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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职称开始了!今年政策有大变化!

曾扬分享

  【本文为黑龙江省政策规定,不同地区不同处理】

  据省人社厅消息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启动涉及多个政策新变化从今年开始恢复专业技术人员被聘在岗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政策规定

  城市医院医生、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须有基层工作经历

  从今年开始,按照国家和我省城市医院医生、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须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政策规定:

  城市医院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县及以下基层或对口帮扶的医疗机构累计服务应不少于1年;

  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县域内教师评定中级以上职称必须有在乡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

  从今年开始,全省高等学校、部分三甲医院等实行自评直聘单位的编制外聘用人员,相应职称系列的评审工作由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调整到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从今年开始,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由省人社厅调整为省教育厅,全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由省统计局调整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全省翻译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委托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组织实施。

  从今年开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行动中被单位选派到基层开展技术推广、项目帮扶和指导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年度单独核定高级职称指标(不占用人单位指标),按规定程序单独组织评审;对工作成效特别显著的,可按相关政策规定申报破格晋升正高级职称。

  今年各地各部门申报推荐工程、农业正高级职称数额,原则上继续按照2016年度核定的数量执行。实行自评直聘的单位要严格落实聘用政策,按岗位空额直接择优开展岗位聘用并兑现相应待遇。对“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事业单位高级职称,也应科学合理实行总量控制。

  省医院等部分三甲医院试行卫生系列职称自评直聘

  今年起,在省属高校附属医院自评直聘基础上,我省在部分三级甲等医院试行卫生系列职称自评直聘制度,进一步扩大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促进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从 2018 年度开始,黑龙江省医院、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哈尔滨市第二人民医院、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牡丹江市第 一人民医院、大庆市人民医院所属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试行自评直聘制度,由医院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自主开展评审、自行制发任职文件和聘任证书,主体责任由医院承担。中级及以下职称按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各医院可在试行自评直聘的卫生系列相关专业范围内, 为与本院建立正式人事关系(以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的编制外聘用人员评聘高级职称,执行全院统一的职称政策、推荐程序、评价标准和聘用手续,主体责任由医院承担。

  年度评审前,医院须向申报人员档案所在人才服务机构提交《试点医院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职称 信息核查表》(附件),进行信息核查比对。

  评审通过人员由医院制发任职文件和聘书(享受岗位待遇),并将评审通过人员的任职文件及评聘材料送达人才服务机构,存入个人档案。上述人员流动到其他单位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由相关部门为其换发全省统一的职称证书。

  自评直聘工作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职称工作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职责任务、 评价标准、评聘程序、方式方法、监督管理等制度规定,规范评聘工作。要落实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等各项制 度措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评聘工作规范有序、结果公平公正。医院应在年度评审工作启动前将工作方案、评聘结束后一个月内将评聘结果按管理权限报省、市人社部门备案。

  公办普通高校职称评聘自主权将扩大全省高校职称评聘有关政策调整

  按照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为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价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扩大高校用人自主权,省人社厅经研究并会商省教育厅,调整完善全省高校职称评聘有关政策。

  新政将进一步扩大公办普通高校职称评聘自主权,同时,调整成人高校和民办高校职称评审管理方式。

  ——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实验师纳入自评直聘范围

  ——研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系列职称纳入自评直聘范围

  ——全省成人高校教师、研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系列职称实行校际联合评审

  扩大公办普通高校职称评聘自主权

  ——在全省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教、研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实验、图书资料系列和附属医院卫生系列职称实行自评直聘基础上,将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实验师纳入自评直聘范围(暂不具备评审条件的可委托相应省级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评审通过人员由学校制发任职文件和聘书,享受岗位待遇。

  ——在全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专科)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实行自评直聘的基础上,将研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系列职称纳入自评直聘范围,评审通过人员由学校制发任职文件和聘书,享受岗位待遇。

  ——全省公办普通高校可在实行自评直聘的职称系列范围内,为与本校建立正式人事关系(以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的编制外聘用人员评聘职称,执行全校统一的职称政策、推荐程序、评价标准和聘用手续,主体责任由学校承担。

  调整成人高校和民办高校职称评审管理方式

  ——全省成人高校教师、研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系列职称实行校际联合评审,分别组建黑龙江省成人高校教师系列和研究系列职称联合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从各成人高校推荐的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全省成人高校可推荐与本校建立正式人事关系(以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的编制外聘用人员评聘教师、研究系列职称。

  ——全省民办高校教师、研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系列职称实行校际联合评审,分别组建黑龙江省民办本科、高等职业(专科)学校教师、研究系列职称联合评审委员会,为与民办高校建立正式人事关系(以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的人员评聘职称。评审专家从各民办本科、高等职业(专科)学校推荐的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职称申报评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助理:

  需上交:两寸照片四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工作总结。

  2.中级:

  需上交:两寸照片四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

  原有职称复印件,个人简历、工作总结、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获奖证书,评审表需本单位盖章。

  3.高级:

  需上交:两寸照片四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原有中级职称复印件,个人简历、工作总结、项目(工程)成功案例、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微机培训合格证书、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聘书、发表本专业论文两篇及以上。评审表需单位盖章。

  资料齐全,经审核,3-6个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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