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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的逻辑思维方法技巧

曾扬分享

  1.演绎推理法

  演绎推理就是由一般性前提到个别性结论的推理。按照一定的目标,运用演绎推理的思维方法,取得新颖性结论的过程,就是演绎推理法。

  例如:一切化学元素在一定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惰性气体是化学元素,所以,惰性气体在一定条件下确实能够发生化学反应。这里运用的就是演绎推理方法。

  演绎推理的主要形式是三段论法。三段论法就是从两个判断中进而得出第三个判断的一种推理方法。上面的例子就是包含着三个判断。第一个判断是一切化学元素都在一定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提供了一般的原理原则,叫做三段论式的大前提。第二个判断是"惰性气体是化学元素"--指出了一种特殊情况,叫做小前提。联合这两种判断,说明一般原则和特殊情况间的联系,因而得出第三个判断:"惰性气体在一定条件下确定能够发生化学反应"--结论。

  只要作为前提的判断是正确的,中间的推理形式是合乎逻辑规则的,那么,必然能够推出“隐藏”在前提中的知识,这种知识,尽管没有超出前提的范围,但毕竟从后台走到了前台,对我们来说,往往也是新的,而且由于我们常常是为了某种实际需要才做这种推理,其结论很可能具有应用价值。这样演绎推理的结论就可能既具有新颖性,又具有实用性。

  2.归纳推理法

  1)完全归纳推理

  从一般性较小的知识推出一般性较大的知识的推理,就是归纳推理。在许多情况下,运用归纳推理可以得到新的知识。按照一定的目标,运用归纳推理的思维方法,取得新颖性结果的过程,就是归纳推理法。

  1000只大象都是灰色,第1001只大象为白色的可能性总是存在。所有的金属都有导电性,但电阻大小一样,使用场合与效果也不一样,用铁丝充当保险丝就难以胜任,强而为之,后患无穷。

  2)简单枚举归纳推理

  简单枚举归纳推理是列举某类事物中一部分对象的情况,根据没有遇到矛盾的情况,便做出关于这一类事物的一般性结论的推理。

  例如:花开的时间、天鹅的颜色

  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意义

  虽然它的结论是或然的,但不一定是错误的,有的是正确的,也就可以提供新的知识。

  在它的结论的基础上,可以继续研究,如果证明是正确的,就得到了新的知识。即使证明了是错误的,也从另一方面给了我们新的知识。

  3)科学归纳推理

  科学归纳推理是列举某类事物一部分的情况,并分析出制约此情况的原因,以此结果为根据,从而总结出这一类事物的一般性结论的推理方法。

  两种不完全归纳推理的区别:

  它们的根据不同,前者只要没有发现矛盾的情况就可以做出结论,后者要根据发现的因果之间的必然联系才能下结论

  前者的结论是或然性的,后者的结论要可靠的多。

  提高前者结论的办法是多找事实,提高后者的结论是对事实情况作出科学的分析,找出因果关系。

  演绎法和归纳法的关系

  演绎法和归纳法是人们对客观现实的两种对立的认识方法的总结。两者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缺少任何一面,都无法认识真理。演绎法和归纳法,仿佛是相反的两种方法,实际上在人们的认识过程中,两者是辩证的统一。

  没有归纳就没有演绎,因为演绎的出发点正是归纳的结果。演绎必须以可靠的归纳为基础。没有演绎同样也没有归纳。因为归纳总是在一般原理、原则或某种假说、猜想的指导下进行的。

  弗兰西斯·培根在<<新工具>>书中也写道:"我们不能像蚂蚁,单只收集,也不可像蜘蛛,只从肚子中抽丝,而应像蜜蜂,既采集又整理,这样才能酿出香甜的蜂蜜。"培根强调的"既收集又整理",指的就是要善于运用归纳和演绎的科学思维方法。

  3.实验法

  实验是为了某一目的,人为地安排现象发生的过程,据之研究自然规律的实践活动。实验的特点是必须能重复,能够在相同条件下重复地做同一个实验,并产生相同的结果,这是一个实验成功的标志,不能重复的实验就不是成功的实验,其结果就没有可信度,就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这是符合逻辑思维原理的。

  实验法研究的优点

  ①实验能够纯化研究对象

  ②实验能够人为地再现自然现象

  ③实验可改变现象的自然状态

  ④实验可以加速或延缓对象的变化速度

  ④实验可以节约费用,减少损失

  4.比较研究法

  比较研究法,可以简称比较,是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对象的同和异来获得新知识的方法。

  在比较研究中,主要起作用的还是逻辑思维中的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所以,比较研究是运用逻辑思维进行创新的一种方法。

  1)比较的种类

  ①空间上的比较(横向比较)

  ②时间上的比较(纵向比较)

  ③直接比较

  ④间接比较

  2)比较的作用

  鉴定真伪,区分优劣

  明察秋毫,解决难题

  确定未知,发现新知

  取长补短,综合改进

  追踪索迹,建立序列

  5.证伪法

  根据形式逻辑中的矛盾律,在同一时间、同一关系上,不能对同一对象作出不同的断定。用一个公式来表示,就是:A不能在同一时间、同一关系上是B又不是B。

  根据形式逻辑中的排中律,在同一时间、同一关系上,对同一事物是两个相互矛盾的论断必须作出明确的选择,必须肯定其中的一个。用一个公式来表示,就是:A或者B,或者不是B,二者必居其一,不可能有第三种选择。

  根据以上两个规律,运用逻辑思维方法,可以在证明一个结论是错误的同时,证明另一个结论是正确的。用这种方法来取得正确答案的方法,就是反证法,或证伪法。证伪法在许多情况下,可以帮助我们解决疑难问题,取得创新结果。例如:纸上写的是谁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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