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化论的法庭辩论
关于进化论法庭上有什么好辩论的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整理了堕胎的法庭辩论盘点,供你参考。
关于进化论的法庭辩论
上世纪20年代,田纳西州是个具有浓厚宗教气息的地方,____徒在人口中占有很大比例。该州还是最早通过反进化论法案的少数几个州之一。不仅如此,以民主党领袖威廉?杰淋?布莱因为首的圣经派还竭力把他们的影响扩大到南方诸州,企图最后使国家受制于宗教。
1925年7月,一场酝酿已久的科学与宗教的大辩论在代登(田纳西州一城市)法庭上展开了。起因是里尔郡中学教师约翰?施柯普斯向学生讲解人是从猿推进化来的。法庭以违背“圣经宣扬的人的神奇诞生”为由,拘捕了施柯普斯。圣经派领袖人物布莱因亲自出任此案的检察官。舌战大师丹诺,主动担任被告的辩护律师。
丹诺向法庭陈词:
如果以诚实而公正的方式解释宪法,则田纳西州没有权利把圣经作为一
本圣书传授,就像可兰经不是一本圣书,摩门、孔子的《论语》、佛陀的经
典、爱默森的散文,或人类灵魂在困恼时求取安慰和佑护的一万本书中的任
何一本,都不是圣书。
我知道,世界上有千百万人在困恼时从圣经中得到安慰,在痛苦时从圣
经中得到解脱。我绝不会做任何事情,去除圣经。对于生活在世界上的每个
人类的宗教,我的感觉都完全一样。
如果任何人在此生中发现什么东西可以为他们带来安慰、健康和快乐,
我认为他们就应该拥有它,我对他们完全没有苛责。但圣经并不是一本书,
而是26本书合在一起的,写作时间大约在1000年,其中有的较早,有的很
晚。它主要是一本宗教和道德的书,而不是一本科学的书,从来就不是,写
的人从来就不想使它成为科学的书。
他们把“知道得比我多”认为是一种罪行。他们颁布一项禁止科学的法
律。这条法律规定:在公立学校中教投有关人种起源的内容,违反圣经中的
神圣内容,是犯罪行为。这条法律命名圣经成为一种尺度,用来衡量每个人
的智力和学问。你的数学好吗?请翻到以赛亚书的第二章。你的哲学好吗?
请看撒母耳记第三章。你的化学好吗?请看申命记第三章第六节,或者说及
硫磺的任何部分。心智所学到的每一点知识都必须接受一种宗教的检验。
我的司法部长朋友说,施柯普斯应知道他因为什么而赶来这里,我也知
道他为什么来这里,他来这里是因为无知和正在蔓延的偏见以及两者强有力
的结合。
今天是教师,明天就要轮到杂志、书籍、报纸。过不了多久就要搞人斗
人,一种宗教斗另一种宗教,直到我们退回到16世纪那光辉的时代。当时敢
于给人类带来智慧、知识和文化的人都要被偏执的宗教信徒绑在柴堆上烧死。
布莱因向法庭陈词:
圣经是不会被那些不远千里前来作证的专家赶出这个法庭的。这些专家
想证明进化论关于人类祖先出自丛林的说法和上帝按照天机、依其形象塑造
了人并安排在世上的看法是并行不悖的。
圣经是上帝的圣言,圣经是人拯救希望的唯一表达。圣经记录,上帝之
子——世界的救主,圣母玛莉亚所生,被钉在十字架上又复活。本州的人在
通过这条法律时,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他们知道进化学说的危险,知道他们
不想把这个学说教给他们的孩子。被告把专家带到这儿,试图使本州人的目
的无法达到,试图指出本州人所斥责和使之不合法的东西,是一种美妙的东
西,每个人都应该相信,这样做是不适当的。
……
丹诺问布莱因(以下是他们的问答):
“你对于圣经有相当研究,不是吗,布莱因先生?”
“是的!我研究圣经大约已有50年之久。”
“你认为圣经中的一切都应该按字面解释吗?”
“我认为圣经中的一切都应按原来所写的加以理解,有些部分是以例证的方式表达的。例如:“你们是地球上的盐。”我不认为人实际上是盐,或者人是有盐的肉,而是指盐拯救上帝的人。”
“当你读到鲸鱼吞下约拿时,你如何按字面解释呢?”
“当我读到一条大鱼吞下约拿时,我相信此事!我也相信上帝能造出一条鲸鱼,造出一个人,使两者做出上帝喜欢他们做的事。奇迹都是一样容易被相信的。”
“圣经中说若纳斯把太阳留住,以便让白天更长。布莱因先生,你认为太阳是围绕地球转的吗?”
“不,是地球围绕太阳转!..不过,我想圣经是用一种当时人所理解的语言说的。”
“布莱因先生,洪水发生在什么时候?”
“纪元前2348年。”
“你相信不在方舟中的所有生物都毁灭了吗?”
“我想鱼可能活着。”
“你不知道有很多文明可以上溯到5000年以前吗?”
“我对于自己所看到的任何证据都不满足。”
“你相信地球上的每种文明,每种有生命的东西——也许除了鱼之外,都被洪水毁灭了吗?”
“在那个时候是如此。”
“你对于今天有不同种族、人种、文明和动物存在于地球上的时代,不感兴趣吗?”
“我对于人们努力要驳斥圣经所表现的观点或研究,没有多大兴趣。”
“你不知道中国的古文明,至少已有6000年或7000年了吗?”
“不知道!但根据圣经,中国的古文明不会超过上帝创造宇宙的时间——6000年。”
“你不知道其他宗教是否同样记载地球为洪水所淹没吗?”
“____已使我满足,我不认为有必要研究其他竞争性宗教。”
“你读过关于原始人的书吗?如泰勒的《原始文化》,或者波亚斯的作品,或其他伟大权威的著作?”
“我想我没有读过你提到的那些书。”
“你一生都不曾试图去发现地球上其他种族的事——他们的文明史多长、他们在地球上生存多久吗?”
“没有,先生!我很满足基督的宗教,所以我没有花时间试图去发现不利于它的论辩。我有自己赖以生活、死亡的一切讯息。”
“你认为地球是在六天之中创造出来的吗?”
“不是一天有24小时的六天。”
“圣经是这样说的吗?”
“没有。”
“你相信夏娃是第一个女人吗?”
“是的。”
“你相信她是用亚当的肋骨造成的吗?”
“我相信。”
“你认为太阳是在第四天被创造出来的吗?”
“是的,圣经是这样说的。”
“你怎么解释白天存在于太阳诞生之前呢?”
“我说的绝不是24小时的那种一天,而是一个时期。”
“请告诉我们,这个时朗有多长?”
“不知道。”
“你相信夏娃被蛇诱惑的故事吗?”
“我相信圣经所说的。请读圣经,我就回答。”
“好吧,我来念:‘我要叫你与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代与女人的后代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代要伤你的头,你要伤她的脚跟。’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增加你怀胎的痛苦,你生儿育女必多受痛苦,你必须依恋你丈夫,你丈夫必须管束你。’这是对的,是吗?”
“我接受它本来的情况。”
“那和华上帝对蛇说:‘你既然做了这件事,就应受诅咒,比所有牲畜
野兽更甚;你必须用肚子行走,终生食土。’你认为这是蛇被迫用肚子爬行
的原因吗?”
“我相信是的。”
“你知道在那个时间之前,蛇是怎样走路的吗?”
“不知道。”
“你是否知道它用尾巴行走呢?”
“不知道!我无法知道。”
(一阵笑声,布莱因转向法官)
“阁下,我想我可以缩短见证。丹诺的唯一目的是诋毁圣经,但我能回答他的问题,我会立即回答。我要让人们知道,这个不相信上帝的人,正试图利用田纳西的一个法庭……”
(丹诺紧接着说)
“我反对你的陈述。我正要除去你的愚蠢观念,世界上聪明的_所不相信的观念。”
在这场被舆论界称为“美国最惊人的审判”中,布莱因宣称:“将决斗至死”。丹诺针锋相对:“将把布莱因先生的影响压在一堆如山的科学证词下面。”在天时地利人和都不如对手的情况下,丹诺以满腔正气和高超的辩论技巧,赢得了最后胜利。在宗教影响极大的小城,丹诺回避对宗教的直接挑战,只宣传进化论思想为真理,作正面维护。宣传了科学真理,也就否定了宗教的迷惘,这是丹诺的过人之处。丹诺还抨击了布莱因煽起的宗教激情,在论辩中击垮他的宗教理论权威地位,毫不留情地点出他对《圣经》理论毫无真正的知识。
丹诺指出,《圣经》主要是一本宗教和道德的书,而不是一本科学的书,他自己对世界上所有的宗教都怀有同样的感情,从而赢得了听众的支持。在语言使用上,丹诺选择了大量反问句式,以突起的语势凝聚众人的注意力,诱人循己思路考虑问题,收到了深化主旨的目的。同时恰当地运用比喻手法,深入浅出地阐明信仰自由的正确所在及其唯圣经独尊的错误性,引来众人对他的支持,占据了法庭上论辩的主动权。最终在“敌”众我寡的环境下取得了法庭辩论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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