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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相关历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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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太宗李世民,祖籍陇西成纪,是唐高祖李渊和窦皇后的次子,唐朝第二位皇帝,下面是由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唐太宗相关历史事件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到你。

  唐太宗相关历史事件

  唐王朝的建立是为了推翻隋炀帝的暴政,唐初的统治者深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所以唐太宗在位期间,一直很注重民生,将经济发展作为执政的中心,积极调整统治政策,以缓和阶级矛盾,稳定社会秩序。

  在政治上,唐太宗能够知人善任,首先为自己组建了一个高效能的领导班子,营造出了一个清明的政治氛围。他一生从谏如流,在历史上被传为佳话,据记载,光是魏征,就二百多次直谏他的过失。对此,他不但没有恼怒,反而愈发谦虚,从谏如流,而且将魏征视为明得失的一面镜子。为了巩固统治,他进一步完善了三省六部制,大大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率,而且大力发展科举制度,培养人才,扩大了政府的统治基础,巩固了中央集权。

  在经济上,唐太宗深知农业是国民经济的根本,一上台就颁布了一系列轻徭薄赋、休养生息的政策,鼓励农业发展。而且他早年目睹隋炀帝的穷奢极欲,底层人民所遭受的压迫与奴役,决心爱惜民力,从不肯轻易征发徭役。

  即便是他患有气疾,不适合居住在潮湿的旧宫殿,都始终不肯耗费民力去修筑新宫。这种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品质为他赢得了上下的一致爱戴与拥护,所以,贞观一朝在唐太宗的带领下,君臣和谐,上下一心,经济发展形势很快得到了好转。到了贞观八年至九年(634~635),牛马遍野,百姓丰衣足食,夜不闭户,道不拾遗,出现了一片欣欣向荣的升平景象。

  唐太宗一生致力于推行仁政,与此同时,他又十分注重法治,即便是在一个等级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他也坚持维护法律的公正,以身作则推行法治。他曾经对臣下说:“国家法律不是帝王一家之法,是天下都要共同遵守的法律,因此一切都要以法为准。”

  在贞观一朝,王子犯法与民同罪,执法严格,但量刑的时候又非常慎重,因为唐太宗秉性仁厚,一直对执法的官员说:“人死不能复生,执法务必宽大。”在他的苦心经营下,贞观年间的法制情况很好,作奸犯科的事情大大减少。据史书记载,贞观三年(629),全国判死刑的人犯仅有二十九人,几乎到了不依赖刑罚的程度。

  唐太宗李世民在位二十三年,唐朝社会生产力获得了巨大发展,经济空前繁荣,社会稳定,政治清明。

  唐朝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强盛的帝国,而长安则是世界性的大都会,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商贩和求学者。唐王朝又是一个开放的国度,来自世界各地的外交使节,遣唐使,在目睹了唐王朝的盛世之后,将唐朝高度发展的文化和技术带向了世界各地,为整个世界文明的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因此,历史上将唐太宗李世民统治的时期称为“贞观之治”,它不仅是唐王朝最强盛的历史时期,也是中国封建王朝史上最璀璨辉煌的一段记忆。

  唐太宗的早年经历

  李世民,陇西成纪人,祖籍赵郡隆庆(今邢台市隆尧县),于公元598年(隋文帝开皇十七年)农历十二月戊午日(一说公元599年,开皇十八年十二月戊午日),出生在今陕西武功的李家别馆,父亲是时任隋朝官员的李渊,母亲是北周皇族窦氏。李世民4岁的时候,家里来了一位自称会相面的书生,对其父李渊说:“您是贵人,而且您有贵子。”当见到李世民时,书生竟说:“龙凤之姿,天日之表,等到二十岁时,必能济世安民。”李渊便采“济世安民”之义为儿子取名为“世民”。童年时代的李世民聪明果断,不拘小节,接受儒家教育,学习武术,擅长骑射。

  公元613年(隋炀帝大业九年),李世民娶高士廉的外甥女长孙氏为妻。公元615年(大业十一年),李世民参加云定兴的军队,去雁门关营救被突厥人围困的隋炀帝。

  公元616年(大业十二年),父亲李渊出任晋阳留守,李世民跟随到太原并随父多次出征,平服发生在今山西省内的各种叛乱和抗击东突厥人的入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