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论文大全>毕业论文>工学论文>工程建筑>

浅论建筑批评中人文尺度的重建

若木分享
  [论文摘要]建筑的产生和发展是与人类的需要息息相关的,建筑具有强烈的属人性。当代建筑的投资者过多地追求经济利益和政治影响,导致了建筑根本功能的缺失,即对人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要的遗忘。只有重建建筑的人文尺度,才能使建筑行为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论文关键词]属人性;困境;人文尺度
  在我国滚滚而来的城市化浪潮中,建筑行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不管是蜿蜒曲折的万里长城,还是依山傍水的吊脚竹楼;不管是气势恢弘的皇宫大殿,还是清静秀丽的江南民居;不管是蕴含神秘色彩的埃及金字塔、希腊神庙,还是冰清玉洁的泰姬陵、耸人云天的哥特教堂都体现着一种难于言表的伟大的本质力量。而在当代中国,公路、铁路密如蛛网,摩天大楼如繁星遍布,一座座建筑物造就了一个个大城市乃至特大城市。然而在铺天盖地的大建设的繁荣景象背后,暗含的却是建筑行为的无序化和更深层的危机——在热火朝天的建筑大潮中,人们日益追求的是投资的经济利益或政府官员的“丰功伟绩”,而消费者的需要和体验与感受以及建筑物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却很少得到真正的考虑。换言之,建筑理性正在缺失,公众的生存和生活越来越少得到考虑。因此,加强对当代建筑行为的考察与思考,重建建筑行为的人文尺度是当务之急。
  一、建立人文尺度的必要性:建筑的属人性
  建筑是为社会服务的,是为公众服务的。它不是纯艺术的创作,而是社会、经济、技术和文化的约定俗成的一个部分。建筑是一种人工的自然物和由人造成的自然环境,其产生和发展都直接来源于人的需求,它是人类聚居的环境。“从原始时代的树巢土穴到后来的村镇和城市,我们都可以看到聚居的存在和重要性——只有单个建筑(shelter)的概念,而没有聚居(settlement)的概念,似乎不能完整地解释当今村镇城市以致特大城市的建筑发展现象,以及人类对环境建设的重大要求。”可见,建筑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是人类社会存在的环境,也是体现人的本质力量的一种文化符号。建筑是城市的基本组成部分。我国着名的建筑师布正伟认为:“建筑是人类用物质去构成以精神去铸造的不断变换着的生活容器。”可见,建筑是人的精神力量的一种外在体现,可以说,没有人的存在,就无所谓建筑的发展。
  建筑作为人类生活活动和文化的一种重要载体,有物质和精神双重属性。它既不像仅仅作为“遮风挡雨”的庇护所(它严格说来是不能称之为“建筑”的)的“房子”(house)那样,主要只具有物质性的一面;也不像文学、绘画、音乐、戏剧和电影等“纯艺术”那样,主要只具有精神性的一面,而是两者兼而有之,是物质性与精神性的统一。比如说建筑一般都具有物质性的使用功能(安全和舒适),要在物质条件的限制下利用一切可能的物质手段才能完成;另一方面又有精神性的表现,如建筑的一般的形式美感,能使人产生美的愉悦,或造成一定的情绪氛围,形成环境气氛,有时甚至可以陶冶人的情操,震撼人的心灵。物质性和精神性两者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但我们往往忽略了其精神功能。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建筑是一种多元复合结构的现实形态,其中既有自然科学的成分,又蕴含着丰富的人文因素,可以说建筑是一种以进步的自然科学知识建构起来的社会意识形态的文化容器它几乎包含了人类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乃至哲学和宗教的所有内涵。难怪雨果说:“人类的全部思想,在这本大书和它的纪念碑上都有其光辉的一页。”因此建筑从一个重要的侧面反映和体现了人生的需要的层次和水平。同时也正因为它是一种人工的自然界物和人造的自然环境,所以自古至今的建筑都是在人为的努力和自然的制约两种张力的相互作用中变化发展的,因此又可以说建筑从一个重要的侧面反映了人类在自然界中生存和发展能力的层次和水平。
  盖房子的确是为人居住的,供人居住的房屋也的确是物质的,但人类的居住并非只是一种简单的孤立的行为,他们总是要聚而居之,而聚居就要形成群落就要建造村镇、城市,就要结成各种社会关系,就会有不断发生的公共性和私密性活动。因此,我们对建筑的认识,首先必须明确“建筑”不是抽象、孤立的巨大物体或空间,而是一种“人居环境”。环境的创造乃是人们有目的的行为,一切环境的创造都是因人而创造,并因人而实现其价值的,没有人,建筑环境就没有意义。其次,建筑环境作为人们赖以生存于其间的物质对象和场所,需要我们去经营,对它的经营乃是为了人们的需要和利益,忽视了人,我们的工作便失去了目的和重心,也就失去了其本来的意义。
  建筑不仅仅与自然科学和技术的问题相关,而且与人的生活和社会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建筑是为人而存在,为人服务的。而且从社会意义上来说,它也是人类文化、艺术与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之于我们的真正重要性在于它同生命活动的本质和内在的关联,或者说,在于它鲜明而深刻的人文关怀和根本的属人性。当代建筑活动中出现的许多问题和矛盾,基本目标的迷失,价值意义的混乱,思想行为的盲目,场所感的消失等等,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归因于对建筑人文价值与人文属性的漠视或遗忘,而漠视或遗忘的原因又显然在于现代人严重地割裂了建筑同生命活动的根本联系。其实,“大写的人,这就是衡量建筑的真正尺度。”只有以人类的存在意义和实际需求为核心,建筑行为才不会迷失其方向。
  二、当代建筑误区:建筑行为对人的遗忘
  美国建筑史学家威廉·寇蒂斯(WiliamJ.R.Cur—tis)在《1900年以来的现代建筑》(Modem ArchitectureSince1900)一书的序言中指出:“当前,现代建筑正处于另一个危机阶段之中,许多信条遭到诘难和否定,留待人们去观察这究竟是一场传统的崩溃呢,还是一场新的统一之前的危机。”随着近现代社会城市化进程的加剧,带来了建筑事业的繁荣和思想的解放,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问题和矛盾。最为明显的问题就是,它对人类生活的内容和方式产生了多方面的负面影响。经济上,也许建筑的经济性是目前大多数人所关注的主要问题,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并不富有,许多人尚未获得足够的甚至基本的居住条件的国家来说,这无疑是无可厚非也非常必要的。但是这种对经济性的过分关注往往伴随着对人的终极关怀的遗忘,这种关注也就将失去其本来的意义,甚至走向反面。现在各地的房地产商把追求最大的产出投入比和回报率作为指导建筑行为的唯一准则,于是不顾环境条件,不顾公众需要,使不计其数的旅游度假区、高级住宅区、别墅区星罗棋布、遍地开花。这样的开发区,不论城市大小,不分东南西北,从形式到风格,从模式到内容,都如同标准件,一份图纸小修小改四处套用,既合乎“时尚”又免除了设计的周折,做到了“多快好省效率高”。结果是神州大地建筑通用化而毫无个性。而且由于这种开发不是从人的现实需要出发的,带有极大的主观性和盲目性,致使规模宏伟的高级写字楼、度假村、别墅区等建筑成后长期无人问津,造成极大的浪费。一代人的政绩,需要几代人来偿还。如果这些被浪费的资财用于“安居工程”,大可使“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理想成为现实。可惜的是,在我们当前的建筑活动中,建筑的“主人”与建筑的使用者之间的分离和矛盾十分明显。因为建筑的“主人”大多并非建筑的直接使用者,而主要是各级行政领导或房地产开发商,他们对建筑活动的干预往往并非出于对使用者的生存与生活的现实问题和需要的考虑,而是其他各种各样的目的和追求。对开发商而言,追求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率是情理之中的事。他们有时甚至会通过投机和牺牲公众的利益来换取更高的利润,这当然会导致对建筑的基本目标的偏离。实际上,所有的建筑,都必须与其周围的其他建筑或环境保持整体上的一致性才可能是成功的“作品”。美国建筑师霍雷肖·格林诺夫(HoratioGerenough)认为:“适合性法则是一切结构物的基本的自然法则。”举例来说,杭州西湖之美,在于她那全局景观的优美而非一种壮美。北高峰、南高峰以及宝石山上的宝塔,对于有平远特征的湖面来说.都起到了争相辉映、协调一致的良好作用,然而近年来在湖滨出现了“飞来峰”,几十层的现代化建筑为平静娴美的西子湖牵强地穿上了一套别扭的西装。“浓妆淡抹总相宜”的西子湖在“飞来峰”的重压之下就很难有昔日的妩媚动人的魅力了。
  许多地方的行政长官为了在政绩考察中有所表现,忙于在任期内完成一些项目,这些项目往往缺乏科学论证,盲目追求高速度,而且互相攀比,以求表面上繁荣昌盛,大有“放卫星”势头。他们只顾自己在任时有风光的“政绩”给上级看,但全然不管实际的效益。在这样的心态和风气之下,建筑本身的特性、规律和功能往往被人们置诸脑后,另一方面他们同时也赋予了建筑以新的“功能”——建筑主要是各级领导彰显政绩的砝码。于是很多大型的建设项目,没有经过细致的可行性研究,更不必说深入地考虑人的生存和生活的现实问题和本质需求了。公众的角色被遗忘了,消费者的需要与利益不是建筑行为的首要目标.建构起来的不是人们温暖的家或是方便的公共设施,而是用于彰显行政官员政绩或记载投资者的“丰功伟绩”的“纪念碑”。
  当代中国的建筑行为过多关注建筑的外在的形式而忽略乃至遗忘建筑的主要消费者——公众的物质精神需要和利益还有其深层的文化上的原因,这就是流行于西方而又在逐渐影响我国的大众文化的潮流。大众文化并非真正是大众的文化。它的特点是平均化、标准化和无个性化。它对于我们今天的建筑活动的影响和作用在很多方面是负面的。总起来说,它在无形之中导致和鼓励了建筑师们创作灵感的缺失,理论的空洞、平庸和肤浅,造成了表面多样繁荣的建筑活动背后实质的贫乏、单调和趋同。伴随着大众文化、商业化的发展,我国建筑活动中价值观念混乱,场所感丧失等问题日渐突出,建筑同人的生存和生命活动相分离的矛盾日益严重。李鹏程先生说:“处在‘大众文化’过程中的生命存在是一种无根基的、飘浮着的非确定性存在.在肆意的狂欢和迷恋之后或者在其间隙,它也总是在追寻自己的根基,总是在追寻自己所处的世界的整体性(家)和自己生命存在的前景性(路)。”大众文化与以真善美为目标的文化艺术不是同一回事,它们指向的只是某种外在目标,关注人的生理需要和物质欲望,却不关注人的自我完善。
  在大众文化物质喧嚣的背后深藏的是一种非理性的迷狂意识。以满足物欲和感官刺激而取消价值理想和价值判断。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马尔库塞认为,大众化一旦浸入人的灵魂,就会使人们变成整个文化机器中的一个小机器,在低俗的感官享受中以一种所谓“幸福意识”取代“不幸意识”,或者说以沉沦和屈从取代了觉醒和反抗,最终掩盖了人的异化这一真相,也堵塞了人们对现实怀疑和反思的道路。因此他呼唤一种能重新铸造灵性的高级文化,以反对大众化社会对人性的扭曲,对抗大众文化对人们的麻木。大众文化的作用和影响导致了今天建筑创作中普遍的平庸和肤浅,虽然这种影响所表现的方式各种各样,但实质都是相同的,那就是对建筑活动中人文价值和理想的蔑视。建筑行业中大众文化的幽灵使得建筑活动流于形式,不再思考人的实际的和本质的需要。人们生活于“遗忘”了人的建筑中,很难说生存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得到了真正的满足。偏离理性而遗忘了人的建筑行为正在走向无序和困境,寻求当代中国建筑出路的任务紧迫而又艰巨。
  三、当代建筑的出路:人文尺度的重建
  要使当代无序的建筑行为步人正轨,就必须重建建筑理性,避免建筑行为过多地受政治、经济和其他私人性目的的干预。而重建建筑理性的核心则在于树立对建筑行为进行批评和反思的人文尺度。作为建筑的聚合体,城市中昔日那些供人们锻炼、小坐、嬉戏、休憩、会友、谈心的户外活动场所消匿了,取而代之的是规模更大、内向孤立、各自为政的“纪念碑式”的建筑物,那些有利于交往、具有清晰可识别性的令人倍感亲切而又舒适的街道变成了车水马龙的纯粹的交通渠道,广场成了无明确范围的巨大的“空间”,城市则成了人们互不交往、素不相识的黑匣子,在这样的城市中,“人”被“遗忘”了,被疏离化了,成了被建筑隔离而孤独的无根的飘荡者。建筑活动中人文尺度的确立,已是刻不容缓。
  人文尺度是基于人文精神而对建筑行为进行考察的一种尺度。人文精神是自由、自觉超越的精神,是对人性、人道、人的文化和历史、人的存在与价值等全面的尊重和关怀,而不是有意加以忽略或抹杀曲解,以免使人混同于人之外的其它存在。“人文也是伴随着与天文的对举而出现的。我们所讲的人文更强调了它与自然的对举,因为人之为人就在于他脱离了自然状态。”我们所说的人文精神,在通常意义上是指对人的存在的思考,是对人的价值、人的生存意义的关注,是对人类命运、人类的痛苦及其解脱的思考与探索。因此,人文精神便具有了终极关怀的属性,显示了人的终极意义与价值。而在建筑活动和评价中,人文尺度的确立,目的在于发掘和重建建筑的人文价值,为人们寻求、发现和设计出生活与生命精神的理想之境。人文尺度作为哲学反思的根本尺度,具有为反思奠基和定向的作用,为我们对当代建筑行为提供了一个总体的视角和倾向。因此它是根本的、终极的和不可或缺的。当我们以人文尺度来考察当代建筑的现状时,我们发现在其中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日渐分裂,工具理性压抑着价值理性。其结果是物役性取代了精神品性;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取代了对理性价值的崇尚;短期行为取代了终极关怀。大量的建筑活动成为开发商追逐利润的纯商业行为或行政长官捞取政治资本的工具,而不再关怀人的生存和生命活动,这就背离了建筑的根本性质与目的。因此在建筑创作和批评中,唯有以人文尺度为依据,才可能判别建筑行为是否真正强化和改善了而非破坏了人的生存和生命活动。而其他的一切尺度,无论是科学的、艺术的、逻辑的、感官的尺度,还是社会、政治、经济的尺度,都只是外在的衍生性的尺度。如果我们在建筑活动中丧失人文尺度,那么建筑活动即使有再多的“创作”和“成就”也难免走向本末倒置、丧失其自身的意义的命运和境地。
  在对建筑和建筑活动进行批判、反思和评价的过程中,人们所获得的是对建筑及建筑行为的总体的印象和体验,而不是分析推理的结果。更为重要的是,它表明了人们所关注的建筑的焦点,不是“建筑物”,而是自己对于建筑的感受和体验,这就决定了建筑以人为本的问题意识和尺度。只有以人类的存在意义和实际需求为核心,建筑行为才不会迷失其方向。一个平凡的生活空间,表面上看来并没有太多的意义,但在人的参与下就大为不同,对日常生活中的人们来说,人及其活动是最能引起人们关注和感兴趣的因素;建筑环境中人的生活空间比建筑物本身更为根本、更有意义。因此日本的建筑师丹下健三指出,在现代文明社会,所谓空间,就是人们交往的场所。因此,随着交往的发展,空间也在不断向更高级的有机化发展。建筑环境在人的交往中起到了场所、背景和媒介的作用。动物要以洞穴来遮风避雨,有安全和归属的要求,但它们没有更高的要求。而人除了生理的要求之外还有更高的要求,即心理要求或精神要求,建筑首先和最起码的要求是能遮风挡雨,保证自己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然后是提供尽可能适宜的物理条件(包括温度、湿度、噪声等级等),然后是心理方面(如私密性、归宿感、交往的可能性等)。在交往的过程中,又引起了人际关系的问题,也就包括了尊重、自我实现等要求。美国学者欧文·埃德曼认为:“绘画可以被深藏于博物馆,诗歌可以被束之高阁,音乐可以掩耳不听,但是建筑物总要进人事务缠身、来去匆匆者的视野。”我们无时不在建筑的世界中生存,无时不在体验建筑。对建筑的体验实际上就是对自身和建筑环境关系的确认,从而也是对自身存在的把握和关照。从根本上讲,建筑不是一种独立自在的存在,它是在与人的现实关系中的存在,是在人的理解和体验中的存在。正如汉宝德先生所说的:“人文主义的建筑家所努力以赴的是把人性中高贵的品质呈现出来,提升人之为人的水准。”建筑本体意义上的属人性,在于它指向人的自身完善的终极价值和目标,因此建筑要真正实现自己的目标,就必须担当起自己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特殊使命。它要求建筑活动更加贴近公众,更加深入公众的现实生活,反映和满足他们的愿望和需求,反对和抵制一切不能造福于现实生活的观点和行为;另一方面,则要坚守建筑活动的终极目标和人文取向,保持现实的清醒的批判意识和批判精神,避免建筑活动中的任何非人文化取向和本末倒置的追求。要走出建筑师毫无主动权而必须对业主唯命是从的怪圈,就必须加强制度建设。我国建筑的设计、审批、管理等体制的不健全,使得从规划、设计到审批、投资以至于施工、管理都与建筑的使用(接受)过程相分离,同人的真实需要相分离。这就使得一些行政领导有可能不是把建筑作为人们生活的天地,而是作为自己的“功德碑”,从而他们的思想和行为的依据不是建筑能否满足人们生存与生活的需要,而是能否赢得上级领导的赞誉,获取升职的法码。因而许多建筑便不再是建筑师发挥专业特长而自由创作的成果,而是长官意志下的怪胎。可以说,很多大型的建筑项目,不是建筑:规划设计的,而是领导定样式,建筑师画图,施工队动手的产物。所谓的建筑规划,就沦为建筑师中流行的一句话那样:“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不如领导一句话。”因此必须从制度上杜绝行政领导对建筑行为的过多干预,给建筑师以更多的自由空间,这样才可能使建筑师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创造出真正符合人们物质上和精神上需要的“作品”。总之,建筑行为是为满足人的生存和生活需要而进行的,离开了对人的关注,建筑行为就将沦为无源之水。
  四、结语
  只有关注人的本质需要,关注人的生存和生活,以满足公众的需要作为出发点的建筑行为才是理性的建筑行为,才能一方面继承中国的传统文化,另一方面促进我国社会的全面进步。在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文化高度发达的今天,建筑业已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筑活动的触角已遍及大江南北的每一个角落,涉及到社会结构的每一个部门。可以说,建筑活动的水平和导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国家综合实力的提升。因此,我们非常有必要在建筑行业中恢复人文精神,重建评价建筑行为的人文尺度,杜绝房地产开发商纯商业动机的开发行为,阻塞行政长官利用建筑来为自己谋取“政绩”的通道,使建筑的“主人”真正同建筑的使用者建立起必要的有机的联系,这样才能保障建筑在终极关怀意义上的功能,才能发挥建筑在国民经济发展中长久稳固的动力作用。
    2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