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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都护府制的历史事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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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护府”源自西汉宣帝神爵二年设在乌垒的西域都护府,统领大宛及其以东城郭诸国,兼督察乌孙、康居等游牧行国,那么你知道汉代都护府制是怎么回事吗?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汉代都护府制的历史简介,希望能帮到你。

  汉代都护府制的简介

  汉朝在对匈奴的战争取得重大胜利后,尤其是在张骞通西域、李广利伐大宛之后,为将西域纳入自己统治范围,为以后对匈作战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也为保障西域通商之路的通畅,于是“自敦煌西至盐泽(今罗布泊),往往起亭。而轮台、渠犁皆有田卒数百人,置使者校尉领护,以给使外国者。”(——《汉书 西域传》)由此取代的匈奴的势力,将天山南北第一次置于中央政府的统治之下,都护府府治立在乌垒城(今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策大雅南),郑吉被任命为首位都护。

  郑吉之后,西汉时期担任西域都护职位的已知姓名的共有18位。宣帝时有郑吉,元帝时有韩宣、甘延寿,成帝时有段会宗、韩立、廉褒、郭舜,平帝时有孙建、但钦,新莽时有李崇。至新莽末(公元23年左右),西域乱,李崇没于龟兹,遂罢都护。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一(公元45),西域十八国请复置都护,光武帝不许。明帝永平十七年(公元74),始以陈睦为都护。次年,焉耆、龟兹叛,共攻杀陈睦,遂罢都护。和帝永元三年(公元91),将兵长史班超平定西域,遂以班超为都护,驻龟兹境它乾城(今新疆库车附近,其址未详)。十四年,班超还洛阳,继任者有任尚、段禧。安帝永初元年(107),西域乱,征禧还,自此不复置都护。至延光二年(123),以班勇为西域长史,复平西域,遂以长史行都护之职。

  西域都护是汉代西域最高军政长官。在西汉,都护是加在其他官号上的职称,普遍由骑都尉或谏议大夫兼领,领二千石俸;东汉年间为单任官职。

  唐代都护府制的介绍

  唐朝的疆域在最盛时期东至北朝鲜,西达中亚咸海,南面包括了如今的越南北部,北面则到蒙古高原的北部。唐朝周围的异族很多,为了有效管理突厥、回纥、靺鞨、铁勒、室韦、契丹等,分别设立了安西、安北、安东、安南、单于、北庭六大都护府。都护府是唐朝在边疆民族地里设置的特别行政机构。分为大都护府和上都护府。大都护从二品,上都护正三品。

  唐王朝建业后,为了加强对地方的统治,不仅改郡为州,对地方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还逐步确立了府制。唐朝的府制,依其形式和地位,分为三种类型:府、都督府、都护府。 它的出现,是唐初边疆地区民族关系发展的客观需要。许多部落自武德起就主动内附。

  自太宗同年间起,唐朝先后平定了突厥、薛延陀等部,更多的边疆部族纷纷降附。唐王朝面临着如何处置众多归附民族的课题。由于数百年民族联系的不断加强,友好往来的不断增长以及唐初统治者民族偏见较少,唐太宗将治理内地的经验推广到周边,于少数民族地区列置州县,使各部首领管理本部。为管理这些州县,唐王朝又仿汉代西域都护府的建制在民族地区设置都护府。

  唐朝统一西域,设立安西、北庭(金山)、昆陵、蒙池等都护府,疆域不仅包括今新疆在内的西域,更达里海之滨。都护府置都护、副都护、长史、司马等职,“掌统诸蕃,抚慰征讨,叙功罚过”。又置录事参军事、录事、诸曹参军事、参军事等,如州府之职。有大、上、中之分,大都护府由亲王遥领大都护,别置副大都护主府事。自贞观十四年(640)创设安西都护府起,终唐一代,建置时有改易。

  都护府制的简介

  都护府是汉、唐等时代中原王朝为督察边境各民族而设置的军事机关。汉代在西域设有西域都护府,魏、西晋设有西域长史府,唐代曾设六都护府。都护府长官称为都护。“都护”一词为汉语,“都”为全部,“护”为带兵监护,“都护”即为“总监护”之意。都护的职责是“抚慰诸藩,辑宁外寇”,凡对周边民族之“抚慰、征讨、叙功、罚过事宜”,皆其所统。

  唐朝前期设置的都护府是唐王朝加强地方统治。处理民族关系采取的重要举措,也是唐朝前期政治清明、经济发展社会繁荣的原因之一。这项制度对后世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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