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聊城中考资讯
2017年,在山东的聊城,有什么相关的中考资讯呢,我们来看看吧。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了聊城中考最新资讯,供大家参阅!
2017聊城中考实验考试时间考点安排公告
2017聊城中考招生实验技能考试方案政策解读
各学校:
根据聊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聊城市普通高中招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聊教字『2017』50号文)要求,经局领导研究,定于4月17日至19日进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并安排局有关领导同志包点巡视。请各有关学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本次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2017聊城中考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实施细则公布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现将《2017年聊城市普通高中招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切实做好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实验操作技能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有关精神,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改革目标,促使初中开齐、上好实验操作技能课,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考试机构
聊城市普通高中招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在聊城市普通高中招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施。
2017年聊城市普通高中招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哈宝泉
副组长:徐化忠 李 正 夏广立 杜长涛 王秋云
成 员:蔡 磊 布济英 张振英 张维宪 冯明才
朱宏锐 高 扬
各考区应成立相应的普通高中招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市、区)的考点设置、试卷印制、考务培训、考务管理工作。各考区要在考试前组建专业考试小组,由考试小组进驻考点统一组织实施考试。考试小组由主考、副主考、检查员、监考员、抽签员、保密员组成。主考、副主考须经考区主任聘任。各考区根据需要可组建多个考试小组同时实施考试。
三、考试对象、考试范围及考试时间
1.考试对象:全市所有初中二年级、三年级学生。
2.考试时间:4月12日—4月28日。具体考试时间由考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市普通高中招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办公室(设在市实验教学研究室)备案。化学和生物考试时间为10分钟,物理考试时间为12分钟,相邻两场间隔5分钟。
3.考试范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物理、化学、生物三科课程标准和教材规定的学生实验。主要考查实验器材准备、实验操作过程、实验现象的描述、实验数据的记录、分析及实验仪器整理等。
四、考区、考点、考场及监考人员
1.考区设置:全市共设置11个考区。实行考区负责人负责制,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负责人任考区主任,有关科室负责人任副主任,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考试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问题。
2.考点设置:为了保证考生就近考试、安全考试,原则上要求每一所当年有初中毕业生的学校为一个考点。因不符合考试条件不能设为考点的学校,该校考生到考试机构指定的最近考点参加考试。
各考点要设置考务办公室、保密室、医务室、考生待考区、考生点名抽签处,并张贴明显的引导标志。在学校醒目处张贴《考场安排示意图》、《考生须知》、《考生违纪行为及处理办法》等,校门口悬挂印有“2017年聊城市普通高中招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考点”字样的横幅。在距考场周围三米远处设置警戒线,设两名安保人员值勤,考点工作人员必须佩戴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工作证上岗,严禁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试区域。
3.考场布置要标准化:考场入口处张贴“物理/化学/生物考场”;每张考桌左上角张贴桌号,桌上备有废物(废液)回收容器、抹布等用品。每个考场配备钟表、小刀、订书机、浆糊、草稿纸等;每场开考前应按考试要求配备充足的实验器材及实验药品,并将本组实验仪器、器材调试到应考状态。考场内要做到“三净”,即墙壁净(无与考试有关的内容)、地面净、黑板净。确保水源、电源安全畅通。
4.监考人员选派:各考区要选派师德高尚、工作负责、业务能力强的物理、化学、生物专职教师负责监考工作,名单备案。物理、化学、生物每个考场设监考组长1人、场内抽签员1人,每位监考员负责2-3名学生考试。抽签员、试卷保密员由各考区安排专人负责,其他考务人员由各考区合理设置。
五、考前培训
为了确保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考区要在考前集中对考务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学习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思想动员,明确职责,熟悉工作程序。特别是要对监考人员进行实验步骤、评分细则等有关内容的培训。
各考点在考试前一天,要组织开好考务会,布置考场,安排考务等工作;各学校要组织开好考生动员会,组织考生学习《考生须知》、《考生违纪行为及处理办法》和《2017年聊城市普通高中招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实施细则》中的考试程序、步骤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做好考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六、考试程序
主考带领考试小组进驻考点准备考试。检查员检查考试区域环境、标志设施及警戒布置情况;监考员进入考场,检查考试器材及监控设施;考试小组成员全部到岗就位。
(一)候考
学校派专人组织本校考生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在警戒区外候考,听考务人员宣读考场纪律、考生须知,讲解抽签事宜及注意事项等。
(二)点名
考生入场前15分钟,按《考试登记表》顺序依次点名。点名后由考务人员带队进入待考区。考生进入待考区可携带中性笔、铅笔、直尺、橡皮,不得携带课本、笔记本、复习资料等与考试有关的任何材料。
(三)抽签
按照报名时所填《考生登记表》顺序由考生本人抽签。考生抽签后,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分考场按抽签号排队候考。
(四)入场
考生持《准考证》到相关考场,凭抽签号牌对号入座。监考员核对抽签牌号是否与桌号一致。
(五)考试
1.考生入座后,监考组长当众拆封试卷,清点无误后发至各监考员,监考员在《评分表》指定位置填写本场场次和考生抽签号。
2.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能操作。考试期间,监考员除提醒考生填写签号并及时制止危险性操作外,严禁做任何方面的提示。
3.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考试,监考员依据评分细则当场打分,并在《评分表》上签名。
4.监考员在赋分后,不得更改考生成绩。若确因监考员原因的失误,须由监考员和监考组长共同在涂改处签字,并在备注栏内说明原因。
5.每场考试结束,监考组长清点《试题》、《评分表》、《考生登记表》,按抽签号顺序由小到大排列、装订。
(六)退场
1.考生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前退场。
2.考生完成考试后,按规定的退场路线离开警戒区,已测考生不得与未测考生接触,不得在警戒区内逗留。
3.各考点考试结束后要填写“缺考登记表”,并单独装订,考试完毕后汇总上报考区考试机构。
4.当日流水报送考试成绩。当天上午考试结束后,各县(市、区)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办公室要将考试成绩在当天下午一点前将电子版分别发送给本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和市实验教学研究室;下午的考试成绩务于当日晚上9点前分别报送本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和聊城市实验教学研究室。逾期补报作废。
当日报送成绩的邮箱 bujiying123@163.com
5. 严禁考后考生查分,对违规造成不良影响者追究责任。
七、监督检查
1.各考区、考点要向考生公布市教育局和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举报受理电话。(市:0635—8242671,县:————)
各考区要公布聘请的2名社会监督员联系电话。(————)
2.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将派市巡视组到各考区、考点进行检查,各考区要安排检查员包考点。
各考区要切记社会及广大学生和家长对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的严重关切,严格执行《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行为及处理办法》。考试期间,一经发现违纪问题应立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安全工作
1.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各考区、考点要认真分析、研究师生在交通、食宿以及试题、试卷运送、交接和保密等环节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提前制定好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工作平安、顺利进行。
2.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各考区、考点要将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进一步完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配足配齐安全保卫人员和设备,组织做好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安全保障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3.加强试题、试卷的管理。要安排专人运送试题、试卷,严格交接手续。
4.加强考试值班工作。考试期间,各考区、考点要安排专人值班,设立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联系畅通。
考生须知
1.考生须持准考证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警戒区除中性笔、铅笔、直尺、橡皮外,不得携带课本、复习资料等与考试有关的任何材料。考生在考前10分钟抽签入场,考试开始后不得入场,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前离场。
2.考生要听从监考员和考务人员的指挥。宣布考试开始后方可动手操作,考试终止时间一到,立即停止考试,等候统一退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与未测考生接触。
3.考生要爱护公物,保持考场卫生。
4.考生在考场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考生要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干扰和影响考务人员工作。
考生违纪行为及处理办法
一、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除所得分的30%。?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的;?
2.开考信号发出前动手操作的;?
3.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操作的;?
4.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递暗号、大声喧哗的。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1.故意损坏实验器材的;?
2.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监考公务的;?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的;
4.伪造证件,由他人代考的。
监考人员守则
1.佩戴2寸照片的监考证上岗。
2.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严格执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3.严格遵循监考工作操作规程,按照评分标准要求,认真评判,严肃打分,确保评分过程公平、公正。
4.坚守工作岗位,在监考期间不得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抄题或进入其他考场。
5.对试题内容不做任何解释或暗示,对考生就试题文字不清提出的询问,应当众解答。
6.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器材故障,应及时予以更换。
7.严禁私自向考生透露考试得分情况。
8.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对情形严重的,应报告监考组长,并将作弊和处理情况进行登记。
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行为及处理办法
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管理、组织及评卷等工作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停止其参加本次及下一年度的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工作,并由考试管理机构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应回避考试工作却隐瞒不报的;
2.擅自变更考试时间、地点或者考试安排的;
3.提示、暗示或者协助考生答题的;
4.在监考过程中有擅离职守、为考生通风报信、与其他监考人员谈话等行为之一的;
5.考生有违纪行为不予制止的;
6.擅自将试题、答案带出考场或者传递给他人的;
7.在评卷、统分中严重失职,造成明显的错评、漏评或者积分误差的;
8.擅自泄露评卷、统分等应予保密的内容的;
9.因失职造成应试人员未能如期参加考试,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10.有其它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行为的。
聊城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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