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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察学习心得体会

廷峰分享

  学习是一种自我进步的途径和方式,如何总结如何学习也成了一种较为关键的事,学习作为一种获取知识交流情感的方式,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内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警察学习心得体会(相关模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警察学习心得体会(一)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

  我通过切实提高对贯彻实施《廉政准则》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把《廉政准则》作为各级党委总支理论学习、各部门政治理论学习以及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我组织广大党员民警认真学习理解《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和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我自觉做到比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做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同时,还对我局各级各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办专栏,通过网络、媒体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机关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新措施,大力弘扬民警公正清廉的典型事迹。

  二、查找不足,积极整改

  全市广大党员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自觉纳入“三项重点工作”及“三项建设”中,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对照《廉政准则》中“廉洁从政行为规范8条52个不准”的规定,我自觉接受监督,做到预防在先,关口前移,切实查找自身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树立民警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三、检查督导,严格考核

  全市各级机关要将《廉政准则》印发至基层所队,保证民警人手一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保证民警对《廉政准则》内容耳熟能详。市局纪委将认真对各单位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拟定于底组织对全警进行《廉政准则》知识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进行离岗培训,组织补考。

  关于警察学习心得体会(二)

  通过上级部署开展的纪律整顿教育活动和观看前河源市委副书记、前惠州市局长****违纪、违法的资料片后,使我深刻领会其中的警示精神.并以此为鉴做到令行即止,依法办事、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下谈谈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树立坚定*主义信念。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与自己对客观事物的思维趋向和对客观事物的反应密切相关。因此,作为一名*党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必须坚定*主义信念,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机关的人民警察来自人民,人民警察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因此,我们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勤政为民、真抓实干,密切联系群众的根本要求。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兢兢业业地做好工作。杜绝机关对群众“冷、硬、横、推”甚至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现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说”的四难现象。

  二、加强自身的思想纪律建设,严格自律为警清廉。我们的党内、集体内暴露出的违纪分子,无外乎两类人:第一种,原本是好同志,为党、为人民兢兢业业工作过多年,但是由于抵制不住个人私欲的诱惑,走上了远离人民的错误道路。第二种,头脑里从来就没有一点党性,为了掌握权力,表面上积极进步,骗取人民的信任,混入党组织内部,其实是彻头彻尾的败类。如何从党内区分、清除出这些人,如何教育我们的干部、同志不再重蹈违纪分子的覆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最有效的思想武器就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精神。只要我们的每一位同志都明确了自己所从事的事业应当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并且切切实实地为这个信仰去奋斗,那么就不可能有为一己私利而违法违纪的行为发生;我们党的吏治清明了,也就不可能有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削尖脑袋向党组织里钻。因为为人民利益舍弃个人利益的“亏本买卖”是只有那些真正的*党人才会去做的,投机分子是不会那么“傻”的。

  三、规范的生活纪律。要把我们的集体建设成一支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的队伍,就必须做好对机关中每一位成员的约束和管理。这种约束和管理不仅仅在于八小时之内的纪律要求,更要延伸到大家的生活之中。我们一定要将有关内务管理条例、规定落到实处,做到不出入营业性酒吧、歌舞厅,坚决与黄*毒等社会丑恶活动作斗争。作为一名民警,一定要做到周永康部长所提出的“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四点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才能更好地为祖国的腾飞保驾护航。

  关于警察学习心得体会(三)

  "排雷英雄"、"战斗英模",他从前线来,带回了满身荣耀,而今闪闪发光、口耳相传的不仅仅是他在烽火硝烟中的传奇经历,更多的是他在平凡的交警岗位上创造的(查处违章车辆最多、破获案件最多、群众"零投诉")的不平凡神话。他叫尤建华,被很多人亲切的称为"老尤"。而我,是一名"80后"警察,通过他的先进事迹,我发现要学的还有很多。

  我们生于和平年代,没有经历过硝烟战火,于平凡简单的生活中成长起来。但是在"老尤"身上,我看到了其实最不平凡的事是将平凡的事做好,最不简单的事是将简单的事做好。"老尤"转业回到地方,洗去昔日的闪耀成为一名普通的交巡警,一切要从新开始,而他没有抱怨,在新的舞台上勤勤恳恳,再度塑造了辉煌。世人说他淡泊名利、爱岗敬业,这也是我们新进警察所需要学习的工作态度。我们年轻的一代,在工作上偶然会在不如意的工作环境中滋生小情绪,容易浮躁。我要向老尤学习,不仅要将工作当成责任,更是要有积极的态度,及时调整自己的心态,将工作做实做好。

  老尤虽然脱去了军装,却没有脱下对国家和人民的爱和忠诚。和老尤打过交道的人们,无论是住在查报站附近的街坊,开车路过查报站的"的哥、的姐"们,甚至是收到老尤罚单处罚的司机,无不对他交口称赞。他先后在3个查报站工作,捣毁过制售假证窝点,抓过盗窃嫌疑人,劝解救下过轻生女子,他是全市交巡警系统"查控能手"和"纠违能手",但是从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揽过不明之财。他时刻铭记党和国家赋予他的责任将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他率众放弃休假,给老百姓加岗放哨,给抗美援朝遗孀修葺房屋,结对帮扶,他是晓百姓冷暖的知心人。而我们,带上警帽穿上警服的那一刻起,这些也是我们的责任。我要向老尤学习,学习他秉公执法、勤政廉洁;学习他爱民如子,为民着想,成为百姓心中最可爱的人。

  老尤是人民的英雄,是我们的楷模。我要向他学习……

  关于警察学习心得体会(四)

  在经历了一个学期的学习之后,我对张老师所教的《警察学》也有了新的认识。《警察学》对我们警察院校来说是一门必修的课程,对我们更加深刻的认识人民警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是一门很实用的工具。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有很多感想,也有很多收获。下面谈谈我对人民警察的认识。

  (一)人民警察的概念

  人民警察是指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主义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警察机关中,依法代表社会主义国家行使警察职权,履行警察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人民警察包括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与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人民的司法警察。

  (二)人民警察特征

  1、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警察竖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警察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过程中,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的重要任务。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意志的维护者和执行者。

  2、人民警察拥有武装斗争的手段。武装性是警察重要特征之一。人民警察的职权与职责,决定了警察人员同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秩序的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必然。因此客观上导致发生暴力

  冲突也是必然的。这种具有暴力性质冲突的对抗性,就需要警察人员除了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严密的组织纪律外,还必须要具备拥有武装斗争的手段。在交通、通讯、警械、武器等物质装备上具有一定的保障。形成既能快速反应,又能抗击和镇压一切暴力行为的战斗组织。

  3、人民警察是实现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力量。人民警察机关是家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在打击和制裁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还承担着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承担着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重要职责。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警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竖家实现管理、统治阶级维护本阶级利益的重要保证。在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管理活动中,人民警察是实现治安管理活动的主要力量。

  4、人民警察警容风纪是指由警察法律所确定的人民警察警容、行为举止、形象及尊严的表现形式。人民警察必须严格遵守警察法律规定,养成遵守纪律,做到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有礼节和有修养的良好作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三)人民警察职责、权利、义务

  人民警察的职责,是指警察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在其权限、管辖范围内应当承担或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警察机关的职责,是由警察机

  关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由国家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具有法律性、有限性和责任性特征。

  人民警察的权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竖家机关警察行为的决策和实施的权力,体现国家警察行为的权力。警察权力属于国家政治权力的范畴,竖家基本权力的组成部分。狭义的警察权力,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赋予警察为保障其任务和职责的实现享有权力的范围。也就是警察职权。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人民警察权力,指人民警察职权,指国家依法授予人民警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而进行的治安管理与惩治犯罪职能活动的国家权力。国人民警察的权力包括:国家机关关于警察工作的立法权、决策权和执行权,它十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的权力。

  人民警察义务是指由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人民警察在履行警察职责,行使警察权力活动中,必须予以履行和遵守的行为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在其第21条所确定的内容中,对人民警察所应尽的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人民警察法要求人民警察必须履行的义务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一)社会救助义务(二)解决纠纷的义务

  (三)及时查处报警案件义务(四)抢险救灾义务(五)参加社会公益工作义务。

  (四)人民警察组织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25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实行警衔制度。”警衔是表明警察身份、区分警察等级的称号和标志。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度,是适应人民警察性质和任务的要求,对于人

  民警察正规化建设,增强人民警察责任心具有重要意义。人民警察法确立我国人民警察警衔制度,是完善人民督察队伍管理制度,促进人民警察队伍管理法律化、制度化的有力措施。

  2、人民警察警衔等级设置及称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瞥衔条例》的规定,在我国人民警察警衔等级的设置为五等十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总警监、副总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三级警监、一级警督、二级警督、三级警督、一级警司、二级警司、三级警司、一级警员、二级警员。

  3、人民警察警衔的晋升。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应具备规定的基本素质,德才表现好,贯彻“先培训,后晋升”的原则。经过相应的人民笛察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警衔。

  以上就是我对警察学在学习中的了解。希望在张老师警察学的课程完成之后,在未来的学习或者胜作中,我能够运用警察学的知识,提高我的学习和工作效率及水平,让我能够成为一个更加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

  最后祝张晓菲老师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关于警察学习心得体会(五)

  为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交口县交警大队近日开展了以“整顿思想纯本色、整顿作风塑形象、严格纪律抓转变、整顿学风强信念”为主题的队伍整顿活动。此次活动旨在通过开展整顿活动,切实解决全体民警政治理论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内容联系工作实际不紧等问题;切实解决全体民警执行力不强、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切实解决领导干部抓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切实解决民警责任意识不强、不严格履行职责等问题。进一步促进广大民警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确立民生理念、强化纪律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达到人人受教育、作风有改进、管理上台阶的目标。

  开展此次队伍整顿活动,是切实加强交警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决策,是进一步改善交警队伍形象,提升交警队伍战斗力,密切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项重要举措。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任务繁重艰巨。如果没有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队伍,就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新形势,就无法迎接日益严峻的新挑战,就难以完成日益繁重的新任务。

  本次队伍整顿活动以建设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交警队伍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民警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条例、条令和制度法规,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深入查找交警队伍在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和执法行为、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教育整顿,使全体交通民警政治思想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打牢;执勤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纪律作风进一步增强;队伍形象进一步提升;警民关系更加和谐,为推进交通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基础。

  通过本次队伍整顿活动,使自己的政治理论、法律政策水平得到提高,深刻认识特权思想的表现、原因及严重危害,真正明白权从何而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

  通过活动,要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提高素质;要进一步振奋精神,提升士气,昂扬斗志,提高效率,要关心群众,从问题中吸取教训,在教育中端正思想,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我毛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根本标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大力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打牢工作的群众基础,为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保证;进一步树立交警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廉洁奉公、勇创一流的良好形象,杜绝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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