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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印度文明的进程是什么

邱惠分享

  古印度文明最早在印度河流域兴起,它是人类最古老的文明之一,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之一。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古印度文明的进程是什么,希望你喜欢。

  古印度文明的进程

  笈多王朝

  4世纪初,贵霜帝国衰落,笈多王朝(320-540)兴起,建都华氏城,该王朝取代贵霜帝国,逐渐统一了以恒河流域为中心的北印度地区。到超日王(380-415)时,国势强盛,疆域扩大,经济繁荣,文化昌盛,首都是华氏城。该王朝同国外有密切的经济和文化教育往来。

  哑哒人入侵时期

  5世纪中叶,哑哒人自中亚侵入印度。6世纪初,哑哒人占领印度北部和中部大部分地区。528年,北印度各王公的联军打败哑哒人。但笈多国家经哑哒人打击后,内部各小邦纷纷独立,陷入分裂混战之中。570年,笈多王朝的统治结束。

  戒日帝国

  戒日帝国是从笈多分裂后的一个小邦中发展起来的。7世纪初,戒日帝国(606-647)兴起,哑哒人被逐,戒日王统一了北印度,建都曲女城。其疆域东到孟加拉湾,西迄旁庶普的几乎整个北印度。戒日王统治时正值玄奘访印,他对玄奘给予很好的礼遇。

  拉齐普特人时期

  戒日王死后,帝国陷入分裂。8世纪时,拉齐普特人统治的各小国割据称雄,拉齐普特人是土著王公贵族后裔,军事种姓(另一说是外族人,北大学者马克尧认为,拉齐普特人最初是一支名叫古吉罗人的游牧部落,后与当地贵族融合,因而该民族的源流是多种多样的),由于他们勇武好战,彼此削弱,失去了对外防御能力。8-10世纪,印度有三个大国互相争霸。

  伽色尼王朝)

  该王朝是中亚阿富汗境内兴起的突厥人,信奉伊斯兰教。1001-1026年,该王朝的苏丹马穆德(999-1030年)先后共17次侵入北印度(另一说是15次),使其遭受严重破坏。马茂德的远征以掠夺财物为目的,未在印度建立其统治,他死后,其国家很快就瓦解了。旁遮普并入伽色尼王朝。阿富汗的突厥人入侵北印度时,印度南部在10-12世纪时兴起一个朱罗王国,该王国曾远征锡兰,并与阿拉伯有频繁的贸易往来。12世纪末陷入分裂。

  德里苏丹国家

  12世纪时,阿富汗的古尔王朝(1152-1206年)从1175年开始不断入侵印度。1206年,古尔王朝的苏丹穆罕默德遇刺身死,其国家分裂。而统治印度的总督(穆罕默德的一位部将,名叫顾特布-乌德-丁·艾贝克)以德里为中心独立为苏丹,故称德里苏丹国家,北印度从此开始了德里苏丹王朝。期间经历了五个王朝。

  印度自古就有外族不断从西北山口侵入,这些外族侵入后大都与当地居民融合或同化。但阿富汗的突厥人与以往大为不同,他们是在伊斯兰教“圣战”的旗帜下进来的,他们不但没有被当地的文化同化,而是不断扩大自己的影响。当然,印度教的传统力量也根深蒂固。总之,印度最大的特点是多分裂少统一,以及多种宗教长期并存。

  莫卧尔帝国

  莫卧尔帝国的创立者是帖木儿的后裔巴布尔,故自称蒙古人。1526年4月,巴布尔率2万多大军进攻德里苏丹国,德里国的苏丹亲率4万多大军迎战,巴布尔取得战争的胜利,苏丹战死。巴布尔在印度建立起莫卧儿帝国(1526-1858)。1529年,巴布尔统一了北印度。到阿克巴(1556-1605)即位后,莫卧儿帝国进入鼎盛时代。帝国的疆域空前扩大,超过了历史上其他王朝。北方包括阿富汗和克什米尔。

  古印度文明的特点

  经济

  以农为主,莫卧尔帝国阿克巴统治时,工商业比较发达。

  政治

  德里苏丹国之前的各个阶段,国家政体都是中央集权制,上古时期的共和制小邦到笈多帝国时已不存在。南印度的朱罗王国有较完备的行政制度和税收机关,各行政区还存在人民会议。

  德里苏丹国时,苏丹集政权、军权和神权于一身,他是国家首脑和伊斯兰教教长,也是国家武装的最高统帅,是君权和神权二位一体。苏丹在名义上仍奉阿拉伯哈里发为宗主,继位后要得到哈里发的封号,发行的货币要铸上哈里发的名字,但实际上完全独立,不受节制。苏丹有一支以骑兵为骨干的庞大常备军。中央设部,各部有大臣,大臣之上为首席大臣,称维齐尔(宰相),辅佐苏丹。全国设23个行省,苏丹任命总督统治各省。公社仍为基层政权组织,村长大多由印度教徒担任。上层人物都是伊斯兰教教徒,出身于突厥人、阿富汗人和波斯人的军事贵族家族,政府和军队中的高级职务均由他们充任。印度教的封建主只能做低级官吏。

  莫卧尔时的文武百官实行统一的军衔制度,竟多达33个级别。

  封建制度

  笈多王朝统治下的印度,农村公社仍然是社会的基层组织,但奴隶制已走到尽头,出现了早期封建关系的萌芽。笈多王朝的国王无条件地将土地、民户和耕牛封赠给官僚、贵族、僧侣和寺院,并发给铜牌赐地证书,受封者成为封建主,而被封赐给贵族和寺院的民户,则成了封建依附农民,他们必须向封建主交纳租税并服劳役。此外,自由农民耕种公社土地,也要交纳一种称为“巴伽”的田赋。

  戒日帝国时期,封建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并最后确立。戒日帝国的土地原则上仍属国王所有,称为“王田”。国王有权处理王田。据玄奘《大唐西域记》所载,王田分四种:一为帝国占有地;二为官僚占有地(禄田,食邑);三为婆罗门(硕学高才者)占有地;四为寺庙占有地(福田)。戒日王对教俗地主的布施和封赐,是将土地连同农民一起封赐的。教俗地主的土地均由村社农民耕种,农民不仅被束缚在土地上,而且随着土地占有权的转移而转换主人。农民要向领主交纳收获物的1/6,还要交“费用”(货币)和服劳役。农民还得通过村社向国家缴纳捐税。村社组织依然保留,并保留着公共土地,公社首领和公社会议的权力还比较大,有自治特点,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有的村社仍以大家庭为单位,并保留着定期重分土地的习惯。戒日王对教俗地主布施或封赐的土地,其数量很大,多者可达百邑(一邑相当于一个村社,200户农民),如那烂陀寺就拥有土地200邑,依附农民多达4万人。教俗大土地所有者对其领地具有世袭权或自由支配权。封建主还握有领地上的行政、司法权,他们可以任意处置农民。因此,戒日王时代,印度的封地、赐地已脱离政府的管辖而具有独立性。戒日王死后,大封建主纷纷割据称雄。从7世纪起到12世纪末,北印度出现了许多“拉其普特人”的小王国。

  德里苏丹视全国土地为自己的财产,他将大部土地以军事采邑(“伊克塔”)和寺田(“伊纳姆”)的形式封赐给军事贵族、官吏和清真寺。领有采邑的人称“伊克塔尔”或穆克提,他们必须服兵役,为苏丹提供一定数量的雇佣军。14世纪以后,苏丹允许伊克塔成为世袭领地,伊克塔尔得到免税特权。此外还有印度教的封建王公和土著酋长也拥有世袭领地,也享有豁免田赋的特权。世袭领地的所有者称“柴明达尔”(“土地持有者”之意)。苏丹国歧视和迫害非伊斯兰教的印度人,向他们征收人头税和其他苛捐杂税,土地税是其产量的1/3—1/2的。国家实行包税制,商人利用包税特权任意勒索农民。因此,苏丹国的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宗教矛盾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斗争十分尖锐。特别是伊斯兰教和印度教的矛盾以及民族矛盾比较尖锐,长期的对立给印度造成不良后果。而印度人民反抗苏丹政权的斗争则从未间断。在人民起义的打击下,苏丹政权日益削弱,地方总督势力强大,脱离中央,割据称雄,这给外族的入侵铺平了道路。

  莫卧尔帝国承袭了德里苏丹地封建土地制度。一部分由政府租给农民,派官吏直接征税;大部分以采邑(札吉尔)形式分给军事贵族,伊斯兰大教长和清真寺也得到封赐。采邑是有条件的封地,领有者(札吉尔达尔)无世袭权力,大小采邑无等级关系,农民与采邑主也不存在西欧式的依附关系;还有一部分是印度土邦君主和部落酋长的世袭领地,领有者称柴明达尔,大多在边远山区,对农民有行政权和司法权,处于半独立状态。17世纪时,采邑和柴明达尔的差别逐渐消失。

  阿克巴的改革

  阿克巴在征服南亚次大陆的战争告一段落后,为了加强帝国的统治,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首先是加强中央集权统治。阿克巴集行政、军事、司法和宗教大权于一身。他是帝国最高首脑、最高统帅、最高法官和伊斯兰教最高教长。中央下设财政、军事、司法、宗教和监察等部门,各部门的大臣直接对皇帝负责。全国分为21省,派总督统治。文武百官如前所述,实行军衔制和等级制,共分33级,称“曼沙布达尔制”(另一说是66级,最高为万夫长,最低为十夫长),按级授予采邑。

  其次是加强财政和税制的管理。丈量全国土地,测定土地单位面积产量,据此规定税额。赋税分实物税(1/3)和货币税,取消包税制,租税一律由中央派官员征收,既增加了政府的收入,又限制了官商的勒索。

  古印度文明的政策

  为了巩固统治,调和宗教和民族矛盾,改变传统的歧视土著人的政策。1563年,下令取消印度教徒的朝圣税和人头税。对印度教封建主改用怀柔政策,提拔他们,授予高官。如1582年,在212名高级军政官员中穆斯林占40%,印度教徒占21%。还委任许多拉其普特酋长任帝国的军事长官。对印度教徒实行较宽容的宗教政策,允许信教自由,原先被迫改信伊斯兰教的人可以恢复原来的教籍。但他的宗教政策引起伊斯兰教贵族的激烈反对,1580年,发生贵族大叛乱,阿克巴亲率大军平定了叛乱。阿克巴还综合各种宗教的教义,创立一种“神圣宗教”,自任教长,主张伊斯兰教和印度教和平共处。他打算以此统一各种宗教,消除彼此的分歧和矛盾。但他创立的新宗教只在宫廷有少数贵族信徒,未能发扬。不过,这种宽容宗教政策有利于减轻社会矛盾,巩固帝国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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