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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律师口才(3)

若木分享

  俗话说:“话有三说,巧说为妙。”古人云:“巧言一席,强似雄兵百万。”古今中外历史上,能言善辩之士,俯拾皆是,富若繁星。春秋战国时期的名士烛之武,凭三寸不烂之舌,说退百万雄兵;南阳诸葛亮,用一张利嘴,舌战江东群儒,说服孙刘联合。英国历史曾有一江洋大盗,说服英王查理二世,不但免于一死,而且还得到一笔养老金。所以,有人不免夸张地说:“语言既可以把活人打入坟墓,也可以把死人从坟墓中召唤出来。”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随着商务往来的频繁、贸易交流的飞速发展,口才的重要性显得比任何时候都要突出。日本某大公司在招聘人员时,专门就应聘者说话能力规定了若干不予录用的条文。其中有:

  1、应聘者声音轻如蚊子者,不予录用;

  2、说话没有抑扬顿挫者,不予录用;

  3、交谈时,不得要领者,不予录用;

  4、面谈时,不能干脆利落地回答问题者,不予录用;

  5、说话全无生气者,不予录用;

  6、说话不知所云者,不予录用。

  日本公司的这些规定,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说话能力已成为现代社会人才的基本要求,尤其是从事商务活动基本要求。

  美国则把“口才、金钱和电脑”奉为最有力量的三件法宝。

  总之,口才、口才,重要的是在于“才”,而不是“口”。口才不仅仅是一个语言表达的问题,它应当是集口语表达、仪表、体态、风度于一体的综合形象的体现。

  一、律师口才的概念及其特征

  有人说:“律师是以口才艺术为职业的。”这话道出了律师的职业特征,同时也说出了口才对律师的重要性。律师在旁人眼里始终是一个能言善辩、巧舌如簧的职业形象。

  律师执业一刻也离不开口才,口才是律师进行诉讼代理的重要工具。律师接待来访、解答咨询、接受委托、参与调解,无一不需要语言的交流。尤其是在出席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活动时,要在法庭上与对方当事人或公诉人展开面对面的辩论,这就需要律师必须有能言善辩的口才。辩论发言要做到生动而不失于轻浮,形象而不失于浅薄,锐利而不失于偏激,感人而不失于过度。总之,一个称职的律师,不仅要有良好的文字组织能力,还要有准确、清楚、简洁、生动的口语表达能力,这是律师业务水平的重要标志。

  律师口才,是指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直接进行口语表达的智慧和才能。律师口才来源于普通口才,但又区别于普通口才。它是在特殊的场所里,为了明确的目的,围绕特定的内容,以论辩说理为主的语言表达活动,受着职业特征与现实场合的制约,有其特殊的表达规律。律师口才既有法律性质,又有语言表达性质。

  律师口才具有下列特征:

  1、对象的特定性

  律师口语表达对象,是指律师工作的对象,它包括两个大类:一类是特定的人,即委托人;另一类是相对特定的人,即与律师法律事务有密切联系的人,如对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证人及审判人员等。因此,针对不同的对象,律师应采取不同的口语表达方式。

  2、时间的特定性

  一般口语表达,并没有时间的特定性,但律师口才有其特定的时间观念。律师工作一方面受着法律规定的时间制约,另一方面也受着案件或事件发展及诉讼程序时间的制约。如调解时间、辩论时间、谈判时间等,并非均由律师控制。就一个具体的案件而言,律师进行口语表达的时间及次数也是有限的。因此,律师要想取得办案的有效成果,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充分发挥其口语表达能力。由此可见,时间在律师口才的发挥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抓准时机和有效利用时间,是律师口才的必然要求。抓准时机,就是要把握讲话的最好机会;有效利用时间,就是要在最短时间内最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3、环境的特定性

  律师口才的环境,是指律师进行口语表达时,亲身感受到的场所状态,包括常规环境和非常规环境两个方面。前者是律师相对熟悉的、固定的环境,如办公室、法庭等;后者指开放的、相对陌生的环境,如一般指公共场所、流动场所等。律师在口语表达实践中,应当具有适应和善于利用环境的能力。

  4、目的的特定性

  律师口才的目的与律师工作的目的具有一致性,即为了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有了明确的目的,律师就可以因地制宜地选择相应的对策,使整个口才机制能动、和谐地运转。

  二、如何练就卓越律师口才

  1、勇于改变

  勇于改变的前提是认识自己。雅典阿波罗神庙有一石碑,碑上刻有“认识你自己”五个大字,这是先哲苏格拉底的名言。他警示世人:清醒地了解自己,是做事的最大前提。对于一个迫切想拥有滔滔口才的律师而言,首先必须对自己语言表达能力要有一个客观的认识。你的普通话是否标准;嗓音是否圆润;能否不用发言提纲而讲述一件复杂的事情;能否即兴演讲,并且中心突出,条理分明;能否语言生动形象,表达声情并茂,等等。择其善者而从之,剔其不善者而改之。其次,主观上应有成功的信心。一个人穿着很滑稽的衣服上街,他想自己肯定会被别人笑话,由于内心里觉得自己像个小丑,于是他真的就成了小丑。

  2、精于学习

  提高律师口才的最根本途径就是“学习”。“学习”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学看、学听、学说。其中看、听是向别人学习,说是直接提高自己。

  学看是初为律师的人提高口才艺术的有效途径。“看”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多看理论书籍和体会文章。有关口才艺术的理论书籍有很多,通过学习可以全面系统地了解口才艺术的特点和规律,掌握各种语体的内部构造和生成规律,然后重点学习口才艺术的各种技能和技巧,这样对指导实际练习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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