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投入品检验检测探析
濮永华 周开艳分享
摘要为加强畜牧业投入品检验检测工作,保山市在实施国家和省级项目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检测平台,2006~2009年,共完成兽药产品质量抽检481批,完成饲料产品质量抽检410批、委托检验118批。在总结经验和分析检测结果应用效益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检验检测与搞好服务相结合、加强投入品检验检测与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相结合、加强仪器设备更新与加强检验检测队伍建设相结合的对策措施,以为推动畜产品安全科学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兽药;饲料;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 ;对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F3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0)04-0378-03
随着工农业的快速发展,畜牧业投入品的大量应用,兽药饲料从源头上影响着畜产品安全。为加强畜牧业投入品检验检测工作,保山市2003~2005年实施云南省农业厅、农业部下达的“兽药饲料检测体系”和“兽药残留检测站建设”项目,建设完善兽药、饲料、畜产品安全检测实验室,开展畜牧业投入品检验检测,为加强畜牧业投入品监管提供科学依据,为畜产品安全构建保护屏障。为进一步加强兽药饲料检验检测工作,提高畜牧业投入品质量,为畜产品安全提供保障,笔者对2006~2009年兽药饲料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做法、经验和应用效益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加强畜牧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对策措施,以推动畜产品安全科学发展。
1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的意义
保山市位于云南省西部,畜牧业是保山市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产业。保山市畜产品总量占全省第9位,除满足本地市场的需求外,每年有大量商品肉猪、肉牛、肉羊销往昆明、广东等城市,为省内外市场供应做出了较大的贡献[1]。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人们对动物性食品需求量的增加,动物性食品的安全问题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世界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已经认识到兽药使用、兽药残留与人体健康之间有密切的关系。我国高度重视药物残留和食品安全问题,农业部从1991年开始开展了对药物残留监测检验工作,2002年发布了共37种兽药及其他化合物禁用清单[2]。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正在逐步与世界接轨。但是,近年来国内非法使用“瘦肉精”、“苏丹红”、“蛋白精”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生产销售“红心蛋”、“三鹿毒奶粉”等,肉蛋奶等食品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以及饲养环节中滥用药物、超剂量使用添加剂、添加激素和违禁药品等坑农害农、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频频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已严重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工作,只有建立完善的检验检测体系,扎实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才能实现畜产品从饲养场到餐桌各个环节的有效监督。因此,加强畜牧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对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检验检测实验室和队伍建设
2.1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
2003~2005年,保山市实施了云南省农业厅下达的“兽药饲料监测体系”和农业部下达的“保山市兽药残留检测站建设”项目,2009年实施了云南省农业厅下达“保山市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资质能力建设”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60万元,建成了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实验室。实验室面积350m2,主要仪器设备有:FOSS 2100 KJELTEC定氮系统、AGILENT 1100 高效液相色谱仪、METTLER DL38水份测定仪、U-190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ADVANCED R-200真空旋转蒸发仪、北京普析AS-990 SUPER+F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上海摩勒MOLION 1820超纯水机等仪器设备共60台(套),总价值150万元。设置兽药检验室、饲料检测室、精密仪器室、中药室、无菌室、试剂室和样品室,有通过培训获得资质持证上岗的检测化验人员6人,专门从事检验检测工作[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4]《饲料工业标准》[5]进行兽药化学药品、抗生素、中草药和饲料常规成分、卫生指标及部分兽药残留检测。并于2005年12月通过省级计量认证。2008年完成实验室质量体系转版工作,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合格证》复核换证。实验室设备、人员配备和检测能力,在全省9个州市级兽药饲料检测所中位于先进水平。为全市加强兽药饲料市场监管、提高畜牧业投入品质量和保障畜产品安全提供了技术支持。
2.2检验检测机构的设立
2004年10月,经保山市编委批准,在保山市畜牧兽医站加挂“保山市饲料兽药监察所” 牌子,2005年又批准加挂“保山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牌子,并正式挂牌运作。2005年11月,通过省级计量认证现场评审,确认具备饲料产品28个参数、兽药产品65个参数的检测能力,顺利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初步建成了具有一定先进水平的饲料兽药检测体系。2006年11月,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意见》,市政府批准设立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并经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批准,在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保山市饲料兽药监测所”和“保山市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牌子。将技术支持机构职能进一步整合,为持续开展畜牧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提供了机构保障。
2.3检验检测队伍建设
在项目建设期间和运行中,加强对兽药饲料检验检测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检测人员业务素质和检测水平。2003~2009年,先后派兽药饲料检测人员到云南省兽药饲料所跟班学习或请专家现场指导共8期,派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检验检测业务培训班共7期,累计接受培训达38人次。通过连续多年的定向培训和学习,使检验检测人员逐步掌握兽药、饲料及畜产品检测技术,熟悉掌握相关检验检测标准和方法,提高了业务素质,并做到持证上岗,为开展兽药、饲料及畜产品检测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检验检测工作开展情况
3.1兽药检验开展情况
2006~2009年共完成兽药产品质量抽检481批,合格279批,总合格率为58.0%。
3.2饲料检测开展情况
2006~2009年,完成保山市饲料产品抽检280批,合格172批,总合格率61.4%;完成德宏州饲料产品检验130批,合格84批,总合格率64.6%;完成预混料抽样送检8批,合格2批,合格率25%;完成动物性饲料产品质量抽检18批,合格12批,合格率66.7%;完成饲料企业委托检验饲料产品118批。
4检验检测结果的应用
4.1兽药抽检结果的应用
2006~2009年共完成兽药质量抽检481批,合格279批,总合格率为58%。抽检不合格的202批兽药代表数量:针剂13 774盒、片剂2 555瓶、散剂9 124袋,货值84 600元。各县区畜牧兽医局根据抽检结果,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对抽检不合格兽药产品的经营者进行查处。全市5县区对不合格兽药202批进行依法查处,其中:隆阳区查处84批,货值35 179元;施甸县查处30批,货值12 564元;腾冲县查处41批,货值17 170元;龙陵县查处20批,货值8 376元;昌宁县查处27批,货值11 307元。为全市加强兽药质量监管、提高质量、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安全提供了科学依据。
4.2饲料产品抽检结果的应用
2006~2009年共完成对保山市饲料产品质量抽检280批,合格172批,总合格率为61.4%,抽检不合格的饲料产品108批、添加剂6批、鱼粉6批。代表数量:浓缩饲料114.3t、配合饲料52t、添加剂预混料6.5t、鱼粉23.2t,货值87.18万元。各县区饲料主管部门根据抽检结果,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对抽检验不合格饲料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行查处。其中:隆阳区查处不合格的饲料、添加剂、鱼粉共66批,代表数量:浓缩饲料50.84t、配合饲料32.08t、预混料6.5t、鱼粉13.7t,货值46.99万元;其他4县查处不合格饲料产品、添加剂、鱼粉共54批,代表数量:浓缩饲料63.46t、配合饲料19.92t、鱼粉9.5t,货值40.19万元。为全市加强饲料质量监管、净化市场、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安全提供了科学依据。
4.3饲料委托检验结果的应用
2006~2009年,先后与6家饲料企业签订饲料委托检验协议,共为企业检测饲料产品及饲料原料118批,为饲料企业制订整改措施提高产品质量提供了科学依据。通过开展饲料委托检验服务,使市内饲料企业产品质量稳步提高,2009年市内饲料企业饲料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较2008年提高20个百分点,投入品质量提高,为畜产品安全提供了保障。
5检验检测结果应用效益分析
5.1经济效益分析
(1)兽药饲料检验工作正常开展,每年可完成饲料质量抽检和委托检验200批,完成兽药质量抽检200批。克服因本地无法检验给饲料兽药监管带来的不便和行政处罚无依据,彻底扭转假劣饲料兽药坑农害农得不到打击的被动局面。
(2)兽药饲料检验工作主要体现在社会效益,但如果市级不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将兽药饲料质量监管所需检验检测样品全部送省级进行检验检测,增加省级的检验检测负担的同时增加了市级的检验检测费用开支。从加强畜牧业投入品监管需要检验检测来考虑,节约检验检测费开支即是提高了经济效益。经初步测算,按每年检验兽药200批、检测饲料200批,兽药检验600元/批、饲料检测500元/批计算,则每年仅检验检测费一项就可节约22万元,扣除实验室运行成本12万元,可间接产生经济效益10万元。
5.2社会效益分析
(1)2006~2009年保山市各县区处理不合格饲料产品120批,代表数量:浓缩饲料114.3t、配合饲料52t、添加剂预混料6.5t、鱼粉23.2t,按照浓缩饲料4 500元/t、配合饲料2 500元/t、预混料10 000元/t吨、鱼粉7 000元/t计算,直接为养殖户减少购买假劣饲料损失87.18万元。
(2)开展检验检测和依法监督管理,可有效遏制市场饲料质量下降,按照每年遏制饲料质量下降2.5个百分点计算,4年可减缓市场饲料质量下降10个百分点,即间接提高市场饲料合格率10%,按2009年全市饲料生产1.6万t、销售16万t,共计17.6万t,则可增加提供合格饲料1.76万t,按每吨合格饲料可为农民增加收入250元计算,每年可为农民增加收入440万元,4年可增加养殖户收入1 760万元。
(3)2006~2009年,保山市根据抽检结果,依法查处不合格兽药202批,代表数量:针剂13 774盒、片剂2 555瓶、散剂9 124袋,货值84 600元,直接为农户减少损失8.46万元。
(4)因兽药不合格贻误最佳治疗时期或者保健无效果还可给农民带来损失,若按1元假劣兽药给农民损失8元计算,可间接为农民挽回损失67.68万元。
(5)开展检验和依法监督管理,可有效遏制市场兽药质量下降,按照每年遏制兽药质量下降2.5个百分点计算,4年可减缓市场饲料质量下降10个百分点,即间接提高市场兽药合格率10%,按2009年全市兽药销售1 000万元计算,即可减少购假劣兽药支出至少100万元,4年可减少购假劣兽药支出至少400万元。
以上5项共计为养殖户增加收入或挽回损失2 323万元,即每年产生社会效益580万元。
5.3生态效益分析
开展兽药饲料检验检测工作和依法加强兽药饲料市场的监督管理,可从根本上遏制假劣兽药饲料的生产或滥用,减少动物饲养过程中排泄物对土壤和水体污染,对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另外,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肉食品的质量安全越来越重视,兽药饲料的质量安全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和先决条件。切实加强对兽药、饲料等畜牧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对实施从饲养场到餐桌各环节监管,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6加强检验检测工作的对策措施
6.1加强检验检测与搞好服务相结合
检验检测工作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技术支持机构利用国家投资建立的检验检测实验室完成官方检验检测任务的同时,应积极开展为养殖大户、饲料生产企业提供饲料委托检验服务,不断拓展检验检测业务、增强服务功能,间接地为畜产品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6.2加强投入品检验检测与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相结合
技术支持机构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又能促进检验检测工作的开展。因此,技术支持机构和市县主管部门、执法机构应相互支持配合,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相互促进,切实加强饲料兽药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制假售假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不断净化市场,提高兽药饲料质量,促进畜牧业投入品质量不断提高,为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
6.3加强仪器设备更新与加强检测队伍建设相结合
检验检测工作的开展既要有先进的仪器设备武装,又要有相应的技术储备,而现实情况是检测手段始终跟不上畜牧业发展对检测服务的需求。因此,必须继续争取各级的项目支持,及时更新、补充先进的仪器设备,同时要加强检验检测队伍建设,加大检测人员技术培训力度,扎实搞好技术储备,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扩大检测范围、保持检测技术先进,为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安全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7参考文献
[1] 濮永华.保山市畜产品安全状况及对策探讨[J].中国畜禽种业,2009(11):14.
[2] 耿玉婷.实施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从农业生产源头控制药残[J].当代畜牧养殖业,2002(6):6.
[3] 濮永华.浅谈保山市畜产品安全工作现状及对策措施[J].云南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23(3A):124.
[4]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兽药典[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
[5] 农业部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饲料工业标准汇编[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2.
关键词兽药;饲料;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 ;对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F3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0)04-0378-03
随着工农业的快速发展,畜牧业投入品的大量应用,兽药饲料从源头上影响着畜产品安全。为加强畜牧业投入品检验检测工作,保山市2003~2005年实施云南省农业厅、农业部下达的“兽药饲料检测体系”和“兽药残留检测站建设”项目,建设完善兽药、饲料、畜产品安全检测实验室,开展畜牧业投入品检验检测,为加强畜牧业投入品监管提供科学依据,为畜产品安全构建保护屏障。为进一步加强兽药饲料检验检测工作,提高畜牧业投入品质量,为畜产品安全提供保障,笔者对2006~2009年兽药饲料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做法、经验和应用效益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加强畜牧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对策措施,以推动畜产品安全科学发展。
1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的意义
保山市位于云南省西部,畜牧业是保山市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产业。保山市畜产品总量占全省第9位,除满足本地市场的需求外,每年有大量商品肉猪、肉牛、肉羊销往昆明、广东等城市,为省内外市场供应做出了较大的贡献[1]。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人们对动物性食品需求量的增加,动物性食品的安全问题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世界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已经认识到兽药使用、兽药残留与人体健康之间有密切的关系。我国高度重视药物残留和食品安全问题,农业部从1991年开始开展了对药物残留监测检验工作,2002年发布了共37种兽药及其他化合物禁用清单[2]。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正在逐步与世界接轨。但是,近年来国内非法使用“瘦肉精”、“苏丹红”、“蛋白精”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生产销售“红心蛋”、“三鹿毒奶粉”等,肉蛋奶等食品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以及饲养环节中滥用药物、超剂量使用添加剂、添加激素和违禁药品等坑农害农、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频频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已严重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工作,只有建立完善的检验检测体系,扎实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才能实现畜产品从饲养场到餐桌各个环节的有效监督。因此,加强畜牧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对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检验检测实验室和队伍建设
2.1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
2003~2005年,保山市实施了云南省农业厅下达的“兽药饲料监测体系”和农业部下达的“保山市兽药残留检测站建设”项目,2009年实施了云南省农业厅下达“保山市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资质能力建设”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60万元,建成了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实验室。实验室面积350m2,主要仪器设备有:FOSS 2100 KJELTEC定氮系统、AGILENT 1100 高效液相色谱仪、METTLER DL38水份测定仪、U-190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ADVANCED R-200真空旋转蒸发仪、北京普析AS-990 SUPER+F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上海摩勒MOLION 1820超纯水机等仪器设备共60台(套),总价值150万元。设置兽药检验室、饲料检测室、精密仪器室、中药室、无菌室、试剂室和样品室,有通过培训获得资质持证上岗的检测化验人员6人,专门从事检验检测工作[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4]《饲料工业标准》[5]进行兽药化学药品、抗生素、中草药和饲料常规成分、卫生指标及部分兽药残留检测。并于2005年12月通过省级计量认证。2008年完成实验室质量体系转版工作,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合格证》复核换证。实验室设备、人员配备和检测能力,在全省9个州市级兽药饲料检测所中位于先进水平。为全市加强兽药饲料市场监管、提高畜牧业投入品质量和保障畜产品安全提供了技术支持。
2.2检验检测机构的设立
2004年10月,经保山市编委批准,在保山市畜牧兽医站加挂“保山市饲料兽药监察所” 牌子,2005年又批准加挂“保山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牌子,并正式挂牌运作。2005年11月,通过省级计量认证现场评审,确认具备饲料产品28个参数、兽药产品65个参数的检测能力,顺利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初步建成了具有一定先进水平的饲料兽药检测体系。2006年11月,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意见》,市政府批准设立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并经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批准,在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保山市饲料兽药监测所”和“保山市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牌子。将技术支持机构职能进一步整合,为持续开展畜牧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提供了机构保障。
2.3检验检测队伍建设
在项目建设期间和运行中,加强对兽药饲料检验检测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检测人员业务素质和检测水平。2003~2009年,先后派兽药饲料检测人员到云南省兽药饲料所跟班学习或请专家现场指导共8期,派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检验检测业务培训班共7期,累计接受培训达38人次。通过连续多年的定向培训和学习,使检验检测人员逐步掌握兽药、饲料及畜产品检测技术,熟悉掌握相关检验检测标准和方法,提高了业务素质,并做到持证上岗,为开展兽药、饲料及畜产品检测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检验检测工作开展情况
3.1兽药检验开展情况
2006~2009年共完成兽药产品质量抽检481批,合格279批,总合格率为58.0%。
3.2饲料检测开展情况
2006~2009年,完成保山市饲料产品抽检280批,合格172批,总合格率61.4%;完成德宏州饲料产品检验130批,合格84批,总合格率64.6%;完成预混料抽样送检8批,合格2批,合格率25%;完成动物性饲料产品质量抽检18批,合格12批,合格率66.7%;完成饲料企业委托检验饲料产品118批。
4检验检测结果的应用
4.1兽药抽检结果的应用
2006~2009年共完成兽药质量抽检481批,合格279批,总合格率为58%。抽检不合格的202批兽药代表数量:针剂13 774盒、片剂2 555瓶、散剂9 124袋,货值84 600元。各县区畜牧兽医局根据抽检结果,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对抽检不合格兽药产品的经营者进行查处。全市5县区对不合格兽药202批进行依法查处,其中:隆阳区查处84批,货值35 179元;施甸县查处30批,货值12 564元;腾冲县查处41批,货值17 170元;龙陵县查处20批,货值8 376元;昌宁县查处27批,货值11 307元。为全市加强兽药质量监管、提高质量、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安全提供了科学依据。
4.2饲料产品抽检结果的应用
2006~2009年共完成对保山市饲料产品质量抽检280批,合格172批,总合格率为61.4%,抽检不合格的饲料产品108批、添加剂6批、鱼粉6批。代表数量:浓缩饲料114.3t、配合饲料52t、添加剂预混料6.5t、鱼粉23.2t,货值87.18万元。各县区饲料主管部门根据抽检结果,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对抽检验不合格饲料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行查处。其中:隆阳区查处不合格的饲料、添加剂、鱼粉共66批,代表数量:浓缩饲料50.84t、配合饲料32.08t、预混料6.5t、鱼粉13.7t,货值46.99万元;其他4县查处不合格饲料产品、添加剂、鱼粉共54批,代表数量:浓缩饲料63.46t、配合饲料19.92t、鱼粉9.5t,货值40.19万元。为全市加强饲料质量监管、净化市场、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安全提供了科学依据。
4.3饲料委托检验结果的应用
2006~2009年,先后与6家饲料企业签订饲料委托检验协议,共为企业检测饲料产品及饲料原料118批,为饲料企业制订整改措施提高产品质量提供了科学依据。通过开展饲料委托检验服务,使市内饲料企业产品质量稳步提高,2009年市内饲料企业饲料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较2008年提高20个百分点,投入品质量提高,为畜产品安全提供了保障。
5检验检测结果应用效益分析
5.1经济效益分析
(1)兽药饲料检验工作正常开展,每年可完成饲料质量抽检和委托检验200批,完成兽药质量抽检200批。克服因本地无法检验给饲料兽药监管带来的不便和行政处罚无依据,彻底扭转假劣饲料兽药坑农害农得不到打击的被动局面。
(2)兽药饲料检验工作主要体现在社会效益,但如果市级不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将兽药饲料质量监管所需检验检测样品全部送省级进行检验检测,增加省级的检验检测负担的同时增加了市级的检验检测费用开支。从加强畜牧业投入品监管需要检验检测来考虑,节约检验检测费开支即是提高了经济效益。经初步测算,按每年检验兽药200批、检测饲料200批,兽药检验600元/批、饲料检测500元/批计算,则每年仅检验检测费一项就可节约22万元,扣除实验室运行成本12万元,可间接产生经济效益10万元。
5.2社会效益分析
(1)2006~2009年保山市各县区处理不合格饲料产品120批,代表数量:浓缩饲料114.3t、配合饲料52t、添加剂预混料6.5t、鱼粉23.2t,按照浓缩饲料4 500元/t、配合饲料2 500元/t、预混料10 000元/t吨、鱼粉7 000元/t计算,直接为养殖户减少购买假劣饲料损失87.18万元。
(2)开展检验检测和依法监督管理,可有效遏制市场饲料质量下降,按照每年遏制饲料质量下降2.5个百分点计算,4年可减缓市场饲料质量下降10个百分点,即间接提高市场饲料合格率10%,按2009年全市饲料生产1.6万t、销售16万t,共计17.6万t,则可增加提供合格饲料1.76万t,按每吨合格饲料可为农民增加收入250元计算,每年可为农民增加收入440万元,4年可增加养殖户收入1 760万元。
(3)2006~2009年,保山市根据抽检结果,依法查处不合格兽药202批,代表数量:针剂13 774盒、片剂2 555瓶、散剂9 124袋,货值84 600元,直接为农户减少损失8.46万元。
(4)因兽药不合格贻误最佳治疗时期或者保健无效果还可给农民带来损失,若按1元假劣兽药给农民损失8元计算,可间接为农民挽回损失67.68万元。
(5)开展检验和依法监督管理,可有效遏制市场兽药质量下降,按照每年遏制兽药质量下降2.5个百分点计算,4年可减缓市场饲料质量下降10个百分点,即间接提高市场兽药合格率10%,按2009年全市兽药销售1 000万元计算,即可减少购假劣兽药支出至少100万元,4年可减少购假劣兽药支出至少400万元。
以上5项共计为养殖户增加收入或挽回损失2 323万元,即每年产生社会效益580万元。
5.3生态效益分析
开展兽药饲料检验检测工作和依法加强兽药饲料市场的监督管理,可从根本上遏制假劣兽药饲料的生产或滥用,减少动物饲养过程中排泄物对土壤和水体污染,对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另外,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肉食品的质量安全越来越重视,兽药饲料的质量安全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和先决条件。切实加强对兽药、饲料等畜牧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对实施从饲养场到餐桌各环节监管,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6加强检验检测工作的对策措施
6.1加强检验检测与搞好服务相结合
检验检测工作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技术支持机构利用国家投资建立的检验检测实验室完成官方检验检测任务的同时,应积极开展为养殖大户、饲料生产企业提供饲料委托检验服务,不断拓展检验检测业务、增强服务功能,间接地为畜产品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6.2加强投入品检验检测与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相结合
技术支持机构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又能促进检验检测工作的开展。因此,技术支持机构和市县主管部门、执法机构应相互支持配合,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相互促进,切实加强饲料兽药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制假售假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不断净化市场,提高兽药饲料质量,促进畜牧业投入品质量不断提高,为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
6.3加强仪器设备更新与加强检测队伍建设相结合
检验检测工作的开展既要有先进的仪器设备武装,又要有相应的技术储备,而现实情况是检测手段始终跟不上畜牧业发展对检测服务的需求。因此,必须继续争取各级的项目支持,及时更新、补充先进的仪器设备,同时要加强检验检测队伍建设,加大检测人员技术培训力度,扎实搞好技术储备,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扩大检测范围、保持检测技术先进,为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安全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7参考文献
[1] 濮永华.保山市畜产品安全状况及对策探讨[J].中国畜禽种业,200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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