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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主要历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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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安石变法开始于宋神宗熙宁二年,即公元1069年,王安石变法是中国历史上针对北宋当时“积贫积弱”的社会现实,以富国强兵为目的,而掀起的一场轰轰烈烈的改革,下面是由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王安石的主要历史事件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到你。

  王安石的主要历史事件1:改革初衷及主导方

  治平四年(1067年)北宋神宗即位,立志革新,然遍询老臣富弼等人图强之策,得到的答复都是守旧之计,遂招仁宗时有改革主张的王安石入朝。王安石提出“治国之道,首先确定革新方法”,主张效法尧舜,简明法制,深得神宗认同。

  王安石(1021年-1086年),1042年进士及第,历任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王安石为官勤政爱民,遵纪守道,不嗜酒色财利;不贪慕权势,朝廷曾屡次委以重任,均固辞不就;文章立论高深,深通经术,被誉为“通儒”,创“荆公新学”,是史上惟一不坐轿、拒奢华、拒纳妾的宰相,死后无任何遗产,名列“唐宋八大家之一”。

  王安石的主要历史事件2:全面改革社会各个方面

  1069年,王安石被任命参知政事,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指导变法实施,开始颁行新法。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大规模的推行新法。

  改革机构:推行市易法,官府设“市易务”,在平价时收购商贩滞销货物,到市场缺货时再卖出,同时向商贩发放贷款;推行保甲法,按照乡村住户,每五家组一保,逐级设各保,平时耕种,闲时军训,战时入伍。

  改革税制:推方田均税,清查土地,按土地均摊赋税;推均输法,调节物资供需关系、平抑物价打击商人投机;推青苗法,农民在播种的正月和青黄不接的五月,可向政府借贷钱物,待收成之后归还谷物或现钱。推募役法,由州县官府雇人应役,所需经费,按户分摊。

  改革科举:推三舍法,以学校的平日考核取代科举考试,选拔人才。推贡举法,进士殿试罢诗、赋、论三题而改试时务策。另设“明法科”,考察律令和断案。

  此外,还改革军队,兴修水利。

  王安石的主要历史事件3:改革自始就饱受争议

  变法的目的就是富国强兵,说白了就是光开财源、增加国家税收,而这些财源过去都是大地主阶级掌握,故从一开始就遭到大地主阶级反对。

  改革法令颁行不到一年,围绕变法思想及推行中出现的问题,拥护与反对两派就展开激烈的论辩及斗争。御史、谏官上书反对的一大堆,甚至很多为此辞官。熙宁三年(1070年),司马光三次写信给王安石,列举实施新法弊端,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制,后直接上书反对变法,辞官而去。反对声强烈之下,宋神宗开始犹豫,王安石也几次辞官力挺新法,直陈数朝廷内外诸官互相依附勾结,要神宗不畏流俗。

  熙宁六年(1073年)大旱,安上门监郑侠画《流民图》,图中流民或身背锁械,或口食草根,言旱灾系变法造成,神宗大受刺激,对变法产生怀疑。司马光多次上书皇帝取消新法,致使募役法被废除。

  王安石的主要历史事件4:变法举措被废,改革归于失败

  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哲宗继位,高太后垂帘听政。以司马光为首的守旧派掌握了政权,王安石新法举措全被废除,史称元祐更化。不久王安石在南京病死。

  北宋回归旧制。四十年后的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四月,金兵掳走徽、钦二帝北返,北宋至此灭亡,史称“靖康之耻”

  王安石的主要历史事件5:王安石变法何以失败

  《宋史·王安石传》中说:“安石性强忮,遇事无可否,自信所见,执意不回。至议变法,而在廷交执不可,安石傅经义,出己意,辩论辄数百言,众不能诎。甚者谓‘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讲的是王安石改革决心,值得称赞。

  360百科将王安石变法失败根本原因归结为:新法没有触及社会的根本问题,他只是一场地主阶级内部针对北宋统治危机的制度改良,没有根本触及核心,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封建社会的矛盾。此言论满满的阶级观念。

  1915年9月6日,就读于湖南一师的毛泽东致信萧子升说:王安石“欲行其意而托于古,注《周礼》,作《字说》,其文章亦傲睨汉唐,如此可谓有专门之学者矣。而卒以败者,无通识,并不周知社会之故,而行不适之策也”。

  王安石的变法政策无一不从良好愿望出发,但不争的事实是,变法造成上下齐声反对,支持他的神宗也是屡屡质疑,变法的结局是措施尽废,社会矛盾加剧,北宋颓势不可收拾。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如下几个原因。

  1、政策执行不力,用人不当。如青苗法、免役法,本意上就是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利益的,但实践结果与理想状态相去悬殊。如“青苗法”,不识字的乡农们去衙门申请贷款,碰到贪官污吏,不知要花多少打点。据史书记载,变法规定的利息是二分,但经过层层盘剥,最后要返还的实际利息,竟达到原先设定的三十五倍。“利民之政”变成了“扰民之举”。这种例子在其他改革举措中,比比皆是。

  2、改革政策推出过于理想化,根本不了解基层实情。王安石过于自信,在推行新法过程中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下令各地必须贷出多少钱、收回多少钱,硬性指标考核,不问过程。地方官员奉旨摊派,指标成了各级权力寻租的赢利手段。“市易法”使衙门成了全官经商的赚钱机构,官府与民争利,置百姓的利益于不顾。

  3、改革中固执己见,不听甚至镇压异己之声,反被人利用。苏东坡等人,曾经向王安石直指改革害民之处,但王安石充耳不闻,对反对改革的官吏不加辨识,一概清洗,换上自己的同党,封杀了反对的声音。对下层百姓言论也行封堵,熙宁五年,在首都设置逻卒兵丁,对百姓实行“监谤”,不许乱讲新法如何。变法期间,官吏中投机之徒纷纷为变法呐喊助威,不好的也称好,有的借拥护变法之名,行灭杀政敌、搜刮民财之事。

  4、只求改革结果,不求改革过程,招致上下反对。一番变法后,朝廷的财富堆积如山,需要新建金库存放,而这些财富如何取得,老百姓的境况如何,王安石一概不予考虑。官吏苦于考核,百姓苦于恶吏。变法只在理财、言利、搞钱这些政绩上做表面文章。不管“青苗法、市易法、保甲法”理论再先进,严苛考核后的成果多显著,但实施过程中,缺乏人性的考量,甚至被扭曲,自然得不到正派人士和底层百姓的支持。朱熹说:“介甫之心固欲救人,然其术足以杀人。”即使宋神宗一直支持他,即使司法光、苏轼等人不反对他,失败也是难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