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经济法的免费论文(2)
有关于经济法的免费论文篇2
浅析促进我国民族经济法发展的若干建议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大国,民族文化丰富多彩,民族文化的产生和传承,是人民大众在生产生活中多形成的一种物质和精神遗产。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民族文化所产生的当代价值日益明显。但由于种种因素包括历史文化以及地理环境的影响和限制,我国一些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相对社会经济发展比东部沿海地区要低一些,特别是西部偏远地区。话虽如此,但少数民族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部分。这一些少数民族经济需要一定的法律进行约束,因此少数民族经济法就应运而生生,少数民族的客观性需要我们进一步考虑法律的特殊性研究少数民族经济法的作用就特别重要。
一、民族及其文化的重要性
谈及民族经济法,首先应了解民族。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并且幅员辽阔,各地生活习性经济发展都不相同。现有民族自治地方167个,自治区5个,自治州30个,自治县121个,并且还要上千个民族乡。民族之间的文化传播和经济往来是实现社会和谐、国家发展的根基所在。具体地说,民族文化是我国少数民族在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中总结出的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经验,是人民智慧的结晶,其体现了一个民族的精神理念、风土民俗。作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文化世代沿袭、经久不衰并传递到每一代人,每一个人身上,都具有很强的基因属性和族群特征,所以说,民族文化能够增强人民心灵归属感,提升民族凝聚力,打造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各族人民人类孜孜以求的一种美好社会,是中国共产党不断努力追求的一种社会理想。社会要求其所属的每一个个体单位都能掌握本社会文化,而个体社会化的过程实际就是个体学习本社会文化,最终认同、适应这种文化的过程。只有个体统一认同了本社会文化,才能实现社会和谐。基于前文可知民族文化是具有很强的基因属性和族群特征的,是一个民族共同心理结构、精神理念、思维习惯、风俗民情的体现,因此民族文化这本身就是一种价值认同。身处个性张扬的时代,人们普遍具有追求独立、自由、个性的心理特征,尤其在网络文化及各种不良思潮的影响下,社会亟需一种正向文化来引导,传统民族文化中蕴藏的传统伦理道德资源,便是大众思想教育撷取、展示、宣扬民族文化美好向善理念的本源所在。
二、民族经济法理论概述与实施现状
一般法理学说认为,经济法理念属于上位指导思想,主要指其核心价值指导、基本立法精神与宗旨,是在长期总结、探讨及研究的基础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能够影响社会实体经济立法、经济政策调整以及司法实践等。同时,能够在立法规制方面,对国家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进行一定调整;同时根据市场经济的实际运行情况,制定与之相适应、匹配的经济政策,形成并推动市场秩序的稳定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法,是具备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构成之一,相对于我国其他法律我国的少数民族经济法还比较年轻,诞生时间比较短,下文将就其理论支撑和实施现状展开论述。
(一)理论概述
少数民族经济法,抽象的说,就是调整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法律法规。在国内法学界,有一些观点认为少数民族经济法的适用范围只在少数民族内部,但这一说法仅仅是相对于通常意义上的特别法来讲。实则,少数民族的经济法除了在使用群体上有一定的限制性,在使用的地区上也有限制性,所以笔者认为这里的少数民族经济法有两个适用条件:一是适用于少数民族的聚集区,二是少数民族的内部范围。可以说,这两个条件是少数民族法律的基础要件,也是基于两个条件的基础上才可以形成对于少数民族对象的基本经济关系的统一和规范。而这里除了从适用主体的角度进行研究之外,还可以从另一角度进行分析——立法的角度。当前我国通常法理意义下所认为的少数民族经济法,包括了以国家层面制定的少数民族经济法,国家认可的关于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经济法习惯法,以及民族自治区制定的一些关于少数民族经济的适用于当地区的法律,此外,还有非少数民族地区政府指定的关于少数民族经济法。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比较少。
(二)我国少数民族经济法实施现状
长期以来,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后的很长一段期间,由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快速发展,与此相对的中西部地区,尤其是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就呈现出很明显的落后景象,如此造成了一些不平衡,所以,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特别法律应运而生。近年来,我国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补贴扶持快速增长,使得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法律要求迅速增加,也正是这段时间,使得少数民族经济法发展迅速。
具体言之,少数民族经济法包含下述几类层次:第一层,是宪法层面规定的少数民族经济法。其中包括,少数民族区域的自治法中对少数民族经济法的规定;每个单独自治区规定的经济法规以及非民族区域的少数民族经济法;第二层,我国签订的国际性法律条约中关于少数民族关系的经济法律。当前我国的少数民族经济法还处于一个不断修订完善的过程中,不过有一些少数民族经济法相关问题亟需解决,如果没有科学的立法过程以及科学的法律执行,我国少数民族经济法难以实现持续发展,也无法切合实际的调控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问题。我国当前少数民族经济法虽然实施了很多年,但是从总的情况来看,仍存在一系列问题亟需解决。
三、现行民族经济法立法原则
(一)基于民族实际
少数民族的法律民族经济法应该正确看待我国民族的特殊性,从我国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也就是说,立法机构在立法时必须重点考虑我国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坚持依据少数民族地区的情况和科学理论相结合。做到主观与客观相结合,做到稳定、科学的研究,多方总结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活动的实际问题,以确保少数民族经济法既能够体现我国法律的严肃性,又能够体现我国少数民族经济活动的灵活性。
(二)体现民族意志
少数民族经济法作为直接体现少数民族地区特点的法律,不仅应该体现全体人民的意志,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同时应当以促进我国人民的发展为根本,讲究立法自由,遵循民族平等的原则。作为一部“人民的法律”要体现人民的权利,通过这种立法的形式保障人民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利益的同时,还要保障全体中国人民的利益。
(三)遵循国家宪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制度,也是基础性行政规定,是我国的所有法律的立法基础,是一切法律实施以及立法的准则,所以,遵循宪法是我国立法环节中最重要的原则。同时,通过宪法的根本原则帮助立法机关完善少数民族经济法律,也是保障我国少数民族经济法合法地位的必由之路。
四、促进民族经济法发展的相关建议
少数民族经济法作为完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法律,对于少数民族经济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少数民族经济法具有很大的强制性,对少数民族经济的稳定与发展是一个指导作用,少数民族经济法考虑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其二,少数民族经济法是一种稀缺性的法律,通过少数民族经济法的实施,可以较好地处理协调少数民族地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面临的经济问题,协调各个少数民族之间的经济关系,保证了少数民族地区的金融、财政、物资等等各方面的关系,进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协调发展,有利于实现我国各民族共同富裕。笔者对于新时期民族经济法的发展建议,主要归结如下:
(一)关于适用性层面的建议
首先,从适用的角度分析,我国目前少数民族经济法仍处于空白阶段,在少数民族经济法执行阶段,仍有一些较大的自主权。因而为了避免和杜绝一些性质机关的对于少数民族经济法权利滥用,必须建立一套明确、严谨的执行制度,最大限度防止执法部门的利益与成果的关系。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那些少数民族经济法实施过程中的民族情绪,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必须遵循“特殊问题特殊对待”的原则进行特殊审查。对于违反法律的必须坚决予以追究严惩,尤其是比较狭隘的民族主义倾向更应高度重视,给予严格的抵制和控制。
(二)关于执行层面的建议
在少数民族经济法执行角度,应当注意下述几方面:其一,要保证司法机关的独立。在会议明确提出且格外强调了关于“司法独立”的重要性,认为司法独立是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步骤。具体的说,司法独立就是弱化地方行政机关对于司法部门的干预,与此同理,对于少数民族经济法的实施也要尽可能避免少数民族经济法的实施执行过程遭遇地方过度干预。其二,在法律执行过程中,必须注意协调和调节。面对少数民族地区在不同区域、不同民族的经济利益中,需要根据原则、又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别执行,尽可能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利益,遵照当地的风俗习惯执行法律措施;对于某些法律执行过程中实际情况与法律冲突的地方要深入调查了解,及时跟进,以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作为辅导依据,最大限度保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五、总结
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是少数民族经济法的基本范畴,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经济法可以说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因此,对少数民族经济法研究路径的选取以及研究方法的适用都必须遵循科学性,坚持科学的方法,如此,民族经济法相关法律理念才能被有效运用,进而实现少数民族经济法的真实价值。时下,少数民族经济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这一法律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因而需要广大法学人士在实践中反复探索,不断发现其中问题,提出相应解决方法,以进一步推动我国少数民族经济法得以完善,进而实现少数民族地区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