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朝官职表
西周是在夏、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个非常强大的国家。它的强大不仅仅由于它广袤的国土、更是由于它丰富的文化,这其中就包含着政治思想的传承,西周时代的政治思想以及官职制度对后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是大周朝官职表,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大周朝官职表
三公和太宰西周的最高官职是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公),其下分设六卿、五官等。由于三公之类的官职是授予位高爵尊的诸侯的,而诸侯们在出任周朝大臣的时候也要治理自己的国家,所以三公在日常政治生活中发挥的作用是有限的。通常执掌中央权力的是太宰,太宰本来是王室的家庭事务总管,因亲近统治者,所以从夏商以来太宰的地位一直处于上升的趋势中,在西周可以说达到了顶点。
在非常时期,诸侯出任的三公就因为其本人所掌握的强大武力而发挥着实际的执政权力,周成王初立之时,以“召公为保,周公为师”,周公旦“践阼代成王摄行政当国”,直到七年后成王成年,周公才还政于成王。此间,周公、召公数次以成王的名义征发诸国兵,平定管、蔡、武庚的叛乱,重新征服乘武王去世而叛乱的东方五国,权力实际上超越了当时的周成王。《史记·周本纪》说“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由此可见三公的权力。成王年幼时,周公为了很好的保护和照顾成王,还兼任了太宰,总领王家事务,这也是后来太宰权力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
春秋时期,周朝的执政者称正卿、冢宰,其下间有一二副职,称介卿。平王东迁之后,一直以郑国的国君(伯爵)为正卿。后来周王夺取政权,并由此和郑国开战,之后的中央设两名卿士,以右卿士为首。春秋中后期,王室日渐衰落,中央执政者是所谓的伯。这里的伯不是伯爵的意思,而是受周天子授权管理诸侯的特别职务。出任伯的,都是诸侯中武力强大、道德高尚而为诸侯所敬畏者。历史上总共出现了齐桓公、晋文公、宋襄公、秦穆公、楚庄王五位,称春秋五霸。这些受命称伯的诸侯对外以周天子的名义统帅诸侯、对内以“伯父”、“伯舅”的名义代天子理政。周朝固有的卿士等已经失去了政治上的主动。
战国时代,王室衰微,已经失去了中央政府的地位,成为一个很小的地方政权。
六卿、五官、宫内官
六卿、五官分掌国家事务,在他们之下是大都、小伯、艺人、表臣百司、太史、尹伯、庶常吉士等较为低级的官员。大都,管理诸侯以及周天子宗亲们的采邑;小伯,管理卿、大夫的采邑;艺人,泛指有专门技术的如卜、祝、巫师、工师等官员;表臣百司,泛指在六卿、五官府上执行具体事务的低级官吏;太史,撰写国史、记录周天子和百官举止,草撰周天子的册命;尹伯,位次五官的总执行官;庶常吉士,位次大夫,是最低级的世袭官员。
周天子除了朝臣之外,还保留了很多专门管理王室内务的官员,如虎贲、缀衣、趣马、小尹、左右携仆、百司、庶府等。虎贲,周王的禁军;缀衣,管理王室的衣服装饰,与后世的尚衣相仿;趣马,管理王室车马;小尹,总管一类事务的王室总管;携仆,管理王室日常使用的各类器物;百司,执行各类勤杂事务的小官吏;庶府,管理王室财物。
内廷官
主要有宰、臣两类。这些官员主要处理商王的私人事务,包括其私人领地、以及王官内部的管理等。宰的地位非常高,特定的情况下作为商王的代表直接处理政务。《史记·殷本纪》记载,殷高宗武丁,「三年不言,政事决於冢宰」。臣的种类很多,有负责农耕的、有负责内廷供奉的、有负责祭祀的、有负责警卫的、也有管理商王私人军队的。臣的级别也很不相同,有些是商王的亲族、有些是来自臣服的部族、甚至有些属於奴隶的身份。不过,作为臣的奴隶很多成为显赫的大臣,如商汤时的伊尹,武丁时的傅说,都从奴隶晋升为宰相。
外廷官
即处理国家事务的官员,以尹为长,另有卜,作册,亚服等各种名目。尹相当於後世的宰相,其中最著名的是伊尹。伊尹,姓伊名挚,尹是官名。伊挚曾「为有莘氏媵臣(陪嫁的奴隶)」,得到商汤的赏识,「汤举任以国政」。《史记·殷本纪》记载,商汤死後,继承王位的外丙、仲壬相继死去。伊尹立汤的嫡长孙太甲为王。太甲即位後,违背商汤所立的法度,暴虐无道,於是伊尹把他放逐於桐(河南虞城东北),由伊尹代王施政。三年以後,太甲认识了自己的过错并有所悔改,伊尹才把他迎接回来并「授之政」。伊尹的儿子伊陟,也身居高官,「帝太戊立伊陟为相」。
卜、作册都是宗教官员,相当於罗马时代的祭司,但是地位远不如罗马祭司来得高。其中卜作为大祭司,权力比较大,作册的职务与後世的史相当,是负责记录的官吏。亚服是武官,统帅军队,有亚,多亚,大亚之分,但是具体职务与等级区别不详。商朝的武官还有射(统帅弓箭手)、犬(负责商王的田猎)、戍(要地驻屯军长官)等其他称号。
《周礼》典制
《周礼》所述的周朝体制十分精密、宏大,因此受到后人的质疑,认为是后人托古所作。按照《周礼》的记载,周朝的中央政权的组织是以冢宰为首的天地四时六官制度。
周朝的历史制度
周灭商后,天子大搞分封,把王族与功臣分封到国家各个地方,建立起众多诸侯国(也称方国),数量超过百个。通过宗法制和封建制,建立起一个以周“天子”为中心,各个诸侯国围绕的封建王朝,同时建立起一套无孔不入的礼乐制度,形成了一个有秩序的奴隶制国家。西周严格的施行宗法制度和嫡长子继承制,建立了周天子-卿士-诸侯-卿大夫-士-国人的统治序列。就官制而言,大体上有卿士-诸侯-卿大夫三等。卿士辅佐周天子执政,诸侯世守其国,卿大夫辅佐诸侯治理国家、并且从诸侯手里领受世袭采邑。
西周的官制,更为繁杂。周王左右的辅佐为太师、太傅、太保,合称三公。三公之下有三事官(政务官、事务官和地方官)、四方(诸侯和方国、部族)和卿事寮。
王朝官员为:总揽朝政的太宰、掌祭祠礼仪的太宗、掌历法记事的太史、掌祈祷的太祝、掌神事的太士、掌占卜的太卜,合称六卿,六卿的僚属,总称为卿事寮。王朝还有掌土地和农人的司徒、掌百工职事的司空、掌军赋军政的司马、掌版籍爵禄的司士、掌刑罚的司寇,合称五官。为王室服务的内廷事务官,有三公之佐的三少(少师、少傅、少保),有道、辅、弼、承四辅,有膳夫、缀衣、小臣、寺人、内竖、阍者、门尹、司王宥、火师、水师、大酋、太仆、御、右、萃车、趣马、师氏、虎资、舆人、医、艺人、隶人、太子宫尹等。在王畿外服的封国,称为四方,包括侯、甸、男等诸侯。王朝有时派使臣到诸侯国任监国。诸侯在自己的封国内仿照王室设置百官有司,成为相对独立的政权,主要有三事官,即司徒、司马、司空,分掌政务、司法和民事。
周的各级主要官吏,都是在宗法制度基础上世袭,而且文武不分,平时治民,战时就是各级将领。周朝的地方制度,有国、都、邑、野、鄙。周王和诸侯的都城为国,诸侯国中的大城为都,小城为邑,此外的地方称为野或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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