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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员工知识培训手册

耀辉分享

  员工培训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全行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培训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逐步与国内外一流企业的员工培训工作接轨,为建设具有我行特色的培训体系奠定基础;鼓励员工参加旨在提高其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的各种培训,不断增强员工的岗位履职能力,为确保我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智力保证。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精心为你们整理的银行员工培训的相关内容,希望你们会喜欢!

  银行员工培训

  第二十一条参与方式及原则

  1.强制性参加。如,行内或银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岗位从业资格考试。

  2.组织选派。如,参加上级行或银行业协会组织的资格培训考试。

  3.个人申请。对于社会上组织的与本岗位及专业领域密切相关的资格考试,员工可根据需要向组织申请参加。

  4.自主决定。除个人申请外,员工也可完全自主决定参加或不参加社会上组织的各类资格证书考试,但参加考试必须以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不挤占工作时间为前提。

  第二十二条个人申请条件

  1.行龄必须满二周年(含)以上。

  2.所申报的资格考试必须符合目前从事的工作岗位或专业发展方向。

  3.上年度的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

  4.必须征得所在部门和单位的同意。

  第二十三条个人申请程序

  员工个人申请参加资格考试,必须由申请人填写《员工资格考试申请表》(详见附件13),交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相关培训的招生简章以及相关考试的介绍材料及费用等一并报我行人力资源部审批。人力资源部根据申请人的个人资料、教育背景,结合其岗位资格条件、考核情况及其所在部门主要领导的意见进行审核。

  第二十四条资格考试待遇

  1.属组织选派参加资格考试的员工,因学习、培训、考试需占用的工作时间,以公假论处。

  2.属个人申请并经批准参加资格考试的员工,考试假期可享受不超过2天的公假。不足部分以调休、年休假冲抵,不能以调休、年休假冲抵的,按事假处理。

  3.属自主决定参加社会各类资格考试的员工不享受公假,培训或考试所需占用的工作时间,只能以调休、年休假或事假处理。

  第二十五条资格考试费用

  1.员工参加由行内或银行业协会组织且必须参加的各类岗位资格考试,若需支付考务费等费用,由员工所在单位先行支付。若考试未能通过,则单位先行支付的考务费等费用从该员工工资中扣回。

  2.属组织选派参加资格考试的员工,其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考试费等费用,待其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并取得相关证书,经单位审核后可予以全额报销。若未能通过全部课程考试而无法取得相关证书的,则被选派人员自己须承担20%的培训费和考试费。

  3.属个人申请并经批准参加资格考试的员工,由申请人先行垫付所有相关费用,待考试结束并取得相关证书和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可报销60%的培训费和考试费。

  4.属自主决定参加社会各类资格考试的员工,所有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资格考试补贴及申请

  1.除组织选派考取的各类资格证书外,我行对个人申请或自主决定并考取以下国家正式颁布或业界公认的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将以补贴的形式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①对取得高级(国家执业资格一级证书)资格证书的奖励2000元;

  ②对取得中级(国家执业资格二级证书)资格证书的奖励500元;

  ③对取得注册金融分析师、注册财务分析师等国际或国内权威机构颁发的紧缺类执业资格证书的奖励6000元(该项奖励名单由人力资源部在汇总各支行或部室上报的申请名单中依据市场和我行对该类项目需求的紧缺程度筛选确定)。

  2.资格考试补贴申请每年一次,与学历补贴申请同时进行。申请人须先填写《员工资格考试和学历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4)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经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机关部室由部室负责人签名)后报我行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二十七条人员管理及资料归档

  1.凡由组织选派参加资格培训考试且相关报销费用在8000元及以上或属个人申请并经批准参加资格考试报销费用在5000元及以上的人员,在报销前,当事人必须与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签订《培训协议书》。人力资源部门将根据实际报销金额及资格证书的类别及等级等要素,约定具体的服务期限。约定的服务期自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之日起计算。

  2.各支行和机关部室每年要对员工参加各类资格考试的情况进行统计。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考取资格证书的时间、类别、等级及协议签订情况等。相关内容一并归入员工培训档案。机关员工的资格证书考试情况由各部室培训联络员负责登记,每年末向人力资源部报送一次。

  第五章学费补贴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费补贴概念

  本办法所称的学费补贴是指我行对员工通过以业余时间为主参加学习,完成本科及以上学历规定课程,并获得毕业证书的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本办法所指的毕业证书主要包括国民教育系列和党校系列两种,重点为国民教育系列。

  第二十九条申请参加学历学习的基本条件

  1.员工行龄必须满二周年及以上。

  2.参加学历学习的专业应符合本人所从事的岗位说明及专业发展方向。

  3.上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且本人参加行内培训期间的考试或考核均在“合格”及以。

  参加海(境)外学历(或学位)学习的员工,除须符合上述有关条件外,还需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我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主要包括机关部门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和支行行级干部);

  2.列入后备干部培养计划的;

  3.列入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

  第三十条学费补贴类别

  主要包括全额报销、按标准报销和部分补贴三种形式。

  第三十一条学费补贴标准

  1.我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参加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经我行分管行长批准同意并取得毕业证书后,可报销全部学费,但不再享受其它学费补贴。

  2.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以按标准报销学费,但不再享受其它学历补贴:

  ①科级干部任职期间参加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

  ②在学习期间获得我行(含)以上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和优秀柜员工等综合性荣誉称号,或在获得上述荣誉称号后在两年(按评选年度计算)内入学的;

  ③学习期间在业务技术比武比赛中获得省分行个人前三名、总行个人前六名,或在获得上述名次后两年内(口径同上)入学的。

  符合以上三条标准之一的,相关人员可按以下规定报销学费:

  博士或博士后毕业:15000元;

  研究生毕业:10000元;

  本科毕业:5000元。

  3.除上述情况外,其它员工通过在职学历教育并获得毕业证书后,可给予部分的学费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学历、学位国民教育系列

  党校

  博士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

  5000

  博士毕业

  4000

  研究生毕业,且获得硕士学位

  3000

  2000

  研究生毕业

  2000

  1500

  本科毕业同时获得学士学位

  1500

  本科毕业

  1200

  1000

  单位:元

  4.若实际学费不到上述可报销额度的,按实际学费报销。

  5.任何人在参加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期间,若又报考参加同一层次的学历教育,则其毕业后只允许报销其中一个学历教育的学费或享受一次学历补贴(报考更上一层次的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学费补贴申请程序

  1.申请学费补贴者须在报名参加学历教育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支行(或部室)领导同意后,以行、部(室)为单位集中向我行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据此作为今后核发学费补贴的依据。入学前未向人力资源部报备而毕业后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补贴或报销申请的,人力资源部不予受理。

  2.员工毕业或取得学位后,须持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和毕业生登记表报所在单位,经所在单位核查无误后,再由其本人填写《员工资格考试和学历补贴申请表》,经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和单位盖章后,于每年年底报人力资源部,经审定后,将以行文形式下发可发放学费补贴人员名单和金额。各支行须按文件核定的金额为员工报销或补贴相应的学费。

  3.符合学费报销条件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报销学费时,须持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到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并经有权人签字后方可到财务报销学费。

  4.员工在获得学费报销或补贴后,若因个人原因离开工行系统,须退回全部已报销或补贴的学费。

  第三十三条其他

  1.员工学费报销或补贴费用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帐户中列支。

  2.除按规定享受学费报销或补贴外,员工参加学历教育所产生的论文答辩费、代办费、教材费、考前复习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3.工提供的学历(或学位)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提供任何虚假证明,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自身负责。一经发现,不但取消相应报销或补贴资格,退还已报销或补贴的学费,而且在全行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第六章《培训证书》管理

  第三十四条培训证书使用及编号

  1.《培训证书》是由中国工商银行教育部统一设计制定,专用于记载员工参加我行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情况。

  2.《培训证书》实行一人一号,证书的编号由我行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各支行应根据我行规定的编号范围,确定每一位员工的培训证号码。培训证书编号为八位数,前两位代表浙江省,第三、四位代表我行,后四位为各支行所用号码。

  3.《培训证书》中的基本情况、职务变动记录、国外培训记录和继续(学历)教育由各支行负责填写,并贴好照片及加盖行印。员工参加国内培训,每次记录由主办并管理培训班的单位(部门)负责填写。各支行通过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及时将员工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情况录入培训档案。

  4.《培训证书혋痐各支行统一保管(我行机关由员工自信保管),员工在参加我行以上(包括我行)各类培训前,到支行领取《培训证书》,并交培训主办单位,培训结束后交回支行保管。

  第三十五条培训证书记录的范围

  1.员工参加我行以上(包括我行)单位或部室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时间在两天以上(含两天)的(不包括读书班、研讨班及以会代训性质的业务培训),

  须随带《培训证书》并交培训(主办)单位或部门,培训结束后培训(主办)单位予以填写登记并交还受训人员。

  2.员工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岗位培训,不填入《培训证书》,但要记录在支行为员工设立的培训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