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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成为怎样的法官?

杨杰分享

  今天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关于我们应该成为怎样的法官?希望大家会喜欢,同时也希望给你们带来一些参考的作用!

  一、到底是不是法官最辛苦?为什么要辛苦?

  首先想问,你们觉得法官是不是属于特别辛苦的职业?

  我在基层法庭工作了10年,真的挺忙,案件最多时,我们一审一书两个小女子手里长期保持100多件未结案的民商事纠纷,每个月费尽全力结案二三十个,一定会有足量的案子马上补充进来,让人不得喘息。案件一多,法综系统中的未结案件不免经常泛出象征着“收获”的金黄色,看得人触目惊心。我们称自己为“消防员”,每天都在“灭火”。

  过于疲惫的状态让我一度深信自己干着全世界最辛苦最麻烦的活儿,直到我发现原来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才是最累的:我的牙医这么认为、当警察的同学这么认为、儿子的老师这么认为、连退休了好几年厨艺相当一般的我老妈也这么认为!而这些家伙通通认为我整天坐着,拿个锤子一敲,应该是最轻松的!

  我突然恍然大悟:做人做事本来就是各有各的苦,比谁更苦根本没有下限!他们没有看到我们在送达中遭遇的抵抗和阻扰;在保全调查中遭遇的拒绝和冷漠,在疑难复杂案件审限倒计下的焦虑;在矛盾激化案件审理中的危险;在涉诉信访化解中所受的嘲讽;如同我们没有体会到医生被医闹纠缠的痛苦、老师被几十个皮猴围绕的头疼、警察24小时不得关机随时待命的压力。

  有一次,手里有一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被告经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原告高某向被告龚某购买住房,被告收取了房款,却不肯交付房屋,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交房。被告龚某被羁押在连云港东海的戒毒所内强制戒毒,我们一行4人早上6点出发,驱车到东海开庭,结果未料到东海多条主干道同时启动整修。

  我们一再更换道路,却一再遭遇道路封闭,时间飞逝,心里急得着火。中午根本不敢花费时间吃饭,揣着饼干一边问路一边前进,在村庄、田野间寻路。有的地方道路狭窄,甚至双侧轮胎都有一半在路牙外边,我和书记员一人一边,踩着泥地指挥车辆前行;有的地方太过坑洼,汽车底盘搁到石头的声音让我们心惊胆战,我们只得下车扶着车小跑,给汽车减负。

  那天到达戒毒所,已经是下午4点,但是庭审并不顺利,我们借用被告教官的办公室开庭,被告称自己受案外人所骗签订合同,购房款也被他人骗走,坚决不愿交房,一再撒泼打滚,干扰我们庭审的进行。到庭审结束,他更是紧紧扒住通道两边,阻挠我离开,因为担心他情绪失控影响戒毒所秩序,我和教官一起给他做思想工作,直至劝说到他情绪平静。

  走出戒毒所时早已漫天星斗,不敢耽搁,赶紧回程。回到高速上终于找到服务区,还好有一点残留的饭菜出售,一顿狼吞虎咽,我们继续赶路。那天,我回到家里,已是凌晨2点半。

  但是这个过程并未让我觉得辛苦,相反觉得干完一件很难完成的事情后,有一种特别的开心和轻松。但是,之后这个案件的讨论、汇报后形成的判决结果却违背了我一开始对这个案件的判断,因为双方买卖房屋的特殊性,最后认定的结果是合同无效,房和款双返,而显然被告返还钱款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且该套争议房屋还是被告和其残疾哥哥的唯一住房,在执行程序中拍卖房屋的可能性都很小,原告几乎等于败诉,我真正地感到心酸不已。

  原告之后给我打过几次电话,询问关于执行案件的程序等,我知道他对于判决结果十分不满,但是他从未对我表示出责备、愤怒,我因此感觉特别的难受,一段时间内都无法走出这个案件带来的懊恼和愧疚,哪怕这个判决已经过去了2年!

  我在今天写这篇讲稿时,依然首先就想到了它,因为这个案例是真正让我感觉到了辛苦,想大哭的那种辛苦。我一度取笑自己,是不是被虐惯了,似乎只有他来怒骂我之后,我才能排解掉这种内心拥堵的感觉。后来书记员的分析提醒了我:也许原告不责怪我的原因,正在于这个案件辛苦的审理经过,他乘坐我们的警车去戒毒所开庭时,和我们一起经历了那么辛苦的路程,看到我那么认真地做工作,看到了我们真实付出的辛苦,所以愤怒不起来。

  这似乎有点道理,似乎有时在无法给出一个符合内心追求的判决时,诚恳地付出辛苦,能为案件的过程和结果架构一个通道,这个通道越结实,越具备说服力,越能得到理解。更何况,身体的辛苦是很快会消灭的,而内心的辛苦才是真的折磨。

  法官确实是一个辛苦的行业,主要是“心苦”,办结婚的在民政局、添房子的去房管局、赚钱了纳税去税务,但是离婚、分家析产、合同纠纷全都是我们的职责,这个社会的人们似乎是把最不开心的事最痛苦的情绪,全都宣泄给了我们,如果我们不修炼自己的内心,你只会从第一反应体会到巨大的愤怒,极度的不平衡。但是,一旦了解到辛苦对于整个人生的意义,我们迟早会感激我们能在年轻时被迫辛苦,它让我们踏实、坚定、自信、微笑,不爱生气。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样的辛苦也许正是我们面临的机遇:面对最多的困惑,我们有机会得到最多的体会;看到更万象的人间,我们能积累更多的人生经验。事实上也只有把年轻的心灵放在辛苦中磨练,你们才会在每一天不停地增加内心的韧性和强度,让自己和身边的人收益无穷。

  二、从哪里吸取正能量?细节!

  我办了约800件民商事案件,大多数为民事类,面对千差万别的案件,接触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大哭过、害怕过、愤怒过、焦虑过。

  以下是我经历得最郁闷的几件事儿:

  第一件,2003年我刚到法庭当书记员,有一个离婚案件双方矛盾十分尖锐,拟判离婚,需要清点在男方家中的财产,男方的父亲对此极度不满,清点时就对我们百般阻挠。到了之后的庭审,双方再次发生争吵时,我们尽力劝阻,他突然开始对我破口大骂,当时的我顿时愣住了,之后的庭审我边记录边听任我的眼泪快速地流着,怎么都止不住,我从来都不知道我的眼泪可以流得这么迅猛这么无障碍。

  第二件,也是离婚案件,已经调解离婚,根据调解协议女方要去男方家中搬回嫁妆,我们也要去现场清点,搬的过程你们当然可以想象那种别扭和压抑,好不容易搬结束,我们被男方家属毫不客气地要求从后门出去,走出门时一盆冷水哗地就泼在身后的地上,瞬间还有鞭炮在身后震耳欲聋地响起。这是风俗,你们知道意味着什么?对,驱邪。

  第三件,有一次我去做息诉信访工作,这个上访户老人原来是被告,原告是他的邻居,因为上访户说邻居家孩子的坟墓会滋生病毒所以把人家坟头给扒了,邻居上门理论,上访户又把人家的脑袋敲破了,邻居起诉到法院要求他赔偿,法院最后判赔2万多元损失,他上诉后维持原判,他又去省高院申诉,申诉还是没有得到他满意的结论,他开始了不停地进京访。那天我把他通知到了村委,他第一句话就问:“你是哪个法院的?”我说:“我是惠山区法院的。”他说:“那你级别不够,没资格跟我说话!叫你们中级法院的来!”我劝说他不要进京,又是路费又是住宿,这会给他造成更多的损失。他说:“你们现在这是心虚了吧,来求我不要去北京?反正我的费用全部要你们法院赔!”说完就走了,几天后他托村委给我传话,说法院至少赔偿他5万元,他才考虑不去北京,这意思是他扒了人家的坟头、打伤了人,回头还要法院给他钱。

  几乎所有怀揣着崇高法律信念的年轻人在进入法院后,都体验过这样理想与现实的落差:威严的审判席,有时就是巡回法庭里几张陈旧的桌椅;经历了诸多辛苦努力得到的法官身份,当事人一样对你撒谎、怒骂,并无尊重;学习过各大部门法包括国际公法、私法,但面对的始终都是家长里短,针头线脑。我们手中本应闪耀着锋利光芒的法律利剑,根本无法斩断眼前的难题。

  在普通百姓面前,我们对法律的解释总是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收入不高门槛高,权力不大风险大”,“拿着卖白菜的工资,顶着卖白粉的风险”,正是现在法官的真实状况。可是,我却又从内心坚信,上面这些本不是法律的初衷,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作为一名小法官,无法改变程序设置上的游戏规则,但我想我至少可以代表法律向这个社会表达出我们的姿态!法官使命的根本就是传递正能量,我不能被负能量打击到!我必须给自己一个解释,说服自己,才能劝服别人!

  这个答案太大,我们都还需要边努力边寻找。但是那天马云的一句话,突然让我有点火花,他说:“输都是输在格局,赢都是赢在细节。”我因此猜想,法律本身怀抱着最大的正义,为什么那么多期望着正义的民众却对它产生了怀疑,连黄渤在春晚的歌曲《我的中国梦》里还有这么一句“社会相对很公平。。。。。。这就是我的中国梦”,言下之意,现在社会相对不公平呗!作为法官,我对这句话特别敏感,但是我还是习惯从自身找原因。现在我想,作为法律的最重要的传播者的法官,也许,是不是我们的粗糙和急切,导致了这种困顿,欲速而不达?

  法治,在这个一直以道德来引导的社会里,它的融入必然经历挫折,所以这个社会中的法官,需要多一项使命。因为民众确实不懂得法律的意义和法律应有的崇高,我们在用法律说服他之前,先要让他明白法律的初衷。对,不客气地说,他们就是“盲人摸象”,他们只能摸到大象皮肤的粗糙,但我们有义务告诉他们大象的轮廓和大象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生物。如果说法律是冰凉的,但法官是不是可以用温暖的方法来传递它,它自然就带了温度。如果这个说法还是太飘渺,那么更直接一点,就是方法问题:我们用的是同一部法律,如果说法官之间有差别,不外乎就是表达上的经验和与人相处上的经验的差别。

  那天在见习法官和导师座谈会上,我就听到一个法官交流了这样一个案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伤者和家属始终不肯在之前的调解上退让,所以还是诉到了法院,这个法官一样是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是调解那天天气特别热,法官先悄悄给了被告司机一个建议,被告司机立马领会,跑出去买了很多瓶水,调解开始前就认认真真地递到了原被告每个人手上,最后那个案子真的调解掉了。

  这个案例我印象深刻,也许对于刚从法学院出来的年轻法官看来,对于这种调解小伎俩,会嗤之以鼻地认为与法律是不沾边的,毫无意义。但我就认为这个法官很了不起,他懂得先让人心柔软下来,才能给你将要传递的东西打开一条通道;否则当内心被负面情绪紧紧包裹,再好的法律条文,也无法进入他的脑袋。

  有一次我分到一个原告吴某起诉被告周某夫妇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周某夫妇是外地来锡人员,在这个案件里,一个是事故车主、一个是事故驾驶员。几天之后,书记员愤愤地告诉我说:又是一个难送达的案子,周某夫妇留给交警的通信地址是个工地,现在根本无人签收,已经退信,而当书记员打通事故认定书上被告留存的电话时,对方在片刻犹豫之后矢口否认是当事人。

  我拿过案件,再次拨通了这个电话,还没等我说话,电话那头一个男人非常凶狠地骂了句脏话后威胁:以后不准再打这个电话!并马上挂断了。我不甘心地连续拨了4次后,他都没接听而是关机了,这个行为让我断定这就是当事人。我的第一反应当然很生气:他自己出了事故却不敢面对,我处理事故办理案件却得不到他最起码的尊重,孰不可忍!

  此后,我天天连拨n遍他的电话,他一般会在第5遍后关机,却始终没有再接听。坚持了几天,都是如此,我渐渐意识到,他肯定很需要这个电话,不然不会还坚持开机来被我“骚扰”,也许他这段时间真的很害怕,害怕会有巨额的赔偿,也许还会以为法院找他是要他坐牢!在这样一个对法律无知的人面前,我现在的做法,可就是他以后对于法官的定义哦!

  我平静了一下,用自己的手机给他发了一条长长的短信:“您好,我是惠山法院的法官,负责处理你的交通事故,你在事故中仅仅是次责,且有交强险,你需要赔偿的部分其实很少。而且如果你有商业险,要赔的会更少。但如果你不来开庭,反而是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因为法院会公告后在你不在场的情况下就把庭开了,这样你还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呢?所以请尽快来法庭,我会告诉你该怎么处理。”

  第二天,我们楼下法警就通知我,有人来找我,我下楼一看,周某夫妇满脸堆笑的等着我呢,热情迎上来说:“法官好,我是周某,之前是我弟弟接电话的,臭小子他不懂事不好意思啊!”我心里说:“小样吧,可不就是你的声音!”一拉家常,果然,这个电话是他们全家用于维系生活的运输生意的唯一通讯工具。这个案子判决后,周某夫妇还是被判赔偿的,但却特别开心地对我说:“谢谢你,你这人真的挺好的。”

  一个本来很难送达的案件,就因为一条短信解决了难题。我想最关键应该就是我首先用细节表达出了诚恳吧。

  第三个案子是一个抚养费纠纷,原告李甲诉被告李乙和刘某,李甲是初三学生,李乙和刘某是李甲的父母,两人离婚后虽然判决李甲随父亲共同生活,但实际上父母分别再婚后都对他关心很少,李甲平时都随爷爷生活,本次起诉李甲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年事已高的爷爷当了李甲的法定代理人,仅有的证据只有李乙和刘某的离婚判决书,他的举证能力实在有限,我还能要求他什么呢?而且李甲也始终没有出现过。

  我决定到学校做个李甲现在实际所需教育费用的调查。但更重要的是,我的直觉告诉我,应该见见这个爷爷口中非常内向胆小的男孩。那天我在老师的办公室等待李甲,老师都主动跟我说这个孩子的情况:因为父母离婚所以自卑,和同学不合群,成绩一般。李甲很快深深低着头走进来了,老师说:“这是法官阿姨,你有什么想法可以告诉她!”他还是低头不说话。

  我站起来认真地对这个男孩说:“小伙子,我很佩服你!因为你的同龄人还在被照顾的时候,我听说你一直在照顾爷爷!爸妈不在身边,你比别人辛苦一点,但是你会成为比别人更有担当的男子汉!我对你有两个要求:1、在努力的同时,要快乐一点!2、有机会跟你的爸妈说一声,现在你可以照顾好爷爷,将来,你也可以照顾好他们!”李甲还是低着头,但他在一下一下认真地点着头,应该是既害怕表达和交流,又生怕我没有看到他的赞同,他的眼泪一滴滴落在他的鞋面上。

  一个老师说:“我第一次见到法官!这个职业实在太让人羡慕了!”我不免还是有点得意的,因为李甲需要有人来告诉他人生应有的态度,虽然这不是民事诉讼程序的要求,但我既然正好审理了这个案件,跟他说这些一点不显得突兀,又正好我这个身份还挺正气挺威风挺有神秘感,那么有机会耍个酷,还能顺带给人传递点正能量,这个细节,我干嘛不做呢?!

  正负能量的故事各说了三个,法官的生活就是这么有挑战,我们以最正义化身的形象,接触着社会最负面的纠纷和情绪。这个社会在经历转型,所以人们都在经历各种尝试:尝试抵抗、尝试触碰底线、尝试反向思维,尝试各种与传统道德观相悖的价值观。我们因此经常没有得到期望的尊敬,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仅有法官的身份不可能直接获得尊重和信任,仅以法官的资格也不可能直接化解干戈,当事人又没看到我们读法学院时的辛苦和通过司法考试时的艰辛。他们能看到的,只有我们对人对事的细节:是否认真?是否真诚?这才是他们衡量我们是否值得尊重的标准,也是他们衡量法律是否公正的标准,就是这么简单。

  三、怎样对待当事人?如何与他们沟通?

  司法实务中,我们会接触到形形色色的当事人。

  其中,有的当事人是很难琢磨的,他们对你谄媚,因为他们以为你拥有绝对权力,可以裁决利益的归属;他们对你蔑视,背后讽刺你“吃了原告吃被告,原告被告都吃完,又说法律不健全”;他们对你凶悍,因为他们知道你现在最怕不稳定因素;他们又摇摆不定,信息不对称让他们显露无知。他们有时是霸道的强者,有时是可怜的弱者。

  德兰修女戒律说:“1、人是毫无逻辑的,不讲道理的,但还是要爱他们;2、做好事,别人会说你动机不良,但还是要做好事;3、成功带来敌人,但还是要成功;4、坦诚让你受到伤害,但还是要坦诚;5、你帮助的人会攻击你,但还是要帮助他们;6、君子会被小人击倒,但还是要做君子。”这种理论绝对是非常让人害怕的,凭什么?!

  上个月我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85后的妻子起诉85后的丈夫要求离婚。庭审中原告言辞激烈,指责被告整日与朋友们混在一起,打牌、喝酒、唱卡拉OK,对原告和2岁的女儿不管不顾。被告坚决否认,反唇相讥说丈母娘干涉太多,说原告缺乏主见、情绪无常,这个婚仿佛是跟丈母娘结的。

  在庭后的调解过程中,双方的情绪和言词再次升级,原告表示绝不再给被告一丝一毫的机会,被告立马回击离就离、谁稀罕和你过日子。我的调解工作效果甚微,仓促收场。大约一周后,我开车去购物中心,停车过程中,一辆摩托车从我车旁呼啸而过,年轻的男子驾车,后面坐着的年轻女子双手环抱着男子的腰,两人甜蜜交谈,笑声爽朗,气氛相当温馨。我定睛一瞧,眼熟呀!再一回忆,不正是上周那对哭着喊着要离婚的小俩口吗?我心里那叫一个不服气:好家伙!他们这里笑得跟花儿似的,我那里判决书写得跟孙子似的?此案印证戒律“1、人是毫无逻辑的,不讲道理的。”

  还有,2010年我在前洲法庭审理过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告伤者于某60多岁,委托代理人是他儿子,于某在横穿马路时被车碰擦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于某要求车方以及车辆的交强险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多个项目的损失。

  在刚刚拿到案卷时我就发现,没有聘请律师的于某把住院伙食补助费遗漏了,为了避免在诉讼中再增加诉讼请求的麻烦,我就通知于某过来在诉状上直接补写。不久,于某及其子女就来修改诉状了,一家子面带笑容再三感谢,说得我自我感觉特别雷锋。

  但到了开庭时,被告保险公司的代理人照常对各项损失提出异议,没有经历过诉讼的原告方紧张了,当质证到住院伙食补助费时,保险公司代理人继续提异议认为标准过高,于某儿子与于某耳语几句之后,于某突然站起来,指着审判席上的我大声说:“就是这个女的,让我这么写的,我开始又没要这项,她非要叫我加上!你们找她!”我当时面红耳赤,生气难过尴尬,差点就要不争气地流下眼泪来了。此案印证戒律“2、做好事,别人会说你动机不良”和戒律“5、你帮助的人会攻击你。”

  在前洲法庭的时候,我还经历过一起经典案例。原告张某起诉前妻佟某要求承担婚姻期间的一笔共同债务5万元的一半。张某和佟某的离婚是我院的一女法官判决,当时在离婚案件中,原被告已经因为婚后购买的一套房屋的归属产生了尖锐的矛盾。而在离婚诉讼期间,张某的弟弟又在我院起诉张某归还上述这笔5万元的借款,张某在这个民间借贷纠纷中承认借款系用于婚后购房,法院已经判决张某归还该笔借款并已生效。

  故前面两个判决认定事实,导致我审理的这个案件的结果已无悬念。我将佟某通知到庭里,对她认真晓以所有涉及的法理情理,并告诉她这个案件她的风险真的很大。佟某当即开骂、威胁,撂下狠话警告我如果这么判,绝不会有好下场。

  那天后来我外出时发现,佟某搬来凳子坐在我们法庭的大门口,跟一群老太太生动地形容自己所受的法院的迫害。她当时正有理有据地分析说:“这个女的法官,我可以打包票已经收了对方的钱!你们说我分析得对不对!”老太太们显然对她的“推断能力”相当佩服,正频频点头表示赞同。这个案例印证戒律“4、坦诚让你受到伤害”和“6、君子会被小人击倒。”

  我们再回到“凭什么”的命题,经历了这么多不愉快不服气又不想放弃的思想斗争,现在我觉得可能就是凭这么一点,生存本身就必须面对人性的多面:如同你在路上因意外发生口角的可恶的陌生人,或许是一个在自己领域做得极其出色的、勤奋的、努力的人。人群本身的差异不会很大,当事人不是绝对拥有显著共性的一群人,只因为我们是法官,所以我们正好看到了利益面前人们放大的本性。更何况作为法官,我们不能让遭遇到的当事人来塑造我们的世界观,而应当以我们自身的品行形成法官群体的形象来影响当事人。

  所以说,当我们评判别人的德行时,我们其实是在表现自己的德行。因为我刚才并未把德兰修女戒律读完,其实全文是这样的: “1、人是毫无逻辑不讲道理的,但还是要爱他们;2、做好事,别人会说你动机不良,但还是要做好事;3、成功带来敌人,但还是要成功;4、坦诚让你受到伤害,但还是要坦诚;5、你帮助的人会攻击你,但还是要帮助他们;6、君子会被小人击倒,但还是要做君子。因为说到底,它是你和上帝之间的事而决不是你和他人之间的事。”

  我想这句话的意思正是,对于任何一个有成熟的、积极的人生态度的人来说,别人表现得如何不应该影响到你自己表现如何,他人的行为只是自己品行的试金石:不要因为谴责他人的无礼而自己变无礼、不要因为厌恶他人的狭隘而自己变狭隘、不要因为揭露他人的可悲而自己变可悲。那天在“围脖”上看到一段话:“有人刻薄的嘲讽你,你马上尖酸的回敬他。有人毫无理由的看不起你,你马上轻蔑的鄙视他。有人在你面前大肆炫耀,你马上加倍证明你更厉害。有人对你冷漠忽视,你马上对他冷淡疏远。看,你讨厌的那些人,轻易就把你变成你自己最讨厌的那种样子。这才是敌人对你最大的伤害。”你们肯定和我一样,特别同意对吧?

  虽然听取和表达本身就是人际交往的终极难题,但我觉得做到以下三点就足够了:

  一个是重视聆听的作用。我们每天身处原被告的矛盾中,双方都急于表现自己的合理,特别乐于向我们倾诉。我概括出法官遇到的倾诉饥渴症三大特征人群,你们体会一下:货物质量异议方的老板、人身损害案伤者的家属、离婚案男当事人的妈,有体会吗?

  我在大学里上过一堂选修课《人际关系学》,那个文学院的不修边幅的老师讲的第一堂课的内容我到现在都记得,他说:听,这个事儿太重要了,比能说重要10倍。他说:有一次我遇到一老教授,思维强势出了名的一个人,爱跟人争论,那天我就打定主意,认真或者假装认真耐心听他讲,只给他一种回应:嗯!对!他跟我海侃2个钟头,我几乎没说话,临结束他非常崇拜地拍着我肩膀说:年轻人,你很有思想啊!我从你身上学到了很多啊!我们老师总结说:懂了吗?不用说话就能赢得别人的敬仰,这就是听的力量!

  其实这个事,我是有体会的,就举一个例子:有一次我分到一个原告郑某诉他的母亲和几个亲兄弟姐妹的析产纠纷案件。郑某是当地村上有名的老麻烦,村委、派出所、镇司法所全都认识他,总是无理取闹、胡搅蛮缠。这次不知怎么想到了要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父亲的遗产房屋,他父亲生前确实造了相邻的两间屋,但按照农村风俗已经给郑某兄弟俩“哥东弟西”地分割完毕,还留有遗嘱。郑某已经取得了西侧的房屋,却以分给大哥的东侧房屋还在父亲名下为由,要求分割东侧房屋并分割父亲遗留给母亲的生活费。

  案子已经立了,我只得先送达应诉材料。首先我打通了第一被告郑某大哥的电话,70多岁的人对我破口大骂:“你们法院是不是缺钱缺得眼瞎了!还是实在闲的没事干!他是个疯子、神经病,你们连他的案子都收!也神经病吧?!”我话都没插上,他就把电话挂了。

  我心里也郁闷啊,剩下的几个电话也不敢打了,嘱咐书记员还是悄悄寄过去算了,但是我也没有歇着,赶紧到村委、郑某之前的工作单位了解情况。一了解吓一跳,原来郑某真的治疗过精神疾病。我又马不停蹄地赶到精神疾控中心,找出了郑某所有的治疗记录,又找到了他的主治医生,了解他的疾病状况:原来郑某在年轻时正常,但是他的第一个儿子落水死亡后,他受到重大打击出现精神障碍,表现为平时性格狭隘自私狂躁,发病时出现受到迫害的幻觉。真是可怜又可恨。

  我又回到村里,了解郑某兄弟姐妹的情况,得知郑某的嫂子在大家族中德高望重,在郑某兄弟姐妹中的威信甚至高于老母亲和郑某大哥,我立马决定请她来谈一谈。我鼓起勇气打通了郑某大嫂的电话。老太太果然气场不小,声音洪亮,有礼有节地把我教训了一通:法院应该了解情况再收案子,要先看清楚人再开展工作,怎么能盲目收案,理会一个精神病人的胡搅蛮缠,给大家的平静的日子带来很大的麻烦。我连连称是,一个电话打了一个钟头,我打定主意耐心听着,热情回应。最后提出要求隔日到村委面谈,老太太总算是爽快地答应了,我开心啊!

  和老太太在村委促膝长谈的那天,我本来就是抱着听单田芳的心理准备去的,我请村委的同志专门帮我开了一个无人打扰的办公室,请她慢慢说来。老太太说起郑某的行为真是像打开了心里的水闸:她说郑某年轻时在工厂里跟人闹矛盾,回头就给别人的热水瓶里放了半袋洗衣粉;哥俩住的相邻时共用天井,郑某每次都会把大哥安装在天井里的井水泵敲下来卖铁,一共敲掉了4次;郑某还经常辱骂父母;在父亲生前,郑某为了把他赶到妹妹家居住,竟然几次在大冬天往父亲的床铺上小便;郑某偷菜后还老跟邻居耍赖争吵;而为了逼走大哥一家,郑某竟多次用斧子砍坏大哥家的防盗门。而这次郑某之所以到法院起诉,就是因为上个月郑某又一次砍了大哥家的门,老太太忍无可忍,带着儿子找到郑某,把他按在墙上狠狠抽了一顿耳光,郑某就想到了这个恶主意,到法院起诉分房子来了。

  这次谈话从早上8点持续到了中午12点,我只是听着,认真地听着。随着话语流出,老太太心里的郁闷也在解开了,跟我聊得越来越放松,我越来越明白了这一家人几十年来的痛苦,也越来越能体会为啥郑某的大哥在接到我们的第一个电话,会那么愤怒。但是,老太太对于我最后建议他们对郑某提起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申请并预交鉴定费的事始终不答应,她说她毕竟只是嫂子,还要我说服几个小姑子也同意这事,她才能同意。我之后一一打通郑某妹妹即另外几个被告的电话并重复多次接受几位老太太的“再教育”,我的任务仍然只有一个:听!耐心听!过程省略,因为你们可以想象得到的。之后我真的一一说服了她们,郑某的大嫂总算交来了鉴定申请和鉴定费。

  刚刚说的这个案件,作为我今天要讲的主题的例证的作用完成了。我用它来说明倾听的重要性,如果没有耐心听,我也无法想象这个案件的出路在哪里。不过由于案件太有趣,我还是把之后的案件发展顺便说一下,之后我想尽办法把郑某带到了精神疾控中心做民事行为能力的测试,真是托他的“福”,我这辈子第一次走进了精神病医院见识了一下。

  我走进了两重铁门隔离的病区,监督着郑某做拼图等思维测试、多名医生联合给他做专业谈话笔录、做脑电波检测等,其中最经典的是做整套试卷。那天,走完这套程序,我已经在精神病院陪着他待了7个小时了。之后,鉴定结论下发了,郑某真的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我辗转找到他的妻子。经过做工作,郑某的妻子愿意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并撤回起诉。

  拿着撤诉申请走出他家小区,离立案已经接近半年,这半年,我们整个法庭都经常受到郑某的骚扰。而由于郑某喜欢戴着一顶红色的旅游帽,我们叫他“小红帽”,我们法庭真的一度看到小红帽又走进我们大院而闻风丧胆。而此刻,我真的觉得这个世界在我眼里已经和之前有点不同了,天特别蓝,你们能想象吗?我知道倾听确实需要占用大量的时间,我也知道我常常因为要求自己首先倾听,而比别人花费更多的时间在单个案件上。但是,我真的觉得不经过倾听的案件的裁判,是很难有说服力的。因为我感觉好像当我接收对方的话语时,对方也会接收到我的内心,正如同我就是一个瓦肯人,我的手已经放在了他的脸上。

  沟通三要素第二点,管理好情绪。《星际迷航》中的瓦肯人,主角半瓦肯人史巴克的父亲在电影中一开始与他的对话说到:“要控制好情绪,而不能被情绪所控制。”我不知道你们现在看这句话是不是已经有了共鸣?有吗?

  我以前没有真正意识到情绪这个东西的坏处,直到我开始养儿子,我从一个知名的育儿“围脖”上看到,父母应首先区分理性沟通和情绪发泄的区别,把情绪当作教育是最大的伤害这一说法时,我直接被击中。他用一个最简单的例子,让我理解了情绪与教育的区别:当孩子满身泥水地向你跑过来,激动万分地说:“妈妈,我们球队今天3:0打败对手!”你却大吼大叫:“我的天哪!瞧你这一身泥!今天早上刚刚换上的衣服!弄成这样!”

  你们之间的交流根本是断层的,他分享的是快乐,而你发泄的是情绪;他表达的是努力后的胜利,而你表达的是预见到自己将要用力搓洗衣服时而产生的抱怨。作为好的谈话,应该是“共情”,共同的情感,所以应该是“实在是太赞了,儿子!我为你们的球队骄傲!它一定会走上世界杯的!”

  后来我发现,其实我们身边很多的成年人,都是分不清理性的表达和情绪的发泄的,以至产生很多无谓的争论,我们在调解中经常可以听到这样的表达:我干嘛要迁就对方?!或者:我偏不同意这个方案?!这就是典型的情绪发泄,浪费时间且可能引发更大的对立,而具备这种判断对于一个法官是尤为重要的。

  我们的社会地位和司法权威远不如西方法官,激怒我们的情景时刻出现,我们应该做的是迅速分析出当事人真正要表达的讯息,纠正他们的负面情绪,做出理性的判断并给出回应;同时也要引导对立的双方从沟通中剥离情绪,更有效地交换意见;而千万不要被这种情绪激怒,继而被情绪卷入控制。有句话说得经典:“一句话,没有说出口之前你是它的主人,但说出口之后你是它的仆人”。对于一个法官,如果说出不适当的话而成为这句话的仆人,可能你需要以几百倍的正面努力来平衡它带来的负面影响。

  第三个要素,就是表达出自己有棱有角的态度。我觉得一个好法官不能太柔弱,有点态度还是必要的。

  2009年我承办一起产品质量纠纷案件,原告甲企业起诉被告乙企业,称乙企业供应的不锈钢管质量差,要求减少价款、赔偿损失。被告乙企业是个外地企业,反诉认为不锈钢管质量完好,只是甲企业借故拖欠货款不付,故要求甲企业立即支付剩余货款。

  第一次开庭的法庭调查时,被告方律师有句话让我很不受用,他说:“法官,刚刚你提的那个是产品的专业问题,我没必要解释,再说我解释了你也听不懂。”有时不懂婉转的人的表达就是这么令人头疼,但令人更加头疼的是:这是句实话呐!太不喜欢这种不敬了。于是那天开始的几个晚上,我都要打开万能的百度小小地学习一下。

  第二次开庭很快又来了,被告方律师慷慨陈词:“各种型号的不锈钢的区别就在于它其中所含的微量元素的区别,而最常用的两个型号316号与304号不锈钢的根本区在于微量元素锰,我提交的不锈钢微量元素化验表中清楚展示了我们提供的各个批次的不锈钢的成分表”等等,我心想:“小样吧,显然百度的资料只看了前几行。”

  等他说完,我清清嗓子不紧不慢地开始了:“首先纠正被告方代理人的一个化学常识错误,316号不锈钢中这个微量元素Mo是钼,而非锰,锰是Mn。其次,你提交的成分表上两种不锈钢的牌号不够准确,你使用的是旧牌号,这两个牌号的不锈钢属于奥式体不锈钢,已经在2007年10月统一变更为新牌号,请注意名称表达的准确性。而这两个产品的微量元素含量的国标也在同时有过调整,你提供的只有旧标准,你们双方的交易跨越了这个调整的时间,你不应该用旧标准来对比你们双方所有交易!由于你方是生产企业,所以这个举证责任分配给你,下次开庭时,提供前后两份国家标准的原本并分开列明前后的交货。”

  我继续说:“原告,你在诉状中所说的加工产品出现了锈斑,请问你们加工什么产品出现锈斑?”原告律师不是很自信地说:“这个可能是家用产品。”我很权威地纠正他说:“对方供应给你们有很多个型号的不锈钢,它们分别有不同的作用,比如你们双方交易最主要的304和316两个产品,304具有较好的耐热和耐蚀性,冲压等热加工性好,所以常用食品工业、家用电器、汽车配件;316耐热和耐蚀性更好,可以适用于苛刻条件,比如肥料生产设备、相机、沿海设施;你用错了型号生产,好产品也会生锈!回去了解清楚各个型号分别生产什么产品和具体出现什么质量问题!你们双方作为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于事实的回答等同与当事人的陈述,回去好好向当事人了解清楚所有的案件事实情况,免得一知半解导致出现表述上的低级错误。”

  双方律师都懵了,只会说“好好好”。气场全在我这里一边倒了,感觉好帅!其实也就是几个晚上的工夫,我少休息了一会,但是这个案件的审理却从此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双方从此都对法庭特别恭恭敬敬。

  我想作为法官,思路怎么能软绵绵地被当事人牵着走;我们必须是方方正正、棱角分明,原被告双方务必跟着我的方向前行,我们才能共同配合把一个案件处理得清晰而准确。如果我们没有做好准备,我们根本无法接住当事人抛过来的球;哪怕勉强接住,也乱了阵脚。我们当然应该把球始终握在自己手里,带点气势、带点个性、带点态度,然后强有力地向当事人回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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