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老师被拦路扇耳光是怎么回事 扇人耳光构成侮辱罪吗
12月16日,关于“男子20年后拦路扇老师耳光”的视频在网上引起热议,该事件是怎么回事呢?扇人耳光构成侮辱罪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篇实验中学老师被拦路扇耳光是怎么回事?
实验中学老师被拦路扇耳光是怎么回事?
12月16日,一则“男子20年后拦路扇老师耳光”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的男子常某将初中老师拦在路上抽嘴巴还发视频炫耀,他自称因当年家里没钱没权曾被这名老师欺负,自己要为当年讨回公道。
视频截图常某针对此事回应称,20年前,13岁的他在栾川县实验中学读书时,因家里没钱没权,曾被该老师欺负,这名老师甚至歇斯底里地踹他的头,深深地伤害了他的自尊,是他一辈子的心理阴影。这次,在外地工作的他因事回了一趟老家,在路上偶遇这名老师,过往的苦痛经历一下子涌现眼底,他出手打人是想为13岁的自己讨回公道。
12月18日,栾川实验中学证实,打人事件发生在今年夏天,被打老师无大碍。栾川警方已立案调查。
扇人耳光构成侮辱罪吗?
一般情况下,路人拦路扇老师耳光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有明显的侮辱情节,则构成侮辱罪。
1、路人拦路扇老师耳光造成对方轻伤以上的,构成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路人拦路扇老师耳光造成对方轻微伤的,构成治安管理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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