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论文大全>毕业论文>社会学论文>伦理道德>

道德伦理的经济学探寻

方钦分享

曾几何时,社会问题的探讨研究在经济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政治学家以及法学家等等之间的共同合作中展开。但逐渐地,经济学家不满足于这样的参与而开始倾心于建构自身精美的模型架构。试图用一套以数学为基础的经济学分析方法纵横于一切社会科学的领域,希冀让一套完美的理论模型框套社会,使之能够客观地、精确地解决一切问题。但模型无法框套社会,却套住了经济学家自身。当经济学家对着漂亮的数学建模顾影自怜的时候,哲学与其它社会科学渐渐淡漠了经济学参与到社会问题的讨论中来(如果我们在这里可以暂时忽略经济学在方法论上的意义)。而当经济学家独自发表意见时,其已愈来愈缺乏说服力:人们开始不相信经济学家,冷漠的数字似乎只能视为某利益集团服务的工具。数学不表达思想,紧紧抱着数学不放的当代主流经济学似乎成为了社会科学的弃婴。
但毕竟还是有一些经济学家意识到了这种被遗弃的窘境,因此便有了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的《伦理学与经济学》(On Ethics and Economics),通过探寻伦理学与经济学的源流问题,以期正确面对「随着现代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隔阂的不断加深,现代经济学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贫困化现象」(Sen, 1987, p.1)。而在国内,虽也有人认识到这一点,却鲜有论着。即便有,较多的也是一些关于经济学与哲学关系之类不甚专业的讨论,或是局限于狭隘的经济学范围内的关于「公平」与「效率」的探讨。
因此,摆在案头这本薄薄二百页左右的「小书」才更显得弥足可贵。韦森所着的《经济学与伦理学──探寻市场经济的伦理纬度与道德基础》不拘泥于传统的经济数学分析方法,却用经济学家的专业眼光探究「社会制序以及制序化的伦理之纬以及市场的道德基础」(第4页)。该书并不是着眼于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关系问题,更不是对阿马蒂亚‧森的简单复制。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该书关注的问题与分析理路比森更进一步,甚至在当代主流经济学家眼中似乎已经超出经济学的范畴。因为作者对伦理问题的经济学的制序分析追溯回到了康德哲学。从康德哲学出发,循着罗尔斯(John Rawls)、诺齐克(Robert Nozick)与哈耶克(Friedrich A. von Hayek),到高德(Gauthier)、宾默尔(Binmore),理出了当代经济伦理学的宗谱系。
从康德哲学出发以经济学的角度关注社会经济问题,尤其是市场经济的道德伦理问题,这样的研究进路在国内的经济学研究中是罕见的。这样的研究究竟还属不属于经济学范畴的研究,这不是应当关注的问题。当代经济学的狭隘视角与单纯的分析方法已经严重限制了经济学乃至经济学家自身的发展。不关心伦理、道德与价值的「经济科学」,似乎成为一套「客观」、「精确」的技术。而这样的「技术」,对于涉及人类自身命运的问题是不具有发言权的。所以,当哲学与其它社会科学在80年代中期后将目光转移到社会道德文化问题上来的时候,经济学被拋到了讨论圈子之外。但市场经济制序的变革与重建中突现的道德伦理问题必须要求经济学家以经济学的角度来回答,经济学必须再度与哲学和其它社会科学展开对话。韦森这本新作的最重要意义即在此,其在探寻道德伦理的经济学的分析中,也为经济学研究自身找到一条新的出路。
探寻市场经济的伦理纬度与道德基础,作者的论辩理路既不同于森那样研究二者关系,也不同于贝克尔或波斯纳那样用经济数学方法取代一切。在本书中,作者采取的是一条独特的论辩理路。基于「道德」和「伦理」两个概念,韦森考察了各种学说思想的争论和演变。其首先在康德哲学那里作为对伦理探究的切入点,论及现代哲学一个核心问题,即「道德缺位」。再将目光从康德转向当代政治哲学中康德哲学的著名继承者罗尔斯那里,详述了罗尔斯的政治建构主义(political constructivism)中制序与伦理关系及其缺陷。并从中引出诺齐克的「最小国家论」(the minimal state)、「资格理论」(the theory of entitlement)与罗尔斯的争议以及哈耶克的评论。由此发现社会伦理、个人道德与社会制序为同一文化演进过程之结果。然而这一演进中,道德伦理的原初发生机制又是怎样的呢?道德哲学家高德的「协议道德」(morals by agreement)理论提出了一种「新古典」式的解释。然而这种基于理性选择理论的方法能否推出道德原则却是有疑问的。著名博弈论经济学家宾默尔提出了反对观点:从理性选择中无力推导出道德原则。因为高德的「协议道德」中「有约束的最大化」概念很难认为是理性的。鉴于高德理论分析缺乏的坚实基础,宾默尔通过一个扩展型博弈论模型来证明人们在社会博弈中恪守承诺的可能性。但在扩展的博弈模型中,「交易费用」出现了,于是,是「制序」而不是「道德」确保了人与人的合作。这样,通过经济学的推论,似乎「制序」替代了「道德」,道德变得可有可无了。但作者明确反对这种导向道德虚无主义的结论。上述的推论不能否定道德,而只能说明现代理性推不出道德,从「实然」推不出「应然」,或者用维特根斯坦的话来说,「伦理是不可说的」(Wittgenstein, 1974, §6.421)。制序与道德不应是相互替代,而应是相辅相成的。「道德存在于古代、近代、现代和当代的任何人类文明社会之中,并将与人类社会一起存在到永远。」(第68页)

因此,市场制序应当有其伦理之纬。然而当代经济学的推导中怎么将这伦理之纬丢失了呢?为寻回伦理之纬,韦森从又回到康德,回到康德的「定言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因为作者发现,「康德的定言命令的伦理学法则,蕴涵着自由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第81页)。通过研究康德的「定言命令」与社会博弈中的「纳甚均衡」(Nash equilibrium)的关系,指出纳甚均衡本身一般不能直观显示出道德内涵。然而在「囚犯困境」(Prisoners' Dilemma)博弈中,康德「定言命令」的道德法则彰显出来了。现实社会既不是新古典经济学家的伊甸园,也不是卢梭─罗尔斯的「狩猎世界」,而是充满「囚犯困境」的「康德世界」。因此,这类「市场博弈,既需要制度约束,也需要道德基础」(第110页)。于是,经济学与伦理学对话的桥梁又再度架起。接着通过市场重复博弈的进一步考察,揭示了伦理学中「黄金法则」(golden rule)于博弈论中「针锋相对」(tit for tat)策略的深层关系。在这段漫长的「曲径通幽」之后,韦森再次回到其最为关注的问题,反思东西方文化中道德伦理在制序演进中的作用。最终确认了道德基础对于市场经济的重要意义。
这样的分析理路不是单纯的经济学推导,亦不是简单的思想概述。其体现了作者学识之广博,观察角度之独特。或许这样的论述一方面会使经济学家摸不着头脑,另一方面则使哲学、伦理学界的专家讥其为「浅陋」,因而两头不讨好。但是,这样的分析理路拓宽了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与研究视野,这一点也是不容否认的。
有人在评论此书时认为韦森论述过于偏重于康德。但这不能认为是此书的缺陷。韦森不拒绝在某种程度上把他视为「康德主义者」,该书是其「带着经济学的思考啃读康德哲学所思所悟的读书笔记」(序言第4页)。如果要说该书有任何缺憾,那么我认为就是当韦森费了极大气力将经济学家拖到道德伦理面前时,却无奈地止了步:对于道德本身,无法言说。
但这似乎不应当是作者的失误,这是整个现代思想的问题。现代思想在看到道德伦理时,也看到了自身的界线。对于界线之外的,应当保持沉默。海德格尔第一个指出现代性下伦理之不可能,而福柯更断言:「对于现代思想来说,没有任何一种道德是可能的」(Michel Foucault, 1970, p.328)。康德处于现代哲学的肇端处,其将道德无条件地摆到至上的地位已经无法给道德本身的存在以理由。韦森已经意识到康德将上帝置于一种为证明道德而功利化的位置上已经出现了问题。如果我们能够认同施特劳斯(Leo Strauss)和福柯的看法,那么我们可以认为韦森基于现代性下的分析仍未脱出现代性的陷阱:其看到道德,并知道道德之重要性,但就是无法言说道德。所以最终作者只能给出「没有结论的结论」。值得一提的是,作者真正的结论并不在正文第八章「结论」中,而在附录二那篇似乎有些模仿作者最爱的另一位大哲── 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的风格的短文〈道德、伦理、市场与诗〉中。
这一点似乎最终减弱了论证的力度,然而将这「缺憾」强加于这本书上却是过于苛刻了些,「大人国」与「小人国」的问题本就是当代思想界仍争论不休、难以解决的问题。从经济学的角度而言,这本「小书」已经非常出色地寻到了市场制序的伦理之纬,架起了经济学与哲学及其它社会科学沟通的桥梁,为经济学的研究开辟了新的分析理路。
* 本文中依照韦森的解释一律将"institution"(中文一般作「制度」解)翻译为「制序」。关于该词的解释,可以参见韦森:《社会制序的经济分析导论》(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1)。

    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