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自然环境中国历史文化论文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众多承载着中华数千年文化、传统、历史的古城镇。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古代自然环境中国历史文化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古代自然环境中国历史文化论文篇1
解析中国史学文化中的人文精神
【论文摘 要】 本文通过对中国史学文化中的人文精神的研究分析,提出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结合,如史学中的忧患意识、人的自我修养、人本主义思想传统等,有助于我们民族素质的提高,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而且具有实践意义。
【论文关键词】 人文精神 社会责任 科学发展
在中国史学中,人文这个概念出现得较早,《周易•贲》说:“观乎天下,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汉语中的“人文”,实出于此,意指人类社会的各种精神文化。当炎黄子孙把黄帝尊为“人文始祖”时,表明了中华民族乃是一个崇尚人文传统的民族。
人乃万物之灵,人之为人,在于有思维,“唯有思维,才能把握本性、实体、世界的普遍力量与究竟目的”(黑格尔语)。人又是社会的主体,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无法脱离社会而生存,同样,社会的发展也不能脱离人的生产实践活动以及文化创造活动。“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句话显示了两千多年前古代中国人已经认识到:要使天下(社会)得到教化,使天下(社会)趋于完善,人文因素是不可或缺的。现今,我们在提倡科学精神的同时,提倡人文精神;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就是提倡人文精神;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就是提倡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结合,这不仅是涉及科学经济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涉及我们民族素质的提高,对于历史传统中人文精神的认识,不仅只有学术价值的层面,更具有实践意义的层面,这是因为;其一,人文科学发展无法脱离社会实践,社会进步也不能忽视人文因素;其二,作为中华民族整体的一员,提高自己的人文素质,并把这种素质反映在我们的工作当中,与人的交往之中,以及做人父、做人母如何承载着教育下一代的任务当中;其三;在社会中,尤其是当今的世界已变成一个地球村,人与人的交往是一种跨文化的过程,我们的言谈举止、喜怒哀乐,无不打上文化的烙印。
从前秦到清末,人文这个词多次出现,指向是制度文明和文化教育,而西方的人文思想出自于文艺复兴时期,强调人的作用,人是宇宙的主宰,并且这个思想通过教育来完成和传播。
当我们从现实去反观历史,再从历史来审视现实时,我们史学传统里的人文精神、人文思想是鲜活的,具有超然性和超越性的意义,它超越时间,超越空间,具有永恒的文化价值。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史学中的忧患意识与人的社会责任
忧患意识,在许多的史学家与士大夫身上反映出来,这个思想与情感表现在对子孙祸福,社会混乱,人民休戚,国家命运的深切关注上;表现为对于人及其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命运的关注,这是惯穿中国历史文化始终的终极关怀。这里首当提到的是诞生于湖南的毛泽东,少年时便有一种强烈的民族忧患意识和爱国恤民精神,这与湖湘文化是分不开的,在湖湘历史文化传统中,民族忧患意识是千百年来决定爱国知识分子心中深沉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因素之一,北宋时期的范仲淹,在《岳阳楼》中的拳拳之忧常在后人耳边响起,“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近代的陈天华,谭嗣同面临亡国灭种之危急形势,甘愿“横刀向天笑”,血溅刑场以醒国民,他们忧国家的主权和独立,忧国民思想之陈旧,忧国家政治之****,励精图治,激扬文字,指点江山。当我们谈到《史记》时,不能不想起司马迁,这位有良心有责任感的史学家——一个身体不完整的伟大男人,他自称是“刑余之人”,可他挥舞着书写历史的巨笔,将华夏文明上溯上千年,如果设有《史记》,那么,遍及全球的十几亿炎黄子孙,将发生以下六个认同感的危机:①同源的民族认同感,②同地同根的地域认同感,③同历史的时间认同感,④同文的文字认同感,⑤同情理的情理认同感,⑥同习惯的习俗认同感。那么,我们的五千年的文明就无从谈起。
这种忧患意识,使我们不能不再提及一个人,清代的诗人,思想家、史论家龚自珍。他曾说:“智者爱三千年史代之书,则能以良史之忧忧天下。”他没有说以“明君之忧忧天下,”或“以贤臣之忧忧天下。”
面对我们所处的时代学习历史,思考历史,讨论历史,研究历史,我们不只是眼前之忧,临时之忧,不是短暂之忧,而是长远的忧患。这种长远的忧患意识,回顾过去,是深刻的历史感,展望未来,当从长远利益着眼,这不仅是史学家之责任,也是我们每个有良知的社会人之责任。正如顾炎武所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二、史学中重视人的自我修养,人生境界的提升
我们现代人都关注人生,关心我们自身的生命,关切我们本真状态,何为?这是因为我们感到现代人的精神状态,心灵状态出现了问题,我们焦虑、彷徨、不安,“非常郁闷”,甚至是“狂郁闷”,这是我们的心灵与精神“无处”之所在,失去了“安身立命之所”,没了精神家园,我们现在“上不在天,下不在地,外不在人,内不在己,”也就是说我们缺乏终极的追求和关怀;我们缺乏脚踏实地的现实努力和关注;我们把每个个体认为是绝缘的存在;我们缺乏良性的人际关系;我们自身的本我、大我、真我正在逐步丧失。
作为一个中国人,是非常幸运和幸福的,这是因为我们面对不同的人生境况和阶段时,有不同的思想互相交流,给我们抚慰,给我们超越,台湾学者南怀瑾先生有个形象的比喻,他说儒、道、佛三家,开不同的商店,儒家是粮店,道家是药店。这是因为人的存在是一个永远未完成的过程,也许此时是一马平川,春风得意,也许那会儿就会阴云密布,危机四伏,需要道家的“药”来医治;佛家好比一个中央商场,百货商店,商品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因此我们说,道治身,佛治心,儒治世。
当今,许多有识之士在关注社会人类的自身修养问题,并发现我们越来越多现代人的自信心,不是建立在对个人自身价值的认识上,而是建立在对一个异己的身外目标的占有上——这就是财富和权力。难道我们这个社会的动力和运作机制都是在鼓励人们获取权力和财富吗?还是使人们所有本能中最强大的一个——占有欲得到无限的膨胀?使强者希望无限地运用自己的权力和力量,使弱者希望自己有一天也强大起来呢?
人们深感这不仅是一个充满挑战的世纪,更是充满危机的世纪,当前的金融危机,环境污染,生态失衡,心病加剧,价值标准的失范,道德的滑坡,信任危机等都严重影响并制约着社会的和谐发展,而科学技术又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把人类带入天堂,又可以把人类引入地狱,对善和恶都有可能带来无限的可能性,真、善、美与假、恶、丑的颠倒。
清末民初时期我国的思想家严复,他指出中国国民素质有三大弱点,一是民力,二是民智,三是民德,这三差,难以使当时的中国现代化,这难道不是我们今天仍要关注的问题吗?
因此,加强自我修养使我们每个公民更具有理性,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中,面对残害婴幼儿的劣质奶粉的泛滥,面对****现象的蔓延,面对道德的伦丧,面对拜金主义的抬头,面对玩世不恭和游戏人生的态度,仅靠法制的“他律”是不够的,还要加强公民自身道德修养,而人生境界的提高是维护个人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命之泉。
三、史学中的人本主义思想传统
人类创造的最伟大的奇迹,不是高科技,而是人。因为高科技还得靠人去创造;人类最重要的开发对象,不是大自然,也是人。因为先有人类的自我开发,才有人类对大自然的开发;人类最值得珍视的宝藏,不是金银珠宝,还是人。因为人的生命,人的价值,人的自由,人的尊严,远比金银珠宝要贵重得多。所以,研究人文科学,尊重人才是当今全世界的第一要务。
从我国历史发展来看,西周以后,人们逐渐认识到,人世间的客观历史不是天命决定的,而是人事,也就是人世间的善恶、治乱、繁荣、衰败,都是由人自身决定的。这是人文精神在史学中得以确定和不断发扬的过程。
司马迁的伟大之处,他不仅认识了这一点,而且在《史记》中把他这个思想非常有分量的反映出来。《史记》是一部以人物为中心的纪传体史书;本纪是写帝王的;世家是写诸侯以及一些特殊人物,比如孔子、陈涉;更多的是列传,写了各阶层的代表人物。在七十二列传中,对于历史中的各种人物,司马迁是有选择的,其中有几句话:“扶义倜傥,不令已失时,立功名于天下。”意思是说要做一个既正直又潇洒的人、有见识,能够看清形势,不让自己错过历史的机遇,而这样的人是要有责任感的,二十四史,也是以人物为中心,包括历史的进程,朝代更迭,各种制度以及天文、地理等,在这个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任何一个民族,没有任何一种文化,“象二十四史”这样有这么多人的活动,是人本思想的一个标志。
中国历史中有名的“贞观之治”,是以唐太宗为首的统治集团,在贞观年间推行的一系列政治、经济、文化的政策和措施,适应了当时的形势,在较短的时间内,把乱世变成了治世,使唐朝成为世界历史上最负盛名的朝代,而这其中,与李世民本人对人才的珍爱和对大众痛苦的深切关注分不开,其中一例是出现了“贞观君臣论政”,李世民说:“为君之道,必先存百姓,凡事皆需务本,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因此他确定了“偃革兴文,有德施恩,中国既安,远人自服”的“以文治国”的总方针,围绕这一方针,建立了一个适应形势要求的领导集团,任人唯贤,不拘一格起用人才,拔擢一大批精干的官吏,如道士出身并参加过农民起义军的魏征,原为李建成的宫臣,在李氏兄弟争夺皇位的过程中介入很深,曾劝说李建成早日除掉李世民。可是,李世民不计前仇,委以重任,太宗本人的“朕之授官,必择才行,若才行不至,纵朕至亲,亦不虚授”。而正是他虚怀若谷,不仅消除了敌对势力的疑虑,而且网罗了一大批有政治才能的朝臣,如房玄龄、杜如晦、魏征等能臣,魏征“直言敢谏”,太宗“从谏如流”成为一种风尚。而从另一个角度,一个杰出的人,伟大的人,他要有一定的历史舞台,否则他也不会发挥作用。
而今,邓小平提出的解放思想,就是解放生产力,解放人,关注人的生存,也关注人的发展。而我们提倡人文科学,关心、关注、关联人的发展、人的幸福。关注人的意识,理想、观念、信仰等是让人能以离开狭义的动物,狭义的经济动物,狭义的政治动物,而使人成为各种关系的创造者,改造者和推动者,真正使人文科学变成我们个体生存、发展的有力推动者和精神食粮。
【参考文献】
[1] 石中英,教育哲学导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2] 袁振国,当代教育学,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
[3] 赵毅,赵轶峰,中国古代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古代自然环境中国历史文化论文篇2
浅谈中国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
摘要:中国对于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可以说刚刚起步,需要更加科学合理的保护理念和手段。本文通过介绍什么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意义、现状和面临的问题,以及保护的基本原则和一些可以借鉴的方法,希望能提供一些关于保护方面的思路,并引起人们对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关注。
关键词:历史文化城镇 保护意义 现状 问题 保护的动力 保护的基本原则 经费的负担和筹措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众多承载着中华数千年文化、传统、历史的古城镇,如同一颗颗璀璨的明珠,散落在华夏大地。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国人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精神生活、文化体验的追求日趋流行,“历史文化城镇”开始为人们所熟悉。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含义
所谓历史文化城镇,就是许许多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群体构成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城镇街道景观。例如,带门楼的宅第,树木繁茂的庙宇,高耸的城郭、宝塔,以及文明开化以后所产生的西洋建筑、桥梁、濠河……等的姿态。[1]每个建筑物和构筑物,都有其深远的由来和历史,如果能够为来访者提供详细了解的资料,则必然会给人们很大教育;如果能将它们组成一定形体,创造出我们四周的“环境景观”,那么就可以使平常完全生活在异地的人,扩大生活范围,弥补生活体验的不足。我们亲生感受到,在我们生活的国土上,可以创造出多么丰富多彩的生活空间来。
但是文化城镇并不只是给外来者赏心悦目。文化城镇犹如地方文化的面孔,在这里反映着人们的实际体验,这是无法代替和置换的,他们将视它为自己的故土故乡。
所以,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就是在保存历史文化城镇物质遗产的同时,如民居、街道、桥梁,保护城镇建筑群背后深厚的文化底蕴,历史性环境。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意义
早在1972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第17次全会制定的“文化遗产及自然遗产保护的国际建议”的前言中说:“在生活条件迅速变化的社会中,能保持自然和祖辈留下来的历史遗迹密切接触,才是适合于人类生活的环境,对这种环境的保护,是人类生活均衡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因此,在各个地区的社会中,充分发挥文化及自然遗产的积极作用,同时把具有历史价值和自然景观的现代东西都包括在统一的综合政策之中,才是最合适的。”
科教文组织的第19次全会,提出了“历史性地区的保全及其在现代的作用”的国际建议,其中有:“所谓历史性地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它反映了历史的客观存在。为适应多样性的社会生活必须有相应的多样性生活背景,据此,提高历史性地区的价值,将对人们的新生活产生重要意义”。[2]
可见,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对我们了解历史,传承传统文化,丰富现代生活,促进社会多样性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保护历史文化城镇是人类生活均衡发展的一种需要,更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现状
目前,我国对古城镇的保护处于一个越来越重视的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就有关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规定,历史文化城镇自然也在保护之列。而在2007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条例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通过单独制定法规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进行规范,国家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各级地方政府也有相应历史文化城镇保护法规的出台。例如,2004年制定的《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2006年开始施行的《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中国社会正将更多关注的目光投放到这个我们过去不曾注意的焦点上。
但是,我国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现状令人堪忧。最主要是对历史文化城镇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对于文化保存造成很大阻碍。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面临的问题
当前,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是追逐经济利益与保护当地传统文化之间的冲突。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现代人对传统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的向往和追捧,使得越来越多的地方认识到历史文化城镇镇潜在的巨大利益,利用古老的资源,发展旅游业,推动地方经济、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质量。这本无可厚非,但是一味地旅游开发,使得历史文化城镇不断商业化。许多地方只是关注眼前的经济利益,忽视了古城镇本身深厚的文化、艺术底蕴,更忽略了对历史文化城镇的持久保护。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已经日趋严重,并直接影响着古城镇的“生存”。因为,于历史文化城镇而言,其巨大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城镇建筑,布局结构的合理和艺术,更在于生活在那些土地上的人所形成的历史,文化氛围,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商业化的开发使得历史文化城镇离它的价值越来越远。
以云南丽江为例:十多年前,1997年12月4日,丽江古城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与雅典、罗马、威尼斯等伟大城市比肩;十多年后,2008年1月中旬,古城被指责过度商业化、原住民流失,联合国派出检查组,丽江面临亮“黄牌”之忧。十年仅是历史的一瞬,然而这十年丽江的变化几乎超过了过去800年的总和。如今,涌入丽江的不是蒙古战车和铁骑,而是源源不断的游客和老板,他们带来丽江的不是马刀与盔甲,而是快速增长的旅游收入和巨额资本。
雕梁画栋、小桥流水的古城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摇摇欲坠,诗人、专家、学者们感叹:在酒吧街的灯红酒绿中,在小贩的叫卖声中,古朴一点点褪去,丽江古城正变成一具没有内容的空壳。
07年6月,在新西兰举行的第31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丽江古城、故宫、长城、圆明园、布达拉宫和云南三江并流6项中国世界遗产被要求在大会上就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作解释。
丽江古城能申遗成功,既靠有形的建筑群落,更是靠存在于街头巷尾间的纳西市井生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是看中它是“保存浓郁的地方民族特色与自然美妙结合的典型”,才授予其桂冠。
但目前古城核心区域都商铺客栈林立,原住民纷纷将房院腾出给外来商人获取一年十几万的租金,并用这笔钱在新城购置洋房,他们搬走家当的同时还搬走了在城中存活了近千年的民俗文化。
更令人担忧的是,有些官员认为古城本就是为商业而建,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甚至有人认为即使联合国真亮“黄牌”也无妨,因为丽江已经具备了足够的知名度。这样出自官方的想法给古镇的保护,尤其是非物质文化的保护造成了很大阻碍和不利影响。[3]
当地居民是保护事业的动力
由丽江古镇一例,我们不难看出,目前,我国历史文化城镇的物质遗产,基本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但是,非物质性的历史性环境,仍在遭受着肆意破坏。可以说,这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核心问题和难点。一旦人们意识到历史性环境保护的重要,并着手进行保护,实际上也就解决了古城镇物质遗产保护的问题。因为历史性环境保护较之物质遗产保护,程度更深,也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本质。
日本作为我们的邻国,地理位置和文化传统都与我们相似。早在上世纪60、70年代,日本就开始致力于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尤其是历史性环境的保护,并且获得了较好的成效,对我们极具借鉴价值。比照日本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我认为激发当地居民保护的意识和积极性,才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
在日本,历史环境的保护也如同公害处理,自然环境保护一样,首先是由当地居民中产生。各地方政府着手采取相应对策,公布具体条例,等到这种条例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制定之后,国家才作为最高行政管理,着手进行法律制度的完善工作。文化城镇文物保护法的修订也经过了这样一个顺序而进行。以“日本全国历史文化风土保护联盟”为中心,由各地居民发动的保护运动,其伟大功绩就在于促进各自治体颁布有关条例,并将其吸收到文物保护法内作为修订的内容之一。
可见,民众的支持和拥护是历史环境保护的基础和动力。而日本民众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关注,归根结底源于他们“环境观”的变化。日本曾经爆发过严重的公害问题,世无旁例的水俣病和四日市气喘病,使得公害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深受公害之苦的居民们敏锐地感到了生活环境中的种种问题,发现了自然环境破坏剧烈。要求保护自然的群众运动在全国各地兴起,群众环境观不断发展扩大。
最终,人们把历史环境的破坏看作为现代环境问题的主要课题。认识到历史环境是当地居民精神团结的象征,其消灭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严重的后果。换言之,公害是直接危及人们生命、健康的犯罪行为,而历史环境的破坏,恰是对居民精神生活的挑战。一旦失去历史环境给居民所造成的失落感,对于曾经以此为自豪的当地人来说,简直不可容忍。这样一来,人们在重视环境的物质方面的因素之外,也开始注意到了文化方面的精神价值。[4]
日本的这种“居民——地方政府——国家”的保护模式被事实证明是可行且有效的。那么如何调动我们国人的保护意识,树立“环境观”,这是紧接着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
参照日本的做法,朝日新闻社于1972年2月14日出版的早报上,动员了该社所有通讯员,以“必须保存,复原的历史性文化城镇”为题,列举了全日本169处城镇加以介绍。接着又以“充满历史气息的文化城镇”为题,公布了全日本200多处城镇的所在地图及概况一览表。而财团法人环境研究所在它编辑的杂志中,出版了“环境文化”特辑,将与历史文化城镇的有关资料全部收集在一起,以前两次的朝日新闻报载为基础,加上和全国各地方政府讨论的结果,收录和确认了400余处历史文化城镇。这些城镇都是当地居民认为应该保护,由他们进行申报,并最终由国家登记注册的。
日本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始于上世纪60、70年代,主要的宣传工具就是报刊杂志。在大众传媒如此发达的今天,网络、书籍、电视等各种媒介都可以成为我们宣传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手段。并且我们可以把主动权交给居民,以自下而上的方式发现、确定、保护历史文化城镇。这样更能调动居民的保护意识和积极性、主动性。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与居住环境的改善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固然非常重要,但决不能限制地方居民生活的发展和提高。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文化城镇的保护,猛一看起来似乎是矛盾的,其实并非如此。新的东西,是真正新的东西,而不是为新而新、虚有其表的拙劣设计的冒牌货,就真正意义上的创新而言,它必然是和旧有的优秀传统相调和的。文化城镇的保护,必须与热爱保护地区文物的人们生活和环境的改善、提高结合在一起,这是文化城镇保护的基本理论。
在西欧社会中,保存、创造“理所当然的东西,存在于理所当然的场所中”的思想,使得历史文化城镇保存的相当完美,当地居民以此为豪的现象,随处可见。这正是以居住环境的适宜性思想为指导,由当地人用双手亲自创造出来的。[5]
在我国,也有比较成功了例子。江南古镇绍兴,在旧城改造中将改建和保护相结合,让居民继续居住在历史建筑中,作为延伸历史文脉的手段,这就是绍兴保护古城的高明之处。
老城区以保护、旅游、居住为主,陆续迁出工厂、企业,保证原始街区的完整性;对生活在老街老巷的居民,在不改变外部立面的前提下,允许他们改造内部结构,以更适宜居住;新建房屋采用江南特色的外部装饰,与城市风貌相协调;新建居民楼多用灰墙黑瓦,体现江南民居风格。对这些历史街区,绍兴的做法是除了外观的修缮,直接目的就是改善居民的生活,包括电网整治、排污管道全面接通、管道煤气入户等。修缮后的街区,既让居民生活便利,也使游客接踵而至。
由于历史文化城镇的老建筑大多年代久远,房内的设施老旧,与现代化的城市生活相比,古城镇的居民生活条件差。居民为了改善条件,移居城市的情况也就不可避免。而如同古城丽江,没有了原住民的古城镇,不过是丧失了灵魂的空壳城镇。所以,只有切实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绍兴模式”[6]确实值得其他地区借鉴。
保护事业费用的负担和经费的筹措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事业的特色在于其多样性。从地区的历史、现在的功能、经济的基础等不同角度来看,有各种各样的保护形态,在同一个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中,各种事业的保护也是不一样的。例如,居住房屋的保护、自然景观的保护、公共事业便民设施的整顿等。这种事业的多样性就决定了不应该采取统一的经费负担。经费负担、筹措的方式,应该根据各地区不同保护事业的实际情况,决定合理的方式。
例如,作为居民住房的老宅的保护与修缮,如果完全由政府支付费用,那么国家财政的负担就可能过重。因此,可以由居民承担自家的保护、修缮费用,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金。但在一些极度贫困的古城镇,就可以由国家承担民居保护的全部费用。
对于公共设施的保护,则可以政府出资为主,鼓励民间组织、企业、个人出资为辅。而地方博物馆、名人故居等管理整顿费用,可以通过征收入场费的方式负担一部分或全部,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足。
关于经费的筹措,在日本,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经费来源,是以补助费、贷款和公共事业为中心的。公共事业不是直接的财源,但是在编制预算措施时,从补充完善保护事业的观点加以考虑是有益的。贷款是有偿的资金,但在资金数量和使用对象上可有灵活性。
另外,曾有学者提出发行“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7],利用发行奖券的方法所得的收益费,作为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经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或“文物保护奖券”均是以充当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费用为目的的,每年可发行二次(如春、秋适宜旅游的季节),向全国发行,其收益由地方政府、文化厅、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团体的协议下,作为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财源而灵活运用,这将是非常有效的经费筹措办法。
对于我国,除了大力发展旅游业以获取收益,作为古城镇保护的经费外,发行“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是一条值得我们考虑的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