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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价值取向(2)

杨雪峰分享

  
  二、建国以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价值取向的回顾
  
  新中国成立以来,伴随着国家现代化的进程,我国先后开展了八次比较大的基础教育课程与教材改革。对这一历史过程的回顾与反思,有助于我们把握课程改革的方向与脉络,理清其价值取向的演变,特别是对当前如火如荼的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重双基阶段(五十年代)
  新中国建立以后,在当时政治、经济和社会全面学习苏联的背景下,教育和课程也全面学习苏联。其中,向学生传授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成为课程与教学活动的中心任务。
  这种以“偏重双基”为核心的课程价值观,其实是教学认识认下的具体体现。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曾发挥过积极的意义,但由于长期以来一直被过分强调,导致了我国的课程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具体来说,其弊端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重教师而不重学生。第二,重管教而不重自觉。 第三,重统一而不重多样。第四,重传授而不重探索。
  
  (二)、培养智力和能力阶段(六七十年代)
  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前苏联以赞科夫为代表,在美国以布鲁纳为代表,先后提出了以发展学生智力为核心的教学理论体系,差不多以席卷世界之势在各国教育界传播开来。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的教育理论界也展开了关于传授知识与发展智力关系的大讨论。
  其基本观点和共同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教学程序上,主张“先学后教”或“先练后讲”,这是对“先讲后练”、“只讲不练”的传统教学活动进行反思和批判性思考的结果。
  第二,在教学组织形式上,坚持“学生自定步调,教师异步指导”。在教学活动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速度进行自主学习,而不必“齐步走”,但同时又不主张完全的“个别教学”,除个别学生(包括优秀生和差生)允许完全自定步调外,绝大部分学生则必须阶段性地集中学习,接受教师的统一指导。
  
  (三)、强调非智力因素阶段(八十年代)
  在关于传授知识与发展智力关系讨论的中后期,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开始认识到在学生的发展过程中,除了智力的因素之外,还涉及到情感、意志的因素。1983年,上海师范大学燕国材教授明确提出,教学活动应重视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培养。
  在这一时期,关于非智力因素与学生的学习效果之间的关系,我国心理学界进行了大量的实验研究,都无一例外地表明,非智力因素与学生的学习效果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相关。
  (四)、注重主体性品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阶段(九十年代至今)
  经过改革以来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基础教育课程获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在课程目标上,过于重视知识和技能的传授,忽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课程实施中,过于注重接受学习、机械训练、死记硬背,扼杀学生的自主性、独立性和能动性。
  进人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把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迫切要求教学活动应当把培养、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作为核心任务。同时,在世纪交替之际,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也成为世界各国教育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21世纪是以知识的创新和应用为重要特征的知识经济时代,“社会的信息化、经济的全球化使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成为影响整个民族生存状况的基本因素。”
  1999年6月13日,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智育工作要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实行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要让学生感受、理解知识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习惯,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
  2001年6月,教育部颁布《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发展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将课程改革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突破口。《纲要》明确了基础教育的目标是,“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
  总之,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培养学生的主体性品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将逐步成为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的一项核心任务。
  
  三、农村教育课程改革的多元价值取向
  
  当前农村基础教育的课程存在的多元价值取向主要有:为升学服务的价值取向、为本地农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的价值取向、为农村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兼顾升学的取向、为培养合格公民打基础的价值取向、为“三农”服务的价值取向。村基础教育的价值主体主要者是农村学生,而农村学生为改变当前的境遇为了向更好的环境流动,他们的价值取向基本是为升学服务的,他们观念中只有升学是改变他们的最佳途径而这种取向在表面上有造成了与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取向相左,而兼顾二者取向则是农村教育课程价值取向的重大进步。但在农村课程改革中这种兼顾的取向如何体现在课程计划中则又无良好的模式。内容的设置怎样能体现兼顾二种取向又成了问题,教育改革过程中怎样避免非此即彼和跛脚式的改革则又是教育管理和实施者头疼的问题。
  
  四、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应有的价值取向
  
  农村教育必须为当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但这种服务主要表现为全面提高农村人口的素质,发挥其育人的功能。这是义务教育的本质要求。“以农村学生为第一价值主体”还意味着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只有重视学生的需求和兴趣,教育才有发展的动力。但是,强调学生为第一价值主体,并不意味着忽视社会发展的需求。因为引导农村学生的社会化是农村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处理好促进学生发展与服务社会的关系,是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农村义务教育课程的改革中得到化解。有时换一个角度来考虑问题,反而不成难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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