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导条约》主要内容
《中导条约》全称为《 苏联和美国消除两国中程和中短程导弹条约》,美国与前苏联于1987年12月8日签署,是冷战这一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是80年代美苏缓和时期签订的重要军备控制协定。下面由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中导条约》主要内容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中导条约》主要内容
1987年12月8日,美、苏签署了《美苏关于销毁欧洲中程和中短程导弹条约》,简称《中导条约》。 条约共17条。双方就销除有关导弹的范围、方法和时间,对消除导弹的各阶段要求,对销除有关导弹的核查与监督,条约的法律效力及修改等作了规定。这是一个永久性条约。它自双方交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条约所遵循的目标是加强战略平衡,各条款阐明的措施将有助于减少发生战争的危险性和加强国际和平与安全。条约规定,双方在条约生效后的3年内,须全部销毁所拥有的中程导弹及其发射装置和辅助设施。在条约生效18个月内全部销毁中短程导弹及其发射装置和辅助设施。条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再生产和试验中程导弹和中短程导弹。 条约规定,缔约每一方都拥有就地核查的权利,在条约生效后13年期间内均可进行核查。条约生效后头3年期间每年进行20次核查,其后5年期间每年进行15次核查,在最后5年期间每年进行10次核查。根据条约,美苏双方将销毁2611枚已部署和未部署的中程导弹,其中美国的859枚,苏联为1752枚。该条约是战后美苏裁军谈判历史上达成的第一个真正减少核武器的条约。
《中导条约》时代背景
历史上这一条约起源于80年代初美国在北约一些欧洲成员国境内部署“潘兴-2”中程弹道导弹(射程达1800公里)和携带核战斗部的陆基巡航导弹(射程达2500公里)。美国采取这一步骤的理由是苏联从1970年代末开始部署РСД-10(西方称为CC-20)中程弹道导弹。
苏联导弹打不到美国(除了能从楚克奇和堪察加打到阿拉斯加)。而美国的中程导弹可以对苏联纵深国土进行打击:“潘兴-2”导弹以最大射程可打到莫斯科州,而陆基巡航导弹几乎能打到乌拉尔。
鉴于这种地缘战略不对称的形势,莫斯科对用条约禁止这种导弹极为感兴趣。而华盛顿则相反,根本不想签订这种条约,但受到来自美国社会和害怕欧洲大陆核对抗加剧的北约盟国的强大压力。
根据一切迹象判断,苏军将领向苏共领导人过度渲染美国导弹飞抵时间之短(据称只有6-7分钟),因此苏联领导人没有可能定下还击的决心或者躲到地下指挥所中逃生。因此,莫斯科坚持不是限制数量,而是销毁美国全部中程导弹。因此在坚决抵制之后,苏联不得不就销毁苏联所有同级别武器达成协议。
而这种武器相当多。因此根据条约苏联要销毁的武器是美国的两倍(二者分别是1836枚和859枚),这一算术结果至今令军内外许多专家气愤。但从战略角度看,即使苏联销毁数量是美国的十倍,对前者也是有利的:要知道,这意味着对它来说,战略核威胁的一个组成部分消失了。而对美国本土来说,该条约没有减少任何威胁。
经过断断续续五年的艰苦谈判,苏美双方最终达成了无限期有效的关于在全球范围内全面销毁苏联和美国中短程弹道导弹和巡航导弹的中导条约。
《中导条约》具体过程
1986年美苏首脑在冰岛雷克雅未克会晤,双方在中程导弹问题上有所松动。1987年2月28日,戈尔巴乔夫建议把中导问题分离出来,完全消除美苏在欧洲的中程导弹并就此单独达成协议。这就是著名的“欧洲零点方案”。4月间戈氏又提出消除苏联在欧洲的全部短程导弹。7月25日,戈氏接受美国的完全消除全球中导和短导的“全球双零点方案”。1987年12月8日,苏美正式签署了完全消除中短程导弹的条约,简称《中导条约》。
1987年9月18日,美苏发表联合公报,宣布就缔结一项中导条约达成了“原则性”协议,并宣布两国领导人将在定于今年晚些时候举行的首脑会晤期间正式签署这项条约。12月8日,美国总统里根和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在美国白宫正式签署了《彻底销毁两国中程核导弹条约》(简称中导条约)。这个条约规定,在条约生效后的3年内,美苏双方将全部销毁和彻底禁止射程为500至1000公里的中短程导弹和射程为1000至5500公里的中程导弹。这包括已经部署和虽已生产但尚未部署的导弹。是美苏裁军谈判史上第一个真正减少核武器数量的条约,但条约规定要销毁的核弹头的数目只占两国拥有的核弹头总数的3~4%。
这就是说,苏联将销毁部署在欧洲和亚洲的441枚SS-20导弹和112枚SS-4导弹,以及130枚部署在东欧的SS-12和SS-23导弹;美国将销毁部署在西欧的332枚潘兴-Ⅱ导弹和战斧式陆基巡航导弹,并将停止部署计划中的另外240枚巡航导弹。这将是美苏裁军谈判史上第一个真正削减核武器、而不是为各自继续增加这类武器规定一个限额的协议。
上一篇:《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主要内容
下一篇:《中俄北京条约》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