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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毕业论文文献综述(2)

秋梅分享

  法学毕业论文篇1

  浅谈企业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

  摘要:为了更好的帮助企业或是相关专业法律人员更加深入的了解破产清算中的法律风险,对于如何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加强法律风险管理有着重要的作用。为此,本文主要从企业破产清算中可能会遇到的几种法律风险进行分析,进一步探讨加强法律风险管理的策略。

  关键词:企业;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

  所谓的破产清算,主要是指在企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形势下,根据破产法所规定的要求进行企业清算。企业在进行破产清算时难免会遇上一系列的法律风险问题而导致破产清算不能够很好地进行。所以说,如何更好地深入了解破产清算中的法律风险,以便有效的帮助企业经营管理者了解破产法,并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减少可能会产生的法律风险有其探究性意义。

  一、企业破产清算的几种法律风险

  (一)破产申请的法律风险

  企业破产申请的危险可能存在债权人不具备破产申请资格。破产主体资格主要是指具有破产的债务人具有法律上进行破产程序的资格,若是债务人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法院不能受理其案件。而根据我国的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才具有破产资格。如金融机构虽然属于企业法人,但若发生破产对于社会的稳定及广大客户的经济财产都会造成极大影响,所以破产法对于金融机构采取了较为谨慎的态度,为其设定了破产前特别程序:金融机构的接托管程序,若是在被接管后仍然不能解除债务危机才能进行破产申请。所以,在破产申请时,必须正确判断其是否具有债权人申请资格,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二)破产管理人制度中的法律风险

  首先,存在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风险。这主要是指管理人违反法律的注意义务、怠工或是没有尽力履职;或是滥用职权,与债务人或是部分债权人进行传统,损害破产清算过程中其他方面正当权益的行为。而若是法院及债权人会议不能够及时发现这些行为,对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或是其他各方面的权益都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耗。其次,存在管理人自身的风险。破产清算管理过程中,管理人有权利也必定有其责任,管理人在履行职责时难免会遇到一定的法律风险。破产法对于管理人并没有按照相关的勤勉履职来设定行政、民事等责任,所以在责任标准相对笼统,且没有形成完善的责任体系的情况下,将会给管理人员带来一定的执业法律风险。同时,管理人的执业责任保险体系也并没有健全建立,这也无疑加深了广大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风险。

  (三)破产债权申报的法律风险

  一方面,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法院所受理的破产案件应当确认为债权人的申报期限。债权人应当在法院所规定的申报期限内进行申报,若是没有申报也可在破产进行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在这之前若是进行分配,便不再对其做出分配。同时,审查和确定出补充的债权申报费用,将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另一方面,债权人若是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债权申报,将不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来行使权力,也不能够得到应有的清偿,债权利益将会变成泡影。最后,在债权申报成功后,还需要破产管理人进行审查,方可召开债权人会议审核。若是债权人没有对管理人的审查结果在债权人会议上提出异议,那么债权很有可能会被列入破产债权视作清偿。

  二、企业破产清算的法律风险管理对策

  (一)事前防范

  企业在进行事前防范主要是指尽量排除法律风险的可能性。例如在企业成立或是合同签订之前的审查,亦或是企业在做出重决策之前所进行的风险评估等,这就意味着企业应当通过规范化的运作,并按照法律专业人员的严格把关,逐步排除和筛选法律风险,尽量将其扼杀在萌芽期。这种事前防范的成本相对较小,且效益高,减少了相应的诉讼和仲裁等相关程序,就能够使企业破产清算稳序进行,减少非必要法律风险。这也要求了企业的领导层必须掌握好相关法律意识,增强法律风险的责任感。

  (二)事中控制

  所谓的事中控制主要是指企业在实际的破产清算过程中对于法律工作机制应当进行完善,法律责任切实落实到各部门及其人员身上,实现企业法律风险的动态化监控及其全方位的防范,使法律风险能够被有效控制。事中控制也具有节约成本且容易控制好风险的特点。所以,企业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的关键更在于事中控制,是有效排除风向的一道关卡。例如在债券职务管理、资产的清算处置及案件纠纷管理等过程当中,皆要求企业应当建立起动态的防空系统,强化相应的主体意识,才能有效将法律风险在事中控制过程中被逐步消化和吸收。

  (三)事后补救

  事后补救主要是指在法律风险出现时,通过企业内部的法律部门,与相关的司法机关及时进行沟通配合,以便最大限度的保障破产清算的进行或是挽回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事后补救更要求企业能够积极主动地去进行经济司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较之前两个补救措施,事后补救的经济成本相对较大,且处于被动状态。但是,企业若是能够积极与相应的司法机关进行配合沟通,以最大限度的保障企业的各项财产权益,那么不仅能够减少法律风险,也能够将企业自身的损失降到最低。

  三、结束语

  在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的过程中除了上述所讲的破产申请、破产人管理制度及其破产债权申报等几个法律风险,还有其他可能会面临的法律风险,而无论是面临何种法律风险,企业都应当自觉的加强法律风险意识,并将法律风险贯彻全面贯彻于企业的管理过程中,建立起相应的法律风险内控机制。如此,才能够为风险化解打下良好基础,做好破产清算的一系列程序,最终保障社会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晓峰.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M].法律出版社,2011

  [2]何亚菊.我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D].云南大学,2012

  法学毕业论文篇2

  试谈个人信息法律保护困境及对策

  摘要:我国法律中明文规定,个人信息权是每个公民应有权利。这体现出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策略。但是,法律中并没有对个人信息方面制定出较为详细的法律说明,进而造成了很多个人信息泄露情况频道发生。因此,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个人信息,维护数字信息网络安全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能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还能体现出我们政府为民着想的理念。

  关键词:个人信息保护;困境;策略

  一、引言

  上世纪五十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开始重视个人信息的保护,随之西方国家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在人格保护法中将个人信息权着重提出,并制定出有关的法律法规。然而,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信息化的快速变化,使得个人信息的保护力不从心。尤其是在网络的推波助澜下,个人信息泄露被滥用。如果个人信息被泄露,将会给公民和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后果。

  二、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困境

  (一)信息泄露成产业链,犯罪成本低

  网络技术的发展就像是一本双刃剑,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为信息泄露提供了平台。我国现在多地都才用无纸化办公,许多个人信息都是存在网盘中,不法分子利用超高的网路技术,盗取网盘中信息,最后公布在网上或是用来进行违法犯罪的勾当。最调查得知,近年来,网络信息泄露已经成为产业链接,在网上搜索关键字就能找到诸多的公司为了提供来自全国各地的信息。而且犯罪成本极地低,只需要花几块钱到几十块钱,就能获得几千条信息。

  (二)相关政府打击力度不够,惩罚程度低

  虽然,个人信息泄露的事件不断发生,但是相关政府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是远远不够的。由于多数信息泄露并没有带来太多的经济损失,当事人也没有进行报案,相关部门难以对此进行犯罪定义。通过虚拟网络进行诈骗,或是电话营销难以找到不法分子。不法分子被逮捕之后,由于其采用多种方式进行犯罪,证据难以采集。因而对这类犯罪的程度是较低的。

  (三)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淡泊,不法分子有机可图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个人信息泄露而导致的事件跟当事人也是有关的。我国多数公民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处于无意识或是意识淡泊的状态,这使得更多的不发分子有机可图。一些公民在网上注册一些网页时,没有注意网页是否安全可靠,也没有思考,便将个人的信息填入其中,最后被相关网页所截留。

  三、个人信息保护的有效性策略

  (一)提高对网络环境的管理

  相关部门应该配备最前卫和最高端的科技,这样可以维护网络环境的安全。同时,还应招聘一些电脑技术高超的人。具有这两样时,一定程度上可以维护个人信息的保护。在网络环境中,工作人员应该制作一个安全性高的系统,当有人试图盗取信息或是有人在查询信息时,系统会自动响起。工作人员立马对此人进行监督,发现有犯罪迹象时应通知警察。另外,还应对网络中存在的信息进行自动删除,对发现有通过网络进行联系购买信息的立马进行打击。通过网络发布,网民注意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免被他人利用。

  (二)加强对个人信息泄露的打击力度

  政府应完善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律上肯定个人信息权的保护。同时,提高对个人信息泄露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犯罪成本。对于这类犯罪的人,判重刑,罚重款。这样才能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减少这类事件的频繁发生。如,徐某某事件发生以后,公安机关立即采取措施,全国范围内逮捕犯罪分子,并给予提供信息的相关人员较高的奖励。九月底,政府发布十大电信诈骗案主犯,并在全国范围内通过新闻媒介的各种载体,将这些电信诈骗犯的所有资料公布在网上,以便广大人民举报。从这些事件中可以明显的看出国家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度,同时从行动上也加强了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公民应提供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

  政府应大力宣传,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此进行循环播放,让更多的公民有意识保护自身信息。同时,还应教公民如何辨别一些骗局的方式,举出那些网页或是场所最容易发生信息泄露的事件。不断提高公民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可以减少很多由信息泄露而导致的诈骗。对那些犯罪分子,说不。让不法分子无法进行诈骗,只有这样才能清除信息泄露的产业,才能还公民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

  四、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个人信息不断泄露,公众对保护个人信息的保护越来越重视。只有不断的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部门对个人信息的重视,不断打击违反分子,采用高科技设备维护信息系统才能从根本上保护个人信息。同时,公民也应提高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遵守社会道德。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个人信息一定会得到保护,我们的社会也更加的和谐。

  参考文献:

  [1]卢晓峰.加强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对策研究[J].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2014(23).

  [2]齐爱民.个人资料保护法原理及其跨国流通法律问题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3]张小峰.个人信息保护的对策分析[J].明日风尚,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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