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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最新资讯

玉莲分享

  适时了解中考的最新资讯,可以让我们能够及时更新自己脑海中的数据库。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中考最新资讯,供大家参阅!

  中考最新资讯:2017年宜昌中考优录政策正式公布

  11日,宜昌市教育局发布消息称:2017年,城区三所省级示范高中夷陵中学、宜昌市一中和葛洲坝中学,面向城区所有初中继续招收分配生。三所省级示范高中的分配生比例占指令性计划比例仍为70%。

  今年的分配生名额由市教育局按照各区初中毕业生总数的一定比例分校分解到各区,由区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分校分解到各初中学校。

  各区分配生招生计划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依据和比例原则为:初中学校在籍的应届毕业学生数,比例为60%;初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比例为30%;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检查结果,比例为10%。

  2017年中考分配生资格由各区教育局认定,2017年分配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属于初中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民办学校和经批准跨区域招生的公办学校学生不受此条限制);具有所在学校正式学籍且初中阶段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就读满三年且不超过三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为2A3B及以上;体育中考成绩达到60分(百分制)及以上;学生学业考试会考科目四科成绩全部及格。

  具有分配生资格学生须参加全市统一中考。考生可以兼报三所省级示范高中学校的分配生志愿,同时还可以填报其他学校非分配生志愿。

  2017年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按统招生(统一划线录取的指令性计划)、分配生依次进行,统招生采取城区统一划线录取。分配生录取在统招生录取结束后,其录取最低控制分数为各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录取线下40分。

  分配生录取时将按照考生的志愿和分数,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生计划按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分数相同时则依据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录条件和平时学业成绩依次评定择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分配生计划,其空余指标调整为统招生计划,面向城区统一录取。

  中考最新资讯:2017年泰安中考志愿填报时间将改为一天

  参照高考志愿填报时间,今年泰安市每次志愿填报时间由原来的两天改为一天。各初中学校要在志愿填报日延长收取审核考生志愿表的服务时间,不得强求考生提前完成。

  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续实行“先出分数,后报志愿”办法,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分数公布后,分4次在网上填报志愿。其中,第一次,填报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招生志愿;第二次,填报普通高中指标生、艺体特长生及各职业学校志愿;第三次,填报普通高中统招生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第四次,填报职业学校剩余计划志愿。

  志愿填报时,考生登录“泰安市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可选择“高职3+4本科志愿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职业中专(技工院校)志愿填报”“普通中专和高职专科志愿填报”中的一类,然后选择相应的学校或专业。

  为保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维护招生录取的公正、公平,报考普通高中且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须填报指标生志愿,否则不得参加统招生志愿的填报和录取。考生志愿一律由考生本人与家长商议确定,一旦提交便不得更改。各初中学校、学生及家长可随时留意“泰安市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查询志愿填报时间。

  中考最新资讯:2017年衡水中考四类考生可享优惠加分政策

  昨天,从市招生委员会获悉,2017年初中升学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中考时间依旧是6月21日、22日,科目也与往年相同。报名时间从即日起截止到30日,逾期不再办理。

  四类考生可享优惠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高中的下列考生,录取时可予以照顾:烈士子女,照顾20分;“四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和侨眷高级知识分子考生子女),照顾10分;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5分;军人子女依据《衡水市军人子女中考优待措施》执行。

  对于优惠加分,各县市区招办将严格把关,认真核查。优惠加分考生名单在报名结束后公示。同时,市招办将与相关部门一起,对优惠考生情况对接核对,对公示落实不力者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者严肃处理。

  中考最新资讯:2017年西藏中考报名信息将于5月1日确认

  近日,记者从区教育考试院获悉,《2017年我区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规定》近日出炉。根据规定,区内初级中学确认在籍考生报名点(班级)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20日,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1日至4月30日,信息确认时间为5月1日至5月7日。  据了解,此次报考只有应届初中毕业生才可以报考高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面向具有区内户籍、世代聚居在藏的少数民族考生招生;拉萨中学、西藏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西格办中学面向全区招生;区内其他重点高中以招本地考生(含本地户籍考生和本地学籍考生)为主;区内其他普通高中限招本地考生(含本地户籍考生和本地学籍考生)。报考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区内外中职学校。内地西藏高中班(校)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不得同时兼报。往届初中毕业生只能报考内地西藏中职班、区内中职学校或成人中专。

  《规定》指出,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填报信息和学校、县教育局、市地招生办确认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区内初级中学应届毕业且具有区内学籍的考生,经学籍所在学校确定报名点后,由报名点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区内初级中学毕业但无区内应届学籍的考生,经就读毕业学校申请、市地招生办审核后,由报名点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外来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社会考生自行到户籍所在市地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内地西藏初中班(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由自治区内地西藏班(校)管理中心统一在“内地西藏班(校)信息平台“组织报名。

  今年,我区在拉萨、昌都、山南、日喀则、那曲、阿里、林芝、格尔木、西藏民族大学、成都设立考点。

  在成都、西藏民族大学借考的考生,须填写《2017年西藏自治区高中、中职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借考生情况登记表》,在确认信息时向本人报名所在市地招生办申请借考。各市地招生办须对借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将初审合格的考生汇总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借考生名单于5月12日前在自治区中考招生管理系统公布。

  另外,在加分政策这一项,针对阿里、那曲户籍的考生;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僜人;具有区内高海拔县校初中三年学籍考生(海拔为四类及以上县校);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驻藏部队军人子女,高风险、高危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四类考生可增加2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同时符合这四项加分项多项条件的考生不累计加分。

  针对区内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的农牧民子女;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在录取时可增加1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加分条件的考生不累计加分。

  但同时符合增加20分投档和增加10分投档两类加分条件的考生,可累计加分,各市地招生办将对加分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于5月20日前将符合政策加分条件考生的汇总信息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于6月1日前通过中考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对考生各类政策加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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