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天文历法成就大全
中国传统的干支纪年纪日法,起源是很早的。夏代末期的帝王有孔甲、胤甲、履癸(桀)等,都用天干为名,说明当时用天干作为序数已较普遍。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夏朝天文历法成就大全,希望你喜欢。
夏朝天文历法成就
夏代的历法,是中国最早的历法。当时已能依据北斗星旋转斗柄所指的方位来确定月份,夏历就是以斗柄指在正东偏北所谓“建寅”之月为岁首。保存在《大戴礼记》中的《夏小正》,就是已知的有关“夏历”的重要文献。它按夏历十二个月的顺序,分别记述每个月中的星象、气象、物象以及所应从事的农事和政事。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夏代农业生产发展水平,保存了中国最古的比较珍贵的科学知识。
夏代在承袭前人积累的知识的基础上,天文历法有了新的发展与提高。如《左传》所引《夏书》中的“辰不集于房”,就是记录当时发生在房宿位置上的一次日食。描写了当时还没有认识日食的自然规律的人们鸣鼓奔走的景象,这是世界上最早的日食记录。又如《竹书纪年》中记载夏桀时“夜中星陨如雨”,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关于流星雨的记录。
在历法时,我国传统用六十甲子记日的方法,可能夏代已经存在了,如在夏王朝后期的诸王中,胤甲、孔甲和履癸等都是用日干为名。夏代的历法,依据北斗星的旋转确定月份,并把斗柄的正月定为岁首,比较正确地反映了天象。孔子说“行夏之时”,《大戴礼记》保存的《夏小正》等,就是流传下来的“夏时”。它虽然不可能是夏代人写的书,但其中却很可能包含着夏代已经积累起来的天象和物侯等方面的科学知识。《夏小正》将一年分为12个月,并依次载明了每月的星象,动植物的生息变化以及应该从事的农业活动。
商朝时期的天文历法
商人不知有否占星术,但他们已会观察天象而定历法。
在甲骨卜辞中已有日蚀、月蚀和星辰的记载,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天文学的宝贵资料。
日蚀和月蚀的蚀字,甲骨文写作、等形。卜辞中所记日蚀,目前已知的仅二见:
癸丑贞,日夕[(有)]食……田(上甲)?(《京》3965)癸酉贞,日夕又(有)食,佳若?
癸酉贞,日夕又(有)食,非若?(《佚》374)这里的“日有食”与《诗经·小雅·十月之交》的“朔日辛卯,日有食之”同。日蚀一般都发生在白天,但也有发生在傍晚的,“日夕有食”,便是其证。
甲骨卜辞中又常有“日有哉”的记录,如云:
辛巳贞,日又,其告于父丁。(《后上》29·6)庚辰贞,日又,非祸,佳若(《粹》55)“日又哉”有两种解释,一如郭沫若所推测,以为“哉与食,音同,盖言日蚀之事耶?”①;一如陈梦家所说:“()读若识志或痣,乃指日中黑气或黑子”②,后者殆非③。
甲骨卜辞中记载月蚀的比较多些,有的还记有月份,如云:
癸未卜,争贞,旬亡祸?三日乙酉,月食,闻,八月。(《甲》1289+1749)
[癸]未卜,争贞,翌甲申,易日?之(兹)夕月食?甲(雾),不雨?[正面]
之夕月食[反面](《丙》56)。
七日己未,,庚申食。(《库》1595)
“月食”即“月有蚀”,《甲》1289+1749乃严一萍缀合而成,其中的“闻”字,董作宾说:“此字最初之意义,当为奏报上‘达’之闻。……月食而方国奏报以‘闻’……(即)史志中……‘史官不见,郡国以闻’之语”,甚是。因为这条卜辞意思说,八月癸未这天,史官争卜问,这一旬中有没有灾祸,三日后的乙酉傍晚,发生了月蚀。这是别人报告的,所以特别注明一个“闻”字。《丙编》56是一条正反面相接的卜辞,正面意谓:癸未这天占卜史官争问,第二天甲申,天阴么?这天晚上有月蚀么?其结果甲[申]有雾,没有下雨。反面的是正面的验辞,说这天晚上果然出现了月蚀。最后一条中的字,不识,可能指一种自然现象的字。这条卜辞是说,某月的第七天己未,夜空出现了,第二天庚申就出现了月蚀。
甲骨卜辞中的星字,作、、,或加声旁作,其为天上星宿之象形字,甚明。卜辞有云:“冬(终)夕…亦大星”(《簠杂》120)。这个“大星”直到目前为止还不清楚指的是什么星。杨树达在《积微居甲文说》中说:“大星者天上星大出也”,又说:“大星者,大夝也”。
甲骨卜辞云:
辛未,酘,新星。(《前》7·14·1)这条卜辞是说,辛未这天晚上,天空出现了一颗新星。杨树达云:“新星者,新夝也”,义不能尽解。近来有人说,新星当是天文学上所说的变星,即本来亮度不大的星,平时用肉眼看不见,但是由于它的内部起了激烈变化,亮度突然增大,用肉眼看见了它,就叫它为新星,说似可信。此外,卜辞中又常有“星”(《拾》14·6)、“其星”(《厍》598)等记录,似乎都是星辰之星。
由于农业生产的需要,商代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历法。根据甲骨卜辞的记录可以看出,当时月有大小,大月三十天,小月二十九天,一年为十二月,因十二个大小月加起来只有354或355天,所以采用闰月来调整一年的天数,使一年中的四季变化能在一定的时间内。这个闰月,在早期卜辞中是放在应当置闰那年最后的一个月即十二月之后,所以叫“十三月”。这在历法上叫做“年终置闰”法。在晚期的卜辞中,闰月就放在应置闰那一年的某一月,如闰五月,那年当中就有两个五月,这在历法上叫做“年中置闰”法。这种历法,既不是根据太阳运动所测得的一年为基础的阳历,也不是以月亮圆缺为一个记日周期,即朔望月为基础的纯阴历,而是“以闰(月)定四为成岁”的阴阳合历。
甲骨卜辞中有云:“癸丑卜贞,今岁受禾,弘吉,在八月,佳王八祀”(《粹》896)。可证在帝乙、帝辛时代,岁、年、与祀三者还是有区别的。甲骨文中的岁字,作、形;年字,作形;祀字,作形。
岁字象一种有柄之半月形切割工具,其刃部上之二点,乃刃上所穿之孔,以便穿绳而将刃部紧缚于柄。古人用岁收割禾穗,又用以切割牲体,故“岁之言穗,言刿”,当是岁的正解。由于以岁收割庄稼,在卜辞中就有指一年的总称,例如:“今岁受年”(《甲》3298)、“来岁受年”(《乙》6881),但其是指一年的庄稼收成好坏,不是用作记时的。年字也非记时之年,《说文》称:“年,谷熟也。”《谷梁传》桓公三年亦云:“五谷皆熟有年也。”年可能是记若干个收获季节,如云:“自今十年有五,王丰”(《续》1·44·5),“受(有)年”(《甲》3430)。甲骨卜辞中记时的年,不叫岁,也不叫年,早期卜辞中只记日月,晚期卜辞中才出现记时的年,叫作祀。这是与商王在一年中不断举行祭祀有关。我们知道,一年中,商王要根据不同的时间举行各种不同的祭祀,祭完一遍,一年的时间也就过去了,所以用祭祀的祀来代表年。这与《尔雅·释天》:“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载”的说法是一致的。
春夏秋冬四季的分法,起于春秋时代以后,在此以前大概只有两季。甲骨文中的春字,作(楚)形;秋字,作形。“贞,来春,不其受年”(《粹》881)、“戊午卜,我贞,今秋,我入商?”(《后下》42·3)等辞中的“春”、“秋”两字都是一年的意思,不是四季中的春和秋。由于农业生产的需要,也有可能在商代只有春种、秋收两段时间的划分,所以就用春秋二字来代表一年的时间。
商代的记日方法是用十个天干和十二个地支字相配合来表示,即从甲配子(甲子)到癸配亥(癸亥),配完刚好是六十个。甲骨文中有一些干支表,不是卜辞,而是备用的“历书”,可能是当时的史官在占卜时刻查日期用的。用于支来记日的方法在商代以前就已经有了,在我国一直使用到近代。
商代的一天内的时间分段,都各有专名。
甲骨卜辞中的日和夕是相对的,日指白天,夕指天黑以后至天亮以前的黑夜。夕字,甲骨文中写作、形,和月字的形状完全一样,只有在辞例中才能区别出是夕,还是月。
旦字,甲骨文写作、、形,如云:“旦不雨”(《粹》702)、“于翌日旦大雨”(《金》381)等例。明字,甲骨文作、形,例如“乙巳明雨”(《乙》6664)中的“明”和“旦”一样,都是指天亮以后的时间。《说文》云:“旦,明也。”《淮南子·天文篇》分“明”为晨明,明、旦明三段时间。
旦、明以后的时间叫做大采、大食或朝。“大采雨自北征”(《乙》116)的“采”,甲骨文作“”、“”形;大食,不□(启)”(《粹》999)的“食”与日蚀、月蚀的蚀同,作形;“朝又(有)雨”(《佚》292)的“朝”,字,甲骨文作、等形。
大采、大食、朝以后的时间叫做中日,相当于现在的“正午”。“中日,其雨”(《粹》719)的“中日”,甲骨文写作日。
中日以后的时间叫做昃,甲骨文作形,象太阳已经偏西,人们需要侧头去看太阳的形状。甲骨卜辞有云:“昃雨自北”(《合》78)、“昃其雨”(《明》703)。
小食,是商人下午吃饭的时间,大食、小食就是当时朝夕两餐之时。大食就是上午吃饭的时间。从“中日至墉”(《甲》547)、“昃至墉(),不雨,中日至昃,其雨?”《掇一》394)、“墉至昏,不雨?”(《粹》751)等辞例看来,可以知道中日,昃、墉、昏是先后为序的。“墉”又者作“墉”或“”。墉是相当于黄昏前的时间。
小食以后的时间叫做小采或昏、莫(暮)。“今日小采,允大雨”(《佚》276)中的小采与大采相对,大采为朝,小采为夕。“今日辛,至昏雨”(《宁》1·70)的昏字,甲骨文作形,昏在墉之后,墉在昃之后,可知昏为昏夜。旦、昏是相对的,旦是日出,昏是日入。“其莫(暮)不其雨”(《粹》695)的“莫”即“暮,甲骨文作、形,象日入于草莽之中,朝莫相对,朝在天明之后,莫与昏相当。小采昏、莫都是指的日落黄昏时节。这与《国语》,《鲁语》中的大采朝日,……(小)采夕月”的记载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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