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积极参与阿伦特的公民文化观(2)
信守诺言是非预见性海洋中的一座确定性的小岛。“许诺本能的作用在于控制人类事务的这一双重负面后果,这样,它便成了唯一能够替代一种以自我控制为基础并能统治他人的控制能力的力量;它与自由(这是在丧失独立自主的状况下得到的)的存在高度一致。”倘若不通过对某一个不确定的未来许下的诺言来约束我们并且使我们为之做好准备,我们便无法坚持我们的身份;我们会受到谴责,软弱地听任混乱和矛盾的折磨,彷徨游荡在孤独心灵的黑暗之中。只有抓住曾经作出的并且现在应该信守的诺言,辨认出我们的身份,才有可能将我们从心灵的黑暗中拯救出来。“这一黑暗只有当阳光通过他人(它们证实诺言应允者和履行者的一致性)的出现而照亮公共领域时才会消失。”
二、公共领域:公民积极参与的空间
阿伦特的公民文化观是和她的“公共领域”观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公共领域的本质是政治公共领域,形成公共领域的必要条件是公民的积极主动参与。在公共领域,“只有那些被认为是相关的、值得一看或值得一听的东西才是能够忍受的”,与此无关的东西只能存在于私人领域。走出私人领域,投入公共领域,积极参与政治生活,直接与他人交往,才算是“得体的生活”(goodlife),才能称得上是一种真正的、有质量的生活。“一个人如果仅仅去过一种私人生活,如果像奴隶一样不被允许进入公共领域,如果像野蛮人一样不去建立这样一个领域,那么他就不能算是一个完完全全的人。只有公共领域能够判断他的行动,记住他的业绩,也只有公共领域能够保证他的永生。阿伦特强调,政治的真正体现是公民们在公共领域内协商、共议群体公共事务,公共领域的价值不在于达成实用性的协定,而在于它能实现每个参与者公民的主体性,锻炼他的判断辨识能力,并在与他人的关系和共同行为中成为群体有效成员。
阿伦特用经典的公民共和模式来审视现代公民政治文化生活的基础,同时强调个人展现和人人参与,这使得阿伦特的公共领域概念包含了双重倾向。第一重倾向是将公共领域设想为一个戏剧表演场所,第二重倾向则是将公共领域设想为一个公共话语场所。前者将个人的参与视为展现个人特殊素质和见解的英雄式行为,后者则把个人的参与当做一种人类共同存在的形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阿伦特把从事政治活动的公民比做演员,各自展现自己不同于别人的角色。但公民又不仅仅是表演者、行动者,同时也是旁观者和判断者。他在自由言行、独立判断的同时也在受到别人的判断。因此,公共领域最重要的特征是公开性和公正性。这意味着在此空间中出现的任何东西都可为人所见、所闻,那些与我们同见同闻的人的存在,使我们确信世界以及我们自身的存在。只有在公开的公共领域中,人的经验才可以分享,人的行为才可能经受公众评价,人的角色才得以向他人展示。
公共领域之必需,是与人们观察世界的多角度、多侧面性这种复数性的特性密切相关的,因为属人的事务总是复杂的。“被他人所见所闻,其意义只来自这一事实:每个人都是在不同的位置上去看去听的。……只有当众人在事物不改变其同一性的情况下,从各个不同方面对它加以考察,以致聚集在它周围的人知道他们在纷呈的复数性中看到了同一性时,世俗现实才能真实可靠地显示出来。”与此相反,如果占大多数的人被迫只能持有一种观点而不能公开发表自己的见解时,公共世界就不复存在了。如此看来,公共领域的存在是关乎人类生存形态的复数性的必备条件,公共领域中的价值必然是多元而冲突的,我们如何面对这些冲突呢?阿伦特认为应该采用协商说服的策略,而不能使用暴力。暴力是前政治现象,暴力没有资格进入公共领域,公共领域是排除暴力的和平之地。阿伦特在《极权主义的起源》中强调,极权主义的兴起在于公共领域的衰落,在于大众文化的兴起与公民文化的消失。无论是谁,如果他不完全属于并扞卫一个政治共同体(公共领域),他就不可能是安全的。“当人们失去自己的政府,只能退而依靠它们自己的****时,便再也没有任何权力来保护它们,也没有任何制度愿意使这些权力得到保障。”那些被纳粹剥夺了公民权和政治权的人们,并不能以“自然权利”或“人生而平等”来保护自己。他们被排除在政治群体之外,毫无权利可言。只有在承认公民平等的公共领域中,才有可能提出公民权利问题。
阿伦特的公民文化理论本身是以对抗极权全能政治的需要为出发点的。她强调的是“一种独特的政治本体论。政治不是生存的结果,而是生存的条件。她的着眼点是‘政治文化’,或则说是作为文化的政治”。所以说,阿伦特的政治观始终洋溢着一种公民政治文化的气息,时刻提醒人们作为一个民主社会的公民,应该秉承公共精神,关心公共领域,积极参与社会政治生活。这种“理性一积极参与”模式的公民文化观对于惯于把政治与统治、权力联系在一起的庸俗的政治观来说,是有一定借鉴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