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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文学相关论文代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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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较文学相关论文代发表篇1

  浅谈“天人合一”与“人天合一”的文明相通性

  异质性包括文明原生性、独立性,只有明确意识到这种特征的存在,东西方对华才能得以进行,东西方文学才能实现互补。作为东西方不通文化代表的老庄学说“天人合一”同希腊神话中体现的人本主义精神的“人天合一”同样具有相通的跨文明异质性,只有认识到了这一点,才能在坚持传统老庄学说中的同时还能不断接受西方文明中的合理成分。然而,虽然这两种精神具有异质性而同时他们又是各自独立的。

  一、“天人合一”中的“天”与“人天合一”中的“天”

  老庄哲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是“天”。“天”的概念最早出自于远古时代的神话传说“盘古开天地”和“女娲补天”,《千字文》开宗名义:天地玄黄,宇宙洪荒,……这时的“天”是一个浑沌不清的大园筒,先民们把“天”看成一种绝对的力量来崇拜;到了周朝,对“天”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周文王作《易经》卦一:“乾。元享,利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这里“天”是一个相当于河图、洛书的天园地方的宇宙,相当于“太极”阴阳两极相抱旋转的球,是一个造生万物的主体“一”。

  所以古人造字的时候,把“天”写作'天'就是一人头顶“一”,“一”就是“天”,“天,颠也。至高无上”;老子庄子则把它与“人”联系起来,多指是人意志之外的客观存在,老庄的“天”多指与人类共存的自然,按造字会意拆字讲“天”字可有二种理解:(1)“一大”就是“天”最大;(2)“一人一”就是“天人合一”之意。“人”,按文字学看它由一撇一捺组成。按《易经》的观点这一撇一捺就是一阴一阳、一男一女的相互支撑与相互抵抗,它是阴阳相斗相和的产物。按现在观点讲人是自然界中有智慧有意志的高级主体。在老子、庄子思想中“人”是相对于“天”的一个概念,还有很多新的意义,《庄子·逍遥游》提出了道家的理想人格--至人、神人、圣人,就有“人”意义的延伸。

  按现代的理解则是,老庄中的“天”是至高无上的代表,人应该顺应而存在,自然万物皆是一样,要按自然规定的天命运转。

  然而,与老庄不同的是,在希腊神话中,“天”并不是最至高无上的。或者也可以说是“人”与“天”有着同等的地位。希腊神话精神强调“人天合一”,强调人本主义,认为人即是神,而神即是代表天,神拥有非常高的地位,主宰着一切生灵的地位与命运。希腊神话体现了一种尚武的精神,崇尚力量,它更加侧重以自我为中心,鼓吹冒险、占有、自我满足的思想,所赞扬的是一种个人英雄主义以及人天合一的本位主义。原始幻想中最有力者是希腊的天神,是创造一切支配一切的能者。希腊崇拜力量和知识的精神最初表现为崇拜最有力的天神,希腊神话是以利作为推动历史的杠杆的。天并不代表一切,也并不是天主宰人,人与天地位相同,甚至可以说是忍有时还能控制天。

  二、关于“人”的地位

  老子庄子认为,在天、地、人的相互关系上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地自然,杜绝人们自以为是,和“不知常,妄作凶”的行为。反对将个人的意志强加于他人的人,更反对那些将政治强人与圣贤将主张、教条强加于社会与自然的主张。这是老庄“无为而治”、“ 大道自然”的“天人合一”。人应该要顺应自然而发展,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都同时要遵循天的规则。不存在任何人比别人低也不存在任何人比别人高一等,每个人都是顺应天命的个体,每个个体都是地位一样的不同个体,不能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别人。

  也许仅从字面意思就能看到,老庄强调的是“天人合一”,是将“天”放在首位的,天就是一切,人必须要顺应天命。而在希腊神话所体现出来的“人天合一”精神则是将“人”凸现出来的,“人“与”天“同等重要,甚至超越了”天“而存在,它是充分肯定人的价值的。

  希腊神话充分肯定个人的权利、利益和个人的价值,理解人的自然性和自由性,甚至认为为了获得功名利禄,为了个人尊严,可以不择一切手段,甚至走极端的做法。古希腊神话,因为它的肯定人欲,所以就非常注意个体的独立,个体的利益,所以就非常多的宣扬个体性。希腊神话就向一出正在上演的社会剧,活灵活现,有立体的真实感,如对宙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等行为描写的欣赏笔调;如赫拉克勒斯完成了12件大事,最后被宙斯接纳成了永在的天神,终于成就了辉煌的人生业绩。

  正因如此,赫拉克勒斯在西方文化中成了个人奋斗的典型。而在《奥德修记》中,更加侧重对冒险、征服和占有的赞美,充满了来自金钱、美女、奇珍异宝的诱惑,这类故事在希腊神话中大有文化原型的意义,如阿伽门农率众从遥远的希腊千里迢迢奔赴特洛伊,除了复仇和征服,更重要的目标则是珠宝财富和俘虏,以及能带来更大财富的东方贸易市场。借助神的形象,表达“人定胜天”的思想。

  总之,在希腊神话中,回荡着一个由奋斗指向占有的主旋律,那就是对自我中心的推崇,对冒险占有的肯定,对物质利益的关注,这可能也是西方社会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理念的最早根源。

  这也许就是老庄学说和希腊神话各自所代表的东西方文明差异最大的一点。

  三、文化相通性

  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尽管东西方文明有着千差万别的差异,而她们同时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也就是比较文学中常说的跨文明的异质性。

  首先在于对人的价值的认同上。老庄学说虽然是把“天命”看得高于一切,但他同时也充分尊重个人的权利与利益。比如他们的“无为而治”。老庄的"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并不是不为,而是含有不妄为、不乱为、顺应客观态势、尊重自然规律的意思。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关系,不能将自己的主观意识强加于人。希腊神话所体现的“人本主义”精神更是对人的利益的维护。只是两者维护人的利益的程度不同而已。

  其次在于对天的权利的肯定上。老庄哲学主张顺应自然变化,人不能试图去强行改变自然,而是应该在自然所赋予的权利下生活,天道自然才是一切。希腊神话中,将天的权利赋予到了神的神上,而神具有着不可亵渎的权利,其实他也只是天的权利的一种变异而已。

  四、总结

  无论是老庄学说中的“天人合一”还是希腊神话体现的“人天合一”的人本主义都具有着不可否认的长处与有点。我们应该在遵循天道自然的同时,充分保护个人的合理利益。在坚持老庄“无为而治”、“天人合一”的基础上,辩证地学习希腊神话中对人的价值的肯定精神。“天人合一”与“人天合一”有着相通的跨文明的异质性,只是双方的侧重点不同而已,我们应该学会将东西方文化实现互补,辩证吸收精髓,这样才更有利于人类文明的进步。

  比较文学相关论文代发表篇2

  浅析比较文学的变异学

  摘要:毛姆的许多作品里都刻画了民国时期中国和中国人的形象,毛姆虽然游历过中国,并且是以冷静、客观的态度观察中国,但是由于文化的“异质”性,毛姆笔下的中国和中国人形象其实已经是发生“变异”的中国和中国人形象,存在着许多的误读和想象。从比较文学变异学角度,将更容易帮助我们理解这种“差异性”。

  关键词:毛姆;民国时期;小说;中国人;变异学

  一、引言

  毛姆是20世纪英国最知名的作家之一。他一生著作颇丰,无论是小说、剧本、随笔、游记还是回忆录,都广受好评。毛姆一生爱好旅行,他的足迹遍布世界各地。毛姆于1920年前往中国游历,并把能激起他兴致的人和地方都一一记录了下来。而这50篇长短不一的文章就形成了游记《在中国屏风上》(OnaChineseScreen,1922),在其中毛姆以其敏锐的洞察力和优美犀利的文笔,描述了他在中国游历时见到的古老而神秘的山川风物、人文景观。另外,涉及到中国或是以中国为背景的还有作品《面纱》、《刀锋》以及《苏伊士以东》。毛姆用文字为英国读者描绘了一幅幅光怪陆离的中国和中国人形象。

  对于毛姆笔下民国时期的中国和中国人形象,我国学者也进行了积极的研究。普遍的研究观点认为“毛姆心目中的中国形象还停留在中国古代,特别是停留在中国的汉唐时期……在毛姆的心目中,西方文化优越论的观点充斥其心中……更多表现的是傲慢与偏见、鄙夷和不屑”。[1]还有一些学者用后殖民主义批判理论来解读毛姆笔下的中国和中国人形象,因此难免在批判中偏向了民族情绪的发泄和自我辩护,而失去了客观公正的立场。本文将基于比较文学变异学研究的范畴,从比较文学形象学和文化误读的角度来对毛姆笔下民国时期的中国和中国人形象进行分析与探讨,以期能获得一些新的成果。

  二、比较文学的变异学问题

  变异学研究是比较文学研究中十分重要而有意义的研究领域。“比较文学变异学的可比性在于同源中的变异性,同源的文学在不同国家、不同文明的传播与交流中,在语言翻译层面、文学形象层面、文学文本层面、文化层面产生了文化过滤、误读与‘创造性叛逆’,产生了形象的变异与接受的变异,甚至发生‘他国化’式的蜕变,这些都是变异学关注的要点,在这里,变异性成为可比性的核心内容。”[2]31“而文化过滤带来一个更为明显的文学变异现象就是文学的误读,即由于文化模式的不同造成文学现象在跨越文化圈时产生一种独特的文化过滤背景下的文学误读”。[3]50比较文学形象学的形象“是异国的形象,是出自一个民族(社会、文化)的形象,最后,是由一个作家特殊感受所创作出的形象。”[3]25巴柔也清楚地阐释了比较文学意义上的形象,他认为“比较文学意义上的形象,并不是现实简单的复制物,它是按照注视者的文化模式和接受程序而重构、重写的,这些文化模式和接受程式都先存于形象。”[4]这种形象既然是一个“社会集体的想象物”,是按照注视者文化模式和接受程序重构的,那么发生变异就成为必然了。在创造性想象和变异理论的视角下,毛姆笔下的中国和中国人形象———这一“他者形象”,“不是再现而是主观与客观、情感与思想混合而成的产物,生产或制作这一偏离了客观存在的他者形象的过程,也就是制作方法或注视方完全以自我的文化观念模式对他者的历史文化现实进行变异的过程。”[2]123在西方思想文化史上,他者(Other)的概念,最初来源于一种存在论上的逻辑辨识,而后转隐为一种更深的神学指认和伦理学。

  比较文学形象学中的“他者”,并不仅仅指涉人物形象,他存在于文学作品以及相关的游记、回忆录等各种文字材料中,像异国形象、异国地理环境、异国人等,这都可以纳入比较文学形象学“他者”研究的范畴。[2]127因此,我们得到的启示是,在异质文化相遇时,“毛姆对中国的关照,用的是两种眼睛:一是‘感官的眼睛’;一是‘心灵的眼睛’。前者代表的是真实而客观的逻辑,后者反映的是联想与主观的法则。”[5]因此,虽然毛姆极力用“感官的眼睛”来“注视”中国,但是毛姆在书写时,势必受到“心灵的眼睛”的影响,毛姆笔下的中国与中国人形象其实已经发生了变异,甚至误读。

  三、毛姆笔下的中国和中国人形象

  1.中国人的形象变化

  小说《人生的枷锁》创作于1915年,毛姆还未开始中国之行,此时毛姆笔下的中国人形象大多基于想象与虚构,不可避免地受到了西方文化传统的影响。葛桂录先生就对此做了精彩的总结:“回顾西方人表述中国的历史,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早期多为赞美、倾慕的态度,18世纪中后期随着欧哲启蒙运动的高潮,西方现代性的确立,西方世界的中国形象发生了根本改变。……十九世纪中期,西方的中国形象基本成型。它主要表现为两个层面的混合存在。中国既是‘黄’的代表,一种让人鄙夷、唾弃,反证西方优越性的异己存在;又是‘祸’的代表,一种压迫、威胁西方秩序,使人恐惧的客观存在”。[6]《人生的枷锁》里的中国人宋先生的形象,就经历了这样一个由好到坏的转变过程。起初,虽然宋先生长着一副异于西方人的形象“黄黄的脸”。

  但是在他身边的那些西方朋友眼里,他“总是笑眯眯的,为人和善,举止优雅”。[7]94东西方文明在没有冒犯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安然相处。但是,当宋先生和法国小姐凯西莉的恋情曝光后,这群西方人震惊了,在房东太太的眼里,“要不是姓宋的,事情本不会这么糟嘛,黄皮肤、塌鼻梁、一对小小的猪眼睛,这才是使人惶恐不安的症结所在。想到那副尊容,就让人恶心。”[7]130此时,西方人就带着种族优越感来看待中国人,因为他们觉得东方人宋先生侵犯了他们的利益,威胁到了他们高贵的西方血统的单纯性,使他们感到困惑和心神不宁。这也就形成了宋先生形象的前后巨大反差。在这个时期,毛姆就是以“心灵的眼睛”来注视“中国人”。在小说的结尾,宋、西二人的恋情并未以分手结束,毛姆安排了宋、西二人私奔。

  这说明了毛姆虽然受西方传统文化的影响,但是他对中国人的看法也还是持保留态度,这也是他对中西文化交流的一种新的尝试。而在1919年底到1920年3月,在中国游历了四个月后,毛姆创作了长篇小说《面纱》和游记《在中国的屏风上》。此时,正处于一战前后时期,中国社会正经历着剧烈的变革,而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对西方社会的消极影响也日益显露。早年的学医生涯,使毛姆能够冷静客观地体察中国,对现实中国的书写也还是比较客观真实的。

  在《面纱》里,毛姆就借凯蒂之口,表明了他对中国的认知态度的转变。“以前,凯蒂听到别人讲起中国人时,总是说他们腐败、肮脏,坏到难以形容的地步,现在凯蒂觉得以前听到的话得重新思考了。沃丁顿的话宛如帷幕的一角掀起了片刻,凯蒂从这儿窥探到一个色彩丰富、含义深刻的世界,这是他以前做梦都没有想到的。”[8]在《在中国屏风上》,毛姆用“感官的眼睛”描画了贪婪的老派官员、新式的学者和旧派的文人,还以浓墨重彩刻画了中国普通劳苦大众的形象。

  在《驮兽》里,对于中国苦力的描写“不论心跳有多快,疮疤有多么疼,也不论是大雨瓢泼还是骄阳似火,他们都在永远地走着,从早到晚,一年到头,从孩童走到垂暮。你会看到那些年老的苦力,瘦的皮包骨头,干瘪的皮肤垂了下来,他们枯瘦的脸上布满皱纹,像猿猴一样,而稀疏的头发早已斑白;他们挑着重担一路跌跌撞撞,直到走进坟墓才能休息。”[9]50再如《江中号子》里关于纤夫的描写:“那些纤夫拼尽全力,好像着魔一样,深深地弯着腰,有时气力用至极限,他们甚至四肢爬行,像荒野里的野兽。”[9]90这些文字都饱含了毛姆对中国劳苦大众吃苦耐劳精神的钦佩和深切的同情。

  “在中国驮负重担的不是牲畜,而是活生生的人啊!”[9]50“他们的劳苦让你心中觉得沉重,你充满怜悯之情却又爱莫能助。”“他们的行动全都像快马奔驰,没有什么力量能使他们止步,这不是很可悲吗!他们终身承受役使却看不到自己的成功,一辈子困顿疲劳却不知道自己的归宿,这能不悲哀吗?”[9]50-51“这声音几乎不是人发出的,那是灵魂在无边苦海中有节奏的呼号,它的最后一个音符是人性最沉痛的啜泣。生活实在是太艰难、太残酷了,这是他们最后的绝望的抗议。这就是江中号子。”[9]91但是无论怎样,毛姆依旧是以“他者”的眼光来“注视”中国,他身上所浸润的西方文化传统对中国形象的界定,以及作为“异质文化”的中国文化,毛姆在书写中国时对有些中国文化还是产生了不正确的理解。

  毛姆同情中国的“苦力”,因为这些重活在西方的工业社会都是由机器或是由牲畜来完成的,毛姆自然能够理解从事这种体力活的艰辛。但是毛姆并不能够真正理解当时中国下层民众生活的困苦。毛姆在感叹苦力劳动的艰辛时,还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他的全部衣服仅仅是一件短褂子和一条裤子,而如果这套衣服开始穿的时候还是整洁完好的,在它破了需要补的时候,他却从不考虑找块颜色相同的布料。”[9]49当时的中国各地军阀混战,民不聊生,底层人民长期过着贫困的生活。

  他们日夜劳作,还是吃不饱,穿不暖,甚至衣不蔽体,遇到灾荒年,卖儿鬻女是常事。这样又如何还有闲钱去买相同颜色的合适的布料来给破衣服打补丁呢?毛姆只是“眼观”中国苦力的艰辛劳作,并未与之进行更进一步的言语沟通。也因为中国人民的忍耐知足而不抱怨,林语堂先生把“忍耐”归为中国人“三大恶劣而重要的德行”[10]39之一。

  并且认为“忍耐的特性为民族谋适合环境之结果,那里人口稠密,经济压迫使人民无盘旋之余地。”[10]40处于“异质”文化中的毛姆自然是无法理解中国人的“隐忍”。毛姆虽然童年失去父母的庇护,寄养在伯父家,但依旧是衣食无忧,所以他根据自己文化的接受程序,想当然地认为那些苦力穿着五颜六色补丁的衣服,或是缺乏审美的情趣。

  2.鸦片的书写

  鸦片是中国近现代社会重要的历史文化现象,对于近代中国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鸦片吸食的泛滥造成了近代国民的孱弱和病态,构成了近代中国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亲身游历过中国的毛姆,自然在其作品里也有对中国民众吸食鸦片的记录和书写。《面纱》里,“抽大烟,但是有节制,抽得不凶”[11]171的神秘优雅的满洲格格,甚至毛姆还借韦丁顿之口说出了鸦片的神奇作用,“有的人从鸦片里寻求这个道,有的人从上帝那里寻求道,有的人投奔了威士忌。……”[11]174在《鸦片烟馆》里,毛姆把中国的“鸦片休闲文化”刻画得淋漓尽致,“他领我进入一间干净明亮的房间,它被分成许多小的隔间,垫高的地板上面铺着干净的地毯,形成一个简便的铺位。

  其中一个铺位上有一位年长的绅士,头发灰白,手十分秀气;他在安静地读着报纸,长长的烟枪放在一边。另一个铺上躺着两个苦力,他们把烟枪放在中间轮流享受。他们都是年轻人,显得精神饱满;他们对我露出友好的微笑,其中一个还请我抽上一口。在第三个铺位上,四个男子正盘坐在棋盘四周下棋。

  不远处有个男子在逗弄一个婴儿……”[9]35毛姆发出了这样的感慨:“这地方真令人愉快,像家里一样,舒适而温馨。它令我想起柏林那些我最喜欢的小酒馆,每天晚上,劳累了一天的人们常在哪里享受安逸的时光。”[9]35-36毛姆认为,他曾经在小说中读到过的关于中国人吸食大烟的情景:“……房间低矮又污浊……一个留着长辫的中国人踱着步,冷漠而阴郁,在破旧的床铺上,躺着几个大烟的受害者,精神麻木,他们中不时有人发出癫狂的胡言乱语。

  还有个颇具戏剧性的场面,某个可怜的家伙付不起钱以满足他的烟瘾,就向恶毒的老板再三乞求,希望能抽一口以缓解自己极度的痛苦。”[9]35简直是太离奇了。“虚构总是比事实更离奇。”[9]36中国民众吸食鸦片,在毛姆笔下变异为了一种高雅的“鸦片休闲文化”。

  而当时在英国国内,大部分作家都把鸦片看作是能给英国带来经济价值的贸易,把鸦片给中国人带来的危害当作是对中国人的惩罚。由于这种文化的“异质性”,也由于旅行时间的仓促,毛姆“感官的眼睛”看到的中国民众吸食鸦片的众生相,自然也是发生了“变异”。中国当时的文人也纷纷在作品里对鸦片的危害进行了揭露和批判。

  1895年到1911年,中国近代小说中出现了鸦片书写的高潮。传教士傅兰雅在1895年公开举办了抨击“三弊”———鸦片、时文、缠足的新小说的竞赛。在160多篇的“时新小说”中,属于小说创作体裁的46篇都涉及到了鸦片书写,并且大都以鸦片批判作为小说的主题。在《澹轩闲话》里,作者詹万云就在序中抨击了鸦片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危害:“间尝深考其受病之源,而知国困民贫之故,实由鸦片之害遍于天下而无药以救之……”[12]格致散人《达观道人闲游记》也提到“……写来贫士凄凉,半是芙蓉有癖……”[13]小说《黑籍冤魂》的第一回就描述了鸦片吸食者的“病夫”形态:“任你是拔山举鼎的英雄,铜浇铁铸的罗汉,只要烟瘾已发,顿时骨软筋酥,连一些气力都没有。

  所以吃烟的,一个个扛肩缩腮,面黄肌瘦,三分像个人,七分倒像个鬼。把锦绣似的山河,都被这烟气熏得天昏地黑,日暗无光,简直成了一个烟鬼世界了!”[14]

  3.中国文化的误读

  毛姆的作品里除了对中国人形象的误读和鸦片书写的偏差,对于中国的文化毛姆也是“雾里看花”似的做出了自己的论断。比如,在《哲学家》这篇文章里,毛姆指出“如果儒家学说牢牢地控制着中国人的思想,这是因为它解释和表达了中国人的思想,而没有其他的思想体系能够做到这一点。”[9]107这说明了毛姆对中国文化的理解还只是停留在表面上。

  魏晋南北朝以来的中国传统文化已不再是纯粹的儒家文化,而是佛儒道三家汇合而成的文化形态。正如林语堂先生所言:“道教是中国人民的游戏姿态,而孔教则为工作姿态。”[10]99“佛教在中国可说控制了大部分民间的思想。”[10]86“中国近世,佛教似较道教更为发达,各地建筑之道教的‘观’倘有一所,则佛教的‘庙’当有十所,可做如是比例”。[10]105毛姆深受叔本华悲观主义思想影响,所以毛姆对于道家的“出世”思想是比较熟悉的,他也读过庄子的一些书,对道家文化还是有一定了解的。

  然而,毛姆对中国的佛教文化是知之甚少的,所以才会有“大殿中做出各种手势的奇奇怪怪的菩萨”[9]159的感慨。在佛教寺庙里,可以看到各尊佛像的手做出各异的姿势,这称为“结手印”,又叫“印契”。所谓手印,是指佛、菩萨空手时的手势,是其公式化的造型。连同全身凝固了的姿态以及所持物品,总称为“印相”。

  各种手印有其特定的含意,这是识别各尊佛像的重要依据。最常见的手印有说法印,即以拇指与中指(或食指、无名指)相捻,其余各指自然舒散。这一手印象征佛说法之意,所以称为说法印。另外常见的还有禅定印、降魔印、与愿印、施无畏印。以上五种手印,合称为释迦五印。

  另外,在《天坛》里毛姆也为西方读者刻画了中国的圣殿天坛,“它向着苍天而立。三层圆形的汉白玉露台,一层高于一层,四道大理石阶梯,分列于东西南北四方。

  这象征着天坛及四个基本方位。天坛被一个大花园围绕,花园又被一道高墙环绕。冬至标志着天时的周而复始。年复一年,冬至之夜,每一朝的天子都会来到这里,庄重地祭拜皇族先祖。”[9]17虽然毛姆对天坛的外观进行了详实逼真的描述,但是由于对中国礼制文化的陌生,这里就存在着典型的误读。

  天坛始建于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是明清两朝皇帝举行祭天乞谷大典的祭坛,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祭天建筑群。毛姆笔下的“三层圆形的汉白玉露台”应该就是圜丘坛。圜丘坛是天坛的主要建筑,又叫祭天台。古代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与天时季节有着密切关系。中国皇帝又称天子,天子受命于天,故普天之下,只有天子可以祭天,以祈求风调雨顺,国泰安康。所以每年冬至日,隆重的祭天大典就在圜丘坛举行。此外,旱年求雨的“常雩”、“大雩”礼及重大国事的“告祀”礼仪也在圜丘举行。天坛北部的皇干殿,原先放置皇族先祖神牌,后来牌位移至太庙。太庙是明清两代皇帝祭奠祖先的家庙。是根据中国古代“敬天法祖”的礼制建造的。清朝皇帝除了五位皇帝十三次东巡沈阳(盛京)祭祖外,全在北京太庙祭祖。所以毛姆这里把天坛当作是皇家祭祖的地方显然是不正确的。

  四、结语

  毛姆极力用客观真实的笔调来描摹他亲身体察到的中国,在跨文明交流中这是值得提倡的。在比较文学变异学视野的观照下,毛姆对中国和中国人的书写偏差,并非是由于其傲慢和偏见形成的,而是由于其不同的文化背景、文化观念、思维方式以及社会身份等因素造成,又由于其在中国游历时间不长,对于中国的诸多人物、事情都只能是走马观花。因此,对于中国和中国人形象的书写,也只能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存在误读是不可避免的。尽管毛姆笔下的中国和中国人形象是他透过自身的文化模子进行重组变异而成,但是这种变异的看法还是非常有意义的。

  借助毛姆“他者”的眼光,我们可以重新认识自己。这种“异”的对照,将有助于我们对自身文化的反思和改变。此外,也有助于我们对西方文化的理解,因为20世纪西方的中国形象,最终不是“反映”中国的现实,而是“表现”西方文化本身的欲望与恐惧[15]。因此,在跨文化交流中,对于“他者”所建构的“变异”的中国文化形象,我们也应该持宽容的态度,对于异质文化我们应该尽力去吸收和理解,这样将有利于东西方文明的对话和人类文明的共同进步。而且对于促进各国人民之间的互相了解,构建和谐世界也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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