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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军服的变迁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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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军服的变迁发展史

民国时期是从1911年伟大的资产阶级革命家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统治,结束了中国2000多年的封建制度算起到新中国成立,这一时期的军装变动较大,没有完全统一的军服,和当时国内军阀割据,派系林立的国请有很大的关系。民国时期最早的军服是在1912年(民国元年)10月参议院公布的陆军服制,1918年(民国七年)公布的海军服制,但由于这些条例不完全切合中国国情,而没有能够全部实行。

民国初年,国内军阀割据,派系林立,“城头变幻大王旗”,全国军队的军服没有一个统一的制式。但因受当时世界列强军队服装的影响,式样上大体相近,而与东邻日本的军服更为接近。自北洋练兵以来,中国军事制度上主要学习日本。当时军官、士兵一般多戴硬壳大檐帽,缀五角形帽徽,按民初国旗(五色旗)红、黄、蓝、白、黑颜色。军官常服用呢料,士兵用黄斜纹布。军官穿长筒靴,士兵打绑腿、着高腰皮鞋。官兵均配领章,采用呢制,呈长方形,将官为全金色,其余按红、黄、蓝、白、黑区分步、骑、炮、工、辎兵科。官兵均以肩章区别等级。北洋军阀政府虽制定了陆、海军服制,但执行得很乱。军服的颜色、式样和制作材料因派系不同,自行规定,极不统一。

此后的几十年间,随着兵种的增多,战场分工越来越细,军服的种类也大大增加。而社会生产的民展,纺织技术的提高,促进了军服材料质量的的改进。但总的来看,民国时期军服的式样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变化。蒋介石的嫡系部队(中央军)明显好于各地方派系部队,如冯玉祥的西的西北军、阎锡山的晋绥军等“杂牌军”。

30年代以后,国民党军队曾几次颁布服制条例办法,规定了军服的种类、亲式、颜色,材料,对于统一服制,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

1936年1月,国民政府公布《陆军服制条例》,对民国时期的军服的规范统一起到比较大的促进作用。下面我们一起来侃侃民国不同时期的军服。

第一阶段 国民革命军陆军 (1924年至1929年1月)

1924年孙中山先生创建黄浦军校,聘请苏联顾问,完全按照苏联的军事制度创建由国民党人自己掌握的军队。建军之初,无论军官和士兵均穿相同的灰布军装,没有军衔。直至1928年才在蒋介石的嫡系部队中小范围地使用了一种军衔臂章。但这些军衔都没有经过国民政府的正式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