多,因此,请您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3、如您长时间外出或收房后不居住,请将贵房的水阀、电闸、煤气阀关闭。

  4、请正当使用室内电器。失修、损坏、劣质电器易导致火警。任何电器工程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5、经常检查煤气炉,明火要小心,监管小孩勿玩火。

  6、爱护公物及消防设备,保持公共通道畅通,防火门常关。

  7、发生火警,即告本中心或拨“119”报警。在安全情况下关掉电源总掣、煤气总掣,并及时扑救或迅速前往楼梯逃生。

  8、请您切勿在阳台摆放或悬挂花盆。

  四、外观管理

  1、为维护本小区自然舒适的环境,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安装防盗门、室内防盗网、室内防盗拉闸、遮阳蓬时须统一款式,晾衣架、空调机须安装在指定的位置,安装空调须根据预留位置尺寸大小购买空调。上述物件的安装均须在服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

  2、安装室内防盗网时注意不要损坏建筑物防水层及其它设备设施等,因安装防盗网而造成的损失将由您自己承担。

  3、应对空调机进行适当保养,同时采取措施,避免冷凝水外滴及发出噪音而影响邻居。

  五、家居装饰装修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临时公约》约定,业主或使用人进行装饰装修应到服务中心进行申报登记。如您需要进行装饰装修,请详细阅读第五章关于装饰装修禁止行为、注意事项及申报程序等有关内容。

  六、家居装饰装修物品的维护

  1、您在清洁家居木地板时,应用干布拖擦,切勿用水拖洗。在潮湿季节,应使室内空气流通,保持家居干燥(如抽湿)。清洁木地板最好使用地板蜡,先用干毛巾擦蜡,然后用干净毛巾再擦一次,把污垢、尘垢一并擦掉。

  2、家居大厅的地板砖如是抛光砖,切莫被茶水、调味品等具渗透性的有色液体污染,以免留下斑点。如您不慎将以上液体溅落地面,请及时擦拭干净。

  3、请您勿把废弃杂物倒入各类通道(如沙井、排水管等),否则需对损坏、堵塞的通道负责维修。

  4、请您勿随意将垃圾倒入座厕,如因此而导致座厕、排污管等堵塞,修理及疏通费用将由您承担。

  七、禁养规定

  根据扬中市政府规定,本小区严禁饲养大型猎犬,小型宠物犬如您未取得《犬只准养证》,则属非法饲养。另外,根据《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请您切勿在小区内饲养家畜、家禽。

  八、其它事项

  1、本小区业主的自有物业及室内的财产,请您按国家有关保险的规定自行办理保险业务。

  2、请您定期检查室内存放的物品,以免阻塞逃生通道。任何可能引起或促成火警或危害安全的物品如旧布、报纸或其它易燃物品等,均应避免放置在室内。

  3、请您切勿把单元用作殡仪、神庙等用途,亦不要进行任何打斋活动。

  4、为保持环境清洁与卫生,请您不要在进户门口及公共区域摆设任何神位及燃点香烛;如有发现,服务中心将不再另行通知而直接进行清理。

  5、为使大家都能享有美好的生活环境,谨请各业主为自己及他人设想,通力合作,切勿随意攀摘花草,弃置垃圾或破坏共用设备设施。如发现任何人有意破坏公物,请立即劝阻或通知服务中心。

  6、为保持环境宁静,请您切勿在晚上十时至早晨七时玩弄乐器及音响器材等,忌讳打麻将牌或其它发出喧闹噪音的行为,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7、在需要运送装修材料、家私、电器时,请您依照服务中心所指定的入口及路线搬运,同时请监管好所聘请的运送工人的操作及行为。因运输而对楼宇或设备设施造成的破坏,其维修费用将由您承担。

  第四章 服务指南

  一、联络方式

  (一)物业服务中心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客户服务部: (办公时间)

  (二)其他电话

  火 警: 119

  盗 警: 110

  医疗急救: 120

  城西派出所:

  自来水公司:

  供电服务热线: 95598

  煤气公司:

  有线电视:

  长途客运站

  电话保修及障碍申告:

  二、服务时间

  (一)物业服务中心

  服务中心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00-17:30为正常办公时间,其它时段及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

  服务时间如有调整,以服务中心的通知为准。

  三、服务项目

  (一)投诉报修与建议`

  1、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接待和处理业主或住户的投诉、报修与建议,实行24小时接待。

  2、欢迎广大业主或住户以书面、电话或亲临的方式对管理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以便服务中心更好改进和提高服务。

  (二)清洁保洁服务

  1、清运垃圾时间每天上午8:30分,请各位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垃圾袋装化,放在服务中心指定的地方,以便清运。

  2、清运时间如有变更,请以服务中心通知的时间为准。

  (三)档案资料管理

  1、服务中心按物业接管要求接管本物业的所有竣工图纸、竣工资料。如阁下需要查阅相关资料,请与服务中心联系。

  2、服务中心将做好共用部位、公共设备设施维修记录的保管。

  3、服务中心将建立与物业管理有关的业主(住户)信息档案,并做好__,请各业主做好配合工作。

  (四)安全服务

  1、本小区实行24小时安护值班,负责小区巡逻工作。

  2、安护人员均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服务之中如有疑问,请与服务中心联系。

  3、业主发现可疑人物或事件,请立即与安护人员或服务中心联系。业主离开时须确保煤气及大门已关好,并设置好防范系统。切记如遗失钥匙时,请及时更换门锁。

  4、为了您的安全,安护人员有必要查询所有进入本物业区域内的陌生人士身份,请各业主(住户)知会亲友。服务中心对于查询时所引起的不便,表示歉意。

  (五)道路交通管理

  1、本小区实行人车分流,车走行车道,人走人行道。

  2、车辆管理采用智能车辆管理系统,使用ID卡刷卡进出。

  (六)消防安全

  1、服务中心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如有必要,服务中心人员可能进入贵单元进行检查,请配合检查。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公共区域安装有灭火器及其它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等,请各业主(住户)督促子女切勿动用此设备。

  (七)工程维修

  1、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服务中心将在24小时内进行。

  2、阁下单元内的维修,如属保修期内,服务中心将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要求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如属保修期外,服务中心将积极协助业主处理该维修项目,所发生的维修服务费用和实际材料费业主自己承担。

  (八)便民服务

  1、为方便业主的日常家居生活,服务中心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将为您提供各式各样的便民服务。

  2、敬请阁下留意服务中心公布的服务项目和服务价格。

  (九)社区文化服务

  1、服务中心根据小区管理的实际情况,将不定期开展社区活动,请留意服务中心的通知。

  2、如您有其他意见或建议,请您与服务中心联系。

  (十)应急程序

  1、为保障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尽量减低生命及财产的损失,服务中心制定本应急程序。

  2、防止罪案

  (1) 当遇见或听见任何可疑人士或可疑的声音,应立即告知服务中心。

  (2) 在未清楚访客的身份前,请别随意开启入口大门。

  (3) 凡遇见自称公共机构或政府人员,必须查验清楚其证件。

  (4) 如您举家外出,请告知服务中心且勿将贵重财物放在家中。

  (5) 搬进新居时,换上新的大门锁。

  (6) 封好冷气机及抽气扇的通风位,免致歹徒由此入屋。

  (7) 晚上外出时,屋内尽量有一盏灯亮着。

  (8)出外旅游前,取消订阅的报纸及其它派送的物品。

  (9)进出请随手关门,谨防尾随。

  3、意外或紧急医疗问题

  (1) 尽可能获取有关此次损伤的资料;

  (2) 使伤者处于温暖及舒服的状况,并加以安慰;

  (3) 拨电话要求急救医疗服务;

  (4) 通知服务中心详述意外情况,包括所属单元、地点、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目击者等;

  (5) 在任何情况下,应尽量保持镇定。

  4、火警

  发现(若发现火警);

  通知(致电消防局及通知附近的人);

  逃生(使用最安全的途径,离开火警现场);

  抑制(紧闭所有门窗);

  用户必须熟悉物业内的灭火器、警报系统及本地消防局的电话号码:119

  (1) 若是轻微失火(如废纸篓、烟灰碟等),尽可能将火扑灭,但切勿冒险;

  (2) 如人身安全已受到威胁,而火势亦不能及时受到控制,应及时逃生,如情况安全,可将通往失火现场的门窗关闭,以隔离及控制火势;

  (3) 通知消防局:说出有关单位的名称、说出所在的街道交界、火警蔓延的范围及位置、你的电话号码;

  (4) 通知服务中心;

  (5) 听从服务中心员工的指挥,撤离现场;

  (6) 如被火焰或高热所围困:

  1.有可能的话,按下紧急求救按钮,并致电消防局求助;

  2.打破玻璃警报系统的玻璃盖,使警报讯号能发出,把门关闭,将火热的源

  头隔离;

  3.切记烟和热空气都是向上升,接近地面的空气含氧气量较高,温度亦较低,

  故应蹲着身子或爬行逃生;

  4.如情况许可,打破窗子以求空气流通。

  (7) 所有逃离火场的人,须在指定的空旷地方聚集;

  (8) 身处火场上层的人,应向天台方向逃生,如身处火场下层者,则向外走,前往最邻近的出口逃生;

  (9) 发生火警时,服务中心员工会协助消防员和公安阻止公众人士进入火场,在服务中心员工或消防局宣布有关单元未安全之前,任何人不得进入。

  (10) 扑灭火警

  物业公共地方均设有手提式灭火器或灭火用具,业主应熟悉灭火器或灭火用具的位置和用法。

  不同种类的灭火器是用以控制不同种类的火警,火警起因可分为A、B、C、D四类。 A类:木、纸、废物等

  使用:加压水力灭火器

  B类:油、颜料、汽油、稀释剂或其它易燃液体

  使用: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C类:马达、电线、电器

  使用: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D类:易燃金属、镁、锆、钠,这种火警常见于工业厂房

  使用:须要特别的灭火技术

  在不熟悉手提式灭火器的情况下,切勿使用。

  任何已扑灭的火警,必须向消防局报告,以便进行调查。

  (11)撤离程序

  当发生火警或任何其它紧急事故,所有人都应该完全撤离现场,不能有所例外

  A、在撤离单元或进行火警演习时,用户的贵重物品须自行负责,另外,最后离开的人须负责锁上室内所有进出的门。

  B、开启由单元通往屋外的大门前,先弄清楚是否烫手,如发现该门是热的,须慢慢开启。

  C、若因浓烟的关系未能通往屋外,则应关上门,放一条手巾在门底的门缝间,打开窗户保持空气流通,在窗外挂一块布,让消防员得知你仍在单元内,保持镇定等待消防员的拯救。

  5、地震

  (1) 保持镇定,切勿离开处身地方;

  (2) 躲在桌子或坚固的结构下寻求掩护;

  (3) 远离窗户、玻璃隔板、支架或悬挂的对象;

  (4) 地震时不要躲在楼梯底下;

  (5) 准备应付接连多次的余震;

  (6) 如单元受到破坏,立即通知服务中心;

  (7) 切勿散播谣言或夸大的报告。

  6、水浸

  (1) 把有可能受损的贵重物品移往较高处;

  (2) 在水浸出现前,切断家用电器的电源;

  (3) 提防通电的电线;

  (4) 检查财物以鉴定损失;

  (5) 委派及监督负责清洁的员工;

  (6) 逐渐抽去积水,以减少对楼宇结构造成的更大损害;

  (7) 清除单元内,家具及其它地方的积水,避免破坏环境卫生;

  (8) 做好安全措施,加强保安,防止盗贼进入单元。

  7、台风

  在台风吹袭前,请采取下列防风措施:

  (1) 所有花盆及可能被风吹倒的物品应放回单元内;

  (2) 关紧所有门窗。

  (3) 台风过后,应立即更换破损的玻璃。

  8、联络

  用电话报案时,请提供以下所有资料:

  (1) 报案人的姓名;

  (2) 紧急事故的位置:小区的名称及地址、单元编号及楼层;

  (3) 有人受伤与否;

  (4) 紧急事故的种类:火警、罪案等;

  (5) 待对方确定了资料后,方可挂断电话。

  第五章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一、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主临时公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等有关要求。

  二、装饰装修许可范围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之装饰装修范围;

  (二)本小区已办理收楼手续之单元、商铺、写字楼;

  三、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一)业主或使用人(以下称装饰装修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请务必避免以下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和承重结构(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二)装饰装修人从事装饰装修活动时,请勿有下列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三)装饰装修人进行装饰装修申报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进行装饰装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主临时公约》有关规定,严格按照长江花城《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有关要求进行装饰装修。

  2、进行“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装饰装修活动,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进行“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装饰装修活动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4、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5、装饰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饰装修活动涉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等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6、装饰装修人在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向服务中心申报登记。非业主的使用人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四)装饰装修企业进行装饰装修施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装饰装修企业进行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2、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

  3、在装饰装修期间,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至少两具手提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器数量按施工面积大小而有所增减。

  4、建议业主及其聘用的施工队购买足够的保险如火险、劳工险及公众一切险等才能展开装修工作。

  5、装饰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6、搬运装饰装修材料时,须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路线搬运。所有车辆在装卸货物后不能停在装卸货物区域内。运送大量材料时,须预先与物业服务中心联络安排。

  7、不得对单元内共用设施的水管、阀门或设备等作出修改或增加等工程,不得损坏或擅自更改给排水系统,不得倾倒污水于公共地方或共用设施内等,并须对此行为造成的损失负责,发生费用的由责任人承担。

  8、不准在结构地面及分户墙进行挖洞、钻孔等破坏性工程。并须对因此引起漏水,造成损失负责,发生费用的由责任人承担。

  9、不得在楼地面增设厚度超过1CM花岗石、大理石及其他超重材料或安装和放置重量超过100kg/m2的任何装置和设备等;不得擅自对物业结构(地板、天花或墙身等)做出任何破坏、更改或附加建设等行为。

  10、装饰装修时所产生的垃圾、余泥等物料应存在室内,并做到日产日清;施工垃圾须袋装好并联系余泥清运队统一外运;不得利用公共地方作业,堆放材料和垃圾,不得损坏公共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和整洁。

  11、为保证小区及自身安全,装修工人不得在装修现场留宿。

  12、如需超时加班工作,必须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物业服务中心有权随时停止一切产生噪音、震荡、强烈气味或其他滋扰业主的工程。凡此类工程都应在物业服务中心指定时间段内进行。

  13、物业服务中心保留权利要求业主对所有装修工程进行更改或还原,如该工程影响物业设施、装修结构,即使该工程在物业服务中心批准下已完成,物业服务中心会发出书面通知,业主须在一个月内完成此项整改工程及支付有关费用。如业主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完工,物业服务中心会安排该项整改工程而所需费用将会由业主承担。

  (五)装饰装修期间公用事业服务的装置的保护,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任何电线工程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施工。用电容量不得超过设计要求,确实需要增加容量,必须到供电部门申请。若超容量用电,须与物业服务中心协商,由管理人员在指定位置处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住户)负责。

  (2)给水设施设备安装或修理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施工。外出时,必须检查是否已将水龙头关妥。若单元因漏水而导致物业公众地方或其它住宅单元蒙受损失时,该单元的业主必须负责一切赔偿。

  (3)煤气管道不得私自接驳,不得拆卸煤气管道及煤气表、私自藏暗管等,若需改管道走向及煤气表位,须向煤气公司申请。

  (4)安装电话请拨打“10000”向电信部门报装。需要安装电话分机时请与电信部门联系或自己接通。

  (5)每户已安装并接扬中有线电视网络接口,装饰装修时不得随意更改。

  (六)装饰装修时安装其它物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安装空调前,须到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并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位置进行安装,不得擅自在其它位置安装。

  2、不得随意在阳台、窗户加建铁栏、拉闸,住宅防盗门、拉闸均统一款式、规格,拉闸防盗网须安装在玻璃门或玻璃窗内侧,不得封闭阳台。

  3、不准安装花架、天线或雨蓬等物件于物业外墙。

  4、单元内所有连接共用设备设施的管道不得封死,以致不能进行维修或检查,所有检查活门、渠盖、门、百页窗等不得安装或放置任何物件以影响正常开启。

  (七)商铺装饰装修特别注意事项:

  1、商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其方案须报消防、环保等部门审批;

  2、不得乱拉、乱接电源,增加用电原设计容量,需到供电部门申请;

  3、空调机需安装在指定的位置,空调排水管另外引管;

  4、商铺招牌的须统一规格。

  5、商铺原则上不可做饮食,如要做则必须在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加做化油池和地下管道,将污水及油烟从地下管道经化油池后排出。

  四、装饰装修申报登记

  (一)申报登记时装饰装修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2、申请人身份证件;

  3、装饰装修方案;

  4、进行“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装饰装修活动,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进行“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项装饰装修活动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5、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6、商铺、写字楼装修需提交以下经消防、环保等部门批准装饰装修施工图纸: ﹙1﹚室内平面布置设计图;

  ﹙2﹚立面布置图;

  ﹙3﹚商铺、写字楼招牌设计图;

  ﹙4﹚天花吊顶安装设计图;

  ﹙5﹚消防设施安装设计图;

  ﹙6﹚电器线路设计图;

  ﹙7﹚管道安装设计图。

  7、装饰装修人委托装饰装修企业进行装饰装修的,应提供装饰装修人的亲笔授权书。

  (二)为保证家居装修质量和后期服务,需选择具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齐全、信誉良好的装修装饰企业。申报登记时装饰装修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装饰装修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装饰装修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片二张(办理出入证)。

  (三)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四)装饰装修审批:

  1、对一般工程,物业服务中心3个工作日做出答复;特殊较复杂装修工程,物业服务中心于7个工作日做出答复;

  2、对超出物业服务中心审批范围的工程,物业服务中心10个工作日做出答复;

  3、涉及消防规定的,应向消防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五、装饰装修服务协议

  (一)装饰装修人(或装饰装修企业),进行装饰装修时与物业公司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2、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业主装修房屋时必须严格按照申报的时限装修,如需延期,须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手续的,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其停工。

  3、允许施工的时间:

  ﹙1﹚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

  ① 尚未有业主搬家入住时的装饰装修时间:7:00--12:00,13:00--20:00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赶工的,要提前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② 已经有业主搬家入住时的装饰装修时间:8:00--12:00,14:00--19:00。(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赶工的,要提前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手续,但夜间10时至次日早晨7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4、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装饰装修废弃物原则由装饰装修人自行安排袋装化清运至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5、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6、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7、装饰装修费用:

  ﹙1﹚装修保证金:

  ﹙2﹚装修垃圾余泥清运费,已按扬中物价局收费标准执行

  ﹙3﹚《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押金50元/个、《临时出入证》押金20元/个,工本费按

  实际成本收取。

  8、违约责任;

  ﹙1﹚未申报办理审批手续,责令停工并补办申报手续。违例两次者,不再办理该施工队进场手续。

  ﹙2﹚申报内容与实际装修内容不符合,除责令纠正外,没收许可证。

  ﹙3﹚擅自拆改房屋结构,破坏拆除墙、柱、梁、楼板的天面的须恢复原状,否则没收许可证,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私自增加电源线路负荷,改变破坏上、下水管道的,须进行纠正,恢复原状,另须赔偿实际损失。

  ﹙5﹚利用施工之便,盗用财物或公共水电的除全额扣除装修保证金外,还要另外赔偿。未经申报留宿,经发现即没收《临时出入证》。

  ﹙6﹚改变外墙,门窗型号、规格,在外墙开洞须恢复原状,并没收《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及扣留装修保证金。

  ﹙7﹚向地漏、下水管倾倒余泥、杂物的,除当事人自行清理畅通外,另须负责赔偿相关损失费

  ﹙8﹚不得擅自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网、不按要求的位置安装晾衣架、不按要求的款式安装窗花,在外墙乱搭、乱建等,违章者须恢复原状,没收《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扣留装修保证金。

  ﹙9﹚不得利用公共地方放置装修材料、装修垃圾。经查处,违者须即时清理,否则物业公司代为清理,该费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10﹚不得私自动火作业,如须动火作业的须向消防部门审批,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动火作业手续,违者取消《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

  9、其他约定的事项:

  ﹙1﹚物业服务中心对装饰装修人的装饰装修方案进行审批,主要针对可行性、规范性,并不表示对其装饰装修方案美观、实用性负责;

  ﹙2﹚物业服务中心对装饰装修人的装饰装修进行验收,并不表示对其装饰装修质量负责。

  (二)物业服务中心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的,将予以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将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装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三)装饰装修人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

  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六、装饰装修施工管理

  (一)施工人员进场后,只能在《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现场作业,违者没收出入证,没收《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

  (二)按物业服务中心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不得任意更改。如实际需更改,须报物业服务中心审批后才可施工。

  (三)为小区安全着想,原则上不允许装修工人在装饰现场过夜留宿。如需留宿必须至物业服务中心申报,并获批准方可。

  七、装饰装修工程验收

  (一)装修工程完毕后,装饰装修人或装饰装修企业负责人应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物业服务中心将派人进行验收。该验收参照“业主临时公约”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及本手册记载的修改装修注意事项等相关条件进行。

  (二)如属隐蔽工程,须在隐蔽工程关闭前进行验收,否则物业服务中心可要求施工队拆除隐蔽工程部份遮挡再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装饰装修人负责。

  (三)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装饰装修申请验收表》上签名,若验收不合格,须限期改正再进行验收,直至合格。

  (四)验收合格并使用半个月后,经复验合格,将装修保证金无息退回装饰装修人或装饰装修企业。

  (五)装饰装修企业在申请验收前,须交回进场《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如《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临时出入证》丢失,押金将不返还。业主须监管其聘用的施工队及对其行为负责,若有损坏公共地方或公共设施或给公共地方遗下废物,该单元的业主为最终负责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总结

  物业服务中心保留对本手册内容更改的权利,如对内容有任何不清楚之处,欢迎与物业服务中心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